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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技術合同彙總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2W)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技術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技術合同彙總9篇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技術服務外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完成甲方關於智慧建築綠色環境管理平臺V1.0 android客戶端開發外包工作。

1.2 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始至20xx年6月30日結束。

2.交付和驗收

2.1 乙方提交的成果,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標準,以專案成果驗收為準。

2.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驗收,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間。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的服務更符合甲方的專案需求。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係統開發工作所需的參考資料和設計資料。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開發工作,並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

5.費用的結算與支付。

5.1 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共計:經甲方驗收乙方開發成果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研發費用 60000.00元人民幣(陸萬元整)。

6.違約責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乙方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保留追訴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甲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乙方未履行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保留追訴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7.宣告、陳述與保證

7.1 甲乙雙方分別向對方宣告、陳述和保證:雙方擁有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的合法資格,本次合作符合雙方經營專案的法律規定;雙方簽訂、履行本協議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且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檔案的限制。

7.2 乙方保證:

7.2.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作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任何其他應予適用的法律規範。

8.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8.1 本協議從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生效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技術合同 篇2

合同型別: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

│ 研製單位 │ │

│ (個人) │ │

├───────┼──────────┬────┬──────────┤

│研製完成時間 │ 年 月 日│主要研製│ │

│ │ │ 人員 │ │

├───────┼──────────┼────┼──────────┤

│組織鑑定單位 │ │成果鑑定│ 年 月 日│

│ │ │ 時間 │ │

├───────┼──────────┼────┼──────────┤

│獲獎日期、等級│ │發獎單位│ │

│ │ │ │ │

├───────┼──────────┼────┼──────────┤

│ 已應用單位 │ │技術商品│ │

│ │ │轉讓方法│ │

└───────┴──────────┴────┴──────────┘

一、所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次總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他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

│ │ │ 地 址 │ │

│ 技 │ (公章) ├──────┼────────────┤

│ 術 │ │ 電 話 │ │

│ 受 │ ├──────┼────────────┤

│ 讓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 地 址 │ │

│ 技 │ (公章) ├──────┼────────────┤

│ 術 │ │ 電 話 │ │

│ 轉 │ ├──────┼────────────┤

│ 讓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 中 │ (公章) ├──────┼────────────┤

│ │ │ 電 話 │ │

│ 介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意見: │

│ 鑑 │ │

│ │ │

│ 證 │ │

│ │ (公章) 負責人: │

│ 單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 │意見: │

│ 公 │ │

│ │ │

│ 證 │ │

│ │ (公章) 負責人: │

│ 單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技術轉讓方__份,技術受讓方__份,中介方__份,鑑證單位__份,公證單位__份,受託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

技術合同 篇3

鑑於: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簽約方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技術諮詢合同□

2.2技術培訓合同□

2.3技術中介合同□

第三條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專案名稱(用簡明、規範的專業術語概括所要解決的特定技術問題):_________。

第五條服務內容

5.1服務的要求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技術指標和引數(或考核指標):___________

5.3技術服務質量、期限保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計劃安排

6.1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6.2受託方提供服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6.3受託方提供服務的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工作條件

7.1委託方為受託方提供如下條件:

(1)提供資料、資料、樣品、材料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7.2提供上述條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培訓技術合同教員、學員條件

8.1教員資歷和水平:____________________

8.2學員人數和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8.3教員、學員的食宿、交通、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密要求

9.1保密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9.2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0.1驗收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0.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

其中:

(1)技術服務報酬為_________元;

(2)購置相關裝置、資料等費用為_________元;

(3)技術中介活動經費為_________元。

11.2服務合同委託方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費用結算辦法

12.1費用使用方式:

(1)包乾使用□

(2)按實際支出使用□

12.2實際支出後的結餘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

12.3技術諮詢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裝置、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字。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除

1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16.1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6.2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18.1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8.2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字,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字使用。

二、本合同文字適用於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技術合同 篇4

甲方:福建三華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泰寧分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爆破工作。

二、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和防護設施。

三、 甲方依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乙方工資水平按保底月薪人民幣1500元計,按月結。另按出勤獎(到工地現場)每天人民幣200元計,出勤獎至年底統一結算;安全考核獎按出勤天數每天100元計,若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年底統一結算。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四、 甲方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五、 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履行義務,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爆破任務。乙方必須主動自覺參加上級的技能培訓並一次過關,技能培訓費用由甲方負責,如單方毀約,所有費有由單方支付。

六、 乙方要認真學習專業技術,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在組織人員實施爆破作業時,要嚴格保護自身安全及所參加的其他人員安全。防塵措施由甲方負責提供防塵設施和防塵用品。乙方負責監督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如乙方故意操作不當,或者沒有正規操作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在放炮過程中必須持證上崗,不準脫崗,不得找

他人替代作業。一經上級主管部門查實,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若因乙方未按正規流程操作,造成人員致傷、致殘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有事必須請假,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的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做好放爆前、中、後的安全工作,保證爆破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燬和挪作它用;不準酒後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放爆作業,為親朋好友私買、私借爆破器材。爆破結合後,將剩餘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清退回庫。凡因違規使用爆破材料造成的嚴重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爆破後確保完全安全,再清理現場,發現有殘炮、瞎炮的及時處理,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勞動仲裁。

九、合同期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乙方將相關執業證書(可用年檢過關的工程技術人員證)改簽到甲方後,本合同生效。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做優先考慮與甲方繼籤。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案一份。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

20xx年9月8日

技術合同 篇5

說明

本合同書用打字或鋼筆填寫,一式六份。要求文字準確、嚴謹,字跡清晰易辯。

一、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順利完成黑龍江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專案,特訂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實和審慎的態度,對合同各項條款細緻地進行稽核協商,承諾對簽定合同的各項內容條款不作任意變化,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

根據省科技廳計劃專案要求,審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字中各項內容要求的義務,對不符合要求的內容,有權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給乙方專案經費,並負責向乙方回收合同約定的還款。

監督、檢查乙方履行合同情況和協調有關實施本合同事宜,對拒絕檢查,未按時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或違反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挪用經費造成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可停止撥款,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對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條款內容的專案,要及時核實提出意見,修改計劃內容和變更合同。

對完成合同技術指標的專案,組織驗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組織專案實施,併合理安排和使用經費,按時向甲方償還合同規定的經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執行情況報告、經費使用情況等統計報表。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內容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第四款的規定處理。對於未及時通知甲方或自行變更合同內容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合同規定指標完成後,應及時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完整技術資料

丙方

負責保證監督乙方全面履行專案合同的各類條款,並配合甲方對乙方檢查履行合同工作。

對於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追償後向甲方償還。

該專案甲方以______形式資助乙方______萬元人民幣。

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專案完成的總體目標及經濟、技術指標是:

1.總體目標: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實現總投資______萬元。本專案完成時企業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就業人數達______人,並通過甲方的專案驗收。

2.經濟指標:到______年_____月實現年銷售收入______萬元,年交稅總額______萬元,年淨利潤總額______萬元,年創匯______萬美元。

技術指標:專案產品的主要效能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產品達到的質量標準

□企業通過的質量認證體系?

□專案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

□專案通過的國家相關行業許可證?

技術合同 篇6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保障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公民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合同。但是,當事人一方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第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單位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就職務技術成果或者非職務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和被授予專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或者管轄範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使用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准後,參照上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技術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 技術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 技術合同自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自批准時起成立。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技術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的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技術合同。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託書。代理人應當在委託人授權的範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 為訂立技術合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條款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當包括:

一 專案名稱;

二 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三 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 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 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 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十 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以及圖紙、表格、資料和照片等,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技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八條 當事人都違反技術合同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由於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下列技術合同無效:

一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 採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訂立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技術合同可以變更或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合同,其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徵得原批准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技術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違反合同;

二 發生不可抗力;

三 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

第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在技術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二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並完成協作事項;

三 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二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三 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託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 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三 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原則是:

一 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二 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十六條 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

二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並不得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十八條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以後,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十九條 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二 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三 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 轉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用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四條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闡明諮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

二 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委託方的問題;

二 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的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託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技術服務合同指當事人的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四十八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二 按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二 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四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違反合同,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條 在履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過程中,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或者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方。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五十一條 發生技術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技術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和申請仲裁的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法施行以後訂立的技術合同,不適用經濟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術合同 篇7

專案名稱:

受讓人:(甲方)

讓於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

依據《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就___專案的技術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技術轉讓合同。

一、技術祕密的內容和要求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內,在__(地點),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技術祕密的使用範圍及權屬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六、經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1、轉讓費用(大寫)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___元。

2、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___元,時間:

③按利潤額的__%提成,期限:

④按銷售額的__%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式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2、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3、其它: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 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方。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1、雙方同意由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約定___人民法院管轄。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簽訂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標的物所地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

上述條款未盡事宜,如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

技術轉讓合同法,技術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1、技術合同法

2、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祕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等4種類型。

3、合同法第342條規定,技術轉讓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技術轉讓合同是一類較複雜的合同,涉及專利、技術祕密等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容易發生糾紛。採用書面形式,一方面有利於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的明確,避免糾紛的發生;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糾紛發生後的解決。

4、技術轉讓合同特徵:標的的特定性、標的完整性、標的的權屬性、轉讓的法定性。

5、注意事項

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祕密的有效性。

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轉讓或者許可的範圍。

轉讓費用的約定。

深圳律師:

律師諮詢:

執業律所: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中國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海王大廈a座14層篇二:技術轉讓協議書

技術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技術合同 篇8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三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XXXX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a.合同號;b.收貨人;c.目的地機場;d.標記;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四條 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條 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條 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佈,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九條 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9

甲方(聘用單位):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技術崗位工作,並聘任技術負責人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個月。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一)乙方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二)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保持站內裝置正常執行及裝置保養工作。

(三)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五)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六)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二)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五、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二)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戶。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二)本合同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連續____年考核不合格。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4、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六)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式裁員。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五)、(六)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專案終止、引發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洩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十一)甲方依據本條第(三)、(五)、(六)項解除合同時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十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十三)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十四)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五)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三)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四)其它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