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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土地租賃合同模板錦集五篇

合同協議 閱讀(2.62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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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 租賃 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地塊位於 市 區 ,面積約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現存房屋臨時建築一棟,約100平方米),具體範圍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圖”為準;

2、自然狀況:該地塊為空地,已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塊土地由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型別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地號 ,地籍圖號 ,出租地塊屬於該土地證部分土地,整體土地已向銀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塊原出租給第三方,再該地塊上建有臨時建築約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賃合同 存在,甲方與原 租賃 人因本地塊 租賃合同 糾紛正在訴訟中商未結案,因此雙方暫不處理地上建築物,乙方僅在空地範圍內使用土地,甲方與原 租賃 人的有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4、附屬設施狀況:已通水電,工業用三相電源( V),使用者名稱 ,水錶使用者名稱 ,其他設施: ;

第二條 租賃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賃 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計收租金。

3、 租賃 期滿如乙方有意續租,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訂立新 合同 ,如雙方在期滿前未就續租達成新協議,則 合同 自動終止,乙方應當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搬遷,並交回土地及建築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計算。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實行分段計算:

前三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萬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萬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時間: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滯納金,如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甲方可以單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現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時開具收據;

B、轉帳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帳號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確保當月5日前到帳,款到帳才視為支付,甲方開具收據。

如果沒有書面委託,乙方不得將租金交給其他人,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第四條 租賃 押金

1、本 合同 簽定之日起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本 合同 之保證金;

2、 租賃 期滿或 合同 解除後,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費用、滯納金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等款項後返還乙方。

3、如乙方有違反本 合同 的違約行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須在甲方沒收押金後十日內補交同等數額的押金,逾期拒不補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條 稅費負擔

1、土地增殖稅、出租土地的營業稅、所得稅由甲方向稅務部門申報交納,其他稅費不論是向甲方還是乙方徵收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在該土地上進行生產經營或經甲方同意轉租經營所產生的任何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負責交納 租賃 期間所有的水、電、電話、網路、電視、燃氣、物業管理、治安等設施安裝、維護、使用費用,以及因此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亦由乙方負擔;

3、乙方利用該土地搭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開辦工廠、倉庫、轉租或其他經營行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而被有關部門罰款、徵收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上述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被有關第三方或政府部門向甲方徵收,乙方應全額向甲方返還,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在 租賃 期間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首先取得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如需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並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法律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經營需要申請新裝或改裝水、電、電話、網路、電視、燃氣等附屬設施,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將有有關檔案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有關手續辦理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合同 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後,地上添附之建築物及固定的附屬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須補償乙方。

4、乙方應當確保 租賃 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強制性要求,甲方有權檢查監督,如乙方不符合有關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內,如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滅失,對於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補償金、賠償金,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歸乙方,其餘歸甲方。土地補償及其他補償、賠償均歸甲方。

6、如甲方單方違約解除 合同 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據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原造價,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建築物歸甲方。

7、 租賃 期間有關建築物及設施的維護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 租賃 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附屬建築、設施的,乙方無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轉讓後本 租賃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 租賃 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經甲方同意,本 合同 繼續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為或轉租 合同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人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的抗辯理由。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後,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可以使用 租賃 土地。

2、本 合同 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當在五日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則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取回辦公、生產裝置,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固定於建築物的`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合同 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確定。

2、如發生政府徵收、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 合同 無法履行的,本 合同 終止,乙方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搬遷、交接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第3項規定補交押金;

C、建築物及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乙方經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E、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F、乙方超過期限一個月仍未交納押金。

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

4、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佔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

合同 解除後按照本 合同 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合同 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對本 合同 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 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一份,作為本 合同 附件。

雙方確認本 合同 履行過程中有關文書的送達地址為: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土地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 的一塊土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經營專案要列明細),該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具體以測量圖為準),土地的性質為 ,土地證號為 .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土地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四、租金計算、付款方式及保證金: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賃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 %(建議年增幅應不低於3%,或每三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應不低於10%)各年租金詳見下表:

年度 租賃單價(元/平方) 月租金(元) 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須在每月 號前繳交當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村的收款收據。

3、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時,乙方須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給甲方,該保證金在本土地租賃合同履行期滿且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歸還給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繳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計罰。經甲方追收,超過當月 日乙方仍未全額繳納當月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3、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建設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關要求及條件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該地塊的相關手續(包括報建、水電、消防、開戶、營業執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租賃期內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在該土地內所產生的任何稅費(包括國家或地方政府徵收的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等)由乙方負責支付。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環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產生責任事故的,該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第三方的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租賃期內如政府規劃需要徵用該土地的,不屬甲方違約,甲方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做好搬遷工作,同時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並無條件做好清拆、搬遷工作。土地租賃合同終止時間為乙方配合政府徵收(徵用)之日。

六、土地租賃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土地租賃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包括房屋、門窗、水電、排汙、各種線路及管道等電源線路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土地租賃合同書。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保證金雙倍退還給乙方,本土地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土地租賃合同,沒收保證金,同時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不包括生產裝置)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爭議處理

本土地租賃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九、土地租賃合同生效

土地租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土地租賃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一份,各份土地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 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

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平米,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乙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如需改動(臨建)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需要改動(臨建)或擴增裝置如需辦理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協助,所需費用乙方承擔,負責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 %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 %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 %。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 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土地約畝出租給乙方作為xx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大寫)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