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裝置轉讓合同樣本

合同協議 閱讀(2.6W)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裝置轉讓合同樣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裝置轉讓合同樣本

  裝置轉讓合同樣本(一)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1、甲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3、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乙方:1、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3、乙方為裝置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1、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3、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資訊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博興縣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1、本協議一式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2、甲、乙雙方各執 份;3、裝置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裝置轉讓合同樣本(二)

甲方:**

乙方:**

為使用權歸屬合法化,在平等互利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段從英)將一套制餌絲機裝置轉讓出售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裝置:餌絲機、粑粑機、切餌絲機、水錶、所需工具及三相動力電錶(戶頭)。

二、轉讓期限:此協議生效後餌絲機、粑粑機、切餌絲機、水錶、所需工具及三相動力電錶(戶頭)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三、轉讓價格

餌絲機、粑粑機、切餌絲機、水錶、所需工具及三相動力電錶(戶頭)總合計壹萬貳仟元正(12000.00元),協議簽訂之日付壹萬元整(10000.00元),其餘貳仟元在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付款以付款收據為準。

四、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在合同期內,甲方自行經營,自負盈虧,乙方不得任何方式干涉甲方經營權和不得唆使或自己做同門生意,如因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十倍經濟損失。

2、乙方責任:自協議簽訂之後,乙方自行經營,自負盈虧,加強安全生產,特別要注意用電,防火等安全,如有意外所有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五、此合同自簽訂協議書籤字畫押之日起生效。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