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表現,推薦乙方參加_________省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後,甲方在乙方履行相應職責的前提下予以聘任。
2.保證乙方在聘任後享受甲方規定的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後,必須在甲方工作5年以上,須與甲方簽訂聘用合同書。
2.被聘用後,享受甲方規定的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三、違約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提出調離甲方,甲方有權不予批准。若乙方強行調離甲方,乙方需按所欠服務年限賠償違約金,正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收回新評教授慰問金_________元,副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2一、清洗必須遵守的有關規定
1、電廠各機組凝汽器、空冷器、冷油器清洗必須符合《高壓水射流清洗作業安全規範》JB8526-1997
2、清洗公司施工方案做為技術要求的附件,遵守執行。
3、本次清洗必須採用高壓水射流清洗方式對,各機組凝汽器、空冷器、冷油器水側進行全面徹底清洗。
4、清洗公司接到任務後,清洗裝置、工具、技術人員必須提前兩天到達清洗現場進行清洗前的準備工作。
二、甲方配合完成清洗的有關事項
1、甲方完成執行裝置系統隔離、恢復工作。
2、甲方提供電源、水源。
3、甲方配合完成清洗後設備灌水查漏工作。
4、甲方對清洗好的部位進行檢查後,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三、乙方清洗需做的工作
1、本次清洗全過程由清洗公司獨立完成,所需工器具、清洗裝置、清洗工具等清洗公司自備。
2、對需清洗裝置的端蓋拆裝等工作由清洗公司完成。
3、清洗過程監督所需藥品、化驗、控制各清洗階段介質濃度由清洗公司自行完成。
4、清洗過程必須確保水側管束、接頭等不洩漏,如因清洗造成管束、接頭洩漏,由清洗公司負責處理。
四、工程量
1、凝汽器10臺
2、空冷器9組
3、冷油器20臺
五、清洗質量要求
1、 每臺凝汽器、空冷器、冷油器清洗後,確保水側管束暢通無堵塞,管壁附著淤泥清洗乾淨,表面無鏽垢等雜質。
2、清洗完凝汽器迴圈水溫度≤33℃情況下,機組滿負荷執行情況下,確保真空-0.085MPa以上,端差≤8℃。
3、清洗完裝置水側管束無洩漏。
六、工期及其他規定
1、每臺機組裝置具備清洗條件交清洗公司到清洗結束最長工期為2天,清洗公司需24小時連續作業。
2、如清洗過程中清洗公司人員組織、技術實施、清洗效果達不到使用方要求,使用方有權終止乙方清洗。
3、清洗質量保證清洗裝置執行1個月不能出現漏管現象。
技術合同 篇3合同編號:第_____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接單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填寫說明
一、科研技術合同是掌握技術的一方受另一方委託,為經濟發展和爭取技術進步,對科研、生產專案進行的研究、試驗、設計、推廣等項達成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它包括:
1.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製和應用;
2.自然資源的利用和開發;
3.環境保護和改造;
4.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
5.技術轉讓;
6.技術諮詢服務;
7.其它技術開發專案。
二、填寫本合同要字跡工整清晰,不宜塗改,文字簡練明確。
三、合同書所列各項均須填寫清楚,不得漏填,以免糾紛時不好處理。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如有中介方、簽證機關、登記機關各加一份(如需要時可填寫副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內容、範圍和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方(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接方(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風險責任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糾紛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專案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4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的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技術合同 篇5除了《合同法》總則規定的無效理由(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外,具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情形的技術合同無效:
(1)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包括要求一方將其自行改進的技術無償提供給對方、非互惠性轉讓給對方、無償獨佔或者共享該改進技術的智慧財產權。
(2)限制當事人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類似的技術或者與其競爭的技術。
(3)阻礙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包括明顯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實施合同標的技術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數量、品種、價格、銷售渠道和出口市場。
(4)要求技術接受方接受並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裝置、服務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員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裝置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6)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溫馨提示:無效的技術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技術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技術合同風險負擔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全部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負擔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可補充約定或按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技術合同無效的特殊規定
除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技術合同無效外,根據技術合同的特點,合同法第329條專門規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是指通過合同條款限制對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對方從其他渠道吸收先進技術,或者阻礙對方根據市場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權、技術祕密的使用權和轉讓權或者發明權、發現權等的行為。
技術合同的分類
技術合同分為四類: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祕密的使用和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諮詢合同——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合同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絡,不同型別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智慧財產權法調整的物件,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基本原則
技術合同作為一項法律行為和一項科學技術工作,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共次序的原則。《合同法》[1] 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干擾亂社會經濟次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則。
(2)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合同法》總則中確定的民事法律關係準則,這些原則適用於訂立、履行各類合同。
(3)有利於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有利於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上我國法律確定技術合同規範、設計技術合同機構時的指導思想,也是技術合同的特有原則。
技術合同認定管理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字和相關附件。合同文字可以採用由科學技術部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字;採用其他書面合同文字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採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字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為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規範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核定技術性收入。
技術合同 篇6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止時間: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合同雙方協商,就農業技術推廣專案簽訂本合同。
一、立項背景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主要內容及主要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專案實施地點、進度和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經費預算及效益
在專案實施期內,甲方向乙方補助專案經費_____萬元,乙方配套_______萬元。
1.具體經費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預計效益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參加單位及任務分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協作事項
(一)專案主管單位:
(二)專案委託單位(甲方)的職責:
1.按時向乙方提供專案資金。
2.組織專家對專案執行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專案結束後,應乙方的申請組織專家進行驗收並作出鑑定;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三)專案承擔單位(乙方)的職責:
1.按要求負責專案實施方案的制訂並認真執行。
2.負責專案經費預算,並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專案補助經費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入、大型儀器裝置購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級農墾主管部門的開戶銀行、賬號等資訊。
4.專案結束後,向甲方提供專案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及驗收申請報告。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三、合同正式文字共叄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專案驗收結束後失效。
委託方(甲方) 專案委託單位(公章)
單位領導(公章)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技術合同 篇7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誌,且標誌應清晰、牢固、不易脫落;電池外觀整潔。
1.2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環境溫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
1.5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迴圈)
1.6大電流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於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安全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後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耐震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臺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後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範圍內。
1.9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t10262-xx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迴圈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於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於350次。
1.10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隻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於002v;3節電壓差不大於004v;4節電壓差不大於005v
1.11過放電容量恢復效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後,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複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後,該電池(組)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於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於標稱容量的85%)(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2.蓄電池的使用
2.1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恆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後保持恆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於0ma.
2.2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後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驗收內容
3.1.1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製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誌,且標誌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誌。
3.1.2效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誌相符。
(2)開箱後,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於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後,靜置1~4h,在25±5℃環境溫度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迴圈)
3.2檢驗方法
3.2.1311條採用目測、鋼捲尺和秤。
3.2.2312條採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後,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並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迴圈),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甲方職責
4.1.1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對使用過程中因製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甲方應要求客戶(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戶檔案。
4.2乙方責任
4.2.1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溫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於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係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於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引數等整車配製有關。(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4.2.3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技術合同 篇8本使用許可協議賦予使用方僅享有本協議所明確規定的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使用權。提供方保證,提供方是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法定授權提供者,並被授權具體行使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版權及相關權利。本許可協議為不可轉讓和非獨佔的。本許可協議由許可協議文字和附表組成。
1.使用方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使用方僅限於在本單位(本單位以使用方構成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為限)的範圍內使用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不得擴充套件到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或者同級其他單位。但獲得特別許可的除外。
(2)使用方必須在使用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所形成的成果的顯著位置註明國家基礎地 理資訊資料版權所有者(所有者名稱見附表)。
(3)使用方對被許可使用的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不擁有複製、傳播、出版、翻譯成外國語言等的權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原始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未經提供方允許不得將基於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開發和生產的成果向第三方提供,但向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政府等部門提供用於巨集觀決策和社會公益事業的除外。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複製品視同原始資料。使用方可根據需要對資料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對資料格式進行轉換,但未經許可,不得將修改、轉換後的資料對外發布和提供,並應將修改、轉換的情況及修改、轉換的內容向提供單位備案。使用方不得將原始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計算機網際網路上登載。
(4)使用方主體資格發生變化時,應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請,並需重新簽訂使用許可協議。
2.使用方必須根據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密級按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洩密。
3.違約條款:
(1)使用方在使用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主管部門的規定,其使用權即無條件終止。
(2)使用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提供方有權收回其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及相關資料,使用方不能保留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任何拷貝或者使用基於該國家基礎地 理資訊資料開發的任何成果,並須賠償因違約侵權給提供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提供方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及許可的用途等見附表。提供方在向使用方提供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時,同時提供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的相應資料說明和使用說明。
提供方不承諾對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資訊資料中可能存在的與現勢的某種不一致或者缺陷進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該資料本身的瑕疵而對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提供方不接受任何條件的退貨。使用方自己負責安裝與使用。技術培訓、技術合作、資料更新須與提供方另行簽訂協議。
5.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
提供方(蓋章):_________ 使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9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______(甲方)與______資訊系統有限公司(乙方)在通過友好的技術交流和協商後,就JJD-V型催化劑顆粒鐳射線上監測系統的升級、生產、安裝除錯等有關技術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JJD-V催化劑顆粒鐳射線上監測系統功能要求;
監測煙氣中催化劑顆粒濃度和粒度分佈;
當催化劑濃度超限時應發生報警訊號;
以資料檔案格式記錄監測到的資料;
監測、查詢、列印當前和歷史資料、曲線、報表;
輸出4~20mA的濃度及粒度訊號。(可進入DCS系統)
JJD-V催化劑顆粒鐳射監測系統構成:
鐳射發射器系統;
鐳射接受器系統;
訊號處理系統;
工業微機系統;
中心控制櫃;
吹掃系統;
技術條件:
鐳射線上監測系統的監測範圍;
三旋入口催化劑顆粒濃度範圍:0~2g/m
三旋出口催化劑顆粒濃度範圍:0~300mg/m
監測精度:15mg/m
鐳射線上監測系統每個測點具有4個4~20mA訊號輸出;
其中:??入口? 出口
濃度值:0~2g/m?濃度值:0~300mg/m
粒度值:0~30m? 粒度值:0~5m
?30~50m5~10m
?50~80m10~20m
二個報警輸出(24V,PC、0.5A)
淨化風壓力低0.25MPa~0.6MPa
催化劑濃度超限(可設定)
系統使用環境要求:
供電電源:
中心操作櫃:220V5% ;10A,50HZ
鐳射發射系統:220V5%;1A,50HZ
淨化風源:
風量不小於0.025m/s(潔淨無油無水)
風壓不小於0.35MPa(防爆表壓)
露點:-20 ℃
環境溫度:
中心操作櫃:10℃~30℃
鐳射發射、接收系統:-20℃~50℃
供貨範圍:(主要元件清單)根據單點或雙測點需求
鐳射發射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氦氖鐳射發射器,電子元件,機械元件)
鐳射接收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鐳射接收器,光學元件,電子元件,機械元件)
訊號處理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D板,E板,濾波板,匯流排板,XY板,訊號處理箱)
工業微機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WIN98和應用軟體)HP鐳射印表機?
中心控制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橫河)ENGS、7501100705mm(寬深高)色標號GSBQ5101-94
空氣過濾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DN400(Ф6001000mm?165Kg)
吹掃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防爆接線箱,壓力錶,分水濾氣器,調壓氣)
整套系統配帶: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光能表,護目鏡,Y型扳手)
二、甲方負責取樣點平臺,儀表淨化風管道,聯接電纜設計並安裝
1.甲方負責提供不鏽鋼閘閥PN2.5MPa,DN100______只(連線螺栓18mm,螺栓孔中心圓Ф18mm),不鏽鋼管高頸法蘭(JB/T82..1-94)PN2.5MPa,DN100_____只,不鏽鋼管Ф1088,250mm______節,並按YJB-04,YJB---10 ,要求將閘閥,高頸法蘭短管安裝於煙氣管道上。開孔高度見YJB-11,開孔時供方到現場指導施工。
2.甲方負責提供淨化風源到監測點現場,風管口徑1.5~2.0寸(DN40),連線PN2.5MPa,DN40閘閥。
3.甲方提供電源線及12對訊號線(單點而言)(發射端5對電源線,接收端7對),並引到監測點發射端防爆接線箱,(接線箱電纜入口尺寸G3/2Ф40)使用總屏加分遮蔽電纜(導線直徑1mm),風壓報警的電接點壓力錶報警訊號線一對送DCS系統;端子接線由供方完成。
4.甲方負責從監測系統取樣點到控制室的連線電纜鋪設。
5.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監測系統的現場安裝,除錯。
三、技術服務及培訓
1.乙方負責提供JJJD-V催化劑顆粒鐳射線上監測系統說明書、技術資料各5份。
2.隨機配備工具Y型扳手,護目鏡,光能表 。
3.系統軟體及使用者軟體光碟一張。
4.乙方負責對甲方儀器維護人員進行免費培訓,包含到廠家理論講課,及現場指導操作,維護培訓。
四、售後服務
1.質保期為交貨後一年內。質保期內,非人為因素的故障包括硬體更換。乙方無償服務,質保期後乙方對儀器終身服務,使用者有問題提出時,應在48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2.並長期有償提供備件,提供免費標定服務。
五、質量保證
在質保期內由於質量問題發生故障,由乙方免費維護。質保期滿後,儀器故障乙方負責服務,材料費甲方負擔。質保期內由於甲方人員操作不當,材料費由甲方負責。該分析儀的關鍵部件,鐳射發射器(由鐳射管HN-L和高壓電源組成)的使用壽命20000H,發射電源,鏡片等使用壽命三年。使用壽命範圍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免費更換,使用壽命後,甲方有償採購,乙方對系統的完整性負責。
六、 驗收標準和方式
1.乙方提供的監測系統要符合甲方要求及乙方出廠標準。
2.驗收標準為甲方的標準。
3.驗收合格後甲方出據驗收報告。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