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1
一、釋義
本方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狀況下可能嚴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學校重大財產安全的事件。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類:
1、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風雪等;
2、發現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苗頭、事故;
3、突發重病;
4、學習、體育鍛煉、集體活動、生活中發生人身傷亡;
5、發生嚴重的偷盜、破壞行為;
6、出現其它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後果的'情況。
二、處置原則
1、救助:生命第一。同時力求減少財產損失,儘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責任制。發現情況或接到報告的第一個教職工,必須立即採取各種有效措沲,儘量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或發展,同時迅速報告學校有關面。
三、工作環節
1、團結互助,齊心應對。遇自然災害或外來人肇事,在場人員應在符法律的前提下見義勇為,齊心應對;同時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減輕害程度。遇師生中的突發困難,人人都應給予熱情關心和幫助。
2、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和有:關方面(如班主任、學校保衛人員)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負責者,也是接受報告的主要人員。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報告,上述人員,可以就近、從快報告在校教師、宿舍管理人員或傳達室門衛。
3、妥善處置。同學中因自己處理得當而無需學校繼續採取措施的,應在事後向班主任報告。
4、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絡。
5、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書面材料;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徹底清除各種隱患。
四、其它
學校對見義勇為,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的師生給予表彰,對避免了重大損失的師生給予物質獎勵;對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的當事人或責任人況其產生的後果,給予批評、處罰,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2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路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彙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專案、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專案(含國企專案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非政府性專案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路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彙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資訊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並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遊、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專案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於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彙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三是規範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彙總、稽核資料,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資料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專案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遊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於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專案,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裡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排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式的欠薪專案,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儘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專案,要綜合採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專案執法檢查全覆蓋,並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專案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築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專案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專案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專案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託平臺對建設工程專案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並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臺賬,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路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路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路輿情,在輿情發生後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釋出、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於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儘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路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專案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專案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專案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並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專案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排程、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彙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視窗調整設定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許可權和部門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路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專案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專案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資訊錄入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施工專案農民工務工資訊。精準掌握專案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專案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專案整改後再繼續推行專案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專案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專案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醫院發生緊急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醫院職工及家屬和患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緊急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二、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醫院組織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呂恆先
副組長:
丁紅霞、趙振友
成員:李衛東、房斌、劉林、燕穎、郭蕾、王鑫君
2、發生突發事件後,由醫院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小組。
第二條 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應當一經發現後迅速向總公司辦公室報告,並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力傷害事件的.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醫院職工及家屬人身傷害的事件。
2、任何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三、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條 可能引發醫院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挺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及極少數歹徒行凶犯罪等是引發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醫院有精神病症狀人的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第三條 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警。打 "110 " 報警電話或者按緊急報警按鈕。
2、以最快的速度做好傷員搶救工作,並通知家屬。
3、立即報總公司辦公室、可先口頭後書面。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四、醫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 可能引起火災事故的原因: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院長是醫院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醫院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裝置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4、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第三條 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打 "119" 電話報警。
2、立即切斷著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人員,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上級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醫院職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滅火後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醫院的利益,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4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裝置、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5)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定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呼叫其他急需物資、裝置、設施、工具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7)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8)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9)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10)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並儘早予以防範,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範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範,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並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援。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餘為群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洩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溼、裝置設施的執行檢查,確保裝置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裝置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並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瞭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並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洩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資訊,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後勤到位和資訊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後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藉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6
根據《倉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檔案》(倉治欠辦發〔20xx〕13號)關於進一步完善防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2.防範為主、依法處置。對有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
3.快速處置、就地解決。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負面影響。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對湖街道範圍內發生的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防範處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的突發性欠薪事件的'處置工作。
組長:於賢平(街道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陳文(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張瑤(街道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
成員:許雅華(程厝社群書記、主任)
鄭英(湖嶺社群書記、主任)
林莉(馬廠社群書記、主任)
林靖(師大社群書記、主任)
林玉梅(萬里社群書記、主任)
陸燕玲(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人)
林萍(勞動保障事務所幹事)
黃穎(勞動保障事務所幹事)
陳慶華(勞動保障事務所幹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工作由陸燕玲負責。
四、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管理。
2.彙集、上報企業欠薪突發事件資訊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並視情向街道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
3.貫徹落實街道領導小組決定事項,並負責檢查落實。
4.負責街道領導小組與各部門、單位之間的協調聯絡。
5.承擔街道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工作組
街道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下列現場處置工作組,分組及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對事件相關情況進行彙總、傳遞和向上級報告,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
2.治安警戒組。由街道派出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設定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群眾,做好現場保衛工作;蒐集並固定違法犯罪的證據,控制局勢,平息事態,依法打擊犯罪。
3.勸導教育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社會維穩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營商環境辦公室、街道工會聯合會等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政策解釋、法律宣傳和接待勸返工作。
4.輿論宣傳組。由宣傳組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做好企業欠薪突發事件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掌握輿論動態,澄清事實真相,正確引導輿論。
5.事件調查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湖派出所及相關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事件的起因、傷亡情況、財產損失,分清引發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責任,並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六、執行機制
1.抓好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摸排、掌握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爭取把問題和矛盾化解在企業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2. 抓好重點行業欠薪監控,以建築工程在建專案、服務性行業、服裝廠、酒店賓館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作為重點,在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特別是每年春節前,要組織開展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欠薪企業,從源頭上防止欠薪。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7
一、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少先隊負責人。
二、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
2、學校教導主任、政教處主任或大隊輔導員
三、處置措施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裝置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由校長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釋出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師生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國華中心衛生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四、注意事項
校長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8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釋出禁火令:傳達市政府釋出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佈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幹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範,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幹部、村(居)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戶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群團組織、志願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群裡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定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定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臺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幹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定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幹警、各村(居)委會幹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幹部、村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採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採取其他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群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排程。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並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並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範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範報送火情資訊,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9
為了認真紮實做好20xx年會考招生考試工作,提高我校考試工作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校會考組織工作萬無一失,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校決定建立“20xx年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為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為警車),一部作為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洩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儲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
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洩密行為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絡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絡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衛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絡供電部門啟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啟用備用直流電源為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衛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衛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衛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會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10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
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定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
成員及聯絡方式:xx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x
成員及聯絡方式:xx
第一梯隊:xx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洩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
成員及聯絡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絡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絡電話xx;安管處24小時聯絡電話xx。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xx;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xx。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病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災、恐怖襲擊、生化襲擊)等不同事件型別,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組織機構:
設立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救治隊伍。救治隊伍三個小組分別為: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小組,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救治小組,重大創傷事故救治小組。
三、工作職責及任務:
1、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預案措施,督促預案的貫徹落實,評價預案工作效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的修訂、補充,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2、辦公室具體承擔預案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各部門落實預案應急處理方案制定相應管理措施,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定期對醫療衛生人員開展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並將其列入繼續教育考核內容,負責開展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報告工作,按規定彙總、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資訊。
3、救治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救治、報告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應急處理:
1、應急準備:
(1)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開展公共衛生知識、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及技能的培訓,增強應對能力;
(3)做好突發事件日常監測和報告工作;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所需藥、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裝置、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及目錄。
2、報告程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應當在接診的`同時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接到報告人員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一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內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科室、聯絡人、聯絡方式、報告時間、突發事件型別和特徵,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範圍,涉及的人數、臨床表現,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生的情況,及時按程式進行後續報告。
3、在傳染病爆發、流行期間或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時間。
4、應急處理:
(1)突發時間後,應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下列事項的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綜合評估工作:
突發事件的型別、性質、等級;
突發事件發生強度、縣級範圍及發展趨勢;
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
(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科室和個人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指定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進行現場救援。
(3)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預案規定,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汙染。
(4)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對就診的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醫務人員應當及時接診治療,不得推諉、拒絕;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病人,應當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對需要轉診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疾病歷影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院。所收治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應實行先收治、後結算辦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治或者拖延治療。
(5)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依法做好醫療廢物和其他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儲存、消毒、處置工作。
(6)收治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依法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對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解除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對需要轉診的,應當嚴格按要求做好轉診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8)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如果是發生在院內的中毒事件,應當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汙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並進行清洗消毒,配合市衛生局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10)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放射源洩漏),應立即採取:
1、停止作業,保護和控制現場,保留可能導致職業中毒事件的材料、裝置;
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洩險;
3、配合市衛生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11)群體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後,應當按照:
初步判斷具有傳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傳染性的,可先比照傳染病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斷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關中毒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2)對因生物汙染、化學汙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事件,在經調查核實判定事件性質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3)突發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後,應當適當解除應急處理狀態。
解除應急處理狀態的程式與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式相同。
五、法律責任:
未按照預案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中的處罰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12
一、突發事件的型別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高壓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升降機安、拆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執行中的電氣裝置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二、應急區域範圍劃定
1、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範圍劃定。
塔吊腳手架、施工用載人電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後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範圍。
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範圍。
電氣裝置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場等)為應急區域範圍。
2、工地場外應急區域範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後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範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2或999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1、成立應急預案的獨立領導小組(指揮中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xx組長:xx
組員:xx、xx、xx
下設通訊聯絡組:
組長:xx消防保衛組
組長:xx搶險搶修組
組長:xx醫療救護組
組長:xx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2、組織的分工職責
(1)組長職責: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x作控制;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業安排;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資訊。
(3)訊聯絡組職責:
a)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b)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c)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援組職責
a)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b)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c)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5)消防保衛組職責
a)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式。
b)設定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c)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d)保護受害人財產
e)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a)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b)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c)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d)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a)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汙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c)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a)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b)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四、基本裝備
1、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防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和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藥箱1個及臨時救護擔架及常用的救護藥品等
3、專用飲水源、盥洗間和沖洗裝置。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13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璧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20xx年工作要點》(璧治欠辦發〔20xx〕4號)檔案精神,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八塘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現將我鎮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強領導
成立八塘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社保所、建環辦、經發辦、黨政辦、平安辦、司法所、財政辦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明確工作人員劉清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源頭治理
(一)通過對全鎮建設專案進行實地核查,是推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大舉措,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目標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月按時向八塘社保所報送《八塘鎮在建專案臺賬明細表》,對於新建和在建專案,嚴格按照《在建工程專案實地核查資料清單》璧治欠辦發〔20xx〕7號附件1的要求進行資料收集歸檔。
(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持續開展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加大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力度,嚴厲查處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落實國家出臺的《建築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範文字)》,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三)嚴格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管理。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加強政府投資專案審批管理和政府投資資金預算管理,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加強預算內投資專案監測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加快專案建設和計劃執行進度,推動專案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專案建設進度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償中小企業賬款與根治欠薪的協調機制。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強化政府、大型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督辦,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從源頭預防和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全面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出臺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實施細則,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
(二)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制度全覆蓋”夏季專項行動。盯緊盯牢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等工資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過開展“制度全覆蓋”夏季專項行動,推動制度覆蓋所有在建專案、所有支付環節。
(三)強化市場主體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責任。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督促建設單位落實撥付人工費用、支付監管、先行墊付工資等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代發工資、監督勞動用工、開立專用賬戶、儲存工資保證金、先行清償工資等責任、分包單位落實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體等責任。
四、強化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聯動
(一)加強日常監管執法。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推行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交辦效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其他易發欠薪的行業為重點,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
(二)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作用。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遵法守法、攜手築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提高“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服務質量,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協作聯動機制,加強工會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建設,提高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效能。
五、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
加大重大欠薪違法行為社會公佈力度。定期集中向轄區內企業和社會公佈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六、壓緊壓實根治欠薪相關責任
(一)接受區領導小組對八塘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確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根治欠薪工作責任追究。壓實八塘鎮各辦、站、所的責任,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通過約談、通報、處分等方式,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加大對全鎮治欠工作的`監督力度,實行監督問責閉環管理。
七、推進根治欠薪資訊化建設
建設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依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市級平臺業務指引》,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建立監控預警平臺分中心。逐步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八、加強輿論宣傳和應急處置
(一)強化正面宣傳引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持續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普法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強化輿情監測處置。做好欠薪輿情監測預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類處置,主動發聲、快速反應,嚴防不實輿情、虛假資訊傳播和惡意炒作。
(三)防範化解欠薪重大風險。制定完善我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有效防範處置因欠薪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厲打擊以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置因欠薪引發的治安案件。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篇14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區區域內因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黃岩”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實施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的通知》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企業職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企業職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企業職工(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我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和諧黃岩,打造平安黃岩。
(一)統一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圍繞統一指揮、齊抓共管的要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二)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對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要講究方式方法,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四)快速處理、就地解決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社會負面影響。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政府分管工業副區長、黃岩公安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訪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督局、財政(地稅局)、國稅局、審計局、經信局、金融辦、總工會、司法局、宣傳部、國土資源分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人力社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相應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組織實施。
三、處置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嚴格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和完善建設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精神,有關單位負責人為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因領導不重視、責任未落實而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轄區內企業欠薪情況的監控,及時處理欠薪案件,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大力預防欠薪,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單位加強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我區社會穩定。
(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範圍內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處置工作。
2、確定應急處置具體分工,責任到人。各鄉鎮(街道)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平時加強採集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基本資訊,建立企業資訊檔案,實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戶一卡”,以備應急之需;每月對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登記,做到“逐戶登記,逐戶排查”;發現企業欠薪,即建立預警檔案,重點監控,跟蹤整改,經督促,拖欠工資超過7天仍不能改正的,應當日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發現企業批量裁員、瀕臨破產、停業、搬遷等重大情況的,及時上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區人力社保局;開展一般性勞資糾紛調查工作,引導員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維權訴求,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和事態進一步擴大。
3、研究制定資訊釋出、輿論引導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事項。
4、完成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區有關單位職責
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區人力社保局:發現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時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參與核實企業職工人數和工資數額。做好對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逃匿事件的業務指導工作,同時儘快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移送黃岩公安分局。
黃岩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及時調查逃匿企業法人有無經濟違法問題,配合鄉鎮(街道)保護逃匿企業剩餘財產,依法追查被轉移的財物,尋找逃匿人員。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應提前介入處置。
區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採取快立、快審、快結,及時處置,儘快變現企業財產。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對當事人(主要是用人單位)的資產進行財產保全,依法啟動破產程式。
區信訪局:做好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訪接待和集體上訪的處置工作,做好越級上訪的勸導勸返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區住建局: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建築工程非法轉包、分包現象,嚴格執行建築業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築業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落實建築領域欠薪保證金、簽訂勞動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記工考勤卡、人工工資直接發放制度;負責做好建築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逃匿案件相關的房產資訊,停止辦理逃匿人員房產過戶手續。
區交通局、區水利局:要加強本領域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勞動保護機制,督促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勞動工資支付監控;負責落實本領域的欠薪保證金制度,並做好本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處工作;將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和勞務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市場主體行為標準和企業資質年審工作範疇。
區市場監督局:提供用人單位的登記情況,核實企業性質和股東情況;與區人力社保局及時溝通銜接,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企業納入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從嚴查處欠薪企業的違法經營行為。
區財政(地稅)局、區國稅局:保證財政應急專項資金的到位,協助調查用人單位的基本資訊和經營狀況,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企業及時開展稅收風險應對輔導。涉及出口企業,及時查明出口退稅情況,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區審計局: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及時做好對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財務審計工作。
區經信局:評估、摸清企業的經營狀況,配合調查取證,追查被企業轉移的財物。
區金融辦:評估、摸清企業的財務資金狀況,配合調查取證。
區總工會:負責事件現場職工的情緒穩定、思想教育和勸導工作,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
區司法局:及時為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做好起訴工作。
區委宣傳部:及時對外公佈資訊,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
黃岩國土資源分局:停止辦理逃匿事件當事人的地產過戶手續,查取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出租經營場所。
四、應急處置預案的等級分類
按企業欠薪數額、涉及勞動者人數、事態複雜及其危害程度,將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下(含本數,下同),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小的。
(二)重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大的。
(三)特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資總額6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程度大的。
五、預測預警
(一)應急值守。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緊急情況報告渠道暢通。
(二)資訊報告。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後,各鄉鎮(街道)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嚴密跟蹤監控,並立即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和兩辦資訊科報告,並迅速開展維穩、求助等相關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三)預警行動。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一旦掌握或接報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預警資訊,要在對事件性質、資訊級別作出分析判斷的基礎上,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六、事件處置
(一)應急處置
1、一般等級事件的處置。一般等級的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鄉鎮(街道)要迅速瞭解情況,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副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及時受理,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級事件的處置。事發地鄉鎮(街道)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區級有關部門參與處置工作。指揮部要靠前指揮,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並迅速處理,維護社會穩定。
3、特大等級事件的處置。由區委分管維穩工作領導任總指揮,區政府分管領導、公安分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法院副院長為副總指揮,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結束應急。事發地鄉鎮(街道)確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應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善後處理。事發地鄉鎮(街道)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調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後處理工作,限期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兩辦資訊科報告。
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一)強化預警機制。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隊伍事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關鍵。各鄉鎮(街道)一定要從工作大局出發,按照核定編制人數,健全勞動保障機構,建設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督查,力求從源頭上預防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體性的事件資訊反饋系統,一旦發生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反饋資訊,掌握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儘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決在基層。
(二)建立應急週轉金。為保障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處置,防止因資金原因引起的事態擴大,區和鄉鎮(街道)兩級政府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應急週轉金,區級財政安排應急週轉金200萬元,各鄉鎮(街道)不少於50萬元。
(三)組織應急演練
經常性組織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防範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練,著重加強對於重特大事件的實戰演練,增強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互動配合,使得各參與單位熟練掌握事件處理的程式、自身應採取的措施,切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