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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合同彙總7篇

合同協議 閱讀(1.13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勞動合同彙總7篇

勞動合同 篇1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本文所稱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包括違反法律的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兩種情形。以下是具體表現形式的介紹:

1.濫用關於試用期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於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企業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曠工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5.濫用關於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單方解除權。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或提高定額標準,藉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6.隨意辭退“三期”女職工和在醫療期內的勞動者。許多用人單位覺得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和處於醫療期內的勞動者對單位是一種負累,總是千方百計找藉口辭退或者強行辭退。

7.辭退勞動者不出具任何書面通知或決定。當爭議發生後,這些用人單位往往不承認是單位辭退勞動者,而稱是勞動者自動離職。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還有許多,如濫用關於嚴重失職,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單方解除權;濫用關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單方解除權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據老闆及個別領導的好惡,或打擊報復,或因人際關係,強行辭退老闆或個別領導“不順眼”的勞動者。

勞動合同 篇2

A.20xx年入公司上班,先是簽訂了三年期的勞動合同,後是每一年續簽訂一次勞動合同。最近一次的勞動合同也即將期限屆滿了。單位將不續簽新一年的勞動合同(樓主自稱是“公司想解除勞動合同”);

B.20xx年10月因工負傷,住院治療,現已經出院,但仍在家休養。已經做了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確認為9級傷殘;

C.住院醫藥費除了社保部門報銷的,還有一部分社保沒有報銷的,單位不同意給報銷;

D.單位確實是按照規定辦理了社會保險手續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否則社保不會同意報銷住院醫療費的);

E.公司(單位)應當不是國有企業(樓主沒有講,估計推斷的)。

依據以上的推斷,鄙人給出自己的答覆和解釋,供參考。如果所推斷的與事實有出入的話,所給出的答覆和解釋,難免有誤,不要誤導大家才好!

1.估計單位不會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為單位無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部到期而提出提前終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政策,職工因工負傷,單位無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對於7—10級的工傷傷殘,只有“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所以,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單位要承擔二倍工資額標準的賠償金(不是“經濟補償”)。樓主提出“公司能在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嗎”?可能是一種誤解!單位不會辦這樣傻的事情的。

2.單位可能是提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這樣做,只要單位支付了相關的補償(後述),就不違法。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職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治療工傷所花費的住院醫療費,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部分——通常稱為“公費藥”,全部由社保部門報銷,超出標註的部分——通常稱為“自費藥”(一般是好藥或者進口藥品),社保部門不予報效,單位只要交納了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工傷醫藥費就由社保部門報銷,而單位就不再承擔。所以,如果樓主的住院醫藥費中包含有“超標”的藥費,社保不報銷,單位也不報銷。當然,如果數額不大,與單位好好協商,也可能單位同意補助(報銷)。

4.樓主需要關注的關鍵問題是: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相關補償問題,主要有——

①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是按照樓主所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樓主沒有講清楚所在地,也無法推算,樓主可以詢問當地勞動和社保部門)。

②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同上。

③經濟補償,相當於一個月工資額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注意:是從2xx8年1月1日起算,而不是從2xx0年起算(《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有規定,不贅述!)。

順便說一句,如果單位沒有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足額(標準為:原工資福利裡待遇不變)的話,應當向單位追償!

5.假如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是期滿終止)的話,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單位就要支付二倍於經濟補償的賠償金,而不再支付經濟補償——相當於二個月工資額的賠償金。

所以,估計單位不會做這樣的傻事,而會等待著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到來而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當然,樓主也不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大不了到期終止,要求單位支付上述的補償款項,離開單位就好了!至少這幾個月的工資福利待遇不會少的!

勞動合同 篇3

  外貿勞動合同範例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號_____樓

乙方:(員工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錄用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市勞動合同規定》及《市勞動合同條例》,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與任務

1.經考核現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據乙方專長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並接受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工作時間與報酬

1.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甲方為國家交通特殊行業,因崗位工作特點(生產),如需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應服從公司需要。

2.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確定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崗位工資為______元/月(人民幣)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第四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成績突出者嘉獎晉級,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條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對具有本市勞動手冊和符合市規定的員工,甲方按市規定的基本標準為其繳納三金(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及失業金)對原先無工作單位的外省籍員工購買社會綜合保險,同時辦理員工團體意外人身保險,不另報銷醫療費用。

2.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協議:

(1)甲方因機構變化,原崗位撤消,無適合崗位安排,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終止合同;

(2)本合同訂立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合同期滿,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試用期間不合格者;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教育屢不悔改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4.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

5.乙方主動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專項培訓費用,乙方應當歸還甲方,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單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大小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2.經甲方同意辭聘但未按規定按時交清公務與債權、債務手續的,甲方有權扣押畢業證(職稱證書)和扣發當月工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或規定的服務期內離(辭)職的,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

4.甲方資助乙方買房款的員工在規定的合同期或服務期內離(辭)職的,乙方須歸還所有款項。

5.工作需要向甲方領取的服裝、工具及其他貴重物品在合同期滿或離(辭)職時須交還甲方,在使用年限內的應按甲方規定承擔相應的折舊費。

6.因乙方的工作性質,雙方約定在合同期滿或離(辭)職後的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同行業或同專業的工作,否則應向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7.對於公司技術和非技術資訊,資金、財務和經營資料;商業計劃、市場分析、未公佈住處和市場預測、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和專有技術;公司人事和客戶資源、政府接觸等;技術資訊——設計方案、技術訣竅、技術資料和工藝流程等保密資訊乙方有義務保守,因任何原因洩漏,公司就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警告、降級、降薪直至除名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或其它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力。

第八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行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九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未經本人授權代簽的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型別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形式: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實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資按雙方約定執行,但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確定,實行技能等級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崗位技能等級為 ,試用期工資為 。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工作表現和日常出勤狀況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間,並按照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4、甲方應在每月15日發放乙方的工資。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甲方以轉賬形式將工資轉入個人工商銀行工資卡中。

6、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雙方依法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7、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批准,30日後方可離職。未經甲方批准提前離職者,甲方應扣除乙方違約金(30天工資),並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

5、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並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 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到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詳見工作安排表)。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如期支付 (當月/上月)貨幣工資。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按 元/小時發放加班費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甲乙雙方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38條、39條、40條、41條、44條的相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五、 違反合同責任

第八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辭職未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放棄,乙方同意視為已給甲方帶來損失,賠償以1500元起計。

第九條 乙方未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提出辭職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訓費用。

六、調解與仲裁

第十條 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書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作為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規範的約定內容。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乙方明確要求與甲方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確認簽字: )

PS: 儘量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合同的舉證責任過重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PS: 一般為1-2年,出了增強員工危機意識之外,關鍵在於更好地實現新陳代謝。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PS: 2個月或者可以不設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在不降低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薪金標準的條件下,乙方服從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的安排、調換。

甲方以通知的方式對乙方工作崗位的安排、調換進行指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有關不同崗位的工作完成程度判斷標準以本合同附件中的企業章程制度為依據,勞動者應當在充分閱讀、理解企業章程制度後簽訂本合同。

乙方未達到所處工作崗位相應的工作完成程度判斷標準,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甲方將依照法律規定,在不保證維持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薪金標準的條件下,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直到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各種培訓需要另行訂立書面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重要補充。

PS: 確定崗位標準才能證明是否勝任,如打字員的打字測試,對結果的簽字,營銷人員的最低月銷售額,本人的確認簽字……

第四條 因甲方所屬分公司、分店等經營場所較多,乙方服從甲方在哈爾濱市區範圍內所有分公司、分店等不同工作地點的安排並不定期地在各個分公司、分店輪換工作崗位。

甲方以通知的方式對乙方工作地點的安排、調換進行指示。

甲方保證在工作地點變換時不降低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薪金標準。

PS: 只要保證不降薪,這種適應連鎖店方式的用工合同在法律上就是站得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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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雙方協商安排。 這種選擇性條款必須具體其中一項,而不是多項都擺在合同中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填寫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PS: 這種選擇性條款必須具體其中一項,而不是多項都擺在合同中 第十四條 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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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標準在具體的時點進行協商。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

是否考慮過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更新情況應向乙方公示。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對雙方當事人均產生約束力。乙方以在上述規章制度書面形式上簽名或者蓋章作為已經完全閱讀並且清晰理解全部規章制度內容的意思表示。

必須將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否則勞動者將以不清楚企業內部管理規定作為抗辯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正當理由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可能或者已經給企業聲譽、管理秩序、經營環境、經濟收入造成不利影響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追償等同時享有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法律權利。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不同的勞動者和勞動崗位,條件要列印具體內容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並不能因此免除因為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帶來的各項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可以因法定或者約定的事由出現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依法對乙方提供幫助。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部分的具體法律責任一律簡寫或者模糊,因為都是對企業不利的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乙方在與甲方訂立本合同時,應當保證自己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未如實履行保證責任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第三人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同時享有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直接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想要另行約定的事項最好融入到合同上述條款中,沒必要單獨列明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南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黑龍江中堂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管理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同時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穩定、確切的聯絡方式,並且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地址或者聯絡方式不確切或者已經變更而未及時通知甲方的,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經雙方協商,選定以下第__________種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甲方在實施管理過程中,遵照國家法律法規,保障乙方按甲方限定標準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2、乙方在工作期間,乙方按照甲方的門衛職責進行門衛的管理工作,確保甲方的師生能有序的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管好大門,勸阻及杜絕社會青年等人走進校園;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違反教師與門衛的職業道德,在工作崗位上做一名合格的校園安全執行者。

三、勞動報酬

工資報酬金額為每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每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甲方不再給乙方上繳社保醫保等費用,由乙方自行上繳醫保社保等費用。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1、屢次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權益;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違反規章制度,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三)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要求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六)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六、違反協議的責任

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與乙方雙方必須按照此用工勞動合同的協定全面履行好各自的責任義務。協議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協議條件單方解除協議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甲乙雙方可就保守商業祕密、競業禁止或培訓等訂立專項協議,此類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