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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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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通用15篇)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汙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文旅體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經信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產局、市廣電臺、市公安消防大隊、城區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禁燃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市禁燃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部署、通報禁燃相關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大禁燃宣傳力度,協調湘鄉市電視臺、網路媒體對禁燃工作進行宣傳,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燬工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禁燃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範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依規處置店鋪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取締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

市民政局:負責新婚登記夫婦、掃墓場地及殯葬服務物件的宣傳教育,負責集中治喪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文旅體局: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禁燃宣傳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資料並及時報市禁燃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依法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汙染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市安監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禁燃區內不再許可新的經營場所,對在禁燃區內已領取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延期許可,並提前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工程建設場所的禁燃宣傳和監管。

市司法局:結合普法教育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知識宣傳,教育市民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市財政局:負責禁燃工作經費和獎勵經費的保障工作。

市食藥工商質監局:依法查處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

市商務糧食局:負責禁燃區賓館、酒店等管轄場所的宣傳和監督管理。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科技經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禁燃宣傳,按要求適時做好向電信、移動、聯通公司手機使用者釋出禁燃公益簡訊的工作。

市衛生計生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情況,做好對醫院患者及患者家屬的禁燃宣傳教育,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國小生、老師及家長的禁燃宣傳教育。

市房產局: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物件加強禁燃宣傳教育。

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禁燃區域火災應急救援,加強非禁燃區域消防監管;牽頭調查統計燃放爆竹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認真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各產權單位、業主單位,納入各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燃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加強重點安全保護單位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工作經費保障。要按照《湘鄉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限制)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確定並公佈本轄區禁燃區域,設定警示標誌,明確守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好轄區內禁燃區集中治喪勸導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加強社會宣傳。通過張貼、發放《通告》、禁燃提示牌等宣傳資料,以及在轄區主要交通幹道沿線及重點區域周邊開展流動宣傳,於7月底將宣傳資料發放到城區禁燃單位、群眾等每家每戶。二是組織媒體宣傳。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網站、公交車、計程車站點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開展禁燃宣傳。三是開展主題宣傳。通過減少環境汙染、防止火災、避免人員傷亡、合法經營、環境衛生整治等開展宣傳。四是突出重點宣傳。通過對全市中國小生、老師、家長、工商業主、居民小區、殯葬服務企業、清明掃墓場地等開展宣傳。

2. 嚴格執法查處。一是要明確任務分工。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能職責,加大對違規行為查處力度。二是要加強舉報獎勵。對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按照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限期進行查證,查證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三是要強化巡查執法。各單位要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對元旦、清明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四是要嚴格依法處理。對查獲的違規燃放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3. 強化聯動整治。城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市禁燃辦的協助下,組織對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整治。成立禁燃義務勸導隊,負責對轄區內禁燃工作的宣傳、勸導等工作;市安監局要加強禁燃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依法對到期後不再審批許可的經營戶提前妥善處置。

4. 加強應急處置。城區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適時開展消防滅火應急演練,消除火災隱患。春節期間,市公安消防大隊要做好應急備勤,及時處置突發火情。市衛生計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及時救治。

五、工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環境衛生,事關消防安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1名分管領導負責禁燃工作,切實加強禁燃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2. 突出管控重點。各部門要紮實抓好禁燃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和安全管控。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細化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民政局要加快殯葬服務設施的建設。

3. 嚴格落實責任。城區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市禁燃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禁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適時通報情況。

4. 加強資訊報送。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負責收集掌握本轄區、本單位禁燃工作情況資訊,對重要輿情、重點資訊、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市禁燃辦。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2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執行原有禁燃禁放規定(五華縣城區、華城鎮圩鎮等禁放區全年全時段禁燃禁放)的`基礎上,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實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範圍

五華縣行政轄區全域。

二、禁燃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三、禁燃禁放種類

各種煙花、鞭炮、拉炮、摔炮、火箭、魔術彈、地老鼠等煙花爆竹製品。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謾罵、侮辱、毆打、圍攻執行公務人員和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各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廣大群眾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並主動勸阻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積極舉報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50、110。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做好2023年度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禁止燃放區域

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稅鎮鎮轄區全區域。

禁止燃放區域外,下列場所全年禁燃禁放: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一百米範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遊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十二)縣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本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

(二)禁止燃放目標

2023年度,禁止燃放區域內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零銷售、零燃放,不在禁燃區域內的各鄉鎮重點管控鄉鎮政府駐地和宗教祭祀場所的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確保我縣空氣質量特別是祭灶、除夕、春節、元宵節期間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清明節前後、農曆十月期間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源頭查堵力度

1.嚴格審查核發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許可證,禁止燃放區域內不得設定煙花爆竹銷售網點。依法對在禁止燃放區域內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進行處罰,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縣應急管理局牽頭)

2.對在禁止燃放區域、場所或者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違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500元的罰款。對在經營管理區域內未履行勸阻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義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縣公安局牽頭)

3.禁止燃燒大盤香的區域內,不得設定大盤香銷售網點,對在禁止燃燒區域內非法經營大盤香的,依法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大盤香及違法所得。(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4.依法查處禁止燃燒區域內燃燒大盤香的'行為,對在露天或者公共區域內燃燒大盤香的,或者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燃燒大盤香的,責令改正,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在經營管理區域內未履行勸阻和舉報燃燒大盤香義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縣城管執法局牽頭)

5.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導致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公安局牽頭)

6.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關於開展大盤香生產銷售單位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太環委辦〔2022〕148號)要求,繼續對轄區生產、銷售大盤香的企業及個體戶全面摸排,建立和完善生產、銷售清單,實現大盤香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實行動態管理並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活動,做到進小區、進家庭、進商戶、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市場、進樓宇、進網格,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並落實到具體行動。

1.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後果,及時曝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引發的火情及人員傷亡典型案例、查繳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案例等。(縣委宣傳部牽頭)

2.加大在車站、道路、電影院、商市場等人群密集地區的宣傳力度,利用LED、展臺、路邊圍擋等設施,播放宣傳片,投放、張貼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材料,沿街單位或門店電子顯示屏及公交車、計程車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工作宣傳口號。組織住宿、餐飲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通過制定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管理公約、設定宣傳臺、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疏導。(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商局、縣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3.加強對居民住宅區的宣傳,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對經營管理區域加強宣傳,通過在電梯、樓梯間、小區公告欄等處張貼宣傳畫、宣傳標語等方式逐門逐戶宣傳到位,確保戶戶知曉,全員發動。(縣住建局牽頭)

4.強化教育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宣傳工作,通過發放禁止燃放工作家長告知書、建立家長微信群等形式,提醒學生及家長,不在所住小區和禁止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縣教育局牽頭)

5.組織婚姻登記處向每對新人發放禁止燃放告知單,引導新人在婚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規定;組織在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懸掛禁止燃放宣傳橫幅,營造禁止燃放輿論氛圍;主動向前來辦理喪事的喪屬發放告知單,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規定。(縣民政局牽頭)

6.引導社會各界從自身做起,不在所住小區、單位辦公場所、單位家屬院和禁止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縣文明辦、縣直工委、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按職責分工牽頭)

7.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城管執法部門(舉報電話12319)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獎勵。(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三)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1.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網格化監管。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統一認識,堅定信心,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對各項宣傳、管理、處罰等措施再細化、再強化,確保力度更大、效果更明顯。要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統籌力量,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監管,積極開展查廠禁產、查車禁運、查倉禁儲、查人禁放“四查四禁”,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全過程阻斷。

2.突出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執法監管。要對禁止燃放區域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七年級,特別是年三十晚上8點至年七年級凌晨1點,年九年級、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重點區域(禁燃區和非禁燃區的交界處、城鄉 結合部、背街小巷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巡查檢查,執法檢查要嚴格依法實施,嚴禁出現“一刀切”現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負總責,縣直相關部門、鄉鎮政府和社群(行政村)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繼續實行責任包保制度,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有關負責人要對社群(行政村)進行包保,社群(行政村)作為禁止燃放工作最基本的監管責任單位,要明確每個區域的包保責任人。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做好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

(二)明確經費保障。為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對禁燃禁放鄉鎮、縣直有執法任務的部門各撥付工作經費5萬元,專項用於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嚴格考核排程。各鄉鎮和各牽頭部門每天至少要開展一次現場巡查檢查,並於每週五下班前將巡查檢查情況和發現的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經營及在禁止燃放區域違法違規燃放問題處罰情況,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嚴格落實“時交辦、日清算、周排程、旬小結、月兌現”考核排程要求,定期通報城區各監測點PM2.5濃度排名,以及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和量化問責情況。

(四)嚴肅督查問責。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繼續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列入年度大氣汙染防治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駐點監督幫扶組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原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阜陽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盤香禁燃工作量化問責規定(試行)的通知》(阜環委辦〔2018〕23號)實施量化問責。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鄉鎮和單位,提請縣政府進行約談;對在禁止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4

為全面貫徹執行《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氣汙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倡導文明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二、禁放範圍和要求

桃溪鎮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區域以外,相關村(街)要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發動,並向社會公佈。

三、組織領導

成立桃溪鎮禁放工作領導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黨政辦、桃溪派出所、環保辦、執法中隊、應急所、民政辦、市場監管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四、主要職責分工

(一)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二)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桃溪鎮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三)應急所: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並取消全鎮範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四)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鑑定工作。

(六)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七)環保辦:協助鎮執法中隊做好全鎮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工作,發現和勸阻違法燃放行為,並組織管理或者服務區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公約。

(九)黨政辦:負責禁放工作後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範圍:從20xx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並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查處,並對舉報人身份資訊予以保密。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質獎勵。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放區域內使用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或者責任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後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獎懲措施

1、禁放工作實行鎮、村、組網格化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並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鎮村禁放工作組節假日夜間值班補助參照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

2、向社會公佈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

3、鎮黨委、政府將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於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5

根據20xx年12月4日召開的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市民群眾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援,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宣傳部,人員從區委宣傳部、綜治信訪維穩辦、工信和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

三、任務分工

(一)媒體宣傳。通過全方位、多視角、高密度的宣傳報道,形成集中、持續、有效的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1.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區政務服務中心,在xx區政府 網站開設專題,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利用“xx宣傳”微信公眾號、《xx手機報》等新媒體平臺,加大禁放工作資訊的推送力度,豐富報道內容,創新報道形式,力求做到圖文並茂。

2.區委宣傳部負責向媒體推送xx禁放重點工作、重要舉措、重大成果宣傳報道,並協同區綜治信訪維穩辦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

(二)社會宣傳。通過多形式、多層次、流動與固定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對機關、企業、社群、學校幹部群眾、師生進行直觀、形象的`宣傳引導,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1.宣傳品製作。區禁放辦負責編髮、印製《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傳品;負責整理提供橫幅、宣傳牌和宣傳內容;負責策劃確定禁放宣傳活動主題和內容;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各鎮街和各單位做好社會宣傳佈點和分佈。

2.單位宣傳。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與個人簽訂禁放承諾書;負責利用本單位的工作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及時推送禁放資訊,開展社會面宣傳;負責利用自有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公益廣告;負責在本單位辦事大廳等視窗單位辦公場所內的醒目位置,張貼《規定》,並對辦事人員宣傳禁放規定。

3.載體宣傳。各鎮街和各社群負責在鎮、社群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懸掛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標語,負責將《一封信》發放至社群商戶、家庭;負責在街道和沿街門面、集貿市場以及社群各出入口張貼《規定》;負責配置流動宣傳車和派出所巡更電動車進行流動宣傳;負責組織各個社群開展不少於1場的禁放主題宣傳活動;負責組織轄區志願者開展宣傳活動,確保禁放宣傳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4.戶外宣傳。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建成區主幹道“三縱三橫”公益廣告牌、戶外大型廣告牌、高架橋等宣傳陣地,加大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區市政市容局、區聯合執法大隊負責利用城管執法宣傳車,巡迴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所有門前三包主體宣傳禁放規定。

5.校園宣傳。區教育局負責在校園內張貼《規定》、禁放宣傳標語;負責利用自有電子屏和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校訊通宣傳禁放規定;負責集中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通過“小手拉大手”讓家長簽署禁放承諾書等活動,實現轄區內中國小、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6.其他重點部位宣傳。

區工信和交通局負責向轄區各企業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並與其簽訂《承諾書》,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向轄區各商業綜合綜合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消費者遵守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餐飲服務行業和婚慶行業經營者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各類餐飲預定者遵守禁放規定;督促各煙花爆竹批發、經銷點張貼《規定》《倡議書》,向每一位購買菸花爆竹的市民群眾發放告知書,告知禁止燃放的區域、場所,允許燃放的種類以及正確、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

市場監管局xx分局負責對前來辦理工商登記的工商戶業主進行禁放宣傳,教育企業、公司開張時要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向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宣傳,並與其簽訂《承諾書》,告知其不得在禁放區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區生態環境局結合大氣汙染防治宣傳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

區規建局負責在轄區各建築工地出入口張貼《規定》,向各建築專案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建築企業利用專案工地圍擋,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向轄區各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並簽訂《承諾書》,督促做好宣傳、管理工作;負責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張貼《規定》;負責在每個小區懸掛橫幅不少於3條、宣傳標牌不少於3個,確保小區各主出入口全覆蓋。

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在轄區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張貼《規定》,並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區市政市容局負責在各公交站點張貼《規定》,在公園景點懸掛禁放宣傳標語。

區旅發局負責在轄區酒店、賓館等住宿業張貼《規定》,並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針對節慶假日和婚慶活動中酒店門口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出承諾。

區科教文體局負責安排各文化場館、各電影院,利用電子屏、廣告牌等載體開展禁放宣傳。

區委宣傳部負責設計策劃青年志願服務專案,廣泛發動共青團員,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類煙花爆竹禁放主題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切實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文明細胞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鎮街和各單位組織幹部職工學習貫徹《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2.區禁放辦結合xx實際,統一印製《規定》和《一封信》《倡議書》。

3.各鎮街及各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及時聯絡區禁放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鎮街、區科教文體局組織集中開展禁放主題宣傳活動;

3.區委宣傳部協同區禁放辦,做好全區禁放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宣傳階段(2023年2月11日後)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宣傳成果。一是區禁放專項督查組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並通報宣傳工作情況;二是將禁放宣傳工作納入專專案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三是切實抓好追責問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和禁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根據《宣傳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電視有影象、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路有專版、街面有活動、社群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簡訊。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社群。區禁放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並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區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群、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宣傳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並按計劃向區委宣傳部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20xx年12月20日起,區禁放工作專項督導組將集中督查各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並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放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6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幹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於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資訊彙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訊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簡訊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使用者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使用者傳送禁燃禁放提示簡訊。(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託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製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群、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定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汙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佈“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願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並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並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23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採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23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後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訊監控、限量採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資訊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22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23年禁放範圍,並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定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定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隻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並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願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範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路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遮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資訊。加強情報資訊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建立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排程會議,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7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戶、家喻戶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為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為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國小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群、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群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定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後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為社會新風尚。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力度,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大氣環境汙染,優化城鄉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協調聯動、群眾參與、重在防範、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勸戒引導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禁止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斷規範限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汙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為打造“五無甘南”、建設“十有家園”、築夢“藏鄉江南”、繪就“詩畫舟曲”貢獻力量。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組織領導,成立舟曲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下設辦公室,韓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成立相應機構,壓緊靠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的責任,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禁限放區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以下場所在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縣黨政、人大、政協、軍警機關駐地圍牆外側50米以內;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圍牆外側和歷史建築保護點50米以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影劇院、公園、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館、追思園、公共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樓房陽臺、地下車庫、花卉綠化景觀帶、新老城區所有廣場等場所及周邊;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加氣站及消防重點保護單位圍牆外側100米以內;電力、通訊線路及裝置安全保護區內;山(樹)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區域內;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停放車輛較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老城區:瓦廠新橋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區,盛世豪庭小區向西沿城背後路段至舟曲縣初級中學,舟曲縣初級中學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東沿白龍江至瓦廠新橋覆蓋區域內;瓦廠橋沿濱河南路至明珠電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區域內,交警大隊及周邊區域內。峰迭新區:城區內(包括御景公園、小蒜壩辦公區);各鄉鎮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駐地50米以內及加油站100米以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場所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老城區:羅家峪橋頭以北、河南村(瓦廠新橋以東)、寨子村(舟曲縣初級中學50米以外)、鎖兒頭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峰迭新區:壩子行政村(含臺子自然組)、水泉行政村、陰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經縣委、縣政府批准的重大慶典活動和節日(農曆除夕至初七、元宵節、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動)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它節日一律按規定時間限放煙花爆竹。同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如遇重汙染天氣III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在預警時段和區域內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和活動。大學聯考、會考期間,限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各零售網點嚴禁銷售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只允許銷售個人燃放類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燃放D級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四)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安全、文明、適度燃放煙花爆竹,並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

2.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

3.不得燃放非法、非標、超標的煙花爆竹。

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5.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並嚴格遵守。

6.燃放煙花爆竹需報請相關單位、部門同意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燃放,燃放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如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

四、職責與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時間、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並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放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許可,並加強監管。三是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執法。四是設立群眾舉報電話,接到舉報要及時進行核實,訊息核實準確後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上報。

(二)縣紀委監委:對禁限放時間、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領導責任。對禁限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燃放源頭管控工作。一是嚴控銷售網點,禁放區域內不得開設煙花爆竹零售點,限放區域內按照逐年遞減的原則,合理佈設審批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監管,告知銷售點負責人須從本區域內具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採購進貨。對銷售非法生產的或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五)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規範、監督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與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簽訂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協議,對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商鋪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超標、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築工地等區域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禁限放工作,與物業管理區域所屬的社群互通訊息,共同做好區域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告知勸誡工作。

(七)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處因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汙染案件。做好我縣空氣質量的監測,如遇重汙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縣交通運輸局:加大對全縣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九)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城區隨意佔道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環境衛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新老城區酒(飯)店、賓館、餐飲企業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汙染路面的行為;查處經營者非法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在城區設立“進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宣傳牌。

(十)縣民政局:加強對群眾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要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群眾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倡議書,教育群眾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要要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為群眾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導廣大群眾在婚喪嫁娶期間採用環保型煙花爆竹的替代產品開展慶典或祭奠活動。

(十一)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加強對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等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對禁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為進行管制。與禁限放區域內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簽訂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協議。對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各星級酒店、景區(景點)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申請備案,經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滾動式宣傳教育方式,開展階段性專題宣傳,尤其在重大節會期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禁限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十三)縣教育局:利用全校師生大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廣大師生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師生樹立生態環保理念和文明和諧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引領作用,帶動身邊人,形成宣傳覆蓋全社會的良好氛圍。

(十四)團縣委、工會、婦聯:充分發揮廣大職工、青年等社會群團的作用,組織志願者進行宣傳,引導、監督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落實。

(十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轄區鄉鎮政府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明確告知本單位人員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間相關規定。同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其他部門要對負責監管的行業、場所、企業、單位等進行宣傳教育,簽訂責任書,並監督落實。

(十六)鄉鎮政府:一是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管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組織劃定可以燃放的區域和範圍,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對村委會(社群)報備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進行稽核、把關,對需燃放的煙花爆竹數量進行限制。三是制止禁限放區域內的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報告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鄉鎮要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七)社群、村委會: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摒棄陳規陋習。二是及時掌握群眾婚喪嫁娶、商鋪企業開業慶典等動態,事先進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組織相關人員擔負守護和勸導職責,分區劃段,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村民舉辦婚喪嫁娶等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會(社群)報備,說明相關事項,經村委會(社群)報備鄉鎮政府同意後方可實施。

五、工作重點

(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婚喪嫁娶活動允許按傳統習慣在現場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民政局對新婚登記人員現場進行告知,資訊及時反饋至鄉鎮、村(社群);各鄉鎮要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活動及時掌控,提前進行宣傳告知和管理;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對城區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

(二)加強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區所有處於禁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處於限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只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所有商鋪登記註冊時對企業商鋪負責人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進行事前控制。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對城區所有賓館酒店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三)建築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縣住建局負責對城區建築企業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城區各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喬遷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喬遷賀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鄉鎮、村(社群)和城區物業公司負責加強日常管理。

(五)新車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車賀喜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城區日常巡查過程中進行嚴格管理。

(六)其它類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村(社群)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確保落實好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均要在管控範圍內。

(七)煙花爆竹經營監管。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由縣應急管理局進行嚴格監管,要求各零售店進行流向登記,說明燃放事由,從銷售渠道對煙花爆竹燃放進行源頭控制和管理。

(八)節慶活動燃放煙花審批。全縣大型節慶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方向縣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批准許可後只可在指定區域及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社會文明新風形成。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推進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查違法燃放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通過廣播、電臺、網路、報刊、手機簡訊、微信平臺、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汙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群眾遵守相關規定的自覺性,積極鼓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為執法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形成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文體廣電和旅遊、民政、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域性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生。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煙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的良好氛圍。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9

為貫徹落實《如皋市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皋政辦發〔2022〕141號)檔案精神,進一步鞏固我鎮煙花爆竹禁限放和斗香禁燒(以下簡稱“雙禁”)工作成果,現結合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二、工作目標

在宣傳引導、分級管控、源頭治理、執法查處等方面持續深化,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行為(以下簡稱“燃放燃燒”),有效減少環境汙染,消除火災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燃燒引發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三、職責分工

(一)各村(社群):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雙禁”工作,組織各方力量開展社會面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二)鎮黨群局:負責常態化開展“雙禁”宣傳工作;對中心派出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查處的非法燃放燃燒情況及時開展宣傳報道,並做好網路輿情引導工作。將各村(社群)、鎮相關部門執行“雙禁”工作管理實效納入考核,定期督查通報相關情況。組織黨員幹部簽訂承諾書,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示範帶頭作用,積極動員黨員幹部參與“雙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重點時段組織黨員到村(社群)參加“雙禁志願者”活動。

(三)鎮黨政辦公室(鎮域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負責製作發放《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告知書》、《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全鎮各村(社群)發放,製作橫幅,營造宣傳氛圍。受理分流市民通過撥打12345反映涉及“雙禁”工作的訴求。負責指導網格員開展網格巡查,協助職能部門開展“雙禁”政策宣傳和排查發現全鎮域範圍內的斗香製售點,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四)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群)、各相關部門“雙禁”工作開展效能監察,對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執行“雙禁”措施情況進行監察。

(五)九華中心派出所:牽頭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負責製作煙花爆竹禁限放標識與相關審批工作,組織警力進行社會面巡防巡查,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阻礙執法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牽頭落實煙花爆竹銷燬事宜。

(六)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網點的安全檢查、宣傳告知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七)鎮生態環境辦公室:實時監控、定期釋出空氣質量監測點資料,根據氣象情況及時釋出預警資訊,便於村(社群)、部門落實“雙禁”工作措施,應對大氣汙染。負責大氣監測站周邊“雙禁”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八)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依法查處、整治違規生產、經營斗香的行為。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九)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開展對街頭流動、佔道擺放斗香、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執法工作。負責督促沿街單位、店鋪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對不履行責任的責任人依法予以查處,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積極發動社會單位利使用者外廣告資源宣傳《通告》內容。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區域內開展“雙禁”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引導居民遵守規定,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查檢查,勸阻違法燃放燃燒行為。

(十)九華交警中隊: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雙禁”宣傳工作,依法做好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管理工作。

(十一)九華教管中心:通過“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給廣大學生和家長髮“一封信”,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帶動家長遵守“雙禁”要求。

(十二)九華衛生所:負責收集因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燃燒地點,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雙禁”工作。

(十三)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雙禁”管理工作經費的保障。

(十四)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向前來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業務的市民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十五)鎮建設局:對禁限放區域內建築行業、建設工地發放“雙禁”告知書,敦促其遵守規定。

(十六)鎮消防管理服務所:負責加強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牽頭調查統計因燃放燃燒煙花爆竹和斗香引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損失。

其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做好本部門“雙禁”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黨群局要牽頭組織“聲、屏、報、網、微”等媒介及社會面的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雙禁”政策,使文明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村(社群)要組織村(居)幹部張貼、發放《通告》,做到轄區單位場所、沿街店面、居民小區逐家宣傳到位。各職能部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每一個單位、每一名市民均能瞭解“雙禁”管理規定,切實提高執行《通告》的自覺性。

(二)壓實工作責任,嚴格管控措施。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落實“雙禁”責任,確保各項管控任務落到實處。各村(社群)要因地制宜制定重點時段“雙禁”管控工作方案,圍繞重要節點和重點時段,組織社會治理網格員、小區物業管理員、村(社群)工作人員及志願者分佈到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個公園廣場、每個小區。要對城鎮道路、街巷、小區等開展不間斷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在重點時段,黨群局要組織動員黨員到社群參加“雙禁”活動。

(三)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鎮區所有集貿市場、煙花爆竹和斗香經營戶、燃放活動突出等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專項清理清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規制售斗香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進行管控。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違規燃放燃燒且不聽勸阻的`人員要依法嚴厲查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日)。各村(社群)、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圍繞“雙禁”政策,各村(社群)、相關部門結合職責,立足單位內部、所屬部門、管理服務物件等方面,全面開展宣傳貫徹工作,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始終,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執法查處階段(全年時段)。九華中心派出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警中隊等執法部門圍繞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斗香的行為,制定打非查處方案,特別是在農曆臘月、春節等重點時段期間,要開展集中聯合整治,落實舉報獎勵機制,嚴查嚴打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重點看護階段(除夕,正月七年級、初五,元宵節)。圍繞除夕(1月21日)、七年級(1月22日)、初五(1月26日)、元宵節(2月5日)等重點時段,建立煙花爆竹限放區和全鎮域斗香禁燒“屬地組織、行業協同、全民參與”的看護機制,最大限度地發動群眾和社會力量,落實禁放區域、重要時段的重點看護措施。

第五階段:常態化工作階段(全年其他時段)。落實常態化“雙禁”管理要求,各村(社群)、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宣傳引導、執法服務、打擊處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群)、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抓好本轄區、本領域“雙禁”管控任務的部署實施。各村(社群)、相關部門要設立相應工作專班,落實組織本區域、本部門各項管理責任,以紮實有力的工作舉措,確保“雙禁”目標順利實現。

(二)強化矛盾化解。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會同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負責處置因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調整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問題,確保新的禁限放政策順利實施。

(三)強化整體聯動。各村(社群)、各相關部門要廣泛組織轄區基層單位,發動本村(社群)、本部門工作人員,打好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巡查處置和源頭管控等工作的整體仗、合成仗,協調推進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優化聯絡員制度和資訊互通、工作會商、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雙禁”工作中的矛盾問題和不穩定因素,確保及時妥善解決各類問題。春節前,鎮紀委要牽頭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圍繞宣傳引導、源頭治理、執法查處、重點管控等環節對“雙禁”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群)、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制定周密詳實的工作方案,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確保“雙禁”工作不打折、不走樣。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雙禁”工作與網格化社會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按照“鎮-村(社群)-網格”三級責任體系明確管控責任,要建立督導通報機制,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居)委會,要按照規定追究責任,切實以嚴格的責任體系倒逼“雙禁”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0

為嚴格落實濟寧市環委辦《關於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效,依照市級禁售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鎮範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各村、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研究學習上級檔案精神和要求,嚴格按照鎮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分工和具體要求,既要嚴格管控零售店,做好經營戶穩定工作,更要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防止出現負面影響。

一、成立專班。

鎮政府成立以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鎮長為組長,以分管生態環境的副鎮長及主抓安全生產業務的人大副主席為副組長;鎮環保所、應急辦、派出所、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宣傳辦負責人及各管區黨總支書記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專班,專項負責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以及打非相關工作。

二、廣泛宣傳。

充分利用村廣播、企業公眾號、村企微信群和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告等途徑告知公眾禁售、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並逐衚衕發放、張貼明白紙,確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戶,做到人人皆知,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援。

三、責任分工。

鎮環保所要組織各村兩委幹部不間斷巡查,設立舉報電話,嚴格管控禁放時段內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鎮應急辦要嚴格禁止取證零售店進貨、收貨行為,採取簽訂禁售承諾書、安排專人包保、盤庫建賬、張貼公告等方式,多措並舉,杜絕私自銷售行為;鎮派出所、鎮執法中隊、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各商戶的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採取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鎮宣傳辦要對管控時段內各村各部門的先進經驗做法、打擊的違法行為積極報道;各管區、各村要積極配合部門行動,對各自轄區內的禁售、禁燃、禁放的政策宣傳、日常監管、打非治違負有屬地職責。

四、加強疏導。

專班要安排專人對零售經營戶進行政策宣傳,取得理解支援,交代安全事項,確保禁售期間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五、嚴打非法。

專班各部門結合禁售、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各商店、集貿市場、婚慶公司和日用品商店,及時發現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可聯合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徹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1

為認真貫徹省、市《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提出我區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落實“隱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繼續推動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嚴格實施行政許可,深入開展安全整治,切實落實“打非”責任,著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安全監管水平,努力實現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總體目標

通過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建立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從業單位的各項管理規定,強化煙花爆竹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積極探索和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從而有效遏制煙花爆竹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主要任務

1、依法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

2、公安、安監、工商、質監、交通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做到依法監督,規範有序,管理到位。

3、指導、督促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動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1、加大了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監督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方式,加大對違規違章行為的查處,重點打擊高溫、銷售旺季等期間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開展聯合執法。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積極配合,開展聯合執法,集中整治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和燃放違法違規行為。

3、加大對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的整頓力度,規範經營行為。重點加強對城區和農村集貿市場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和監督執法。

4、以監督執法推動企業安全管理基礎的'完善。通過監督執法,促使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進一步落實,確保安全設施處於正常執行狀態,進一步完善企業的一系列基礎工作。

5、嚴肅查處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禁止煙花爆竹行業使用氯酸鉀的決定,聯合質監部門開展批發經營企業的抽檢工作。對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一經查實,將嚴肅從嚴處理。

五、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認真貫徹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堅決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依法取締、嚴格查處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並作為專項整治重點工作來抓。

要充分認識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的重要意義,針對本地煙花爆竹經營實際情況,明確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任務,研究制定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的方案;要將責任落實到鎮(街)、社群、村組,並納入開展鄉鎮達標活動的內容;組織公安、安監、工商、質監、交通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尤其是在銷售旺季,要開展多頻次深入的執法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在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過程中,要採取舉報電話、舉報獎勵、明查暗訪等方法,充分發揮群眾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形成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的社會監督氛圍。

區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對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六、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區安委會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席會議,由安監、公安、工商、監察、質監、交通等有關部門組成。具體協調、組織、督促、指導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加強對煙花爆竹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要充分發揮各鎮(街)、作用,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2、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安監、公安、工商、質監、交通等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對運輸、安全燃放方案的管理,查處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厲打擊和查處有照無證及超範圍經營行為;質監部門要嚴查假冒偽劣產品和含氯酸鉀的煙花爆竹產品。安監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行政許可工作,審批和發放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從業人員安全知識考核等工作。

3、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區安委會辦公室要結合實際情況,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4、加強監督,追究責任。安監部門要會有關部門組織對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檢查和專項督察,監督檢查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檢大事故隱患整改等情況。監察部門要監督檢查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行政審批許可等情況。對不履行職責、監管不力、失職瀆職和濫用職權的部門和國家工作人員,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2

為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範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汙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鑑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並完成決策流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並將“雙禁”方案於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彙報(8月15日前)。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釋出“雙禁”通告(10月底前)。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於2022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六)正式實施全域“雙禁”(2022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臺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為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建立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並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為進行曝光,為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稽核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群眾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計程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汙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式,依法進行審批並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著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戶、村居農戶,鄉鎮、辦事處、社群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戶到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建立健全資訊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戶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並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範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為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晒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並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紮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3

為有效防止環境汙染和噪音汙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於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檔案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群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各社群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群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定噪聲和大氣汙染監測點,收集監測資料,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群、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汙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建立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社群、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域性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社群、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汙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各社群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社群各部門於20xx年4月22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安監辦。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4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汙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汙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計程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螢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汙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資料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傳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資訊平臺,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群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資訊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資訊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煙花爆竹禁放實施方案 篇15

為規範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範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溫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菸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燬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製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詢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