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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土地租賃合同模板集錦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9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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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___鎮一牧場的`________畝左右個人承包土地轉包給乙方,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設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包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付款方式:即從______年至______乙方向甲方每年每畝交納______元整,承包費每年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用(按實際種植面積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權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用地。

2、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在乙方種植期內甲方負責供應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依法保護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2、乙方在承包期內,承包地不得進行抵押,如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在承包期內,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付對方違約金______元(______萬元整)。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籤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承租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租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租土地使用權,出租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

第三條 甲方以現狀(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條件)出租給乙方的宗地位於: ;宗地編號: ;土地面積(包括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

第四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用途為 用地。

第五條 本宗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為人民幣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乙方以轉賬或支票或現金繳納租金。

第七條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付當年租金等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登出土地使用證,甲方向乙方追繳實際使用日期租金並加半年租金額作為經濟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標準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標準執行。如遇政府租金標準調整,甲乙雙方需簽訂補充協議,並按政府公佈的新的租金標準徵收。

第九條 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付清當年的租金後,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乙方在租期內不得改變該宗地使用用途,確需改變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除經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轉讓、轉租和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條 乙方承租本宗地後,閒置1年以上的,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閒置費;連續2年閒置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的,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用期限相應推延。因延期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從本合同規定應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前60天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在獲准續期後,確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租期屆滿,乙方如不再續租,應在租期滿前10日內到甲方登出《國有土地使用證》,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規劃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紅線內通過各類管線工程,乙方不得阻攔,所造成的損失,由建設方合理賠償。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國家建設和軍事建設等特殊情況,甲方可以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式,提前收回該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更改或終止本租賃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土地租金按實際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15日內向另一方通報不可抗力的情況,並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規定的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項的規定生效。

(1)本合同項下宗地出租方案業經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經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3.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省 市 縣簽訂。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二、 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月 日,承包費為每畝 元,每年共計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 %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 %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 %。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 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證明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了合理利用閒散資產,將巨集村林業綜合樓邊的空閒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土地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塊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在使用土地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若出現政策徵用該地情況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無條件交還該土地的使用權。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七、如出現政策徵用該地情況時,乙方租用超過半年的,甲方按一年收取租金;未滿半年的,按半年收取租金。

八、租賃期限為年,租賃日期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第一年暫定為人民幣(¥)租金一次性付清。

九、出租土地的四至範圍:東至甲方平房西側,南至水墨巨集村公路,西至圍牆,北至圍牆。

十、租用期滿一年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乙雙方就土地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土地做落地。出租地的面積。

2、自然狀況:該地是空地,沒有建築。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土地用途,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證號。

第二條 租賃用途及期限

1、租賃用途: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的租賃用途為,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改變該土地的用途。

2、租賃期限: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賃期滿前可與甲方協商續租事宜,甲方同意續租後,需再次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沒有與甲方對相關的續租事宜進行協商,則租賃合同終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的計算方式:即元/月。

2、租金支付時間:根據合同約定,乙方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需按延遲繳納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果超過個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銀行賬戶:甲方銀行賬戶為乙方銀行賬戶為。

第四條 租賃押金

1、支付押金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到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2、押金的返還:合同期滿,甲方需返還乙方押金,但是乙方出現違約情況的,應當扣除相應的違約金。

第五條 稅費負擔

1、乙方在甲方土地上經營的各種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甲方土地上因建造建築或者違反了相關行政法規而引起的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如需在甲方的土地上新建房屋等建築物,須事先與甲協商,未經甲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施工。

2、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需要而安裝或者改良水電等附屬設施的,應當提前通知甲方,並且將相關的檔案報甲方備案,如果對於安裝有行政審批的需要的,甲方應該配合乙方完成行政審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的土地租賃期間建造的建築以及水電等附屬設施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環保等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果甲方單方面違約或者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那麼甲方須以乙方在甲方土地建造建築的原價返還給乙方。另甲方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6、租賃期間,租賃土地上的建築以及設施的維護都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在土地租賃期間,甲方有權轉讓土地給第三人,但是土地轉讓之後,本租賃合同在乙方和新土地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在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事先獲得甲方的同意才可以轉租。並且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同中的權利,如果因為轉租合同存在問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給甲方做出賠償。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且甲方向乙方開具押金收據之日起,乙方即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

2、自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乙方應在日內搬離甲方土地,如果甲方逾期未搬離的,每逾期一日,除繳納該日租金外,乙方還應按每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本合同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因為政府徵收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在甲方的安排下搬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有:

A、乙方連續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個月。

B、建築物及設施不符合政府部門規定被責令整改,經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

C、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5、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佔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一份,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