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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合同 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8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智慧財產權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智慧財產權合同 15篇

智慧財產權合同 1

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用自己的技術和勞務,跨越國界地為另一方當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或者跨越國界地派遣專家或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諮詢意見,並收取報酬;另一方當事人接受工作成果或者取得諮詢意見並付給報酬的書面協議。

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點:

(1)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的合同;

(2)根據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供方以其掌握科學技術的勞動力為受方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提供諮詢意見,如進行專案可行性研究、進行工程設計、提出工程計劃、編制施工方案、派遣專家指導生產、培訓技術人員、就企業的技術改造、產品設計的改進、質量的控制和企業管理提供諮詢意見,並按約定獲取報酬。受方按照合同規定檢查驗收,取得供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接受諮詢意見,並付給約定的報酬。

(3)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一個重要特點是,供方所提供的是某種技術性的勞務,而這裡所指的“技術”是指既不具有工業產權的技術,又不具有保密性的技術,它是發明專利技術、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以外的普通技術。

根據供方提供諮詢服務內容的不同,各國法律把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分為不同的種類。

我國1988年的《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把技術諮詢服務合同分為6類:

一是受方委託供方進行專案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設計的合同;

二是受方與供方合作進行專案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設計的合同;

三是僱用外國地質勘探隊或者工程隊提供技術服務的合同;

四是委託供方就企業技術改造、生產工藝提供服務或者諮詢的合同;

五是委託供方就產品設計的改進和質量控制提供服務或者諮詢的合同;

六是委託供方就企業管理提供服務或者諮詢的合同。

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的內容與條款取決於技術諮詢服務的性質、方式和規模。一般來說,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應包括以下幾項主要內容和條款:

(1)供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的清單,包括技術諮詢服務的專案、目的、範圍、內容、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條件等。

(2)如果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涉及工程師、專家、專門技術人員的派遣,在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派遣工程師、專家、專門技術人員的級別、人數、具體的專業、工作量、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驗收標準、工作地點、工作期限、日工資標準以及其他待遇等,不能留下任何缺口。同時還應規定,如果供方派遣的人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不能勝任工作,受方有權要求供方調換、改派合適的人員。

(3)人員的培訓。在合同中,應該把培訓人員的目的、內容(如專業、工種)、應達到的目標、培訓的方法、培訓的地點、時間、期限,接受培訓人員的入境、待遇及在指導人員或受培訓人員喪失能力以及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理辦法等規定清楚。

(4)供方對完成技術諮詢服務專案的擔保和保證。例如,供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合格的、有經驗、有能力的、身體健康的專門技術人員到受方提供技術服務;保證其專門技術人員在技術服務過程中能認真地傳授技術,耐心地、準確地回答受方受訓人員提出的技術問題;保證向受方的受訓人員提供合同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培訓過程所需要的有關資料、說明。又如,供方必須保證實現受方的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和生產率等技術目標,對於在生產規模縮小、原材料和產品組合發生變化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必須作出恰當的估計並提出解決的方案。如果供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有瑕疵,則必須負責修理或更換裝置,如果供方所擔保的技術指導資料、檢驗標準、圖紙有問題,則必須更換,以上所需的費用應由供方承擔。

(5)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報酬的計算和支付。國際技術諮詢服務的內容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所以 ,國際技術諮詢服務的報酬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包括諮詢費、服務費、技術資料費、培訓費、專家費、安裝費、試車費和維修費等等。

(6)與其他合同的關係。如供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是對獨立的第三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則合同就應規定監理合同與承包合同的關係。

(7)驗收條款。對於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來說,驗收條款是很重要的,是保證供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關鍵。可以規定,由受方單獨驗收,或由供方和受方共同驗收;或者委託第三方驗收。

(8)其他條款,如違約補救和索賠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法律適用條款等。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2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 ___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專利權轉讓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專案名稱(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_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技術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 ____________

5.3 發明人/設計人: ____________

5.4 專利授權日: ____________

5.5 專利號: ___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

5.7 專利年費已交至 ____________年.

第六條 專利有效保證

6.1 讓與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6.2 讓與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專利實施情況

7.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範圍,方式):

7.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

第八條 原專利實施許可的履行

8.1 受讓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合同的履行,並接受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讓與方的權利與義務;

8.2 讓與人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第九條 專利技術資料

9.1 資料內容: ____________

9.2 交付時間: ____________

9.3 交付地點: ___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 ____________

第十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第___條,第___條,第___條,第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 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 ;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 .

11.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第十四條 補充約定

14.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經簽約各方簽字蓋章後,由 負責辦理專利權轉讓合同的登記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的公告日為合同生效日.

甲方(蓋章): 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件

認定登記事項:

登記編號: ______________

認定意見: 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 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

認定時間: ______年___月___日

(備註: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後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示例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專利權轉讓技術名稱: 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3

甲方(權利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作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區出版發行該作品之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_________

1.版稅:_________版定價215;_________%215;印數

2.

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____冊;每冊定價為____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冊)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出版該作品之版,並於出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結算。

第六條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進行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4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乙方(受讓方):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一路騰訊大廈

電話:

聯絡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甲方、乙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軟體智慧財產權合同。

軟體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軟體”)

版本號:

著作權人:

本合同所指甲方軟體,並不限於為辦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所提交內容,亦包括以各種形式、格式及媒介存在的原始碼、資料庫、文件、技術資料、圖形、地圖、形象、情節等。如果該軟體在本轉讓合同簽訂前發生任何更新、升級、修訂,則該更新、升級、修訂部分亦屬於甲方軟體的一部分。依據本合同進行智慧財產權轉讓的甲方軟體指甲方用於參加乙方於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8月30 日期間舉辦的“騰訊公司校園之星網際網路開發大獎賽”活動(以下簡稱乙方活動)並獲得“入圍決賽資格”的軟體作品,

一、 甲方將其依法享有完全智慧財產權的甲方軟體的全部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及應當由軟體權利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無償且無地域限制的轉讓給乙方。

二、 甲方軟體智慧財產權自甲方軟體創作完成之日起即轉至乙方享有。

如轉讓甲方軟體智慧財產權需要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辦理並承擔全部相關費用。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式程式碼及其他相關檔案資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 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持有的甲方軟體權利狀況真實、合法、有效。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軟體。

四、 甲方保證甲方軟體為甲方的原創作品,且在任何範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任何人對甲方軟體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五、 甲方保證對甲方軟體享有完全的智慧財產權,且甲方軟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六、 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軟體智慧財產權(包括第三方主張享有智慧財產權或使用權的情形)的,甲方應一次性全額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頒發的獎金( )元人民幣,並支付不少於獎金數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就不足彌補部分,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協商。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分別為正副本各一份)。

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團隊作品請全部成員簽名並分別註明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智慧財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智慧財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________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________的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________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________的商標註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________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________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________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________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________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________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6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1)日常法律範圍:

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14、本條所列10條至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2)商標服務範圍:

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本條所列17至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範圍

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距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32、本條所列23至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體服務範圍

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4、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6、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37、本條所列34至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四條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7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絡人 、聯絡電話等專案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檔案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區域性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檔案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8

一、乙方委派律師

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x的標誌設計智慧財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智慧財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籤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籤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智慧財產權合同 10

甲方(權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作者姓名:_________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區出版發行該作品之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

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_________

1.版稅:_________版定價215;_________%215;印數  

2.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____冊;每冊定價為_________

3.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冊)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出版該作品之版,並於出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舉辦科教興國——加快小康社會程序全國青少年大型人文科普知識展覽這一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與權利

1、中國國情研究會教育培訓中心為此次活動的主辦單位,甲方負責協調關係;向乙方提供主辦單位和甲方的相關證件;為此次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介紹信;對公開檔案稽核並蓋章;解答外來人士的相關諮詢(如此專案的真實性,工作人員的身份的確認等)。

2、甲方負責為此次活動提供備用的收據和正式發票,一次提供收據兩本供乙方自行保管,乙方辦展覽業務的收入進甲方賬戶後,甲方必須及時出具正式發票,維護主辦方和乙方在客戶群中的形象。

3、甲方有權利知曉乙方開展活動的真實性,並有義務告之應注意事項,對乙方開展的活動享有監督權。

4、甲方有權利按其所開發票金額的5做為管理費。

5、在乙方做此展覽專案中如有利潤,甲方則獲得純利潤的5的回報。純利潤=總收入-總成本。總收入包括所有因為辦此次展覽專案的收入所得(入甲方賬戶、開票等可證明),成本包括辦公費、房租費、製作展板、展架、展箱的相關費用、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提成、交通費、通訊費、協調關係的必要開支等,乙方提供票據供甲方核實。

二、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有義務維護主辦方名譽,只為此次展覽活動合理使用主辦方的介紹信。

2、乙方對使用過的甲方的收據交回甲方備查。

3、乙方在將收入支票交給甲方時,即按支票金額95的比例從甲方提取現金,未提取的5作為乙方交給甲方的管理費。

4、如有利潤,乙方每半年拿出準確的單據公開計算利潤,按純利潤的5回報給甲方。

5、乙方擁有此次展覽的所有權,並承擔此次展覽活動的相關責任。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上述條款,即可視作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要承擔責任,並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其它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雙方不得在協議期間提出中止或終止合作。如有一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限為一年,到期後可續簽。

2、本協議未盡事宜,本著公平合理,誠信認真的態度另籤補充協議或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法律程式解決。

3、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簽字:

智慧財產權合同 12

法律顧問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法律職業機構(以下簡稱乙方):浙江XXX律師事務所

序言

鑑於甲方為中國境內合法註冊與存續的企業,其生產經營發展活動對於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祕密、反不正當競爭等智慧財產權法律產品或服務有需求。

鑑於乙方為在中國境內司法行政機關批准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務資質且存續的律師事務所,且乙方同時具備專利、商標、版權和律師事務所資質的專業智慧財產權非訴與訴訟代理法律服務機構,能為企業提供從智慧財產權諮詢、智慧財產權檢索、智慧財產權申請、智慧財產權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管理以及國外知識申請與保護等全程一戰顧問式服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企業常年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雙方根據《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1條 企業常年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服務總體目標

1.1 提高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協助制定企業智慧財產權方案,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

1.2 預防、規避、降低或化解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逐步形成智慧財產權優勢。

1.3 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改善或促進企業智慧財產權持續創新文化建設,形成智慧財產權競爭壁壘與優勢。

第2條 企業常年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商業祕密等)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根據其要求)法律諮詢意見。

2.2 指導、草擬、審查各類智慧財產權協議或協議中的智慧財產權條款。

2.3 協助制定企業智慧財產權方案,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就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諮詢意見。

2.4 根據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詢或提供甲方所在行業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案例

2.4協助企業進行或提供智慧財產權檢索,指導企業如何規避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

2.5 協助企業參與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等事宜活動談判與論證(專項或重大的另外協商收費)。

2.6 為企業投資、引進技術中涉及智慧財產權提供法律意見。

2.7 對甲方有關商標創意、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商標保護、商標運用等提出口頭建議或書面意見。

2.8 就企業是否侵犯他人圖片、文字、字型轉摘、視訊等作品出具口頭或者書面意見。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智慧財產權傳送宣告函或以乙方名義出具律師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協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進行簡要分析與回覆,就企業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疑難案件另外協商。

2.11 就甲方面臨的智慧財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12 就重大或複雜案件(如需大量時間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雙方再協商確定。

2.13 對甲方涉及的智慧財產權訴訟、仲裁、調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備註:上述服務內容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務列表,甲方根據其自身需求進行合理選擇。

2.14 其它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

2.15 辦理下列智慧財產權等專項法律事務,按照標準代理費進行適當優惠(代理費已經約定優惠的除外)。

2.15.1 申請專利、辦理著錄專案變更、複審與無效、專利民事糾紛、專利行政訴訟等專項法律事務;

2.12.2 商標註冊、複審、異議、商標侵權糾紛等事務,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12.3 就公司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

第3條 企業常年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事務服務合理性原則

3.1 因乙方工作性質為提供專業的計時性法律服務,且本合同主要為常規類常年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合同,以諮詢類、詢問為主,而非專案類、或長時間投入的專項或複雜類法律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則,甲方應適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服務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應適當。

3.2 乙方以即時口頭、電話、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時處理顧問事務,非對外需要或備案留底需要則可以優先出具口頭意見,非緊急事宜應與乙方人員提前約定工作時間。

3.3甲方不得長時間佔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時間資源,原則上每月工作量總量不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重大專項法律服務專案另行約定服務時間,加付專項代理費。

第4條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

4.1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若甲方認為乙方的顧問工作未達合同約定要求,應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視為乙方顧問工作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進行彌補。

第5條 法律顧問團組成

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經營範圍、實際法律服務需求、顧問費級別與型別、保密需求、地域與專業度,組成下列人員為甲方法律顧問團。

顧問組:

姓名:

職務及資質:

組長(負責人):

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

成員:

律師、專利代理人:

成員:

實習律師:

工作成員:

其他人員:

根據經營特點安排相應專業人員:

5.2 因專業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無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託其他相應機構完成,未經過甲方同意的乙方對其成果負責,經乙方推薦的,則甲方自行判斷其他機構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擔任甲方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的成員(執業律師、專利代理人、實習律師、實習專利代理人、法律輔助人員、事務性輔助人員)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且及時處理甲方的法律問題或事務,乙方成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工作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安排其他人員完成甲方事宜。

第6條 顧問費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顧問費用:優惠前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優惠後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

6.2 顧問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

6.3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 5 個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對公賬戶,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6.4. 乙方指定對公賬戶:

戶名:浙江XXX律師事務所,開戶行: ,賬號:

第7條 不計入顧問費用的事宜

7.1下列費用不計入在顧問費之內,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擔。

7.1.1 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公證機關等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文印費、翻譯費、行政許可費等費用,特別是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官費。

7.1.2 杭州市區以外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

7.1.3 乙方對甲方的糾紛、訴訟、仲裁、重大專項法律事務或代理的另行優惠收費。

7.2 對於基本大於或與顧問時間明顯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費需與甲方協商。

第8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 為使乙方正確及時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偽造證據與資料,不得虛假陳述。

8.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若有產生)。

8.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體諒乙方的職業紀律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8.5 甲方有監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處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9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9.1 乙方應在最有效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本身需要符合的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祕密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或個人洩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違反律師法,不得違背職業操守和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有嚴重利益衝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單與衝突理由,或知道後及時提出協商解決)另一方提供衝突的法律服務。

9.4 乙方可以對顧問成果做介紹或適度介紹或案例介紹,特別是顧問成果比較理想的情況下,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不同意。乙方進行宣傳或適度宣傳應恪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洩露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5 因專業度、經驗、時間、檢索條件、各地裁判觀點存在的不確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僅供甲方決策參考,乙方意見不代表司法機關最終的裁判意見,甲方無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見或建議100%準確。甲方根據乙方意見或建議而進行的商業活動導致經營損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賠償。但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故意做出錯誤意見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0.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變更部分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協商顧問費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顧問費,合同解除後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10.2.1 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偽造證據或虛假陳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參與或作出違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書。

10.2.3 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10.2.4 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收到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法律顧問主要人員(因客觀原因或合理調整除外)且導致未及時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洩露甲方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

10.3.3 乙方故意違反法律法規作出的法律意見書致使甲方受到嚴重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第11條 爭議解決與管轄

11.1 雙方發生爭議應書面告知對方,對方未予以理睬或解決方案無法達到一方的要求後可以訴訟解決。

11.2 因本合同主要為提供法律服務事宜,履行地主要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轄法院約定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第12條 雙方合同聯絡人

雙方指定本合同事務處理及日常事務聯絡人。

甲方指定合同聯絡人

乙方指定合同聯絡人

姓名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QQ

Email

第13條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後生效。

…………………………………………以下由合同雙方簽署…………………………………………………

甲方

乙方

名稱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印章)

浙江XXX律師事務所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或業務代理章印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20xx年x月x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13

著作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 版 者(以下簡稱乙方):

著作權代理人:

著譯稿名稱:

作品署名:

甲方授權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上列書稿。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書稿的專有出版權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有效期內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內有權將本書稿以各種中文版/電子版形式出版,並在國內發行。

第二條 本書稿系甲方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享有著作權。

甲方保證上述作品不含有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含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破壞民族團結、洩露國家機密、侮辱或誹謗他人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圖書出版後如作品含有上述內容,或發現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民事權利行為,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書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並可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字數(估):開本: 印 數: 圖表: 定價(估):附錄:

第五條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齊、清、定稿件(列印稿+軟/光碟)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經多次修改仍達不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終止出版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第八條約定並已支付的預付稿酬。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

第六條 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版本書稿。最低印數為_____冊。如出現乙方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須推遲出版日期,乙方應與甲方另議出版日期。

第七條 乙方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標準採用以下三種方式之其中一種向 甲方支付稿酬:

1.基本稿酬+印數稿酬(注:印數超過10000冊支付印數稿酬): _____元/千字×千字數+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8%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稅:_____ 元(圖書定價)×_____(版稅率%)× 銷售冊數。

第八條

(一)以基本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二)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甲方交稿後30日內向甲方付清;

(三)以版次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根據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字30日內可以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預付稿酬。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一條 本書稿首次出版後,乙方應贈送甲方樣書_____冊。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書稿首次出版後3個月內按_____折購書_____冊,但需在付印前預訂。

第十二條 本書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內,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後乙方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並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後,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書稿。

第十四條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範圍以外)出版上述作品的權利,出版所得的報酬(非買斷)甲乙雙方按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六條 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由雙方協調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著作權管理機構調製、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具體條款可在“附加條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著作權委託人:

法人代表:

簽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14

主辦方(甲方):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程式碼: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參展方(乙方):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程式碼: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專案的智慧財產權內容,並於年前向甲方提交《參展智慧財產權承諾書》。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專案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影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專案標註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智慧財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專案智慧財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及其他資料。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專案可能引起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絡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式、投訴地點和聯絡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專案侵犯其智慧財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智慧財產權投訴處理程式,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專案採取拍照、影印、錄影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專案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專案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專案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同意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山東智宇律師事務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代理專案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託檔案以及相應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並將相關檔案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檔案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檔案資料;儘可能核實客戶方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檔案準確無誤;因原始檔案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稽核出原始檔案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援。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後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林瓊開戶行:農業銀行

賬號:9559980261952145819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山東智宇律師事務所

(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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