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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委託經營合同範本

合同協議 閱讀(1.57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鋪委託經營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鋪委託經營合同範本

商鋪委託經營合同範本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管理內容及委託期限

1、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位於區層號之(商鋪/寫字樓)全權委託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協議書》,代收租金。

3、委託期限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資者委託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2、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

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元/平方米,共計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3、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2、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後,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4、甲方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給付乙方費用的約定)

5、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2、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2、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商鋪委託經營合同範本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商鋪委託經營合同範本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管理內容及委託期限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位於區層號之(商鋪/寫字樓)全權委託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協議書》,代收租金。

三、委託期限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資者委託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二、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

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元/平方米,共計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後,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四、甲方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給付乙方費用的約定)

五、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三、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二、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二、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