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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房屋合同模板彙總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4.56K)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房屋合同模板彙總10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出租方:地址為: 號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租賃期限:3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號止。房屋租金額為 元 , 傢俱水費、電費、煤氣租賃期滿按數字,收費標準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裝置、裝置情況詳見合同清單作為出租方按照本合同書約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房期間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如因不及時交費出現滯納金由承租方承擔。

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

6、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房屋到期後承租方準時交回房屋。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現將 #樓的外牆裝修承包給乙方施工,現為了雙方的共同責、權、利,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1、 #棟所有外牆貼面、滴水線條、檯面抹灰的壓光、所有窗臺(不含飄窗套)、窗套介面刷到位(後道工序負責介面),乙方負責拆架及碼堆至指定地方。

2、乙方進場後,只負責灰桶、鏟、扁擔,其餘次材均不負責。

二、承包單價:

外牆裝修以外牆貼面實際面積元平方米計算。

三、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後外牆拉毛至第四層甲方付乙方生活費 %。

2、該專案拉毛完工後,甲方付乙方工程進度費用(拉毛費) %(按每平方 元計取)。

3、乙方外牆貼面完成三層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進度款的%,待乙方全部完成外牆貼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付至整個工程量的%。

4、餘下%作為質保金,一年後的30個工作日內付清。

四、質量安全:

1、乙方必須確保外牆粉刷分項工程驗收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乙方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2、外牆粉刷全為水泥砂漿,每完成一層必須清理好面牆磚上的汙垢,如發現浪費材料,每次處100-200元罰款。

3、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嚴禁乙方施工人員從樓上傾倒垃圾或隨意亂扔材料和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4、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班前教育,確保施工安全。嚴禁酒後作業,穿拖鞋上工作平臺工作,如乙方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不良後果,一切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進度

本合同內粉刷工程總工期為30天(日曆工期),乙方必須按時完成。如乙方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200元。

六、其他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xx簽訂:

甲方:xx

住所:xx

身份證號:xx

乙方:xx

住所:xx

身份證號:xx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xx區xx街xx樓xx層xx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xx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xx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xx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房屋贈與合同範本5篇文章房屋贈與合同範本5篇出自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xxxx 乙方(簽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贈與人):xx,男,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xx,女,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

甲方與乙方於20xx年x月x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為了保持家庭和睦,增進夫妻之間的感情與信任,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甲方自願將其名下所有的位於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給

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贈與不附加任何條件,贈與完成後該房產為乙方個人財產。

第二條:房產狀況

1、該房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合計 平方米,產權證號

為:;

2、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3、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承諾此贈與協議不可撤銷,此房產在未辦理過戶之前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第五條:在本房產符合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因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而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房主方

乙方:承建方

一、房屋粉刷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

二、工錢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5元計算。

三、粉刷專案。

1、室外前面貼瓷磚,天棚貼馬塞克,側立面及後面粉水泥油抹光。

2、室內

①牆面,二樓粉粗沙抹平,一、三、四、五樓粉粗沙蓋白水泥及白灰2次抹光。

②地面,二樓貼地面磚,其餘樓層地面水泥抹光。

③二樓衛生間牆瓷磚貼至頂棚底,其餘樓層廚房、衛生間瓷磚均貼1.5—2米高。

④所有樓層房間及樓梯貼20cm踢腳線其中二樓客廳餐廳貼90—120cm高瓷磚牆裙。

⑤樓梯踏步正面粉水泥、背面抹光白水泥。

⑥廚房衛生間,下水管安裝,瓷盆安裝,室外落水管安裝至一樓。

四、以上工程、工具及操作檯、腳手架,由乙方自備。乙方應按建築規範操作。如出現工傷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質量在20xx年5月前完成。

六、付款甲方根據乙方工程進度付給乙方工資,工程完工,甲方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合同簽字日生效,單方違約賠償對方3000元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

住所:

電話:

承包人(乙方):

住所: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專案確認表。)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詳見附表3: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3: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附表4: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附表5: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

4、工程期限天,開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

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元(¥:元)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預算報價表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開工前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乙方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等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及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相關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條、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並接受甲方檢驗。

第七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可抗力;

(3)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包含室內空氣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

(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

(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可申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2、室內空氣質量

(1)依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工程竣工後,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

(2)乙方在工程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供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的環境檢測單位出具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並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月。驗收合格簽字後,乙方應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金額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支付元

第三次雙方驗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2、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4、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及室內空氣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或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5、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幾項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期間,甲方將處屋鑰匙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點 分至點 分;下午點 分至點 分。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確保甲方房屋施工順利進行,為明確雙方在建設專案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本著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該工程位於()磚混五層樓房,基礎為鈴筏形基礎;一、二層為現澆板,其餘樓層為預製板,構造柱,圈樑,木瓦屋面等。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範圍

按甲方提供施工圖,乙方負責所有施工機械(木模,釘子,鐵絲,腳平架等),從基礎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鋼筋工等所有施工內容。外牆正立面貼外牆磚,其它牆面為水利砂漿。五層樓地面貼地面磚,衛生間,廚房,樓梯踏步所有貼牆地磚。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14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方式計算,增減工程量按照市場行情,雙方協商解決。

2:基礎竣工後付款人民幣5000元整;每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後付款人民幣4000元整,內外粉刷完工後付款XX0元整,春節前無質量問題餘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質量問題返工達標後,另外賠材料)。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2xxx年6月28日到2xxx年10月28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工程的要求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採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特別是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以上合同望雙方遵守各自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8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戶手續為準,也就是說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戶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戶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戶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為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為,也就是說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未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佔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裡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並非房屋的過戶登記,而是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援。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為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這說明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為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為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戶登記才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可以看出,為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即只要受贈人已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為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為受贈人補辦過戶手續。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為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為,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係成立之後,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實踐性法律行為,因此,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絡,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戶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為有效,也就是說,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戶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為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群眾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為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群眾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為也就成為無效的行為,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為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為為無效行為,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為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為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為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為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9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雙方議定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

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結構,總層數: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作於___________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後,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鑰匙以及房屋產權證書。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甲方應已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告知乙方。從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所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雙方中途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繳納交易稅費、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提供辦理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物及裝修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10

房屋贈與合同怎麼才能撤銷

原告劉老漢與被告劉某均認可,劉某取得該房屋的前提是照顧父母的日常生活。劉老漢與劉某雖然簽訂了《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但該合同並未約定具體付款時間,且20xx年4月劉老漢將房屋過戶至劉某名下,劉老漢及其他子女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並未提出異議;劉某實際已各支付5萬元給其哥哥弟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約定履行義務。”劉老漢與劉某的約定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簽訂的《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名為買賣合同,實際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合法有效。

那麼,劉老漢能否行使撤銷權呢?

劉老漢主張劉某未按約定履行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請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受贈人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劉老漢對劉某未依約履行照顧父母生活負有舉證責任。但劉老漢未能提供證據,且還認可劉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顧父母生活的事實;之後原被告雖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認定劉某不盡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劉老漢要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

原告張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個子女。被告張丁系原告的四子,兩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xx年10月被告張丁夫妻二人向兩原告承諾對兩原告今後的生活、醫療及生養死葬承擔一切責任。兩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勸說之下,於20xx年5月將自己座落於縣城的房屋贈與被告並進行了公證。20xx年9月15日原告張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張丁在接到通知後去醫院探望原告。後因原告的醫療費問題與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間多次發生爭執,在原告還未出院的情況下,被告不辭而別。為此,兩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刺激。由於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諾,兩原告認為將房屋贈與被告是重大失誤。為此,原告向公證處,請求依法撤銷所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被告立即返還原告所贈的房屋產權。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贈與合同公證可否撤銷?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後,專門趕回探望原告;應當說被告在原告的幾個子女中是最盡義務的,並非如原告所陳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兩原告對被告所作出的贈與行為,是原告經過慎重考慮後作出的,並且該贈與行為經過了公證。在贈與財產交付前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因為訂立的合同經過公證,表明雙方當事人對簽訂和履行合同是認真嚴肅的,對贈與人來說,有充分的時間和條件,來決定是否簽訂和履行該合同,不存在考慮不周,或情緒衝動等原因。從公證的效力來說,合同經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所以,這種贈與合同公證不得撤銷。這對於嚴肅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力,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財產權利關係的相對穩定是必要的。第二種觀點認為,兩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贈與合同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該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進行任意撤銷,贈與人要行使撤銷權,須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為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的撤銷事由,贈與人即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由於本案的贈與合同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被告對原告有扶養義務而沒有履行,並且被告沒有忠實地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原告申請撤銷對被告的贈與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規定的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請予以撤銷,是合適的。

我們認為本案中所涉及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程式,故當事人不得任意撤銷。原告要行使撤銷權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為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事由,贈與人即享有撤銷權。被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符合《合同法》第192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屬於行使撤銷權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證贈與合同的請求,符合法律之規定,應當予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