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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買賣合同集錦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8.13K)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汽車買賣合同集錦15篇

汽車買賣合同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借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中文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

(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借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借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借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借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2

出賣人:___________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型│發動│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顏色│價格│備註號┃機號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暢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汽車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專案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並辦理按揭或乙方通過其他汽車銷售商購買汽車後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相關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

車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購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車輛;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車輛,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

三、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乙方提車確認單為準。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汽車經銷商及乙方簽名蓋章的提車確認單為準。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

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_________元,其餘車款乙方委託甲方向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權利與義務

1、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乙方通過其它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乙方負有審查所購車輛證件,發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若因此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6、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協助乙方或協助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六、有關汽車按揭的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的,乙方應切實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自提車之日起至銀行貸款發生之日止,須配合甲方及銀行的資信調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

2、乙方提車後,須及時上牌,並把車輛登記證及購車發票原件交與甲方。

3、按揭期內,乙方未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抵押車輛私自轉讓給他人;如私自轉讓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在按揭期內,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不得以經營狀況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為由,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6、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銀行貸款合同後,應嚴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權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為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費用(含保證金、續保定金、擔保手續費、工本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貸款期內必須履行保險義務,乙方的續保定金在貸款期最後一年充抵保金,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險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乙方承擔。

8、乙方若變更住址及聯絡電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甲方及貸款銀行,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義務的,除按按揭貸款合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利息、罰息、調查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車銷售商,係指乙方所購汽車的開票單位。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5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xx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地址:

汽車買賣合同6

立合同單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機廠

需方:濟南某汽車廠

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金額及交貨日期。

(二)產品質量標準:按部頒質量標準。

(三)產品原材料來源:由供方解決。

(四)產品驗收方法:由需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五)產品包裝要求:用木箱包裝。

(六)交(提)貨方法、地點及運費:由供方用火車託運到需方所在地,運費由需方負責。

(七)貨款結算方法:每批貨到全後十日內付款,通過工商銀行辦理託收。

(八)經濟責任:按《合同法》規定的原則執行。如供方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應負責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費用;因產品數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規定,供方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5%的罰金;因包裝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貨物損失,應由供方負責賠償;因交貨日期不符合合同規定,比照工商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貨款總值0. 03%由供方償付需方延期交貨罰金。如需方中途退貨,由需方償付供方退貨總值5%的罰金;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比照工商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罰金。

(九)供需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和確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和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於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確有需要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同意,籤具修訂或撤銷合同的協議書。並報合同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備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一份,鑑證機關、工商銀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機廠 負責人:(蓋章)需方:濟南某汽車廠

代表人:電話:負責人:(蓋章)

圖文傳真(FAX):代表人:電話:

開戶銀行: 圖文傳真(FAX):

賬號: 開戶銀行二賬號:

地址: 地址:

鑑證機關:

汽車買賣合同7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汽車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協議書內容以附件形式附於主合同之後)。

二、交車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雙方其他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1、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2、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3、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汽車買賣合同8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遵循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車型,發動機號為:,底盤號為: 的汽車壹輛。

二、汽車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車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車總價的%,即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2.後續付款:餘款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分 個月分期支付,即於每月28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於乙方所佔資金,系借貸而來,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餘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銀行利息。

三、車輛的保險

分期付款期間,為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車輛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險,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其他險種由乙方根據需要決定。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車輛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

四、車輛營運手續

分期付款期間所購車輛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由於現行的車輛管理體制和車輛營運體制,各種營運手續只能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在此期間車輛的營運、保險、年檢等手續,均由乙方委託甲方辦理。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直接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汽車及有關證件,並要求乙方結清所有欠款,賠償損失。在收回車輛滿十五 1

天后乙方還不能支付所欠車款和各種稅費時,甲方有權按評估價出售或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依法拍賣汽車,所得價款用於償付乙方所欠甲方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車輛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含律師代理費)。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2)拖欠款項(含車款和其他應付稅費)累計達二萬元或累計達二個月應付車款金額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的;

(4)敗壞甲方聲譽,情節嚴重的;

(5)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變、破壞GPS裝置的;

(6)未經甲方許可,變更手機卡號或停止使用手機卡號,致使甲方無法正常聯絡的;

(7)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8)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的行為。

(9)車輛被運輸管理部門取消營運資格或乙方被車輛管理部門取消駕駛資格;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汽車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規定經營、使用汽車、不受甲方的干預。

4、汽車營運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使用汽車期間,車輛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輛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 2

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6、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糾紛、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7、車輛交付乙方後,車輛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委託甲方代辦的各種手續及甲方應當提供的服務,甲方應當派員積極辦理,如因甲方延遲代辦,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間,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車款的,除應及時補交外,還應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違約金,同時還須承擔甲方因追索債務而支出的費用,如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平等、友好、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它

1、本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住 所:

電話: 手 機:

簽訂時間:二○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9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3.1 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 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 元。

3.4 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 元。

3.5 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 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元。

3.7 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代 辦費: 元。

6、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裝置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10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檔案(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車型、配臵、顏色、數量、價格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臺

注:以上合同總價係指在杭州市區的交貨價(包括運費、倉儲費、出庫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供車輛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檢測的原產地合格產品。

2、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提車。

3、如發生所供車輛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車輛運至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驗收提車工作。

2、在交付車輛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車輛上牌(驗證)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隨車的工具器材,並在保養手冊上貼上《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聯絡單》。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車輛運達交貨地點後,甲方當場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車輛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須保證其序列號、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乙方保證在驗收合格交貨的同時辦理車輛質保的有關手續,落實杭州市區範圍內的特約維修網點(站),具體負責質保期內車輛的維修保養和質量索賠工作。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稽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檔案(編號: )、應標檔案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11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_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

聯絡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由雙方協商):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_______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共和國《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規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就車輛轉讓交易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一輛車轉讓給乙方。

該車基本情況:

廠牌型號:車身顏色: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首次落籍時間:車架號:

二、甲方將下列手續隨車證件一起交給乙方。【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單、身份證影印件】

三、車輛過戶由雙方負責辦理。過戶費用由甲方負責,且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

四、甲方保證此車無盜搶,及任何經濟問題。

五、此協議書籤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車涉及的交通違章事故,所欠費用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並即日結清。以後此車所有事務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15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