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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通用12篇)

合同協議 閱讀(2.34W)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通用1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2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通用12篇)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1

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現租人: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號(門牌)市區路號)層樓房、其樓上樓下全部平方米轉租與現租人為商鋪營業使用。

第二條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丙方協住乙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

第三條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幣元,每 年 月 日以前繳納。

2.房租在每 年 月 日上交甲方,託欠時不的超過天。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商業營業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

5.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丙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6.此門面房丙方轉讓給乙方後,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別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天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房租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違約金。

2.甲方若要終止出租此門面房須經過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門面出租。甲方無權收取此門面,依然以此合同為準,繼續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出租人對於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別人,要經過出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自方籤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現租人(乙方):

承租人(丙方):

年 月 日起生效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影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 年 月 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商鋪租金元、 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辦公室租租金元,合計 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 年 月 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負責人):

負責人: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

日期:電話:

日期: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市區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商鋪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商鋪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商鋪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

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商鋪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商鋪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商鋪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商鋪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商鋪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商鋪。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商鋪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影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4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8.57㎡,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專案。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壹 年,自 20xx 年x 月 x日起至 20xx年x 月 x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20 年 11月 1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路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裝置(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4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裝置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乙方獨立承擔。

7.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援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9.2.1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記憶體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9.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9.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9.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0.2 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1.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1.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1.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管轄法院

12.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其它

13.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3.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20xx年x月x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出租給乙方,用於個體經營,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鋪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限期年,年租金根據市場價格調整。年租金萬仟佰拾元整(小寫:元)一次性交清,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在租賃期間,所發生得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交納工商稅務、水、電、暖、社群衛生、治安等所有費用。

三、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破壞、更改商鋪結構,並確保房產及室內裝置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不得擅自將商鋪轉讓給別人,不得隨意更改經營範圍,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並承擔一切民事刑法責任。室內如有裝修,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則恢復原結構,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再承租時,甲方要驗房收鑰匙。

四、合同期滿後,甲方若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租,並提前30天交定金。如單方因故停止本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還房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有自然災害或城市規劃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五、本協議雙方自覺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商鋪坐落地址新世紀大道38號怡康春城5棟0101號,和一單元0101號 ;建築面積 145.53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三年,自20年 5 月 1 日起至 20 年 4 月30 日止。 20 年 4 月 16 到 4 月30日為甲方給乙方的半個月裝修期,期間不收租金,裝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已裝修好的裝置,傢俱由乙方保管好,出現破壞必須及時修復好、如不及時修復超過半個月、甲方有權收回商鋪,扣除押金,相當合同違約作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捌仟叄佰叄拾叄元整(¥8333.00 元),年租金共壹拾萬元整(¥100000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該商鋪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0元),作為商鋪押金(該押金待甲乙雙方租賃合同期滿後由甲方返還乙方不計利息)。乙方經營專案為保健品系列及旅遊開發不能轉租,轉移經營專案。如中途不按時交租金違約、不退還租金、押金。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於每年4月16日前繳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如拖欠房租超過30天,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乙方需無條件遷出。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甲方將商鋪交給乙方後,甲方裝修的天花、地板、牆壁、燈具、門、窗、傢俱是完整無缺,經乙方驗收確定後保管好。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鋪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商鋪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商鋪的質量或商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承租期內乙方在不影響商鋪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商鋪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商鋪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商鋪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商鋪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第九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鋪,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需賠償給乙方帶來的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用和營業收入);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納租金。

第十條 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第二條該房屋用途為商業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千)元整。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乙方按(年)支付租金(大寫千)元整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將承擔起該房屋的維護使用。

第七條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衛生費等。

第九條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十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付六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8

合同編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的主要情況如下:座落:上海市區路號(弄)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結構:。樓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層,本房屋位於第層,有/無電梯。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毛坯房)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影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元。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角整)。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自 年 月 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滯納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裝置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裝置、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裝置。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記憶體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裝置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五)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影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x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x平方米,使用面積為x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萬仟佰拾元整,總計租金萬仟佰拾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商鋪概況

1、乙方向甲方租賃路號,底層開間商鋪,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場地平方米(詳見建築平面圖所示)。原商鋪內的附屬設施及其他裝置見所附裝置和設施清單。

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商鋪經檢視,裝置和設施等物品均完好無損,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租賃的商鋪共計間,甲方提供照明電源0.7Kw間,計Kw照明電源。乙方如私自擴大裝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租賃的商鋪內,有間衛生間(衛生間內設施見設施清單)、只水錶,乙方有責任加以保管,如有損壞,則乙方必須加以維修和更換。

5、乙方租賃的商鋪內,有隻電錶、只煤氣表,所有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自行安裝電錶和水錶,並每月向總表貼水、電的差額度。水錶、電錶安裝後,乙方不再支付水、電錶押金,但仍須支付電費押金。

7、《建築平面圖》和《建築內部附屬設施和裝置清單》是本合同的二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商鋪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商鋪用途作商業經營用。主要經營。乙方應自行辦理營業執照,並做好有關三廢處理。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至 年 月 日撤離商鋪,由甲方收回。

2、當租賃結束後,乙方如欲續租的,應以書面方式在租期結束前兩個月提出續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乙方未按本條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視為放棄續租和優先租賃權。雙方未在本合同到期一個月前達成續租合同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租。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一)租金按每間為單位計算

1、第一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萬元(大寫)。<p&>2、第二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萬元(大寫)。<p&>3、第三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萬元(大寫)。< p="">

4、每年分兩次付款,每次付六個月的房租。 年 月 日前為第一次付款,第五個月中旬以前為第二次付款。下一年度付款日期同上一年度。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個月的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本合同終止時,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違約金外,餘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和保養

1、甲方在商鋪出租期間,應保證乙方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商鋪不漏不滲。甲方提供的用電、用水、用煤氣、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除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原因,停電、停水、停氣和外線的突然事故以外)。

2、甲方在計劃對出租的商鋪進行修理時,乙方應予以配合不得阻撓。如乙方阻撓,甲方不承擔商鋪和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則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3、乙方應愛護商鋪及其裝置、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和拆除。如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須擴大用電量、用水量、用氣量或在租賃範圍內添置裝置及裝修時,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方案和裝修圖。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並經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實行(政府部門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提供的申請書、方案圖、裝修圖、及甲方的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作為甲方收回商鋪時,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商鋪的質量的驗收標準。

4、如由於一個使用不當而導致商鋪損壞,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時的標準在三日內進行修復。乙方自行無法修復或三日內不予修復的,則甲方自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5、合同終止(包括甲方按規定提前收回商鋪)乙方撤離時隔牆、捲簾門不得拆除,乙方擴容的設施、裝潢可搬移並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三日內搬移。超過三日的,歸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後,門面後牆不得擅自開後門,如需開門,需經甲方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審批手續由乙方辦理),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損失自負。

7、租賃期所發生的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等等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關係的變更

1、乙方不得將所承租的商鋪挪作他用或轉租他人。乙方如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乙方還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租期為1年的為10個月的租金、租期為2年的為20個月的租金、租期為3年的為30個月的租金,依此類推)。如確有特殊原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轉租。

如遇以下情況則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撤離,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商鋪。

1)乙方不依前述約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築;

2)擅自將本建築轉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額交納租金、水、電、煤氣費的;

4)乙方在租賃的建築內從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許的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由於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動遷,包括房地產專案開發),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無條件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撤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終止合同,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薦續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一個月的商鋪租金;如無續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償付所剩商鋪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歸還(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規定提前收回商鋪)租賃商鋪的,除補交佔有期間的租金外,還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雙方商定違約金標準為:到期如不歸還租賃的商鋪,第一個月(不到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為二個月的商鋪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個月的按二個月計算),沒有歸還,則償付違約金為四個月的商鋪租金,如逾期至第三個月的(不到三個月按三個月計算),則償付違約金為六個月的商鋪租金,依此類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3)、4)款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所剩商鋪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於貳萬元)。

4、乙方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的,乙方應在三日內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擅自拆改商鋪結構、裝置等財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並在三日內恢復原狀,同時負責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全稱): 承租方(全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1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興國縣將軍大道南外村委會西側2號樓D2110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61.03㎡。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3年,自 20xx年 x月 x 日起至 20xx 年 x 月 x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3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830.00元(大寫:壹仟捌佰叄拾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叄仟元整(3000。00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10%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地址: 地址: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商鋪租賃合同簡單版12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房 主: 以下簡稱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所承租座落於 補拉塔移民區和諧雅苑 的商鋪轉租給乙方。

二、商鋪轉租費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註明:轉租費包括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租和室內裝置】

三、當房租到期的前一個月,需預先告知是否續租商鋪

四、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另行租給他人。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商鋪面貌結構,不得將商鋪轉租、轉讓、抵押、典當、變賣等有越權違法活動。

六、在承租期間乙方裝修商鋪要得到甲方同意且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商鋪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衛生、水、電費及店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商鋪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納承租商鋪應交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違約收回租賃商鋪,並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注意電器、煤、煙、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後果,經濟損失以及第三方的損失責任等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乙方租賃期間,不違反上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給第三方,否則退還乙方全年房租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據為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