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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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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1

20xx年,我區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區和諧穩定大局。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專案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二)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三)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複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對建設領域工程專案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範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六)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並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專案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專案,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專案進行檢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專案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專案21個,其他專案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範執法程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範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後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採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範等問題,立即要求各專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專案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專案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專案。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專案。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專案達到了100%。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2

根據國務院、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安排,從11月初開始,區解欠聯席辦在全區建設領域大刀闊斧地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項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進。

、工作措施

1、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從11月10日區清欠辦即開展新一輪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就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強調。11月25日,召開了全區農民工工資支付冬季攻堅行動動員部署會,由常務副區長牽頭召開,各鎮(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負責人、區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蔘會,下發《南譙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冬季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全區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堅活動熱潮。

2、加強欠薪摸排。由於謀劃早、行動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區在建專案情況。全區共66個專案,重點分佈在住建、重點工程處、經開區、高教科創城等領域,鎮(社管中心)欠薪壓力小於區直部門。66個在建專案中政府類專案37個,社會類專案9個,涉及農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資0.81億元,區解欠辦將66個專案分為三個等級:即無欠薪專案、一般欠薪專案和嚴重欠薪專案。據統計,無欠薪專案是40個,一般欠薪專案26個,嚴重欠薪專案8個。

3、有力推進工作。一是實行周排程制。在“冬季攻堅行動”後,區解欠辦每週召開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嚴重欠薪隱患排程會,一個一個專案分析研判,提出解決問題具體措施;二是週報告制。每週向區效能群釋出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銷號情況;三是重大隱患協調機制。對可能存在隱患的問題,由政法委牽頭,公安、人社、稅務、住建等部門參加,集體會商、合力攻堅。專項行動期間,製作“約談詢問筆錄”28份,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和“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3份,對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資的,立案偵查2件。

4、形成長效機制。今年相繼出臺了《南譙區建立治理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的通知》、《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辦法》、《南譙區關於建立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和隱患排查預警機制的實施辦法》等檔案,同時將各鎮(社管中心)、各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考核,強化各地、各單位責任意識。

二、工作成效

一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兩個百分百;二是全區範圍內在建66個專案,其中有隱患的是26個,到目前為止,一般隱患由18個銷號至1個,嚴重隱患由8個銷號至1個,無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堅行動”初期的60.6%提升至97%。兩個未銷號的專案相繼進入司法程式;三是據統計到目前,今年共追繳補發農民工工資9652萬元,涉及農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類投資專案,實現農民工工資百分百發放到位;四是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越級群訪事件基本消除,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強剛性約束。根據《滁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管理暫行辦法》檔案精神,緊盯我區建設領域工程專案,尤其是政府類投資專案,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勞動用工實名制和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同時要求在專案開工前,專案主管部門必須按合同撥付工程進度款的30%匯入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

2、加大攻堅力度。20xx年區解欠辦將每月對全區在建工程專案進行統計,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做到在建專案數量清、工程造價清、欠薪隱患清。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摸排將聯合相關責任單位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實行約談制度,對約談中確定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先行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對限期內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將依法下達“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

3、落實相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存在欠薪隱患的專案,實行責任包保,推動各鎮(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門對本地、本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推動各地、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指揮、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配合的良好格局;區解欠聯席會議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和各部門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強化督查考核。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清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民工維權熱線作用,力爭做到及時快速處理。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專案、重點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據《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考核辦法》,年後對各鎮、社管中心和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專項考核,並由效能辦、解欠辦聯合通報,同時做好迎接市解欠辦的考核工作。

5、維護社會穩定。年後全國“兩會”將相繼召開,區解欠辦將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許可權、任務和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或企業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防止事態升級擴大。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力度,以《條例》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3

一、落實建設資金到位制度,杜絕墊資施工

墊資施工工程從一開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要從源頭上堵住拖欠工資現象,必須杜絕墊資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8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設資金落實”。要嚴格專案管理程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工程專案,一律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但目前墊資施工的現象普遍存在,建設單位利用自己的優勢往往對施工單位提出墊資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也甘願如此,這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但問題是,墊資施工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沒有直接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7條只是籠統地規定,沒有具體的界定。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修改不能立即進行的情況下,可考慮以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墊資行為進行規避並制定相應的處罰制度,使墊資施工的行為從源頭得到遏止。

二、落實月薪制,杜絕年薪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這裡的勞動者沒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別,也就是說,對農民工同樣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而欠薪現象的發生與沒有對農民工實行“月薪制”有一定的關係。如果能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確保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年終討薪大行動將不復存在。要做到這一點,有必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譬如,

1、可從工程專案中劃撥一部分資金進入專門賬戶,作為農民工的預備工資,農民工按約定時間到銀行領取,減小了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攜款出逃的可能。

2、還可運用市場機制預防新增欠款,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專案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制度,一旦業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義務,將由為業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代為履約或賠償,以確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現在一些施工單位給農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費,具體工資到年底一次性支付,這給拖欠農民工工資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作為政府的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整頓年薪制,保障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這是從源頭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手段。

三、落實勞動合同制度,規制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合同。由於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如果把不簽訂勞動合同歸咎於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恐怕是極不公平的。雖然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們不願因一紙合同而捨棄眼前的掙錢機會,但根本原因在於企業不願與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而受其約束。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規定強制企業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對拒絕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予以應有的處罰。要加強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機關檢查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時,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條款逐條進行審查,對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條款依法予以取締並責令進行改正,使農民工的合法權利得到保障。

四、增設拖欠工資罪,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與法律缺少相應的規定有著一定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惡意拖欠工資的單位僅規定了“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卻沒有對嚴重的欠薪行為可以給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過修改法律條款,按照拖欠的時間、數額、涉及的農民工的`數量、拖欠造成的後果對欠薪者加大處罰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關法規,僱主不按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內地有必要在相關法律中採用一些刑法要素,達到震懾此類違法行為的目的。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增設“拖欠工資罪”,對拖欠工資嚴重者予以刑事懲罰。

五、簡化勞資雙方解決糾紛程式,為農民工建立維權綠色通道

從理論上講,拿不到工錢,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訴。可是諸多的代理費、仲裁費、訴訟費,漫長的審理時限、期間在城裡的生活花費等等,還有“裁決容易執行難”的尷尬,使多少本來想依靠法律維權的人退避三舍!農民工不願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找仲裁司法部門,是因為農民工們沒有時間沒有錢去仲裁打官司。農民工索要工錢的時間性很強,他們一般是在家裡夏收和春節時開始索要工錢,由於回家時間緊,因而耗時耗力、程式煩瑣的“法律途徑”對他們來講並不現實。為快速處理農民工欠薪案件,有關仲裁司法部門應為農民工建立一條“維權綠色通道”,快立案、緩費用、速審理、快執行。讓法律真正成為農民工維護自身權利的工具。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4

為了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專案部為主,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糾防結合,在專案經理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儘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工程區域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2、圍堵專案部辦公室、場區交通要道事件;

3、群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4、自殺、自殘等事件;

5、造成農民工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專案部成立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成員由工程部門、技術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協調處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工程部門、技木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應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工程技術部門: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核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協助專案經理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生產秩序。

財務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欠薪事實及數額,責令欠薪單位立即支付。協助做好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農民工工資核實工作,責令用工單位立即支付農民工工資。

安全部門: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及時瞭解並報告用人單位欠薪情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必要時撥打110。

材料部門:負責宣傳、教育並引導農民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資訊報告: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應當在2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10分鐘內報告分公司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為: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啟動預案: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各部門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2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分公司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

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緻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儘快恢復生產、生活。

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0請公安部門依法採取防範措施,防止辜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④必要時,應啟動欠薪保障應急資金和欠薪墊付特別程式,公司設定了一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用於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財務部門要對欠薪保障應急資金給予保障。

(五)後期處置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應做好預案的後期處置、協調、監督,有關部門應督促、幫助用人單位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及時向分公司領導小組報告後期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將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結束後,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並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上報。

專案領導小組要在事件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進度、形象影響評估等。

在預防和處置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部門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工程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農民工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不及時,發生突發事件後,緩報、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各部門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絡工作機制,保障資訊暢通,做到資訊共享;按照各自職責管理和實施。並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六)違約經濟處罰

施工中若不按應急預案措施履行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我們承諾:在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我公司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採取必須的衛生防護措施,經常保持現場及其駐地整潔和衛生,以保護職員和工人的健康,並應與當地衛生部門合作,根據要求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配備醫務人員,防止傳染病和準備常用的急救藥物。在炎熱的高溫條件下施工時,應注意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同時還應負責為其僱用的員工供應清潔的飲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應自行僱用當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產中,以增加當地的民工收入。僱用員工應完善勞務註冊手續,並與僱用的員工訂立勞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為其僱員安排食宿並提供各種必需的生活設施,並應採取合理的衛生防護措施以保護其僱員的健康和安全。在處理勞務事宜時,應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的節假日和公認的農忙季節,尊重宗教習慣和風俗習慣。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5

一、基本情況

我局與市委宣傳部聯合下發《xx年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要點》,突出宣傳農民工權益維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管理、農民工勞動就業、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法律法規,最大限度地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維護農民工權益、增強農民工法律素養中的重要基礎和推進作用。大力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農民工維權案件128件,受援農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將農民工法律法規宣傳納入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計劃

3月10日,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聯合下發《xx年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要點》,明確要求全市各級各單位,緊緊圍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把農民工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傳好權益維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管理、農民工勞動就業、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法律法規。

2.深入宣傳農民工相關法律法規

xx年5月起,我局派30餘名幹部先後100餘人次赴清浦區、洪澤縣34個村擔任平安與法治建設指導員,對廣大農民工及家屬開展法制宣傳70餘場次,受教育群眾1萬餘人次。我們開展了20餘次法律服務進社群、走進直播室等活動,大力宣傳涉農法律知識,增加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我們通過製作法制宣傳欄、發調查表等形式提醒農民工在平時工作中和外出務工時要提高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注意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收集儲存相關權益受侵害的證據。

3.將農民工法制宣傳貫穿四級幹部學法競賽全過程

今年我們組織了全市四級幹部學法競賽,我們將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勞動法、森林法、水法等與農民、農村問題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納入村居幹部、鄉鎮幹部複習和考試範圍,通過考試促進學習,通過考試促進基層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務平臺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務工作職責、“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員職責和工作要求。保證“12348”法律服務熱線24小時為農民工開通。

5.舉辦法援工作人員涉農法律業務知識培訓

更好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我們專門抽調農民工案件較為典型縣區的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蔘加省司法廳農民工涉法事務的專項培訓,組織編寫發放涉及農民工案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書刊和涉及農民工案件的辦案手冊。

6.加強協同配合,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協調力度

我們聯合共青團淮安市委調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組成人員,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維權服務,儘量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解除後顧之憂。

7.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涉及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來,我是法律援助機構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縣法律援助中心辦理的290名農民工被拖欠28萬元的勞動報酬仲裁案,楚州區法律援助中心辦理的110名農民工被拖欠32萬元的工資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圓滿的結果。這些案件的成功辦理,消除了社會負面影響,解了政府之憂,解了廣大農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強化組織,加強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民工工作相關檔案,健全農民工工作組織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全市農民工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督和指導。2.創新舉措,完善網路。創新工作舉措,進一步發揮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法律宣傳與法律援助機構與農民工聯絡緊密的優勢,強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組織網路建設,最大限度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3.加強培訓,狠抓落實。對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員加強業務培訓,舉辦涉及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講座,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質量。進一步放寬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門檻,做好全面覆蓋、應援盡援。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6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確保兩節社會穩定,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預防和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鄂政辦電[20-]153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6部委《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10號)精神,我們結合工作實際,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六部門,於20xx年11月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截至目前,全市共檢查用人單位378個,涉及建築施工企業95家(其中市本級主要檢查建築施工企業49家),涉及農民工2.9萬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明確職責,加強配合

為了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我們按照上級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商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組成的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並制定了詳細的檢查方案,明確重點檢查物件,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我們組織召開了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建設部門參加對建築行業的執法檢查,並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公安部門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拖欠工資以及欠薪逃匿的違法行為,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工商部門負責檢查驗證被檢查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處理使用農民工的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二)深入開展宣傳,提高勞動者維權意識

一是將《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合同法釋義》等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彙編成冊,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傳送15000餘份。

二是通過受理舉報投訴、到工作場所現場檢查等形式,告知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利,以及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尋求保護的方法和手段。

三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在建築工地懸掛民工權益保護責任牌等方式,在全市深入宣傳農民工工資支付、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通過各種有的放矢的宣傳,勞動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的自覺性也明顯提高。

(三)多措並舉,縝密開展專項檢查

檢查期間,我們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形成聯動工作機制,做到邊檢查,邊處理,切實將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1、確定重點行業。重點對建築施工企業、加工製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行業施工工地進行檢查。在執法過程中,對農民工舉報投訴工資拖欠案件,我們認真記錄所投訴的內容。對於投訴內容屬實的問題,迅速指派人員介入,深入工地現場調查核實,並及時拿出處理方案,確保企業拖欠行為得到有效解決,使農民工在最短的時間內足額領取到拖欠的工資。

2、把握執法重點。檢查主要內容為:用人單位工資是否已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是否不低於隨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檢查記工考勤卡的建立和履行情況,檢視工資支付憑證,聽取勞動者反映,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詢問通知書和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

3、及時處臵群眾投訴案件。我們通過建立健全舉報投訴受理制度和處理結果回訪制度,規範舉報投訴處理程式,公佈舉報投訴電話,設立舉報投訴信箱,進一步暢通了舉報投訴渠道。同時,我們建立值班制度,加強24小時值班,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無阻。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各類投訴舉報和媒體提供的資訊,做到“有報必接、有案必查,及時介入、依法處臵”,不放過一起欠薪舉報案件,不漏掉一條欠薪資訊,不放走一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人。對涉及人數多、金額較大的案件,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及時介入,迅速調查,及時進行處臵。

(四)建立預防欠薪機制,源頭預防欠薪問題為更好地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我們逐步完善了農民工工資監控管理體系建設,紮實有效地推進預防欠薪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是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賬戶已累計收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1021萬元。

二是建立工資支付日常監管制度。重點加強房地產開發等在建工程專案的日常監管,進一步規範工資支付行為,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欠薪問題的發生。

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建設單位未按工程合同足額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在對處理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中,調查發現有少數建設單位因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不到位,到年終或工程主體結束後雙方發生爭議,造成農民工無法足額領取工資。

(二)施工企業墊資施工,資金不足引起平時拖欠。部分承建企業為全墊資性質,在平時工作中只發放給農民工生活費用,一般只佔農民工應得工資20-30%左右。到年終由於承建企業資金週轉困難,造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且往往數額較大。

(三)農民工工資平時不能做到月發月清。少數承建企業與無主體資格的個人非法簽訂了分包協議,並在協議中約定付款方式為工程量的50-70%左右。更為嚴重的是,有的沒有書面約定,致使農民工到月無法足額領取工資。

(四)施工企業不與農民工依法簽定合同,用工管理混亂。施工企業存在非法分包行為,開發商與施工方、施工方與農民工之間不簽訂合同,造成各方之間權責不明。施工企業的專案部對農民工的管理較為混亂,包工頭招用人員隨意性較大。施工企業的專案部只依據工程進度將工程款直接支付給包工頭,造成農民工工資不能及時到位。

(五)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平時對拖欠工資行為不敢投訴。絕大部分農民工對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每月只領取生活費的方式不敢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甚至一次次聽取包工頭的欺騙,加之農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崗位而埋頭苦幹到年底,最後一年的血汗錢還是無法兌現。

三、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過對我市比較集中的建築業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分析來看,預防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主要存在著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有著發生起數多、金額大、歷年拖欠等特點;二是有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證據資料不全,並涉及到包工頭拖欠工資,甚至有的包工頭居無定所不好聯絡。三是有個別案件基本上沒有任何書面證據材料,不易證明,也不易核實拖欠的具體金額,造成上訪案件難以查處,也給我們清欠工作帶來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來,我們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元旦、春節的臨近,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會進一步凸現,面臨的情況將會更加複雜,任務將更加繁重,維權維穩的壓力也將更大。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一)認真摸底排查,紮實清欠。一是針對舉報投訴,對轄區內用人單位搞好摸底排查,進行普法宣傳,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解決。二是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對部分證據不足但仍能採取調查取證辦法的,進一步調查尋找證據;對沒有書面證據但能找到拖欠包工頭或建築單位的,儘量加以解決。對惡意拖欠的用人單位嚴肅處理,避免農民工投訴拖欠工資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訪的現象。三是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於元旦、春節期間適時執行無休日製度,力求做到平時工作不放鬆,元旦春節期間重點抓,確保不發生重大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

(二)加大宣傳力度,完善網格化建設。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使農民工充分認識到與施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必要性。進一步加大人力和資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會保障網格化建設,建立自我維權與執法監督於一體的和諧氛圍。

(三)強化監管責任,搞好協調配合。通過樹立主角意識,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形成部門相互支援、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會營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氛圍,切實維護我市社會穩定。

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7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蓬勃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不斷深化,務工的農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築工程領域層層轉包而引發的欠薪行為卻屢禁不止,在全國很多地方仍較突出。近年來,因欠薪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案件呈上升趨勢,大量農民工春節前夕因找不到“包工頭”,無法短期內要到工資採取拉橫幅,打旗子,圍堵政府機關及交通要道等過激行為時有發生,對人民生產、生活及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一、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現狀

近幾年,我縣欠薪的人數、金額大幅上漲,20xx年受理舉報投訴案件141件,立案70件,結案70件,為農民工討薪2828萬元,建築領域拖欠工資案件佔總案件的90%,個體經濟組織佔總案件的5%、企業佔案件的5%,建築行業是治理的關鍵和重點。

(一)建設領域監管困難,欠薪形勢依舊嚴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設領域,欠薪金額高達2803萬元,欠薪金額居高不下,屢創新高。

(二)建設領域欠薪案件多辦難以立案,調處難度大。

建設行業人員流動性大,勞動合同簽訂率低,調查取證難,因此多數案件難以立案,無法按照法律程式辦理,但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解決此類問題往往只能採取協調處理的辦法。

二、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建設領域層層轉包嚴重。

鄖西縣95%以上建築專案存在層層轉包現象,建築行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下,農民工投訴時能提供勞動合同的不多,口頭約定多,不能提供工資表、考勤表、工作證、欠條等證據,大部分農民工不知道包工頭的真實名字及建築公司的名稱,證據不足難以立案。由於開發商或建築商直接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包工頭再招來農民工幹活,由於層層轉包,造成勞動關係認定難、用工主體認定難。

(二)部門協作難。

每年年底從中央到省市人社、發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門聯合發文,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但實際上只有人社部門勞動監察局一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欠薪勞動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發,防不勝防,平時農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討薪耽誤時間,年底了才集中投訴,勞動監察難以迅速處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門協作處理,但實際上主要靠勞動監察單打獨鬥,鄖西縣早在20xx年4月就出臺了《建立農民工工資清欠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聯席會議由人社等部門組成,每個部門的職責也規定的很明確,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難度較大,阻力較大。

(三)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難。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後,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人社廳、湖北省公安廳四部門聯合下發了,該檔案明確了辦案方法,辦案程式、認定標準及人社、檢察院、公安三部門協作方式,是辦案指南,但由於未明確說明“無故”、“無能力支付”等由哪個部門認定,加之勞動監察、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同一條文的理解不同,辦案思路不同以及規避風險等原因導致案件移送公安難,有時一個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盡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沒有進展,這樣投訴者不理解對勞動監察部門怨聲載道,也只得耐心解釋,忍氣吞聲。由於建築行業監管不力,層層轉包想象嚴重。

三、處理拖欠工資的做法

(一)暢通投訴渠道。

設立投訴舉報電話、郵箱、論壇,方便群眾投訴、舉報,指派專人受理投訴、舉報案件,及時回答各種諮詢、調查處理各種案件、回覆上級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的信訪件,做到有問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終。竭盡全力解決勞動者最直接、最現實問題,最大程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斷提高勞動者的滿意度。

(二)落實監管職責。

嚴格依照國辦發[20xx]1號,鄂政辦發[20xx]74號檔案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齊抓共管,共同發力,保持對欠薪的高壓態勢,在工資支付保障金,施工許可證辦理,招投標,貸款融資等方面嚴格把關,將欠薪苗頭扼殺在搖籃中。

(三)加強建築行業勞動用工管理。

在建築行業勞動用工方面,創新監管方式,為每一個新建建築專案建立勞動用工檔案,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時對建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發放情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不配合調查、拒不整改的違反企業予以重罰並在媒體公開曝光。

四、建議

(一)建立案件聯合協作工作機制。

建議市局聯合公安、法院、檢查院等相關部門共同探討在行政司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中出現的問題,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聯合協作工作機制,通過定期召開工作溝通會,案件討論會,對協同辦案的難點問題進行破解,對重大疑難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預防、早謀劃。

(二)建議儘快出臺《兩法銜接辦法》。

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範圍及問責制度,確保檔案能貫徹執行,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實現“依法辦案,執法為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