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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集合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5.44K)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勞動合同集合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貴陽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為個體私人單位,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擔任業務員崗位(工種)工作,並根據甲方的需要服從甲方的變動安排。甲方願意根據乙方的表現,提供乙方不斷髮展的空間。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由乙方自行安排。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四、勞動報酬

1、甲方給乙方制定的工資標準為_

五、保險福利

1、經過雙方協商,甲方給予乙方的工資已經包括國家規定購買的“五險一金”在內,所以乙方的“五險一金”由乙方自行購買。

2、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需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續訂

1、雙方認為彼此不適應對方工作需要時,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都必須經過對方的同意才可生效。

2、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本合同的應於本合同屆滿前40日商談續訂條件。

八、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人社部門批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施∈些縣(區)鄉(鎮)村(街)號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崗位,為

工種,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

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等,每月計元,津貼____元,獎金____。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範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核與管理。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應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若鑽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為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

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保險責任。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合同鑑證

本合同簽訂後,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鑑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勞動行政仲裁機構各一份。未經合法授權代簽、塗改無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保險、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保險、法規、政策執行。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a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日起至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並約定試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管理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下午。

每週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技術、管理、後勤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生產操作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

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a、c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

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約定試用期限為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具體工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後,同意招(聘)乙方為本單位員工。乙方同意在_______崗位,承擔_____工作任務,為_________工種。

乙方應努力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__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3、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5、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6、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7、乙方自覺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8、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_乙方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嚴格執行國家工時工休制度,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執行。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內乙方月工資定為__元,試用期滿月工資定為__元(不含獎金、津貼、補貼)。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甲方可視經營情況和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收入。

4、甲方必須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日為發薪日。

5、甲方因生產(經營)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經營)休息辦法。

第六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全市統一規定按期(月)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 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按月支付全薪;傷愈後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工死亡者,由甲方負責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一次性工亡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患病或因工負傷,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 [1994] 479號)和《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 236號)等規定執行。

4、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如下補貼___________5、乙方為已婚女性的,享有孕期、產期、哺乳期及計劃生育等假期和工資待遇。

6、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享受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視為有薪假期。

7、在合同期內,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

第七條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雙方約定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終止:_____________(二)勞動合同解除條件: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範本。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合同範本《試用期勞動合同範本》。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有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日)終止,為期年;

二、工作崗位

乙方的職銜是總監、總代或專監;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本公司內或委派合作公司)。

三、工作薪酬

1、乙方工資按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2、乙方的試用期薪酬為人民幣/元/月;

轉正期的工資構成分為:標準工資和現場補貼。總額元/月。

工資組成為: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崗位津貼為:元/月,資質津貼元/月(所有的證件都必須註冊甲方單位),職稱補貼元/月;現場補貼為:通訊補貼元/月,交通補貼元/月,伙食補貼元/月,月獎金即浮動工資元。年終績效考核,從簽訂勞動協議開始,每月甲方為乙方預存元的績效考核獎,合同期滿根據績效考核辦法,一次性給予發放獎勵。若合同期未滿提前離職,取消該項獎金。

3、甲方除了安排乙方承擔一個相當專案的常駐總監外,還可根據專案情況,另外安排乙方擔任2至3個專案的非常駐總監。

4、在合同期內,甲方因生產任務銜接不上,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5、乙方應按政府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為乙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

四、工作時間

每月現場就地休息4天,不可以累積休息。工作滿一年給30天的探親假(此假已含法定假)。乙方的休假申請須經甲方批准,並且甲方有權根據其自身的業務狀況要求乙方提前或推遲休假,或要求乙方提前終結休假。探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每年給予一次1000元的探親差旅費報銷。

五、獎懲情況

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負責的專案出現違法違規違紀或違約(甲方與業主的各種合同合約協議),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行政處罰,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其在建工程監管列入監管黃色警示的監理企業的,被停標的;或被責令改正,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監管黃色警示,半年內財政投融資工程的建設單位不得作為選擇其為中標人的監理企業的;或被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黃色監管警示的監理企業的;或被通報批評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扣罰當月獎金,取消乙方年終考核獎。若被業主或相關單位罰款的,乙方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一半的罰款。

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負責的專案受到設區市級政府有關部門、設區市級質量安全監督部門通報表揚的,給予嘉獎一萬元的年終考核獎獎勵。

六、勞動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勞動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

2、甲方應根據員工的勞動情況,給乙方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在工作時間內向乙方下達工作任務,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標準完成;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達到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完成;

3、甲方在制訂規章制度、部門規定時應通過民主程式,吸取員工意見;

4、甲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乙方加班;

5、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對此提出異議,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受勞動法提前30天通知的限制;

6、根據甲方擬定的薪酬標準和聘用合同的規定,按規定的時間支付乙方薪酬;

7、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務所必備的設施;

8、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任務及業務內容有義務作必要的指導及講解;

9、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提高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10、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獎勵或懲罰。

1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

12、當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乙方若是工程專案的'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延長合同期,直至該工程專案結束為止或者續簽勞動合同。乙方應從誠信、職業道德的角度出發服從甲方的安排。

13、當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解除,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或者未能將甲方的有關財物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暫扣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及經濟補償,直至乙方履行相應的義務為止。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月收取薪酬;

2、乙方為完成工作任務或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有權請求公司提供必要且基本的幫助;

3、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等;

4、乙方有權利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通過民主程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5、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誠信和謹慎地認真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按時按規定的質量予以完成,並盡其最大努力推進甲方的業務。否則應於非工作時間內自行完成;

6、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甲方根據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而對乙方工作進行的安排、調整,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派遣,完成本工程專案以外的工作任務(如參加投標或本公司專案範圍以內的合理兼差);

7、乙方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8、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及利益,自覺維護甲方的內部團結。

9、乙方保證,就甲方合理所知,在聘用合同簽署之日,乙方並未患有任何種類的慢性病、嚴重疾病、傳染性疾病或使乙方不能勝任本聘用合同擬聘工作的病症。

10、乙方保證其在與甲方簽約時不存在任何尚未終結的勞動關係,如有違反或隱匿,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被其他第三方追償並造成損失,乙方承諾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

11、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或可能知悉的有關甲方事務、資料,或甲方客戶的任何商業祕密、資料均負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或團體(不論其是否註冊)洩露,並且乙方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該事務、資料、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洩露。

九、檔案、物品所有權

1、乙方任職期間為甲方業務或事務起草、編制的(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諮詢意見、工作報告、書信、傳真、電話記錄、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等)檔案,及甲方為乙方配備的辦公、通訊裝置、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在任何時候均歸甲方所有。

2、在本聘用合同有效期滿後或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上述檔案、資料、物品。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按照主合同》

1、考慮我公司主營業務為監理及招標代理業務的特點,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甲方同意批准離開之日起,在原崗位工作滿三個月後同時建設單位也批准同意並移交完工作的情況下,甲方如無特殊原因,應同意乙方解除合同,並應支付乙方當月薪酬;若因乙方是總代或總監職務或該專案主要負責人,身居要職,必須待所負責的工程專案結束後,且須提前三個月乙方才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

(該工程專案的合同工期天數或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確認預計的工期天數-實際已經履行天數)×乙方日標準薪酬(工資總額/30)。同時,各種考核獎一併取消。

2、若乙方未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未滿三個月而提前離開公司或未移交完工作的,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

(90天-乙方當期實際工作天數)×乙方日標準薪酬(工資總額/30)

3、若根據以上標準計算出的違約金數額低於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該差額部分進行追償。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由此乙方獲得相關資格證書或其他證書,證書屬公司所有,公司有權使用三年(從獲得證書之日起計算)。

5、乙方獲得相關證書之後,未滿三年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及相關費用並且必須承擔甲方經濟損失.

6、乙方交付甲方簡歷、學歷、身份證、資格證書等影印件一經發現有虛假內容,甲方有權立即開除乙方,不給予任何補償.

十一、合同的終止和續訂《按照主合同》

1、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本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本勞動合同手續。

2、甲乙雙方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十二、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只為甲方服務,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對外兼職,如有發生,即必須支付二倍的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約義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害賠償。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本合同或違反其在本合同下的承諾與保證,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如果其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應承擔與之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權利之遲延行使

甲乙雙方遲延行使本合同之任何權利,並不構成放棄本權利,甲乙雙方保留在對方違反本合同給己方造成損失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十四、爭議之解決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執行等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解決。

十五、合同構成及解釋程式

1、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構成;

2、勞動合同書。

十六、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均為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聯合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型別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