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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彙編15篇)

工作方案 閱讀(2.24W)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彙編15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結合《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提出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轄區換證率達100%,無非法經營行為;煙花爆竹從業人員複訓持證率達100%;及時關停和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杜絕和控制煙花爆竹類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安監局施姚林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陸士衝副局長、公安分局派一名同志擔任,組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區商貿局、區城管局、各街道(開發區)、市區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派員參加。具體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各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職能,切實加強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三、程序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至3月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板報等載體,全面宣傳煙花爆竹相關行政許可要求、管理規範和安全燃放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戶和廣大群眾安全守法意識。

2、審查換證階段(3月至12月)。對今年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的經營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發證,各相關單位應在到期前1月內申請辦理。換證條件:經營場所必須具有產權證明,並做到以專營為主,兼營的則其經營場所與其它場所分隔相對保持獨立,面積不小於10平米,其它條件應符合“條例”、《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和相關檔案通知要求;區安監局將根據全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的發證總量,原則不再受理新證單位的申請。

3、從業人員複訓階段(10月中旬)。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宣傳、貫徹“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等,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和精神,掌握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複訓考核工作,切實提高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經營意識和能力。

4、檢查規範階段(7月至11月)。在組織開展對經營企業換髮許可證和宣傳培訓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四私”行為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和要求,確保轄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及市場秩序基本規範。

5、聯合執法階段(12月至下年1月)。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違法經營行為,規範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四、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各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2、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四私”(私產、私銷、私藏、私運)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對我區一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將繼續推行安全標準化,強化源頭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管理意識,提高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區安監局將建立煙花爆竹動態管理資訊系統,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記錄從業單位情況和登記產品的流向動態,準確掌握全行業安全評估、銷售、儲存等情況,監控重大危險源,針對突發事故,提供應急救援參考方案,實現管理部門資訊共享,提供統一政務服務。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2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提升市民文明素質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xx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檔案精神。為進一步落實 xxx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幹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割槽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 開展上街入戶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戶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 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製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定宣傳諮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並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 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定“禁放”警示標誌;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佔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臺,加大對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資訊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佔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3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幹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於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資訊彙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訊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簡訊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使用者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使用者傳送禁燃禁放提示簡訊。(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託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製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群、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定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汙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佈“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願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並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並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23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採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23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後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訊監控、限量採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資訊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22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23年禁放範圍,並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定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定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隻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並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願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範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路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遮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資訊。加強情報資訊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建立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排程會議,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4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繁昌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全區教育系統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的規定,支援“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廣大師生、家長,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程序。

二、工作範圍

全區各中國小、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及二級機構。

三、組織領導

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及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二級機構負責人及各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教育局與各中國小、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負責人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各中國小、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髮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幼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幼學生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禁放政策的行為。

2.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班會活動,所有在校學生一個都不能少,都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不僅要教育學生不亂放煙花爆竹,更要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督促家長摒棄陋習。每個學校都要安排一堂課來講述禁放的必要性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讓禁放的要求在學生群體中蔚然成風。

3.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將《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

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列印張貼到學校門口和各班級(班級群),向學生及家長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動禁放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濃厚氛圍:一是從即日起,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二是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後一課”和《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幼學生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

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法規股備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5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零售網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標,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市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劉學普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王泰來任副組長,重慶警備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教委、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林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總隊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由王泰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任常務副主任,市安監局副局長鄺海、市供銷總社副主任杜朝剛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春節期間,市煙花爆竹“打非辦”和市燃放辦合署辦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市各級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主要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市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定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公安部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供銷部門:負責做好全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質監部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交通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市政部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商業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宣傳部門: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衛生部門: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消防部門: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環保部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重慶警備區:負責對駐渝部隊人員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林業、園林綠化、文物、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文物保護單位、敬老院、輸變電設施、車站、機場、物業小區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布點、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規範)管理,做好銷售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1、銷售網點設定。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20xx年主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總量控制在1600個以內,由供銷部門提出選點方案,於20xx年1月5日前報送所在地安監部門審批。

2、銷售許可證發放。根據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要求,市安監局、市工商局要採取“一站式”審批服務模式,於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銷售網點銷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核發工作。對主城區臨時銷售點經營戶,除按統一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

3、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按照“安全效能好、環保汙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20xx年春節期間我市主城限制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小禮花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8大類268個品種;主城區以外地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共10大類192個品種。具體品種、規格由市燃放辦於20xx年1月10日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佈。

4、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5、配送、銷售的時間。銷售公司配送時間:20xx年1月6日至2月9日。銷售時間:20xx年1月20日至2月9日(農曆正月十五)。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後,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戶交由專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6、限制燃放的時間。20xx年1月25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二)堅決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1、堅決查堵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入渠道。從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組織執法力量,在進入我市的省市邊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務區及進入主城區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採取定點檢查與巡邏查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進渝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有《爆炸物品運輸證》的,認真核查煙花爆竹運輸車輛、人員資質,並重點檢查運輸的品種、數量、路線、時間等,是否與運輸證相符。特別是梁平縣、秀山縣、萬州區、榮昌縣、綦江縣、潼南縣、合川區和主城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執法等部門,嚴格檢查進入我市或主城區的貨車、麵包車、卡車等,要重點檢查來自湖南省、四川省、梁平縣的運輸車輛,禁絕非法產品流入渠道。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安監、工商、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商場、市場、村鎮集貿市場以及車站、碼頭的巡邏查控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銷售、兜售和攜帶煙花爆竹行為,確保非法產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銷售、儲存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行為。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閒置的廠房、庫房、養殖場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無證、無照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安監、工商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沒收其非法煙花爆竹產品,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交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不得再流入社會。

3、積極受理各類舉報線索。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燃放辦要公佈舉報電話,要積極受理人民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現場督辦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加強燃放安全宣傳,增強廣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識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題,開展多形式、多層面、全方位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識、公德意識和安全意識。

1、突出宣傳重點內容。加強對《條例》有關規定的宣傳,引導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瞭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當燃放引發火災和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突出宣傳重點物件。要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宣傳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群、村莊、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發放《致廣大農民的一封信》、宣傳品及案例、圖片、現身說法等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自覺杜絕酒後燃放、違規燃放行為。元旦前後,市教委要組織各區縣(自治縣)中國小生中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每所學校對中國小生開展一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課,使宣傳工作進學校。市建委要組織全市建築單位,對春節期間留渝民工開展“爭做守法新農民工”宣傳教育活動,發放限放宣傳品,使宣傳工作進工地。重慶警備區要組織駐渝部隊及部隊醫院、療養院等開展“維護燃放法規嚴肅性,我為第二故鄉和諧社會建設作貢獻”的專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部隊。

3、豐富宣傳教育形式。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充分發動各級基層組織,在社群、村社廣泛開展“遵守燃放規定,共創和諧家園”宣傳活動;要開展集中宣傳諮詢日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法律法規,散發宣傳資料,接受市民諮詢等。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採取群眾喜聞樂道的形式,加強燃放安全宣傳。要創新宣傳方式,採取向市民傳送“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的提示性手機簡訊,在車站、碼頭及街頭大型顯示屏播放宣傳短片及網路宣傳等向市民宣傳教育安全燃放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四)劃定禁限放區域,開展安全檢查

1、嚴格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完成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的劃定和向社會公佈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區域場所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標識設定、張貼工作,由行政區域內安監部門督促落實。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範圍的劃定標準,也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誌。

2、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落實監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3、加強銷售點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對許可的銷售網點,全市各級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採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同時,安監部門要加強銷售網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要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銷售點安全監管,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五)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建立社群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社群志願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村)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群都有幹部、群眾看守。各地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由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嚴防死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範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2、強化消防滅火和傷員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街道社群,集中開展清理可燃物行動,消除火災隱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自備消防力量,配備簡單滅火器材,積極開展消防滅火演練,掌握滅火知識,在第一時間對火情進行有效撲救、控制。市公安消防總隊要針對居民棚戶區、危舊房密集區、消防車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場所,制訂消防滅火預案,落實值班執勤力量。在重點時段,要啟動二級戰備方案,派出消防車在各主要道路上進行巡視。市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嚴肅查處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以及“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行為。要加強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各地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提前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燃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認真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6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xx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臺、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的建築物安全距離25米範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範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築,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於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於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並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後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20xx年度汙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xx〕68號)檔案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7

煙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在全區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五環路內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五環路外少死人、少重傷、少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煙花辦)負責組織,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三、職責任務和分工

本著“部門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堅持“專門機關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方針,條塊結合,緊密銜接,不留死角。

(一)執法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公安朝陽分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在維護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帶領社會各界力量實施各項維護和看護措施,依法查處攜帶和燃放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的行為、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燃放和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fanwen/1582/處置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為其他部門依法行政當好後盾。

2、工商朝陽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經營場所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以及煙花爆竹銷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

3、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劃定加油站周邊禁放範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並派人看護。

4、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

5、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6、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其他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區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工作。

2、區政府辦負責各街、鄉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區街辦、區農委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區法制辦負責限放法規的解釋工作。

5、區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劃定氣瓶站周邊禁放範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6、區發改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銷售價格。

7、區教委負責對全區中國小生開展安全燃放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幼兒園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8、區建委負責組織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指導有關單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9、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鄉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並進行考核。

10、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所需工作經費。

11、區統計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統計監測人員傷亡、環境噪聲、火災警情,統計分析相關的社情民意。

12、區衛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治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3、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環境噪聲和汙染情況。

14、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5、區文化委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單位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6、區綠化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公園、森林、苗圃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7、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8、朝陽供電公司負責制定供電設施的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設定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9、朝陽供銷社負責協調組織全區煙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網點供應。

(三)街、鄉黨委政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街、鄉黨委政府要統一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項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為歲末年初的重點工作,本著“全面部署、重點加強”的原則,抓緊抓好,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和責任。

(一)宣傳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街、鄉及有關部門要結合燃放階段的特點,以市場供應、安全燃放、綜合執法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調動宣傳資源,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村委會等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力爭使限放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表明政府態度,維護限放法規的嚴肅性,對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懾違法,引導群眾增強法制觀念。

(二)市場供應到位

要本著“管住源頭、保障供應、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合法渠道貨源的供應,提供質優價廉的煙花爆竹,為群眾選購和燃放創造安全、方便的條件。

(三)場所控制到位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對限放法規嚴格限定的禁放區域,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設定統一的禁放標識,方便群眾識別與遵守。在劃定的燃放區域內,要採取限定燃放人數等方法,為安全燃放創造條件。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檢查控制。要組織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大規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動,清除防範死角。

(四)看護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區域的看護

禁放區域由所屬單位自行看護,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五環路內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

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實行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在元旦、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零時至七時等禁止燃放的重點時段,街、鄉政府要統一組織,堅持居(家)委會、村委會分片、分段管理,積極分子

看樓看院的做法,切實加大限放區的控制。在除夕、七年級、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等允許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家)委會、村委會幹部、單位內保幹部、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強巡邏、看門護院,保證重點時段各類控制力量擺上街面,做到限放區的每一條街、每個衚衕、每個大院、每個樓群都有幹部、群眾看護,維護限放秩序。要組織、協調居(家)委會、村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引導群眾在空曠、開闊地區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環路外允許燃放區域的管理

有關街、鄉和執法部門要將日常燃放與除夕、初五、十五等重點時段燃放的管理相結合,自行劃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人數,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各項燃放規定,確保安全。

(五)執法手段到位

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各執法部門要依許可權堅決予以處罰。對元旦和春節前違法燃放的行為,公安、城管部門要堅決予以處罰。對春節期間的違法燃放行為,要以疏導、勸阻、批評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對因違法燃放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拘留。對違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大二踢腳、禮花彈等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要追究其來源和流向,依法查處。

(六)應急措施到位

區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詳細、全面的傷員救治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區消防支隊要制定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要組織全體消防官兵,做好應急備勤,確保及時處置各類火災警情。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監督指導居(家)委會、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制定防火救災預案,落實看護和處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xx年元旦、春節是限放法規實施後的第一個“兩節”,法規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政府形象和法規的嚴肅性,是對我區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全區各街、鄉及相關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努力為群眾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氣氛。

(二)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要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條塊結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設想工作難度,評估風險,認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問題,以點帶面,拉動全域性。堅決避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事故。

(四)加強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由區煙花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街、鄉也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轄區內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範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檔案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範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範、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核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菸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範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菸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是屬於“兩關閉”“三嚴禁”範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

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

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

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為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

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

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註冊關,依

法查處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範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範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佈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稽核、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後,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影印、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範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為,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裝置進行取暖,吸菸、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

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

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並建立隱患臺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戶開展

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資料,建立臺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戶,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戶,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戶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核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戶名單另

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於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紮紮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戶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著力解決煙花爆

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

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

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鼓勵群眾

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9

為嚴格規範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禁限放要求

(一)限定燃放時間。

城市建成區可燃放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除夕)、xx月xx日(正月七年級)、xx月xx日(正月初五)、xx月xx日(正月十五)的7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省、市政府釋出重汙染天氣藍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區域。

1、全市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檔案館、體育場院館、名勝古蹟、旅遊景點、學校及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臺、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2、全市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樑、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廠、廣播電視、通訊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築25米範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3、xx市的龍港區西苑國小、連山區化工醫院、連山區東城連山河帶狀公園、市環境保護局等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周邊500米內。

4、全市山林、草地等周邊300米內。

以上區域內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全市範圍內允許銷售和燃放箱體綠色字型註明“個人燃放類”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摔炮、土火箭、地老鼠。嚴禁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1.2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

(四)限定銷售場所和銷售時間。

經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採購煙花爆竹,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銷售日期為20xx年xx月xx日8時(臘月二十三)至xx月xx日(正月十五)17時(配送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8時開始)。銷售結束後,臨時煙花爆竹銷售場所全部拆除。

二、燃放規定

(一)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安全監管部門發放經營許可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並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煙花爆竹。

2、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樓道、視窗、陽臺燃放,或向外挑掛、吊掛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3、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4、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在監護人監護下燃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在禁止燃放的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

2、在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

3、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祕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任成員的xx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全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重大事項,提出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全面工作。

四、職責分工

市安監局:負責轄區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市)區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城區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對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許可。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燃放行為。

市環保局:負責春節期間監測環境空氣質量,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環境空氣質量狀況。負責檢查xx市環境空氣監測子站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對未經審批的銷售煙花爆竹臨時佔道場所依法予以取締,加強對經過審批的銷售場所超範圍經營進行監管。

市工商局:負責辦理銷售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市消防局:負責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將消防安全預案報市公安局及領導小組辦公室。

xx廣播電視臺、xx日報社: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廣泛宣傳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分別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按照部門責任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實。

(二)春節後,各相關單位對此項工作要認真總結,於20xx年xx月xx日前將總結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電子版傳送郵箱)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人:付國濱,聯絡電話:xx,電子郵箱:xx

(三)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具體辦法。

(四)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依照本方案執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0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意識,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將組織開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確保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目標,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則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顧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個確保”:

1.確保全體師生都知曉關於“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2.確保在學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3.確保在學校(園)內不發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4.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致殘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職責分工

按照《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導,直接負責督促落實市直屬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局開展相關工作。

2.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

3.市委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聯絡新聞媒體,落實《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過報紙、電視臺、電臺、網路等開展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分別負責全市中國小(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4.各區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課程計劃,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課程計劃,把《漢東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禁改限”的具體要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等作為專項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授課時間、講授內容和授課教師“三落實”,其中授課時間不少於2課時。

(二)精心組織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在20xx寒假放假前,對全市廣大學生普遍開展1次集中教育;舉辦1期專題黑板報或宣傳欄;舉辦1次專題班(團)會;發放1份以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召開1次家長會;發放100萬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資料;在元月份舉行1次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啟動儀式。

(三)積極聯絡報紙、電視臺、電臺、網路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家長報》和漢東地區其他報紙宣傳2次;通過漢東教育電視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視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人民廣播電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市教育局政務網、漢東教育資訊網宣傳3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各部門要從實踐“執政為民”的高度和為市民營造歡樂和諧節日氣氛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限放宣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大力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工作目標。各區、校要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宣傳工作,做到全體師生都知曉關於“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二)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宣傳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責任落實不認真、不到位、不負責或有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工作資訊溝通,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安排,並於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專班)。各單位在組織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時,要積極與媒體溝通聯絡,擴大宣傳聲勢,並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資訊溝通。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1

春節期間

消防安保措施

工程名稱: 常營麗景園2#樓

施工單位: 城建五公司常營麗景園專案部

20xx年2月5日

春節期間消防安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方案

為維護我公司20xx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秩序,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禁放點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做好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公司專案部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專案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目標,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護工作,主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實現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明確分項具體責任制,各管理人員要簽定責任書,確保本專案部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嚴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員都要從維護公司安全穩定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巡視檢查,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專案施工現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專案部組織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建委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廣大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施工工地禁放規定的自覺性。並在工地四周張掛施工工地嚴禁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橫幅和禁放標識牌。並要教育施工人員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在法定時間內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區燃放,並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正確燃放。

四、明確要求,強化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有效。同時加強滅火措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組織消防演練,明確防火和禁放管理負責人。在本區域設定或張貼禁放警示標誌,及時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強值班和巡視,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施工工地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禁止在施工區域內和樓外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者嚴肅處理。

3、在春節期間,嚴格加強值班制度,專案部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並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門和保安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巡邏檢查,重點看護春節、元宵等重點日增派人員,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應急搶險車輛、裝置、物資、人員的準備工作。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處置突發情況,確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煙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北京城建五公司常營麗景園專案部

20xx年2月5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2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總局令第7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監煙花(20xx)139號)《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武安發[20xx]1號檔案等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整頓和規範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改善經營單位基礎安全條件,確保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決定於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煙花爆竹經銷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指導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成立煙花爆竹經銷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組

組長:

成員: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階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傳動員)

1、召開鎮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和村負責人會議,全面部署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2、廣泛宣傳國務院455號令,國家安監總局第7號令,安監煙花(20xx)139號法規和規定,動員煙花爆竹企業,零售經營者積極參與整治工作。

3、安監站進一步摸清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底子,建立監管臺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組織現場檢查,開展集中執法

1、查證。沒有辦理《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經營戶經營煙花爆竹的一律沒收其商品和違法所得,處500元—1000元罰款,並責令辦理銷售許可證。

2、驗貨。已辦理《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零售戶,只能經營由市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經營含氯酸鉀商品。否則沒收貨物,並處500—1000元罰款。

3、加強安全監管。倉庫、櫃檯必須符合安全標準,並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4、清查煙花爆竹非法生產作坊,發現一處摧毀一處,並予重罰,情節嚴重的交政法機關處理。

(三)、總結階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認真組織“回頭看”行動,鞏固整治成果,並於20xx年5月30日前書面總結上報市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3

為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准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範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為。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鄉(鎮)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資訊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群眾辦理;

2. 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並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範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 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持證上崗;

4. 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5. 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進行安全管理,必要時採取聯合執法手段,對我縣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行打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於20xx年2月27日前報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絡人:張xx 聯絡電話:xx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4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於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汙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汙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範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資訊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訊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群、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群防群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託基層社會治理網路,開展“走村入戶、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群(村、組)的黨員幹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乾,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幹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幹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藉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築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採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群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築工地、建築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戶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汙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群(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幹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於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詢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淨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路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簡訊、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群,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群廣播及宣傳車迴圈播放錄製《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定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群,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群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群、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彙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後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群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群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群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