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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工作方案 閱讀(2.22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安全應急預案1

為提高全區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我我區供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呼中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區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區委信訪局,呼中鎮,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部門。

總指揮:李金龍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許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郝志國兼任。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12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使用者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24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使用者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

2、重要事故:因裝置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

3、重大事故:因裝置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四)其它緊急情況。為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後工作。

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本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負責協調本區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區內低保戶、重點優撫物件的冬季採暖補貼發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呼中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援系統,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鎮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區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進行鑑定。

應急管理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交通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信訪局:負責對因供熱質量和糾紛等問題造成信訪事件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四、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

(2)供暖部門在解決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派出人員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並密切跟蹤關注後續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部門處理,同時向副總指揮彙報。

(2)副總指揮接到通知後,協同供暖部門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副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總指揮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後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送副總指揮、總指揮,並密切跟蹤關注後續情況。

(4)處理事件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重大事件處置程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和副總指揮。

(2)副總指揮接到資訊後,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及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命令組織召開應急處置會議,決定是否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式,同時決定是否向區政府申請應急資金。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式。

(1)供暖部門發現事故後,立即分析事故產生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同時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副總指揮報告。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供熱;同時辦公室做好被影響區域內使用者的宣傳解釋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使用者;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指揮,並及時將處理情況向供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彙報。

2、重要事故處理程式。

(1)發現事故後,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並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3)恢復供熱後,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式。

(1)發現重大事故後,由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3)總指揮、副總指揮,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中心指揮搶修,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4)恢復供熱後,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式。

1、停電的緊急處置。責任單位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停電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由供電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後續工作。

2、停水的緊急處置情況,責任單位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停水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後續工作。

五、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站班組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排汙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時啟動中心聯動協調機制。

(二)資訊快速反映機制。資訊快速反映機制是在聯運資訊系統和組織網路的支援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資訊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各成員單位要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網供熱動態,上情下達;隨時瞭解掌握末端使用者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相關責任單位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責任單位根據裝置狀況,備齊物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相關股室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裝置,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六)應急保障金機制。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建立供熱保障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採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其主要用於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安全應急預案2

活動目標

1.保證參加活動幼兒的安全。

2.保證會場秩序井然。

3.保證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

具體要求

1.組織、指揮及職責分工

組長:XX(園長)全面負責協調指揮工作。

副組長:XX、XX(副園長)負責活動及各環節安全工作。

成員:全體教師及工作人員,負責本班、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活動前召開安全預案會議

召開活動安全預案會議,明確活動安全預案的流程及具體崗位分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防患於未然”的安全意識,高度重視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慶祝活動過程中各種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

3.提前向家長說明活動注意事項,請家長自覺遵守秩序,並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財物。

有開車來的家長,請把車停在小區不妨礙交通且安全的地方並排列整,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通工具,以免丟失。

4.活動期間,幼兒老師要各守各班,加強幼兒安全教育工作。

5.活動前,主持人播報安全應急事項。參加演出或看演出的幼兒及家長,注意現場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6.活動中,要求老師各守各班,管理好參加演出的幼兒,注意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7.做好被邀請人員接待工作,語言文明禮貌,舉止得體。

方法措施

1.各班會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幼兒的安全意識。

2.工作人員要提前對會場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

3.教師要及時瞭解彙報幼兒當天到園的情況,未到幼兒要及時查明原因。

4.活動開始,教師要步行隨同本班幼兒到會場。

5.工作人員要提前安排好座區,各班幼兒有條不紊的坐到自己的座區。

6.安排好家長觀看席區,並維持家長攝影在原座位上進行。

7.教師要確保幼兒活動中的安全,如上下樓梯、入廁、喝水、洗手、上場、退場等。教育幼兒不亂跑,不得隨意跟陌生人走。

8.門衛要嚴格按制度管理,預防不法分子闖入搗亂及幼兒私自外出。

9.遇到突發事故,特別是有人鬧事,教師應立即組織幼兒及家長按照疏散路線疏散,並撥打110報警電話。

10.各班老師要隨時觀察班內幼兒精神狀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

11.衛生保健醫生到場,做好幼兒出現跌、摔、擦傷以及生病等應急準備。

12.後勤人員要在場內維持秩序,注意裝置設施的安全,並注意防火、防盜。

13.廚房人員做好膳食工作,並配合安全工作。

14.全園人員要服從分配,如有情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彙報,以保障元旦慶祝活動圓滿成功。

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相關人員遇事要冷靜,措施要果斷。

3.處理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幼兒,控制事態。

4.做好被邀請人員接待工作,避免與家長或其他人員發生矛盾糾紛。

常用幼兒急救知識

一、碰傷

1.幼兒患處沒有出現腫脹或活動困難等症狀時,可以在面板的淤血斑處進行一小時左右的冷敷。

2.如果傷口出血,要用消毒的棉墊或衛生紙壓迫傷口十分鐘以上。傷口不大,在止血後用冷開水洗乾淨患處,貼創可貼。

3.如果傷口較大,或碰擊物可能帶有破傷風桿菌,應當馬上帶兒童去醫院對傷口進行處理,必要時注射破傷風抗毒素,以防止感染。

4.如果患處出現腫脹或活動困難,或碰傷的部位是頭部或胸部,尤其是出現了頭暈、嘔吐、意識喪失、耳鼻有淡黃色液體或血流出時,必須立即將幼兒送醫院救治。

二、扭傷

1.讓扭傷幼兒平躺在床上,抬高患處,進行冷敷,以減輕患處的腫脹。

2.在患處墊上棉花,再用繃帶將患處並節捆起來。注意不要使繃帶太緊,不利於血液迴圈。

3.如果幼兒的患處有畸形或劇烈疼痛,說明病情不只限於扭傷,可能發生骨折,應馬上送醫院治療。

三、骨折

1.閉合性骨折:骨折處用木板固定,木板長度應超過近端及遠端兩關節間距離,檢查和包紮時動作輕柔。

2.患兒受傷後未經急救包紮前,不要輕易搬動受傷的肢體,以免引起骨折位移,損傷血管或神經。

3.開放性骨折需立即送往最近的醫院。

四、燙傷

1.應立即用冷水沖洗15分鐘以上,降低區域性溫度。

2.如果起泡,小泡可以不做任何處理,對黃豆大小的水泡,如果創面也比較淺,可以用消毒剪刀剪開水泡,用消毒棉球或紗布蘸幹。

3.由於幼兒面板嬌嫩,耐受力較差,燙傷後容易引發感染引起的合併症,因此最好不要自行用藥,應儘快到醫院就診。

五、驚厥

1.驚厥發生前幼兒可能大聲哭鬧,接著意識喪失,全身發紫,同時屏氣,幾秒後四肢開始節律地屈曲抖動,可能伴有大小便失禁。

2.讓患兒平臥,頭側向一邊,以防舌後墜和口腔分泌物反流而堵塞氣管。

3.在上下牙齒間可填墊毛巾或手帕,防止咬破舌頭。

4.給予頭部物理降溫。

七、窒息

1.異物進入氣管,最初可引起連續刺激性咳嗽,繼則出現呼吸困難,可引起窒息死亡,應用力拍打後背,藉助振動使異物滑入一側支氣管內。

2.當年齡較小的幼兒發生異物卡入氣管時,首先應將幼兒倒立,拍擊胸部,同時用手自下腹部向上腹部推壓,以利異物滑到病兒口腔,吐出或嚥下。如無效立即送醫院搶救。

八、休克

1.儘快請醫生來急救。

2.讓兒童平躺著.除頭部外傷者外,要注意讓他取頭低腳高位,以增加腦部有足夠的血液供應,否則一旦腦部缺氧3—4分鐘,就會對腦部造成永久性的損傷。

3.注意保證兒童的呼吸道暢通。千萬不要給兒童熱敷,會使血液迅速從體內的器官中流出,造成危險。

4.隨時檢查兒童的脈搏,密切注意兒童病情的變化。

安全應急預案3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鎮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出發,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時時抓、處處抓。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本著對安全工作高度重視的精神,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鎮長張曉斌為組長的防溺水安全領導組,層層落實責任。實行黨政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在全鎮幹群中樹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為了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的有關安全會議精神,確保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預案。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我鎮成立了牛埠鎮防溺水安全領導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張曉斌

副組長:李崇波

成員:蘇鳳林,洪步明,郭本傑,張志生,王俊,葉紅莉

程強肖偉

二、加強管理,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實將縣委縣政府的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位,領導組明確了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領導、協調、組織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預防經費和物資保障。

(2)負責常見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開展、檢查督促、資料收集與歸檔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預防為主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1)向家長髮放《溺水安全教育告全體家長書》的宣傳材料,讓家長明確學校的作息時間,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2)利用廣播、有線電視等媒體開展安全專題教育活動,並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通過專門辦一期專欄或一期板報,張貼一些防溺水圖片,宣傳一些防溺水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大督促檢查力度

(1)加大對學校的檢查力度。學生在校期間決不允許隨便出入校園。如有事有病必須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確保學生在校園期間的安全。

(2)在學校周邊水域設立警示牌,提醒學生在夏季養成良好的安全意識。

(3)各村在事故多發地點設立兼職防溺水監督管理員,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水域的巡查。

(4)讓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學生放學後、雙休日、節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須要有家長的陪同,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在學生當中形成互相監督,及時反饋的資訊通道,如發現有玩水的同學要及時制止,立即向學校報告。

(6)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讓人人將安全工作記在心上,講在口頭上,抓在手頭上,落在行動上。

3、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1)學生萬一發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應急小組立即啟動,學校、派出所、鎮衛生院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積極果斷措施進行營救,學校及時與家長聯絡。

(2)一旦出現溺水傷亡事件,中心校、鎮領導組及時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縣委縣政府。

(3)鎮、村和相關部門聯動,做好對事件的善後處理。

(4)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如屬責任事故,將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安全應急預案4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學生因上課下課及各種活動擁擠發生踩踏意外事故以及迅速、有序、高效處理好學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學生密集出入時防踩踏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預防踩踏事件工作以保護學生安全為目標,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分部門分班級負責的原則,針對學生上下課時人數密集,本著以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確保師生安全。

二、成立防踩踏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惠新

副組長:徐秋

組員:張曉

各班班主任

三、辦公室工作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學校行政領導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學校行政領導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4、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員確保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四、班主任和教師職責及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在門口處要靠右行,不要擁擠,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有這樣現象的學生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錯誤行為。

2、教師要對學生在門口處故意打鬧等不良現象給予制止,防止擁堵現象的發生。

3、學生在門口處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師或所在老師要馬上報告學校領導,同時根據傷情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5、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定,特別是對出入門口應該注意安全的問題要經常講,以引起學生的高度重視。

6、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緊急鈴聲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7、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行政會議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上級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應對踩踏事件處置預案

發生事故後,目擊者要立即向領導小組反映,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所有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迅速撥打電話報警並向鎮教委報告,請求援助。報告應該包括以下資訊: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安全應急預案5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式:

1、發生一般問題,採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並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並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採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採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採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安全應急預案6

宗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為了保證本次學生第二課堂活動能夠安全順利進行,根據我校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的精神,又結合外出特點,特制訂本預案。

一、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安全工作

副組長

成員

二、警方協助。

活動前,請轉塘交警稽核車輛、駕駛員的資格;

活動出發,請轉塘交警維持秩序;

活動過程中,聯絡景點交警維持交通秩序。

三、活動時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向行政跟班人員及班主任報告。行政跟班人員根據情況作出決定。

2、一般性事故,行政跟班人員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並進行記錄。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也向景點工作人員發出求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並通知學生家長。

3、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應儘快向公安、醫療、教育局等部門上報,同時增派人員趕現場進行組織搶救。(火警119、急救120、事故110)

4、公安、醫務人員進行搶救時,現場有關人員要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

5、帶隊老師及行政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6、其他事故,如突遇大雨、交通事故、森林火災等,帶班老師及其他人員必須要組織好學生秩序,必要時可以返校,以保證學生安全為先。

7、校車要隨時處於待命狀態,駕駛員保持通訊暢通。

安全應急預案7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學校火災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略

副組長:略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略

成員:略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略

成員:略(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略

成員:略(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略

成員:略(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五)圖書室、微機室、儀器室和實驗室由xxx負責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安全應急預案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讓學生學會使用滅火工具,提高師生的緊急疏散能力,嚴防擁擠踩踏等事故的發生。3月6日,我校擬開展一場以人員疏散、火場救護、滅火救人為內容的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根據《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演練分三個階段:一是演練前進行相關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二是組織安排;三是火災發生時,組織逃生、自救、互救、消防官兵奮力救助。

一、演練目的:

增強師生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師生重特大事故發生時救援的能力。

二、演練專案:

教學樓和學生宿舍因電路漏電導致火災時人員緊急疏散,迅速撤離現場,並快速到達安全地帶,傷員簡單救治,滅火器材的使用。

三、參演人員:

全校師生員工。

四、演練領導機構:

總指揮:副總指揮:現場指揮:

成立以下工作小組:

1、現場搶險滅火小組:組長:組員:全體男教師

2、緊急疏散小組:組長:組員:全體女教師

3、傷員救援小組:組長:組員:辦公室人員

4、資訊報告小組:組長:組員:後勤人員

5、事故善後處理小組組長:組員:

五、火災事故應急援救演練過程記錄。

1、火災事故演練過程:

(1)、學生微機室因電路超負荷漏電起火,鮑恩勝老師果斷按響報警鈴。

(2)、現場指揮用各教室喇叭喊話指揮,緊急宣佈救援行動開始。

(3)、疏散小組組長指揮女教師引導學生按照順序從樓道快速撤離教學樓、教室,進入安全區域(學校操場),並請點學生人數。

具體安排如下:各班班主任負責教室裡的疏散,迅速有序的出教室,各樓道口安排女教師負責秩序。教學樓東樓梯,三樓初四女教師;二樓九年級女教師;教學樓西樓梯,三樓八年級女教師;二樓七年級女教師;七年級八年級由班主任教師負責。

(4)、資訊小組迅速向消防隊(電話119)和醫院(電話120)發出請求緊急救援的指令。

(5)、學校消防安全應急小組帶領除班主任外的男教師迅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使用滅火器材迅速滅火。

(6)、傷員救援小組帶領救護人員,把受傷人員迅速撤離現場到達安全地帶,等待醫生救護。

(7)、現場指揮宣佈演練結束。

安全應急預案9

(一)臨時用電應急處置程式

1、脫離電源

當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或拔出插頭,若一時無法找到並斷開電源開關時,可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棒、竹竿、手套〉將電線移開,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切斷電源,如果觸電者在高處,要採取防摔措施,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摔傷。

1、呼救並撥打報警電話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大聲呼救並撥打報警電話120和110,同時報告上級主管或應急指揮部門。

2、緊急救護

根據觸電者情況進行簡單的診斷,並分別處理。

(1)病人神志清醒,單感乏力、頭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噁心或嘔吐,此類病人應使其就地安靜休息,減輕心臟負擔,加。陝恢復,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小心送往醫療部門檢查治療。

(2)病人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志昏迷,此時應將病人仰臥,周圍空氣要流通,並注意保暖,除了要嚴密觀察外,還要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的準備工作。

(3)如經檢查發現病人處於休克狀態,則應立即針對不同型別的休克進行對症處理,如呼吸停止,應用口對口的人工呼吸法來維持氣體交換,如心臟停止跳動,應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法來維持血液迴圈。

(二)挖掘應急處置程式

1、緊急求救

第一時間緊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醫生前來救治,並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傷勢情況,並派人到路口接應醫生。

2、緊急救護

(1)應儘快迅速挖掘被掩埋傷員,解除重物壓迫,並轉移至安全地方口。

(2)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進行簡易包紮、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對呼、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甦,消除傷員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以防窒息。組織人員儘快解除重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症發生,並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3)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應急搶險指揮部。儘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絡,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三)動火應急處置程式

1、及時報警組織撲救

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及報告主管部門領導及應急指揮部,並儘快組織人員撲滅火災,特別在火災發生初期要把握好撲救的最佳時機,迅速在火源起點部位採取有效方式進行撲滅。

2、集中力量控制火勢

對於不可能立即撲滅的火災,應先控制,後滅火,首先利用滅火器材集中力量,在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進行補救,以控制火勢蔓延,然後具備滅火條件時,再展開全面撲救,一舉消滅之。

3、疏散撤離火場可燃物,阻止火勢蔓延擴大。

組織安排人力和裝置將受到火勢威脅的可燃物質轉移堆放在上風向的安全地帶,以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在進行物質疏散撤離時,應首先疏散通道,然後利用通道迅速救援被困人員及疏散撤離物質,其物質不得堵塞通道。

4、搶救被困人員

(1)救人重於救火,應儘快安排人力、物力,在人員集中的場所發生火災,要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撤離危險區域,安排熟悉情況的人做嚮導,積極尋找和搶救被困的人員,使被困人員得到及時救援。

(2)人員撤離火場途中被濃煙圍困時,應採用低姿勢行走或匍匍穿過濃煙,有條件時可用溼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順利撤出煙霧區:如無法進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丟擲小物件,發出救人訊號引起注意。

5、施救傷員

如果發生員工傷亡時,要馬上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撥打“120”進行電話求救,如傷勢較重時,應儘快轉送醫院救治。

(四)受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程式

1、發生事故後要馬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及時搶救被困人員。

2、及時用梯子或其他工具將被困人員施救出罐池,並及時進行救治。

3、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五)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置程式

1、高處墜落事故

(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情,不要隨意搬運搖晃以免引起二次傷害。

(2)立即呼叫“120”急救醫生來救治。

(3)採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紮、固定。

(4)注意固定頸部鬥胸、腰部脊椎、搬遷時保持運作一致,手穩。避免脊椎彎曲,震動,錯位等加重傷情。

2、遇創傷事故

(1)遇創傷時,原則是先搶救後固定再送醫院。

(2)當傷員身體有外傷或出血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感染,外部出血應立即採取止血措施(傷口加壓法、手壓止血法、止血帶法等〉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

(3)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堵塞任何東西或隨便用藥。

(六)機械傷害應急處置程式

1、機械傷害造成的受傷部位有手部、頭部、頸部、胸部、脊椎、四肢等。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現場人員應迅速對受傷人員進行檢查。急救檢查應先看神志、呼吸,接著摸脈搏,聽心跳,在查瞌孔,測血壓。檢查區域性泊汙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紮、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3、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求助醫生前來救治。在電話中應向醫生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聯絡方式、行駛路線、傷員傷勢症狀情況等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救護人員。

4、遵循“先救命、後救肢”的原則,有限處理顱腦傷、胸傷、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內臟傷,然後處理股體出血、骨折等傷。

5、如果呼吸已經停止,立即實施人工呼吸。

6、檢查傷者呼吸道是否被舌頭、分泌物或其它異物堵塞。

7、如果脈搏不存在就,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甦。

8、如果傷者出血,進行必要的止血及包紮。

9、大多數傷員可以平穩的抬送到醫院救治,單對於頸部、背部嚴重受損者要慎重,以防止其進一步受傷。

10、讓患者平臥並保持安靜,如有嘔吐同時有頸部骨折時,應將其頭部側向一邊以防止噎塞而產生窒息。

11、動作輕緩地檢查患者,必要時剪開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動增加患者痛苦。

12、不要給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止液體進入呼吸道而導致窒息,也不要用拍擊或搖動的方式試圖喚醒昏迷者。

13、機械手外傷的急救措施。

(1)發生斷手、斷指等嚴重情況時,對傷者傷口要進行包紮止血、止痛,進行半握拳狀的功能固定。

(2)對斷手、斷指應用消毒或清潔布料包好,切忌將斷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止細胞變質。將包好的斷手、斷指放在無洩漏的塑料袋內,紮緊袋口,在袋周圍放些冰塊,或用冰棍代替,速隨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14、發生頭皮撕裂傷急救措施

(1)必須及時對傷者進行搶救,採取止痛及其它對症措施。

(2)用生理鹽水沖洗有傷部位,塗紅京後用消毒大紗布塊、消毒棉花緊緊包紮,壓迫止血。

(3)使用抗菌素,注射抗破傷風血清,預防感染。

(4)送醫院進一步治療。

(七)高處作業應急處置程式

(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惰,不要隨意搬運搖晃。

(2)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求助醫生前來救治。在電話中應向醫生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聯絡方式、行駛路線、傷員傷勢症狀情況等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救護人員。。

(3)採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紮、固定。

(4)注意固定頸部、胸、腰部脊椎、搬遷時保持運作一致,手穩。避免脊椎彎曲,震動加重傷情。

安全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基本情況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個,已建成自來水廠十座,日公共供水設計能力136.5萬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網覆蓋面積約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輸配水主幹管總長1400餘公里,供水服務人口250餘萬。現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和法國威立雅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合資組建的昆明通用自來水有限公司承擔。

1.2編制目的

迅速、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城市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維護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1.3編制依據

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昆政發[20xx]19號)、《自來水經營授權書》或《供水特許經營協議》、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與法國威立雅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有關法律文字。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務區域處置因人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響城市安全穩定供水和對社會經濟穩定構成危害和威脅的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影響供水安全的事態變化啟動應急預案或轉入正常供水工作。有關部門、人員分別按照各自職責、業務範圍和預案相應要求,負責影響安全供水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2、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職責

2.1決策指揮機構: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祕書長、供水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供水主管部門、安監、公安、監察、衛生、城建、環保、消防、防震減災、供電、財政、商務、工商、發改委、水利、民政、節水辦、供水企業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緊急處置、救援工作。

2.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門分管

領導擔任,成員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的協調,措施落實和資訊報送等日常工作。

2.3應急隊伍組成及職責

(1)搶險救援組,組長由分管副祕書長擔任,成員由供水主管部門、供水企業、防震減災、公安、衛生、環保、城建、安全生產監管、部隊、節水、水利、供電等部門組成,並按各自職責負責完成突發事件處置時的專業應急搶險工作。

(2)後勤保障組,由市發改委和財政牽頭,供水企業、民政、商務、衛生、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徵用應急物資、運輸、裝置、食品、藥品、場地等組織、調集和經費落實等工作。

(3)事故調查與評估組,由市安全監管和公安牽頭,衛生、監察、環保、保險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調查確定安全供水突發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評估損失並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善後處理組,由市政府牽頭,市政公用局、民政、衛生、工會、事故單位、保險等單位和社會公益組織組成。主要職責:清理、監測現場;調撥、發放應急款物;處理遇難者遺體;理賠、救助捐贈等工作。

3、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緊急程度和影響的嚴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應急響應分為4級。以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表示。與之對應的四個預警標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3.1一般性(IV級)事件:

(1)城區DN800以下管線、部分供水乾管遭到損壞;

(2)由於管道負壓回流、管道施工、管網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網水質交叉汙染,影響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當出廠水水質、管網水質受到輕度汙染,主要感觀指標超過1倍以上;使用者反映水質感官性指標(嗅味、外觀)異常,區域性地區每天超過20項次;管網區域性地區使用者末梢無餘氯、微生物指標不合格;

(3)供水能力5萬噸/日以下的水廠由於人為和自然因素髮生的各類災害事故,導致水廠不能正常執行,影響城市安全供水;

3.2較大(III級)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線、供水乾管遭到損壞;

(2)原水水質受到汙染,現有淨水工藝難以解決,對出廠水水質造成一定影響;使用者反映感官性指標(嗅味、外觀)異常,每天超過100項次以上;

(3)各類災害事故導致供水能力5—10萬噸/日水廠停產,影響城市安全供水。由於其它原因導致用水人口2—5萬人停水超過48小時的事件。

3.3重大(II級)事件:

(1)供水能力10—20萬噸/日(含10萬噸)水廠、供電和供水系統遭到嚴重毀壞;

(2)0.5噸液氯瓶發生嚴重洩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汙染,造成任何一項毒理學、放射性指標超標;管網水質超標導致群體性使用者出現不良反應症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3.4特別重大(I級)事件:

(1)供水能力20萬噸/日以上水廠、供電和供水系統遭到嚴重毀壞或由於其它原因,導致用水人口5萬人以上停水超過48小時;

(2)水廠氯庫發生意外導致嚴重洩漏事故,造成嚴重後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統遭到人為投毒,導致嚴重後果。

4、應急處置原則、資訊報送及處置程式

4.1處置原則

處置安全供水突發事件應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服從調遣、處置迅速;協同應對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則。”

4.2資訊報送及處置程式

資訊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要渠道。事件發生,要求按規定按時限逐級上報相關部門。突發事件處置程式可簡單概括為“早報告、快處置、定性質、保安全、快恢復”。

4.2.1資訊報送

(1)發生一般性(IV級)突發事件,需在12小時內將資訊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事件,需在4小時內將資訊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3)發生重大(II級)突發事件,需在2小時內將資訊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4)發生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需在1小時內將資訊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4.2.2處置程式

(1)發生一般性(IV級)突發事件,由供水企業按內部處置程式進行處置;

(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視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發生重大(II級)或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預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下述影響城市安全供水突發事件時,辦公室和各應急隊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水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由於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汙染,現有供水生產工藝不能確保水質達標時,供水企業應果斷停止供水生產,由供水主管部門協調環保、衛生、水利等部門,分析汙染原因並妥善解決汙染事故,待水源水質恢復正常後,或通過改造、完善制水工藝能使供水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該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間,通過多水源供水排程措施,取用備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車送水或呼叫瓶裝水的方式解決群眾日常基本生活用水問題;

(2)當供水輸配水管網發生水質汙染事件時,供水企業應採取控制供水管道閘門、搶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汙染管道等措施,減少並控制汙染影響的範圍、徹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汙染物,經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間,供水企業通過供水排程或用送水車等方式向停水區送水,確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對供水設施(含二次供水設施、自建供水設施等)遭人為投毒引發的水質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發的水質突發事件,產權單位和使用者應及時報告,並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汙染的儲水,對被汙染供水設施

清洗消毒,經取樣分析化驗,水質合格後,恢復供水。停水期間,供水企業用送水車送水,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應急處理

由於自然災害、水廠事故、輸配水管網事故、電力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導致城市大面積停水,各應急隊伍應按各自職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決各類事故,並使其儘快恢復正常。供水企業應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源分配計劃,制定供水排程方案上報供水主管部門,針對停水區域和水廠分佈情況,進行應急處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發生各類突發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廠提供源水,導致各水廠停產,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應及時啟用城市地下水,並積極組織調配桶裝水和瓶裝水供應,解決必要的飲水問題,同時,應加大、加強節約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須應採取限時、限量、分片供水等應急措施。

5.3發生漏氯事故的應急處理

(1)自來水生產用氯涉及儲存、運輸、使用幾個環節,發生大面積漏氯應採取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應急救援原則;

(2)發生漏氯事件,供水企業應當按照本企業制定的漏氯處置預案立即組織處理工作;若供水企業不能自救處置時,應立即報告供水主管部門,逐級上報市政府啟動《昆明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安全應急預案11

一、應急預案的要求:

1.幼兒園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

2)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火;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速向園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a)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兒園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災。

b)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c)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2、幼兒園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日、值周老師應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辦公室。

2)迅速與幼兒園醫務室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主任負責送交園保健室,由園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幼兒園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強行闖入園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園應急領導小組。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園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採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育局與及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校外重大集會活動應急預案。

為保證臨時重大集會活動中的人員安全,幼兒園在活動前,應制定臨時應急方案,並將具體內容填入《臨時應急計劃書》中,該計劃書在得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1)外部集會活動應重點關注以下重大事故

a、突然停電引起入會人員混亂,造成多人傷亡。

b.會議場所發生火災。

c.活動期間發生孩子走失。

d.活動期間導致孩子感冒。

e.不法分子進入會議場所導致人員傷害。

2)成立臨時應急小組

每舉辦重大活動前,幼兒園都應成立臨時應急小組,指定小組組長和應急小組成員,並將應急小組成員的名單和聯絡方式告訴家長和其它入會人員。

3)應急小組就準備應急照明燈和手持式擴音喇叭,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臨時照明和組織疏散入會人員。

4)會議舉辦前,應急小組組長就提前與會議承辦方進行協商和交流,瞭解活動場所的安全和應急疏散要求,進一步取得承辦方的協助和支援。

5)會議進行期間,應在活動場所關鍵疏散出口按排人員執勤,應聯絡手機應保持完好。

6)在會議進行過程中如發生孩子走失,應急小組人員應立即通知應急小組長,小組組長採取應急措施,並及向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在此期間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並及時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協助。

7)為預防孩子在活動期間發生感冒,園辦要提前將活動舉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告訴學生家長。

8)為預防不法分子進行活動場所,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對入會人員進行登記,並並確認入會員身份。

9)當事故已經發生時,具體實施方法見《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的相關規定。

6、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園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在教室,安排有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水單位聯絡,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幼兒;

⑤嚴禁幼兒私自外出就餐。

二、應急事故的處理

1)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幼兒園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幼兒園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行事責任。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園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行為規範》,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3)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的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如實填寫《事故報告書》,以備查用。

4)全園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本應急預案,認真有效貫徹,遇事要冷靜應對,及時報告,確保師生平安。

安全應急預案12

為保證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資訊渠道暢通,及時為各級領導的應急決策提供準確詳實的第一手資料,特制定州政府應急辦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資訊報送程式。

一、應急資訊接收規程

應急值班人員接到有關部門、單位關於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電話、傳真等後,必須儘可能將事故性質、事發地點、時間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處置工作進展以及事件報告單位(或責任人)的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問清楚,並詳細記錄。同時,立即向政府報告。

二、應急資訊緊急處理規程

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事件報告後,必須在10分鐘內趕到辦公室並開始以下工作:

1、電話報告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及相關祕書長;

2、根據祕書長和辦公室領導的指示,電話報告市領導;

3、根據市領導的指示通知各相關部門開展緊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資訊服務規程

1、對收集的資訊儘快整理編輯,並以文字形式向有關領導報送。經市政府主管領導審定後,向省政府報送應急資訊。向省政府報送資訊最遲不得超過事件發生或得知事件發生後4小時。

2、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做全程資訊跟蹤服務,及時向領導報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最新進展情況,向相關縣市、部門傳達領導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指示和要求。

3、事件處置結束後,要整理事件處置全過程的綜合性資訊,對事件處置進行綜合性評價和資訊終報。

四、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值守要求

應急值班人員對接收突發事件報告的時間、相關人員到位時間、領導的指示、採取的應對措施等全過程要做全面詳細記錄,以備事後查閱。

安全應急預案13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鎮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髮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徵。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並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控。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訊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並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並劃出警戒範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影、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鬥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

(5)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採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並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閒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佔線時間以儘量獲得更多資訊,並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採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結束通話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裝置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後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並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後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尋。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並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尋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尋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願並在確定風險係數後,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式進行搜尋。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尋行動。

b、搜尋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後須通知警方,並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並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並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絡。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後,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後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裝置,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安全應急預案14

指導思想

為提高幼兒園教師對突發幼兒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能力,完善應急處理操作程式,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幼兒園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幼兒園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適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結合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成立食物中毒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流程

1、及時救治

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

若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人員排程

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一旦發生較嚴重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如實報告

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報告制度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報告內容

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4、安撫家長

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不盲目猜測,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做好幼兒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園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

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6、保護現場

保留造成或導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7、資訊公開

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8、配合調查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控制事態

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包括教學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10、保險介入

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認真做好理賠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1、慰問及時

單位領導必須到中毒受害者接受治療的醫院或家庭進行:慰問,盡力挽回不良影響,防止事態惡化。

12、杜絕隱患

事故基本查清後,要組織力量徹底銷燬被汙染的物品,認真進行清理與消毒;並做好有關整改工作。

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封存被汙染的食品及用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可疑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防範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及事件發生演練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教職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3、前期工作

食品原料進貨關。幼兒園採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採購,確保所採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關。

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庫房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的進入食堂庫房。定期對庫房裡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把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對每餐的飯菜要做好留樣,取每餐的飯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內儲存48小時。

安全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並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釋出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許可權。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徵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並將相關資訊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並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充套件,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徵。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遊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釋出預警資訊,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並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資訊,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徵集排程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排程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後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並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後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訊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路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並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資訊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後,要核實資訊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後,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並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釋出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資訊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託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後,下級預案處於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後,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並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資訊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後,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並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後,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彙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絡,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資訊,根據需要緊急排程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嚮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物件已脫離險境,汙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並經科學評估後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佈解除預案,並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群、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絡,瞭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並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後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後,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併後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資訊報送和新聞釋出。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並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併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排程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後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後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後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屍體處理,並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和決策諮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並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如:參與油類洩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並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資訊,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後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准。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後,可以宣佈解除應急預案。

五、資訊共享和處理

(一)資訊採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資訊管理系統,連線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資訊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資訊採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採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資訊。

3.現場資訊採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影等裝置,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裝置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並蒐集物證,進行技術鑑定等採集資訊。

(二)資訊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資訊,對動態資訊進行研判和處理,並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範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資訊,確保資訊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資訊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資訊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並隨時續報現場採集的相關動態資訊。

3.資訊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式和要求處理。

六、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後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蔘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後,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並製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訊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訊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並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路,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後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訊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訊排程指揮網路,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訊與資訊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檔案,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並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