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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運輸合同錦集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3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運輸合同錦集10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託運方(甲方)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承運方(乙方)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貨物運輸合同模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公平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道路汽車運輸,貨物的具體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運輸目的地、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在當次運輸活動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備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輸目的地、收貨人、運輸期限等有關的基本情況。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行業交易通用的包裝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國家沒有統一包裝標準或行業沒有通用的包裝標準的,應採取足以保護貨物,滿足安全運輸要求的包裝方式。否則,乙方可以拒絕運輸。甲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貨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對貨物妥善包裝,製作危險貨物標誌和標籤,並向乙方提交有關危險貨物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甲方託運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應在包裝上明確標識,以便於裝卸和運輸。

3、甲方託運的貨物應當與申明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價值、性質、數量相一致。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辦理限運,憑證運輸手續的,甲方應當辦理完畢的相關手續交乙方查驗。

4、付款方式:銀行承兌匯票或轉賬支票。

5、貨物託運後,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終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目的地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因此作為給乙方增加的實際費用。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託運的貨物進行清點、核實、確認,並安排與託運貨物性質,數量相適應的運輸車輛。

2、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3、負責承運貨物的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向甲方收取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清規定的各種運雜費,乙方對其所託運的貨物有與運雜費價值相當的留置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與甲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對於超過30天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取回所託貨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將所託貨物提存或按當前市場價處理(僅限鮮活易腐、爛產品)

5、為了降低貨物運輸風險,乙方應為託運的貨物辦理保險(保價)手續。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雙方簽訂的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制作交貨憑證並由收貨人簽字,作為完成運單所載運輸工作的證明,乙方持交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憑乙方所提供的交貨憑證,在確認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後,憑運輸發票在每月25號前付清當月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應予以

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向甲方貨損及追享貨損產生的經濟損失做出全額賠償。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和收貨人並向甲方提供相關書目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因申報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費用承擔人不支付合同約定的費用,保管費以及

其他相關費用的,乙方對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乙方應按照託運貨物運費的10%承擔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後,乙方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及時提貨。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運輸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或按託運貨物總價值的 %承擔違約責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目的地或錯交收貨人,應糾正錯誤,並承擔糾正錯誤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如果貨物逾期運達,或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運輸費用10%的違約金賠付甲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費和收貨方的索賠費用。

5、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於乙方責任的,先由乙方賠償,再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方追償。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貨物並及時告知甲方。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進一步協商,補充條款。

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

1.1 貨物名稱:(應填寫全稱)

1.2 貨物規格:(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 貨物數量:(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並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 包裝要求

2.1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 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 貨物起運地點:(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省××市××區××街××號)

3.2 貨物到達地點:(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 貨物起運日期:(應寫明年、月、日)

3.4 貨物運到日期:(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 運輸費用

4.1 運輸費總額為:(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

4.2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 貨物的裝卸

5.1 貨物裝卸由 方負責。

5.2 貨物裝卸的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六條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6.1 託運方的權利

6.1.1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1.2 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 託運方的義務

6.2.1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2.2 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並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七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 承運方的權利

7.1.1 向託運方收取運費。

7.1.2 對於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 承運方的義務

7.2.1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7.2.2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並負責託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託運方的違約責任

8.1.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8.1.2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受損,託運方應承擔汙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1.3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的違約金。

8.1.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8.2.2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8.2.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向託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2.5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範圍: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託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的地點: (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僱用乙方的 車,為甲方承擔工程運輸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提供乙方司機的住宿。乙方車輛的主、副燃油、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司機的伙食費以及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擔。

2、乙方在為甲方運輸過程中,如出現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財產、機械損失和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為甲方運輸過程中,必須無條件聽從甲方用車人員調配,不能找理由擇路運輸,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其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4、為了使甲、乙方雙方合作愉快,約束雙方共同行為,乙方進場後,將該車作為履約合同的擔保,合同終止時雙方都能信守合同,沒有其他影響時解除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否則甲方申請有關部門進行仲裁。

5、甲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支付乙方一定的比例的生活費、維修費,年底支付乙除燃油外收入的50%-60%。同時要求乙方出具相同面額的合法稅票。其餘部分待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6、運費單價

①、起價2.5元/m3(一公里之內),每增運1公里加0.5元/m3·Km。

②、碎石:平均運距15Km,運費:10元/m3。

③、自敖力布江或套白溝運輸砂礫:0.6元/m3·Km。

④、自查幹沐淪河運輸砂礫:0.8元/m3·Km。

7、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簡稱甲方):______

承運方(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_____承運方:_____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電話:______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帳號:__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寧夏偉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偉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專案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稅價)。

2、合同期限:月月

3、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排程,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為,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為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為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為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石子運輸租賃一事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其剩下的運輸費用和延期費一次性付給甲方。(延期費86000.00元。甲方付:10000.00元;乙方付:30000.00元;楊中福付:46000.00元。)合計:210000元整。

二、甲方開始卸貨,乙方保證七天卸完,除因天氣情況和碼頭機械不能正常作業,以及碼頭停電不能計算天數。 三、

四、以上系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承擔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外,還應當承擔違約金10萬元。

五、本協議製作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二O年三月一日

協議簽訂地:

運輸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要手續,隨貨清單等。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

2.甲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意見而未能及時卸貨,乙方應立即與甲方負責人聯絡,雙方及時溝通。甲方應在三小時內及時給予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全的將貨物運輸到甲方規定的倉庫。以甲方指定的負責人簽收為準。

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等。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運輸途中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結算方式

本批貨物從 市到 .運費合計_________元,甲方收到貨物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運輸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 _日內付款。

第四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運輸合同 篇8

甲方:鄂爾多斯市順興億達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內蒙古滿世煤炭集團四道柳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二、貨物名稱:煤炭

三、貨物數量:

四、起止地點:

五、運輸價格:56元/噸,以後隨行就市

六、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卸貨方實收計量為準(按礦發數量的千分之三為途中損耗數量,超過的按150元/噸扣減運費),甲方憑收貨方過磅單結算,隨到隨結,不得拖延,運輸發票甲方根據運輸量給乙方提供,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對承運的煤炭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2、運輸途中發生的任何意外與乙方沒有關係,由此造成損失的協商解決,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場人員指揮,不得私自插隊、無理取鬧等。

4、乙方因資金緊張等造成運費結算不及時,造成甲方無法組織車輛及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在運行當中發生的具體事宜,應及時溝通,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9

_____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運至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貨物於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o.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袋裝水泥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運輸事項

1.1工程名稱:

1.2運輸品種:袋裝水泥。

1.3運輸數量:以甲乙雙方的實際運輸結算量為準。

1.4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1.5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二條運輸價格

2.1運輸單價:

袋裝水泥運輸單價為0.75元噸/公里;

以上運輸單價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運輸費、裝車費、稅費、保險費等在內的綜合運輸單價。

2.2運輸距離:

2.2.1從至格拉基水電站施工區域綜合運點.

運輸距離為KM;

第三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1向乙方介紹工程基本情況,講明工程對袋裝運輸的要求,工程環境,交通道路等情況;並保障工地範圍內的道路通暢,允許整車通行。

3.1.2負責對乙方運抵的袋裝水泥進行收貨、過磅計量、簽收。

3.1.3按合同規定,在與乙方完成結算手續並收齊乙方各種

3.1.4合同履行期間,嚴禁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水泥。如有上述行為發生,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第7.2.2條款規定的方式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或者影響工地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乙方在裝卸袋裝水泥時應服從裝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避免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2.2由乙方負責在水泥廠的水泥倉庫裝貨,並將甲方訂購合格的袋裝水泥及質量檢驗報告及出庫票據同期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2.3配合甲方對水泥廠出庫袋裝水泥的數量進行過磅計量,並將甲乙雙方確認的驗收票據返回給水泥廠家。

第四條檢驗、驗收

4.1乙方根據甲方袋裝水泥需用計劃將水泥運抵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4.2乙方在合同約定地點裝貨時應對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進行核對,若發現不一致時不得發運。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收貨,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3水泥運抵合同指定供貨地點後,甲乙雙方在現場過磅或檢包驗收,如發現水泥品種、規格及數量與供貨計劃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絕收貨外,還將根據相關合同條款向乙方提出索賠。

第五條價款支付

5.1付款方式:採用銀行轉帳。

5.2結算方式及運費支付:每月25日為當月的運輸結算截止日。甲、乙雙方在完成相關對帳及票據傳遞手續,乙方按照當月實際驗收運輸數量出具的全國統一運輸發票經甲方審查核實後,完成當月合同雙方的結算手續,並於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5.3發票出具:乙方根據實際現場驗收數量出具運輸發票。

第六條保險

運輸包乾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應辦理及應承擔的各種保險費,若發生有關保險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但由於乙方的運輸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遺失),乙方應按照合同第7.2.2條款規定的袋裝水泥單價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後,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1.1甲方違約拒絕收貨(非乙方原因造成),應承擔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後,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2.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運輸計劃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車輛運輸,導致甲方現場缺貨停工,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7.2.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袋裝水泥。乙方應負責賠償袋裝水泥價款(不含運費),賠償金額按照下列單價的3倍計算,並從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而未支付的運輸款中扣除,如運輸款不足以賠償,應另行補足:

7.2.3乙方運抵格拉基水電站工程現場的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的內容不符時,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入庫,乙方須無條件的更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裝水泥,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2.4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裝水泥質量不合格、數量損失、無法卸車入庫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2.5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約合同期限應予延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2在袋裝水泥運輸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體滑坡等造成的橋樑道路中斷,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積極地採取應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條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運輸期限已滿並結清全部運輸價款後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本合同雙方相互提供的檔案、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11.3合同雙方,不論哪一方向對方提出函電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合同雙方地址派員遞送或郵寄、傳真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並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相應的回覆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受,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本合同共份,甲方執份;乙方持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