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家政服務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家政服務合同 篇1甲方(服務公司):
乙方(服務物件): (會員程式碼: )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服務合同。
一、服務內容
服務專案:
服務地點:
服務方式:每週 天( );每天 小時(從 點 分至 點 分)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星級要求:□見習(無星)□初級(一星)□中級(二星)□高階(三星)□管家(四星)□涉外(五星)
服務費用:收費標準: 元;計費方式:□按時□按日□按月;定金: 元
二、服務條款
乙方或甲方服務員如需臨時調整固定服務時間,雙方可自行協商;協商不通的,可由甲方協調;服務時間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不滿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半小時以上不滿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依次類推;
每次服務結束後或每月月底,乙方需在《服務時間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因乙方原因需甲方服務員暫停服務1~2個工作日(一個月內),乙方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或服務員,此天服務費可不付;如未通知到甲方或服務員,導致服務員按原定安排到乙方家中卻無法工作的,此天服務費按原定標準照付;如一個月內暫停服務超出2個工作日,乙方如需保留原服務員的,則須支付服務員所有暫停時期內50%的服務費作為保留費用;如無需保留原服務員,則甲方不收取任何保留費用。
三、付款條款
《服務合同》簽署後,乙方須向甲方預付一個月的服務費作為定金,具體數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如需調整服務內容,定金按調整後的服務費為準;定金將在合同到期時被用作最後一個月的服務費;
每次收款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7天內)收取,收款總額按實際發生上月自然月服務費用計算(按照傭工時間確認表上計算實際費用)。同時上1個月的預計服務費自動轉為本月的預計服務費,不用另交預計服務費。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服務費按每天0。5%的滯納金計算(因甲方原因除外)。超出14天仍未付清實際發生服務費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除預計服務費為實際服務費並取消會員資格。乙方應於每月1日至5日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服務費,服務費按本合同的有關服務費用規定及《服務時間確認表》確定;實際服務時間未滿1個月的,按天計算;乙方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付服務費,甲方將視其為違約,將按每天0。5%的滯納金收取違約金;超出14天仍未付清服務費的,甲方將用乙方的定金支付服務費和違約金,並終止服務合同,招回服務員;乙方應將每月的服務費直接交付給甲方,不得直接交給服務員或讓服務員代為轉給甲方,否則將以未交服務費處理;
服務費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種:
甲方專職財務人員上門收取;
乙方至甲方交付;
乙方從銀行轉帳至甲方提供的帳戶;
甲方收款後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正規票據。
四、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服務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時;如需加班,乙方需事先爭的服務員的同意,並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非國定節假日的加班費按標準日工資的1。5倍計算,而國定節假日(春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元旦節一天)的加班費按標準日工資的3倍計算。
五、服務合同如需修改,以雙方修訂後的《服務合同》為準。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即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月日
家政服務合同 篇2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絡電話:
單位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派遣單位):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絡電話:
單位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二條 合同期限與人數
1.甲乙雙方約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條款執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如雙方沒有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在《勞務派遣續訂確認書》簽署後自動按整年度延續,依此類推;
2.派遣人員人數及名單以每月實際發生和結算單載明的為準,並由雙方共同核定增減變動。
第三條 服務地址
第四條 甲方承擔的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費佔每月固定費用的 %;
2.每月固定費用的計費方法:
(1)以實際派遣人數為依據,按照每月 元/人的標準計算,包括派遣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費和勞保等福利待遇。社會保險費的數額以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每年核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為依據;
(2)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派遣人員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託書的規定代發,並書面通知乙方代發數額,代發數額從固定費用中扣除;
3.甲方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費用;
4.其他費用
(1) 依法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2) 工會經費及殘疾人保障金;
(3)《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含職業病)後,先由甲方墊付醫療、賠償等法定費用,在工傷認定之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報銷。
第五條 崗位和時間
1.崗位描述:
2.工作時間: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員工作時間,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支付派遣人員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六條 甲方權利
1.派遣人員如有提供虛假身份證、學歷證、履歷等其它證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
2.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變更派遣人員並作合同背書: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委派期滿,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
4.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人員約定與培訓有關的違約責任,並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對的情況下實施;
5.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向其索賠,對方有義務給予協助;
6.有權在派遣人員入職前核查其身份證、學歷證及各種資質資格等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條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派遣人員的,應提前30日書面向乙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換派遣人員;
8.對擬派遣人員的身體健康情況有知情權;
9.根據雙方約定的工作崗位安排派遣人員的工作;若有變動,應書面通知乙方並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出示必備有效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2.須依據合同約定,按照派遣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及福利待遇;
3.於每月 日將上月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乙方;派遣人員的工會經費及殘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繳納;
4.按月將派遣人員的考勤稽核與勞務報酬等情況告知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發放,代發數額從固定費用中扣除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參加社保的費用,繳納比例參見本地社會保險參保標準,繳納基數以本地社保經辦機構每年核定的參保基數為依據;
6.應如實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員、服務的場所、人員、數量、規模、食宿標準和服務物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為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工具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8.對派遣人員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責任;
9.派遣人員出現工傷、職業病、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理賠工作;
10.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先由甲方墊付醫療、賠償等相關費用,待乙方按社保規定程式報銷後,按社保核定金額全額支付給甲方,甲方應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由用工企業應支付的其他所有費用部分;
11.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申報備案事宜;如果由於甲方誤報、漏報、申報時間延誤及證明資料不真實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傷認定部門做出不屬於工傷認定,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 乙方權利
1.可委託甲方代發派遣人員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託甲方代發的,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託書的約定代發,並書面通知乙方代發金額,代發金額從每月固定費用中扣除;
2.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3.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乙方義務
1.應如實告知甲方有關派遣人員的真實身份、健康狀況、文化程度和服務技能等級、是否接受過培訓、是否有不良記錄;
2.出示必備有效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3.應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乙方進行勞動用工備案,並負責檔案資料收集整理;
4.負責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由甲方承擔用工單位的賠償責任;在勞動部門做出工傷認定後由乙方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支付或商業保險賠付部分的申報理賠等事務;
6.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協助甲方對派遣人員進行索賠。
第十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務關係
1.違反甲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甲方又無法安排派遣人員從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賭博、自殘等行為的;
8.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派遣人員勞務關係的,甲方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員與乙方。
第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勞務關係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派遣人員人格尊嚴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各項費用,由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終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終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屬於違約;違約方按年度管理費總額的 %承擔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 甲方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及違約責任
1.甲方隱瞞其單位經營狀況、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有違法違規等行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員勞務報酬一個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務費、社保等各項費用的;
4.甲方有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
5.甲方在生產服務過程中不顧派遣人員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變更內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員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兩份。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用工單位簽章): 乙方(委派單位簽章):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服務合同 篇3主辦方(甲方):
承辦方(乙方):
本次會議的主辦方(下稱甲方)與承辦方(下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通過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後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進行會議服務的內容如下:
1、會議名稱:《“駕馭時代,快捷商機”客戶推廣會》
2、參加人數:預定200人
第二條會議服務時間、地點及服務要求:
1、會議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3時30分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6時30分止。
2、會議地點:____市汶水東路670號105室
3、服務要求:
(1)會議的各項服務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體內容為準(詳見附件
1)。
(2)附加條款:無
第三條會議服務結算方式:
1、合同金額:人民幣69492元(陸萬玖仟肆佰玖拾貳元整)。
2、在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完成會議服務且服務無爭議後,將發票交由甲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及時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2、本合同與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
第五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乙方召開會議,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乙方召開會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支付給甲方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其它約定:無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會議主辦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任何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務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信原則簽訂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月年月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位於的服務場地。
2、甲方每月30日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服務工資元,逾期乙方有權終止服務。
3、乙方每天按時到甲方住地實施家政服務,(打掃房間清潔、交水電氣、電話費)認真負責。
4、合同期間,有另行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特殊情況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家政服務合同 篇5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經甲方(使用者)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訂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使用者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_____元每月遞增_____元,增到_____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二、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為甲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與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三、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______元,(甲方_____元、乙方_____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使用者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_____元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_____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附則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務合同 篇6甲方(客戶):
乙方:XX天家政服務公司
丙方:(家政服務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同意簽訂本服務協議。甲、乙、丙三方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第一條、三方約定家政服務事項
1、服務專案: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丙方承擔甲方的第 項服務:
(一)家庭醫護 (二)月子護理 (三)育嬰早教
(四)管家 (五)保姆 (六)月嫂
2、服務地點:
3、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服務費(元/月):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務費為: 元人民幣,在簽訂服務協議之後同時交納服務費 元。
第二條、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書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說明對丙方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丙方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
2、甲方應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勞動,不得歧視*待丙方。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甲方負有安全責任。如因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需通知乙方協調處理,不能私自採取搜身、扣押身份證等行為,否則,丙方有權起訴甲方的違法行為。
3、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丙方具體說明家政服務要求和進行相應指導,甲方應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避免發生糾紛。
4、丙方在服務期間,甲方不得將丙方轉給第三方服務。
5、乙方如因工作需要,有權調動丙方的工作,丙方應服從乙方的工作調動。
6、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真實的服務資訊;為甲方與丙方提供洽談的場所。
7、乙方為丙方投《商業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
8、乙方為丙方提供培訓場地及按計劃對丙方進行崗前培訓。
9、丙方在服務期間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服從甲方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如因丙方過失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需將實情通知乙方,乙方根據情況進行協調。
10、丙方外出應請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提前通知甲方與乙方。
第三條、服務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與終止:
1、合同內容變更時,甲方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甲方服務地址、聯絡電話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2、合同期滿,甲方與丙方願繼續合作的,應在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到乙方續簽新一輪的服務合同,雙方或單方不願繼續合作,甲方應到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時可由違約方交納一定的違約金。
4、丙方離開甲方家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並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5、三方在執行合同中,如對合同有爭議,要友好協商。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如在合同執行中,甲方對丙方服務非常滿意,想僱為私家保姆,甲方需向乙方交納中介費200元、培訓費200元/月,輸送費300元。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丙方持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簽字) 丙方:(簽字):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家政服務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簽訂如下協議,願意共同遵守。
一、乙方願為甲方提供家庭保姆為內容的家政服務工作。月用工規定以外的服務內容。
二、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平等待人,若乙方不能按協議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甲方應允許其外出看病,並與乙方協商因病誤工的解決辦法。
四、乙方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家屬及有關部門,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按法律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責任,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應負責任的經濟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甲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六、乙方有權拒絕為他人服務或被帶往外省市服務。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糾葛、爭議和其它事故,可先由重慶市北1碚區區家政服務中心機構進行調解,如無效,可向具有管轄權的北碚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八、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7天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本協議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和家政中介機構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