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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合同集錦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5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智慧財產權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智慧財產權合同集錦15篇

智慧財產權合同1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籤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人(籤):_________授權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2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被委託方):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為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事務的進展。委託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託成果。

三、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託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後,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如果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諮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提供無償的諮詢服務。

七、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八、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未規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

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許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鑑於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體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__ 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 許可方應將該軟體許可接受方使用;鑑於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接受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__ 系統。

1.5 程式是指構成接受方購買的_______ 系統的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式有關的檔案、資料、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許可方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__ 系統程式的許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式如下:(應加入該程式的內容、執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該程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該程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a: 份使用者指南;b: 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合同價格_____%的預付金;其餘_____%的貨款在接受方收到許可方的商業發票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額共計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通過接受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 和許可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進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規定,在_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後,許可方應立即開具商業發票並先行傳真給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商業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應將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額支付給許可方。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接受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方式為郵政特快專遞或航空快遞。目的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接受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後的程式和專有資料。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應協助接受方完成該程式的安裝。若接受方要求許可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助安裝,則許可方應提供此項服務;接受方應負責許可方所派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6.2 軟體安裝執行後,雙方按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對執行情況進行驗收。接受方應將簽收的'合格證明傳真給許可方。

第七條 使用、複製、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將程式用於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如果 __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式用在接受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接受方只能將程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式供給他人使用。

7.2 接受方不得複製程式或其任何部分,但接受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式置於適宜執行狀況,可以複製程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接受方的程式相同的、關關於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儲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接受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式。

7.4 接受方不得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接受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式從任何僱員。接受方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式退還許可方之後退還接受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方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c.接受方自行修改程式,或程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d.在___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式。

8.2 許可方保證程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執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程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在合同到期後,接受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並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9.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9.3 如果合同終止後,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接受方仍應遵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0.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年。

12.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 b. 許可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4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的標誌設計智慧財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智慧財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後該作品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誌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碟形式燒錄原檔案,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智慧財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智慧財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

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

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智慧財產權合同5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據《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進行:天津市 配套區工程37#、38#、39#、40#樓幕牆專案進行圖紙深化設計,包含石材幕牆、玻璃幕牆施工節點圖以及施工技術答疑、施工技術指導和甲方組織的施工設計技術聯席會議等。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30000 元,(大寫:叄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總設計費的30%即人民幣9000元,(大寫:玖千元整)。

2、設計方案經甲方及發包方認可,允許該設計圖為施工圖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電子版設計稿件及零號藍圖一份、一號施工圖兩份,甲方應當付總設計費的60%即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3、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該專案的施工,完成設計專案中的技術交底和技術答疑以及技術指導。該工程竣工後甲方應支付總設計費的餘款即人民幣3000 元,(大寫:叄仟元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後的5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7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深化稿件並交付甲方審閱;

2、乙方以光碟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智慧財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費用支付完畢後,作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該設計作品使用於其他工程及企業宣傳等一切活動。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該專案的施工。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並設計修改至甲方滿意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甲方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並承擔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無法完成該專案的設計,應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設計費用,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設計部位即為設計合格滿意,後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誤以及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7

甲方(權利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作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區出版發行該作品之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_________

1.版稅:_________版定價215;_________%215;印數

2.

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____冊;每冊定價為____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冊)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出版該作品之版,並於出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結算。

第六條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進行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8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_______________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且不涉及洩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洩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路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5年的12月31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誌》(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誌》(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並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中國心理衛生雜誌》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9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專案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檔案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宣告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被許可方

簽字人:簽字人:

職務:職務:

智慧財產權合同10

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誌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誌委託乙方發行後,該雜誌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範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於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誌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並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於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誌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摺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誌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誌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髮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誌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誌臨時合刊必須合價,並於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誌交乙方發行後,甲方除同乙方協商並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託其它單位、個人辦理髮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範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誌的綜合性宣傳並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分發、張X。

第七條 乙方最遲於雜誌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誌(應於每期雜誌收齊____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誌款(於每期雜誌送齊後____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誌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汙損、雨溼、訂戶收不到所訂雜誌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誌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並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後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誌送交乙方後,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誌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誌,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誌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誌,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誌,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誌發行數量和分佈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字)。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籤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1

主辦方(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參展方(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專案的智慧財產權內容,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智慧財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專案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影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專案標註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智慧財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專案智慧財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專案可能引起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絡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式、投訴地點和聯絡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專案侵犯其智慧財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智慧財產權投訴處理程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專案採取拍照、影印、錄影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專案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專案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專案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字的,應當以中文文字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山東智宇律師事務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代理專案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託檔案以及相應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並將相關檔案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檔案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檔案資料;儘可能核實客戶方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檔案準確無誤;因原始檔案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稽核出原始檔案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援。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後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林瓊開戶行:農業銀行

賬號:9559980261952145819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山東智宇律師事務所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3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個省(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中顧法律網南充律師為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現經各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專案。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整合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 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智慧財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 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智慧財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資訊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智慧財產權人才,提高區域智慧財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資訊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智慧財產權資訊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資訊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資訊服務和公眾資訊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智慧財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智慧財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智慧財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智慧財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資訊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專案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專案,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專案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專案落實情況。

第六條 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4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洩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洩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譯權;(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4)網路傳播權;(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________年的_____月_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字數以word軟體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含光碟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於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15

____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誌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雜誌委託乙方發行後,該雜誌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範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於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誌__月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並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於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誌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摺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甲方應在每期雜誌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誌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髮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雜誌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誌臨時合刊必須合價,並於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雜誌交乙方發行後,甲方除同乙方協商並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託其它單位、個人辦理髮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範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乙方負責雜誌的綜合性宣傳並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免費分發、張貼。

第七條乙方最遲於雜誌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及時發運雜誌(應於每期雜誌收齊三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乙方應準時結付雜誌款(於每期雜誌送齊後三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雜誌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汙損、雨溼、訂戶收不到所訂雜誌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誌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並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後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雜誌送交乙方後,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誌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誌,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誌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誌,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誌,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誌發行數量和分佈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字)。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共籤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