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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服務合同範文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3.14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服務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服務合同範文八篇

服務合同 篇1

一、什麼是服務期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有投入並導致勞動者獲得利益。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培訓費用,並支付勞動報酬和其它待遇,使勞動者學到了本事。同時,用人單位使勞動者接受培訓的目的,在於勞動者回來後為單位提供約定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勞動者服務期未滿離職,使用人單位期待落空。通過約定服務期,可以大體平衡雙方利益。

二、服務期的期限

關於服務期的年限。在立法過程中,一種意見認為,約定服務期限制了勞動者自由流動,對市場配置有影響,要有公共政策手段配合,做出限制,不能任由雙方約定,如法律應當做出規定服務期最長不能超過幾年。另一種意見認為,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諾必須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受訓勞動者就有義務為用人單位最少服務一定年限,否則,就有義務承擔賠償培訓費用的責任,只是按比例遞減而已。所以,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付費在職培訓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接受專業技術培訓以後的服務期。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中沒有對服務期的年限做出具體規定。應當理解為服務期的長短可以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議確定,但是,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議確定服務期年限時要遵守兩點:第一,要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不得濫用權利。第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勞動報酬。

三、服務期比勞動合同期長怎麼辦

服務期是勞動者應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你首先得確認自己獲得的培訓是否屬於專項培訓,由於缺乏相關資訊,筆者不作過多判斷。這種單獨訂立的期限往往會與勞動合同中籤訂的期限相沖突,從而引發爭議。

服務期是得到用人單位和接受培訓員工雙方簽字確認的,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

在實踐中,一般都是先簽訂勞動合同,後簽訂涉及服務期的培訓協議,所以從雙方的意思推敲上應該贊成按照服務期約定的期限履行。雖然服務期協議通常依賴勞動合同關係而存在,但簡單地靠勞動合同否定服務期是不對的。

服務期的期限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在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的期限時,可以延長勞動合同的期限至服務期終結。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證件型別:______】號碼: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證件型別:_____】號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

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獨家】【非獨家】委託甲方出售於_____的房地產提供中介服務,達成如下中介服務協議:

第一條房地產基本情況

1、房地產地址:______;房地產權證號碼:______。

2、房屋使用性質:【住宅】【商鋪】【辦公】【其他:_____】。

3、建築時間:(以______為準)。

4、【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以房地產登記簿為準)。

5、擬售價格:¥______元以上。

6、同意買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_____】。

7、該房地產【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制的情況,權利受限制的情況可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解除。

8、房屋【是】【否】辦理了土地出讓手續;【是】【否】繳清土地出讓金(違約金)。

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10、房屋【有】【無】佔用戶口;房屋【有】【無】佔用國小學位。

第二條中介服務事項

乙方委託甲方【獨家】【非獨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務,甲方提供的中介服務事項包括以下第_____項:

1、書面介紹與交易相關的售房政策、法律、稅費標準;

2、提供市場行情,介紹客源;

3、促成房屋買賣,並協助上網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

4、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按揭貸款塗銷手續;

5、協助辦理銀行房款託管手續及銀行託管房款交割手續;

6、代辦房地產權屬轉移及變更登記手續;

7、協助交割房源;

8、其他: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甲方為乙方提供logo設計,服務內容如下:

注:企業商標logo設計,可為文字、英文或圖形設計 (文字和英文名稱須由甲方提供),

以上價格僅為滿足其中一種設計要求的約定金額。

為了使甲方為乙方提供更優質的線上設計服務,請細心閱讀以下條款,這些條款規定了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 關於智慧財產權約定

甲方對版權的理解和定義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為依據。

1、甲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乙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乙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但甲方享有署名權並保留用於參展,評選,展示的權利。乙方付清所有設計費後,甲方不得把此設計方案交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甲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甲方,乙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乙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甲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甲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結款後最終設計稿的一切版權(包括圖案與名稱)歸乙方所有,甲方的設計師在為乙方設計過程中所設計的非最終設計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設計理念的版權,歸甲方所有。

二、關於初稿提供

1 、所有的初稿都是通過且只通過網際網路提供。在甲方與乙方達成設計協議後,並在收到乙方的總金額的50%(即 500 元,大寫 伍佰元 整)時,甲方就會開始為乙方設計。在整個過程中,乙方均可以通過網路形式觀看到初稿及修改稿,特殊情況下,如果乙方要求,原始檔甲方也可以刻盤以郵寄方式送達但是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外,甲方不提供其它形式製作的稿件(包括紙質或其它材料做成的稿件)。

2 、在收到乙方的預付款後,甲方將會在設計套餐相應的工作日內完成初稿供與選擇,如果甲方不能及時提供,甲方將無條件地將乙方的預付款全額退回。

3 、根據乙方選擇的設計套餐,將由甲方分配若干相應專業設計師專職完成你的設計任務,設計師分配的權利歸甲方所有。

4 、在收到初稿後的 10 日內(含第 10 日),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修訂請求。否則,甲方視乙方預設甲方所提供的初稿已經無需進行修改,並且認為該設計專案已經完成。這時,乙方必須將餘下的款項付清。

三、關於稿件的修訂

1 、所有修改稿件都是通過且只通過網際網路提供。甲方會提供1—3 個修改版本供乙方選擇。雙方同意,修改的目的是在初稿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完善。如果要作重大改變涉及到重新設計初稿(如由於乙方自己的原因,需要更改名稱和其它重大修改),甲方保留每個加修 1000 元的權利。

2、 當客戶選定初稿後,又做重大改變(如由於乙方自己的原因,又想選擇別的設計初稿進一步修改),甲方保留每返工一次加收 500 元的權利。

3 、如果乙方在確認設計稿件最終完成後,沒有在接下來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含第二十日)將餘款結清,甲方保留通過法律程式向乙方索回餘下款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害的權利。

4 、如果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提供的不同稿件中的兩個稿件時,第二個設計圖須另加收設計費全款50%。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專案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專案的保證期為__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專案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方負擔。

本專案中介方活動經費為:元,由方負擔。中介方的報酬為:元,由方支付。

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

1、一次總付:元,時間

2、分期支付:元,時間

3、其它方式:元,時間

第六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按司法程式解決。

第八條: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甲方簽約: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

旅遊線路為:;旅遊團出發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xx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xx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xx日付訖。

第四條:專案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專案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專案: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專案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年月日時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八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九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xx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遊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鑑於

1.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在中國清遠合法註冊、經營及有效存續的公司,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題資格,且在簽署本合同時無任何法律障礙和重大事件影響買繼續正常存續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乙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在中國清遠合法註冊、經營及有效存續的公司,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題資格,且在簽署本合同時無任何法律障礙和重大事件影響買繼續正常存續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為了有效完成活動專案,保障甲方相關經營活動的開展,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本著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原則,授權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條款簽署本合同。

第二條合同標的

2.1甲方委託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要求籌辦活動專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務。

第三條委託事項

3.1專案名稱及活動方案:

時間:

主題:

地點:

活動物件;

活動內容:

3.2承攬事項: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事務:

3.

2.1該專案整體策劃、管理和現場控制執行工作,提供應急處理方案,保證活動順利進行。

3.

2.2負責該專案場地佈置,相關物品的採購、設計、製作以及運輸。

3.

2.3安排1位專案負責人在現場管控,5人或以上執行人員進行現場佈置、活動開展。

3.

2.4全程負責所有人員的安全,除大自然等不可抗因素外。

3.

2.5活動過程中所有費用的預先墊付(包含突發意外所產生的費用)。

3.

2.6負責現場照片排山拍攝、做好文字及圖片形式的總結,撰寫相關新聞稿1至2篇,並提供現場照片、攝像。

3.3服務團隊人員構成:安排1名專案負責人在活動期間進行服務,5人或以上執行人員進行現場佈置、活動開展。負責響應我公司整個專案活動需求,每次活動的前期準備、溝通,做好溝通支撐。

3.4乙方保證在前,完成甲方委託的籌辦工作,並提請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後的設計方案、創意說明、草圖、指令碼、確認的樣稿、樣帶等資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如未能通過甲方的驗收,則乙方應依據甲方的意見進行重新調整,重新調整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再次驗收。修改後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視為乙方未能完成承攬。

3.6因驗收不合格造成乙方不能按時交付的,視為乙方履行延遲。

第四條合同價格

4.1本專案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整)。該費用為全部費用及稅費,已經包括本合同所涉及專案所需的一切費用,除非甲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總金額不能變更。

4.2上述合同費用為固定不變價,如須變更需根據乙方原報價及實際工作量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4.3合同費用為含稅價,已包括營業稅等稅項。

第五條付款方式

5.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

第一種方式付款:

(1)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服務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額共計元。

5.2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按法律規定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等額發票,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發票且滿足以上付款條件的條件下在30個工作日內劃帳方式付清該筆款項。

5.3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各項稅費。

5.4甲乙雙方結算銀行帳號如下:

甲方戶名:乙方戶名: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身份證號碼:

聯絡人: 聯絡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 宴預定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宴會預訂

1、 年月 預留宴會場地。

2、宴會桌數及具體要求:乙方於 年 月 日乙方與甲方簽訂宴會合同書,宴會 桌,備 桌,收費標準 元/桌。(本金額不含稅金,如需開具發票需另付稅金)標準將按該宴會舉行時甲方(附頁)的標準執行。

二、訂金

為保障雙方權益,甲方在該合同簽訂生效後收取乙方該宴會總金額20%的定金,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作為場地預留訂金。

三、取消宴會的賠償

甲乙雙方如因單方面原因導致宴會不能如期舉行,如距宴會預訂日期提前30日(不含30日)取消,則雙方不予追究,全額退回預留訂金;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按照以下標準收取:

1、距宴會預訂日期30日以內(含30日)15日以上(含15日)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50%;

2、距宴會預訂日期15日以內(不含15日)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100% 。

3、宴會舉行,但未坐滿預定桌數,餘下桌數甲方每桌按60%收取成本費 。

四、不可抗力

乙方在飯店舉辦宴會期間,如遇國家、政府部門徵用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時合同自行終止,但甲方可幫助乙方調整場地及時間,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正式宴會合同之後,宴會舉辦之前,必須通知乙方所聘請的第三方宴會司儀或婚慶公司與甲方簽訂服務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第三方宴會服務公司進入場地,以此而影響到宴會儀式正常進行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公共場合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場。如若由於乙方(含乙方所宴請的賓客)未遵守此規定,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必須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裝置,如有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如產生合同糾紛,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院依法解決。

5、本合同附宴會選單一份【附頁一】,簽字生效。

5、此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就資訊查詢服務事宜,經與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本單位業務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資訊查詢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向乙方支付資訊查詢技術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甲方查詢所需資訊,並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查詢結果以文字形式送達甲方。

三、甲方對於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資訊提供給第三方,如因此造成不良影響或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在使用資訊時,不得妨害國家安全,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公章後生效,影印,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