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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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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集錦15篇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範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幹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並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並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訊聯絡,資訊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後工作及後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2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洩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匡方毅任組長,教導員歐陽文林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歐陽文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資訊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後勤保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大隊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並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採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資訊。

4、加強與縣政府應急、交通、公路、消防和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資訊聯絡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資訊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聯絡,及時彙報工作情況,接受並傳達上級指令。

3、蒐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瞭解轄區主幹道、旅遊景區交通流量。

4、彙總情報資訊,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資訊,編髮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資訊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長: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運車輛群死群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後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以上事故責任倒查的應對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長:分管聯絡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主班的大隊領導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20人):一中隊15人、科技股5人。車輛由一中隊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隊(2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以外的另外兩個中隊各10人,車管所5人、處罰中心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協助黨委、政府並指導維護交通秩序,開展疏導救援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警力: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路、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釋出路況及交通管制資訊。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資訊、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並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採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湧現的先進事蹟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維權信訪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負責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各單位勤務落實情況,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負責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對玩忽職守、貽誤時機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開展調查追究責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

(七)後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排程,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的後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乾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資訊。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後,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並按照資訊報送範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資訊,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資訊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裡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排程,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群體性的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3

為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我鎮春節旅客運輸安全、有序、和諧地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因惡劣天氣和各種突發事件,如爆炸、火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導致旅客大量滯留,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領導機構

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春運應急疏運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並在區應急辦、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對春運期間發生的較大緊急事件,由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處置,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事件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並指揮、協調相關站、辦、所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有關站、辦、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各站、辦、所職責如下:

鎮安辦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彙報具體事故和救援情況。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緊急協調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並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秩序,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嚴厲打擊車匪路霸和查處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負責各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各種車輛。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衛生院負責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安排醫療單位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疫情等有關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導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民政辦負責在出現因災害天氣等原因而導致大量旅客滯留時,做好有關安置和應急物資的保障工作。

鎮綜治辦負責在出現因災害天氣等原因而導致大量旅客滯留時,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及相關群眾的情緒疏導、協助有關的慰問送溫暖及必要的安置協調工作。

中巴車隊負責在發生重大事件第一時間上報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隨時報告事件動態,全力維護客運站秩序,引導救援工作有序開展。預留足夠的客車為備用運力。

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及春運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做好相關的春運應急工作。

三、應急措施

(一)因寒凍等惡劣天氣或其他原因導致旅客大量滯留的應急措施

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負責落實應急運力疏運,並在現有管理力量難以維持客運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況下,協調申請增派公安執勤人員,維護客運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穩定。增派執勤人數視具體情況決定。

由鎮經委、民政辦發動轄區內工廠積極動員準備返鄉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就地過年,並切實做好物質生活和文化、娛樂活動安排;對確實需要返鄉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要引導其正確出行,錯開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對已購票但因天氣原因留下過年的人員,要督促所在企業作出妥善安排,確保其住宿、飲食等生活條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員工返回工廠企業。組織提供防凍物資和食品,以滿足滯留客運站人員的生活需要。

(二)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客運站或客車發現疑似爆炸物品,在場管理人員、司機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並立即向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上報區春運辦,並組織有關單位迅速安排應急運力疏運現場群眾。

發生爆炸事件時,客運站或客車現場管理人員、司機等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疏散和實施臨時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劃定警戒區域,同時立即向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鎮派出所、衛生等部門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處置,實施救護等相關工作,將損失減到最低。

(三)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客運站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立即向消防部門和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鎮派出所等部門要增派力量維持現場及周邊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衛生部門實施緊急救護。

(四)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xx派出所執勤人員要迅速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向上級部門和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啟動應急預案儘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處理,恢復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報鎮政府處置。

(五)發生傳染病疫情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傳染病疫情時,xx派出所等部門立即對疫病傳播區域進行警戒、隔離,對被傳染人群進行救護,做好防疫處理。如發現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後,應立即向鎮衛生院和鎮春運辦報告,並就近在當地及時隔離治療,切實防止因病人跨地區求醫或流動而導致疫情擴散,xx中巴車隊要加強對旅客攜帶、託運物品的檢查,檢查中發現有違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並做好登記和上報工作。

(六)建立春運動態日報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時向鎮政辦公室報送春運期間道路客運動態情況及可能屬於重大和特別重大xx的預警資訊。

(七)應急運力準備

xx中巴車隊在春運期間應安排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備用客車供緊急狀況時調配,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需疏運旅客、群眾的應急報告後,立即通知應急運力準備單位,按指令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在規定時間內開到指定地點候命,應急運力準備單位及其他被臨時抽調車輛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按應急運輸線路執行,且不得超載,應急運輸車輛在春運期間不得隨便外出參加非應急運輸。

xx區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5日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4

為有效預防全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鐵山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鐵山街道辦事處關於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的實施意見》〔鐵處發(20xx)34號〕檔案要求,對有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鐵山街道轄區內因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霾、暴雨、冰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執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全處預案分為兩級,辦事處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撥打110及向處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向衛生院求救。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後,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後,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辦事處(應急辦)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辦事處主任和聯絡領導報告。

(三)黨政辦(應急辦)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辦事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萬勳華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管區書記、主任及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水利站、供電所、城管中隊、安監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處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各管區、村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及路、橋涵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釋出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資訊釋出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排程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資訊反饋工作。組長由曹立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趙振利及各管區書記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城管中隊、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供電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王立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協助交警四中隊車輛疏導。交警四中隊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負責省道、區道路障清理,道路搶修。各管區主要負責處村道路、橋涵及時搶修除險,協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門道路疏通、搶修除險。供電所主要負責供電線路的搶修除險。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副書記、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辦、各村書記主任及搶險隊員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管區、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資訊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裝置,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長陳維東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長由孫興斌擔任,紀委、安監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6、資訊釋出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資訊的釋出,接受媒體採訪,控制事態正面報道。組長由劉王青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祕書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監、交警四中隊、公路、交通、城管中隊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域性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辦事處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公路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各管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詳細排查轄區內交通道路事故黑點,並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區、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辦事處指揮部備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後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後,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後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稽核准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裝置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資訊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並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資訊,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釋出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釋出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訊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資訊,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釋出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並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資訊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後,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資訊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後,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定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後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後,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並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裝置,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裝置處置方案,並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併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後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範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洩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汙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洩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汙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彙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後果;迅速做好車輛、通訊、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訊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資訊,適時舉行新聞釋出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洩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汙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範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彙報,並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資訊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資訊釋出口徑,暢通訊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資訊報送

資訊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註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後果,是否發生洩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路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資訊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並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資訊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資訊報告後,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並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資訊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資訊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資訊釋出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應啟動網路資訊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路輿情動態,及時採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資訊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資訊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釋出。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影,製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並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後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資訊、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後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資訊,並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後,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訊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徵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範道路交通標誌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範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解除安裝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資料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資料資訊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並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6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鬆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七)本預案在釋出之日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和及時有效的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效的實施救援,根據《道路運輸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葛沽鎮交通事故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李樹國

副組長:朱鳳起、暴亭琨、胡雙柱、潘俊琴、韓世蓮、

胡振剛、董玉斌、張巨集

成員:袁錫道、紀燕、李建軍、馬鍵、於池、

許志軍、張玲、陳愛蓮

成員單位包括:政辦、鎮農委、鎮安監站、鎮武裝部、鎮綜治辦、鎮綜合執法隊、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及各村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辦公室主任有農委主任袁錫道兼任,辦公室電話:

鎮各所屬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交通運輸事故分組,組長由各相關部門主任兼任,並將分組名單上報鎮農委。

二、成員單位職責

1、鎮農委: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對鎮域內各運輸公司及其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督導,對所有運輸企業要做到及時消除隱患事故,落實好鎮域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

2、政辦:負責協調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的通訊和後勤運輸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協調相關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事故的調查與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及施救工作。

5、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救援資金的籌備落實工作。

6、鎮衛生院:負責道路運輸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7、鎮綜治辦:負責案件後續社會穩定工作。

8、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穩定。

9、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工作。

三、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保護乘客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就近救援原則,交通事故發生時,附近村居要及時立即進行組織自救,並向上級部門進行彙報事故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原則,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參加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應準備,落實相應負責人,事故發生後,鎮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應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救援,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8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排程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資訊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幹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資訊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裝置,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後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資訊,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後,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釋出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釋出道路交通安全預警資訊,報道應急工作,並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範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資訊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採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儘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洩漏路面汙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效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資訊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髮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並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後,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並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釋出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資訊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託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資訊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資訊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後,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並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於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後,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嚮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後,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洩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後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彙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後,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後,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製現場圖,採集、提取痕跡、物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後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佈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並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採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後,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儘量減少人員傷亡。經採取初步急救措施後,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徵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裝置。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徵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裝置。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佈應急狀態結束後,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後恢復

(一)善後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應當迅速採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卹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徵用的物資、設施、裝置或佔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後,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後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後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路,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於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並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資訊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9

為有效預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將《田莊鎮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莊,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莊、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莊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救,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行政轄區內縣鄉村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執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原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超過12小時。

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者群眾可撥打110或撥打田莊派出所電話、張舍派出所電話、鎮政府值班電話尋求幫助。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向鎮衛生院求救。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後,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後,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長擔任總指揮,鎮政府分管領導(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擔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各社群、村莊及黨政辦、鎮應急管理辦、道路交通管理站、衛生院等部門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交通管理站,由張建林任辦公室主任。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0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範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

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員:全鎮幹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員:xx(安辦主任)xx(派出所所長)xx(派出所民警)xx

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並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

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安辦工作人員)xx(交管站)xx

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並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

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黨政辦主任)xx(財政所所長)xx

職責:負責通訊聯絡,資訊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後工作及後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以人為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將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我鎮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3.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縣《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制定。

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快速反應,靠前處置;資源整合,資訊共享;依靠科技,協同應對。

建立預警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早發現、早報告、快處理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隱患或事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鎮的道路交通事故,適用於本轄區內的機關、村社、事業單位(部門)、企業等。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武平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李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馬勇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人武部長

成員:許勇武平派出所所長

楊省鎮黨政辦主任

羅成波鎮應急辦主任

譚應君鎮財政所負責人

向美蓉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陳小紅武平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由羅成波同志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事務及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企業、單位落實相關各項措施。

同時設立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警戒與治安組。辦公室、各工作組主要職責如下:

辦公室:由應急辦、黨政辦工作人員負責,承擔溝通聯絡、組織協調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農服中心、計生辦、經發辦等負責,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辦公場所、食宿、相關物資準備等後勤保障工作。

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負責,提出醫療衛生資源調配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人員對傷亡人員實施現場救治、處置和轉送工作。

警戒與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負責事故現場安全保衛、重點嫌疑人監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並制定緊急情況下安全保衛方案。

應急情況發生時,即時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救援指揮部為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臨時派出機構,負責統一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和分配、排程人力、物力等相關物資。

三、預防預警機制

1.資訊監測與報告

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預防預警機制,各村、各單位、各部門負責建立監測網路,設立監控點,發現安全事故及道路隱患,應及時向政府值班電話報告(70660008),鎮政府在接到報告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絡,並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有關情況,鎮政府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資訊報送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當前狀況等基本情況;

(2)事發地相關部門已做的工作和採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響;

(4)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四、分級響應

一旦事故發生,我鎮分別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式。

1.三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已能完全應對發生的事故,事故的發生沒有造成人員被困,事故事態已被完全控制且沒有擴大的情況,沒有需疏散或現場避險的人員。

響應行動: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人員進行情況調查,排查相應安全隱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並對發生生產事故的企業、單位、部門提供必要的醫療、物資幫助。

2.二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不能完全應對發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發生造成少數人員被困或受傷,事故事態有擴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現場避險。

響應行動: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即時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各工作組全部到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下開展工作。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接事故報告1小時內組織相應人力、物力趕赴現場救援。同時通知縣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救助準備。

3.一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不能應對發生的事故或初期響應失敗導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較大並較易擴散,事故的發生造成較多人員被困或受傷且危險狀況無法解除。

響應行動:各工作組全部到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下開展工作。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接事故報告40分鐘內組織相應人力、物力趕赴現場救援。即時請求臨近鄉鎮和縣有關部門提供援助。

五、響應程式

1.接警。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迅速啟動本企業、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採取自救措施,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疏散有關人員,保護現場和控制事態發展,並立即報警(電話:110、120、119),同時報告鎮值班室。

2.確定響應級別及預案啟動。鎮值班室將情況報告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程式。

現場指揮。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值班室報告後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指揮各小組到位,並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事故的處理與救援工作。

現場恢復。現場救援結束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保護好現場以利事故調查的基礎上,恢復區域秩序和組織疏散的人員恢復正常的生活,必要時提供相應的物資援助。

六、保障措施

1.交通運輸保障。本鎮長備有榮威SUV、獵豹兩輛車,根據鎮應急領導機構的指令隨時執行應急運輸任務,同時及時做好重點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車。

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武平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等檔案的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應急突擊隊。

3.通訊保障。將應急成員單位的電信聯絡工具記錄在冊,建立通訊資訊庫,利用電信聯絡工具或文字通報,及時傳達救治進展情況,後勤組負責向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等進行聯絡通報。

4.醫療衛生保障。由鎮衛生院進行現場救治,與縣醫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5.治安保障。根據事故的性質,防止災民和社會公眾的情緒波動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動,保證社會穩定,提請公安治安大隊警力支援,進行安全警戒。

6.資金保障。原則上本鎮自籌,如數額過大,申請縣政府解決。

7.物資保障。購置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備用。

8.社會動員保障。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志願者援助救災。

七、應急結束

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工作進展,適時公開發布資訊,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八、後期處理

1.善後處置。

響應結束後,應急領導小組應妥善安置災後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後勤保障採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搶修組進入實地對汙染進行清理收集,防止隱患隱藏。

2.社會求助

向社會公眾呼籲,爭取志願者伸出援助手,對災民災情進行物質或資金捐贈,贈物贈金由後勤組專人保管,專款專用。

3.保險

與縣財產保險公司建立保險機制,由財保公司根據災情損失進行理賠。

4.調查總結

事故的調查總結由鎮應急指揮部承辦,調查結果報請縣人民政府稽核。

九、附則

1.我鎮每三年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一次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根據評估報告需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的,報請鎮領導批准後進行修訂,並將修改內容通告相關部門。

2.本預案由武平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2

為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興政傳發〔20xx〕13號),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執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彙報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110和急救電話120求救。

(二)在發生或得知緊急情況後,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蹲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求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釋出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排程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資訊反饋工作,組長由吳健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財政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醫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2、搶險救援組:在緊急情況下,(如出現嚴重的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等惡劣天氣致使車輛通行受阻等)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維護治安,清理路障,疏導車輛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組長由姜素梅擔任,成員由鎮、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醫療救援組: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人員和車輛及搶險裝置,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由專家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顧強擔任,成員由鎮和衛生院相關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緊急情況發生後,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後,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緊急救援工作展開。

(二)綜合辦、派出所和安監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緊急救援,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必須從全域性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對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農路辦、安監辦、等要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車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農路辦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強交通安全宣傳

認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基層幹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動,每個學校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鎮廣電站自辦頻道每週播放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每個村莊、學校、企業等至少一處宣傳櫥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處安全提示標牌。

九、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1.2依據

《介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預警資訊釋出規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化品發生危害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組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調。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張蘭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

總指揮:侯世文(張蘭鎮鎮長)

常務副總指揮:陰曉波(人大主席)

副總指揮:各包片負責人

成員:燕玉芳(交通管理員)

王維東(安監站站長)

張觀偉(水利水保站站長)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鄉負責人、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張蘭鎮道路交通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楊正茂擔任,成員有燕玉芳、王維東。

2.2主要職責

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重大決策,負責道路安全監管,協調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預警

3.1預警

根據天氣、道路通行條件變化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工程和範圍,道路交通安全預警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紅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三級(黃色)預警。

(1)一級(紅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4、應急處置

分級響應:

Ⅰ級(紅色)響應:

因天氣惡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有關部門釋出一級預警時,鎮指揮部立即啟動Ⅰ級響應,及時協調鎮村相關單位和社會力量,全力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當上級接管指揮處置時,鎮指揮部全力做好處置配合工作。

Ⅱ級(橙色)響應:

當收到Ⅱ級預警但預警情形尚未出現時,鎮指揮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業單位要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進入待命狀態,當收到Ⅱ級預警且預警情形已經出現時,鎮指揮部、各村、各成員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鎮指揮部要派專人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督促應急處置現場,必要時向市指揮部請示。

Ⅲ級響應:凡發生地和鄉鎮工作人員進行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需要有關應急辦量支援時,可以向市指揮部提出請求。

資訊報送與處理:

Ⅲ級響應啟動後,指揮部要向鎮政府上報處置資訊,ⅡⅠ響應啟動後,鎮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鎮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處置資訊,主要內容包括:應急處置事件的型別、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範圍,已採取及即將採取的應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況,應急具體負責人及聯絡人的有關情況。

應急處置結束24小時可採用網路或書面的'形式上報上級指揮部,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問題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等詳細情況後期處置。

應急結束後,鎮個人民政府、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應及時對預警資訊、應急響應、處置能力、保障水平、協同作戰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5、獎懲

要對處置道路交通安全緊急情況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直接責任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4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群)、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群)、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社群)、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執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屬地村(社群)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並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群)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釋出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排程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後,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裝置,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後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事發地村(社群)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群)報告後,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並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群)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並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群)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群)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式、有步驟,快速、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景德鎮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嚴重程式、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在3—9人以內的;或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特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法規範。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2)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3)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裝置、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資訊的溝通與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為主的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平臺,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援,協調聯動,整體作戰。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景德鎮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應急委員會啟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市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2.1.2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公安局負責人、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置,並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並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援和政策諮詢。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各級監察部門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市氣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情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資訊。

市委宣傳部負責收集資訊和資料,由總指揮部授權統一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市保險部門負責災後勘察、賠償工作。

市廣電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市軍區後勤部、武警支隊後勤部負責緊急情況下部隊車輛、人員的調動。

2.2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其辦事機構,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絡。

(3)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瞭解、彙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後決定的有關事宜。

(6)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7)與市應急聯動中心保持聯絡。

2.3工作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2.4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諮詢機構,必要時參加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事故處理、法律法規、醫學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職責主要是:現場指導交通事故的處置;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評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等。

3.執行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應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指揮水平。

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公安110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應急處置

3.1.1資訊報告

公安機關要建立交警中隊、大隊、支隊三級交通事故資訊常規監測網路,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資訊,由大隊、支隊對監測的資訊進行彙總、風險分析,並報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研判、劃分等級。

各級公安機關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資訊,在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公安機關,1小時內層報至省公安廳,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公安局接警後,應在半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在半小時內報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執行市應急委員會的指令,並及時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資訊,各級公安機關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交通事故資訊。

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應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有效措施組織自救,並要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事故現場過往車輛在獲悉資訊後,應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同時,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在獲悉資訊後,要迅速報告122交通指揮中心或110指揮中心。

0、122指揮中心值班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後,要核實事故資訊的準確性,查明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型別、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救助要求等簡要情況。並根據獲取的資訊初步判定險情及事故等級,立即向轄區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領導報告。

0、122在報告指揮部辦公室領導的同時,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通知救護(120)或消防(119)等有關部門。

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範,併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接到值班員報告後,應認真核實事故性質等級,初步判定應啟動的應急救援級別,並責令值班員立即將事故資訊按照應啟動的處置應急救援級別向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市應急指揮部接到資訊報告後,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處置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處置應急救援指揮部。110值班員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指令,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0值班員要隨時與事故現場保持的聯絡,瞭解救援進展情況,每隔一小時將事故處置及救援資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特殊異常資訊要隨到隨報。同時,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分別作快報、補充報告和跟蹤報告。

3.1.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資訊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後果擴大。公安機關的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排程前,由市應急委員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排程,進行應急處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排程前,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排程,進行應急處置。

(3)較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排程,進行應急處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縣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排程,進行應急處置。

3.1.3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市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並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3.1.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後,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必要時,可以請求武警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據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採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理區域,對進出交通管理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3)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衛生部門應當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儘量減少人員傷亡。經採取初步急救措施後,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

(4)調集徵用。根據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裝置。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徵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裝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故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當地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1.5應急結束

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分別由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市應急委員會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佈應急狀態結束後,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重特大、較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佈、公佈由有關機關依據法定程式辦理。

3.2事故後恢復

3.2.1善後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以下善後處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採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式,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同級應急委員會、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3)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卹工作。

(4)應當及時歸還徵用的物資、設施、裝置或佔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2.2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後,市公安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後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政府彙報。

3.3資訊釋出

道路交通事故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交通事故的資訊釋出,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市公安局負責;其他交通事故資訊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釋出。

資訊釋出形式主要包括授權釋出、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通過市級和事故發生地主要新聞網站或者有關網站釋出資訊。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1)各級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預備隊由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必要時,可按規定和程式請求駐地軍人蔘與應急處置工作。市級預備隊由市公安局調集的市級公安人員、市武警支隊調集的市衛生局調集的醫務人員等組成。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門、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處置隊伍。

4.2財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應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訊系統、資料庫與資訊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4.3物資保障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裝置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在保證適當儲備量的同時,應當進行生產能力和技術的儲備。對有保質期或者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或期滿後,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並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裝置、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排程制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4.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等應急部門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路。

(2)各級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建立醫療救護動態資料庫,包括醫療救治的各種資源分佈、救治能力等。

4.5交通運輸保障

(1)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交通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輸,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6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強大力量,參與現場和區域性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採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在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加強情報資訊工作,積極預防,有效預警。

4.7人員防護

在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時,對事故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當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的公安等部門應當及時疏散人群。

4.8通訊保障

(1)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後,要依託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訊網路,建立通訊排程指揮網路和現場行動通訊指揮網路,保障通訊暢通。交通事故應急通訊網路應建立交警支隊、大隊、中隊、事故現場四級通訊網,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和影象通訊傳輸系統,實現話音、資料、影象的實時傳輸。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裝備與之相適應的各類通訊裝置和通訊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通訊手段,為處置交通事故提供通訊與資訊保障。

(2)縣(市、區)公安部門以110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警支隊、大隊以值班室為通訊聯絡中心。

(3)縣(市、區)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值班電話:110

(4)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當地政府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訊網路,保障通訊聯絡的暢通。

4.9公共設施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訊、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並與之相適應。

4.10科技支撐

依託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援系統。開展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範的技術研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市級應急指揮部每二年組織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縣級每年組織一次。每次實戰演練要組織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幹部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於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嚴重延誤重特大交通事故預警資訊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進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檔案,全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市應急指揮部每三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並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應急委員會批准。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