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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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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3篇)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第一責任人:校長

總指揮:總務主任

醫務負責人:校醫

成員:中層幹部、團委書記、班主任

(一)通訊聯絡組: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處置情況。

(二)警戒保衛組:負責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勸退圍觀人員。

(三)滅火救災組:負責人員、財產搶救、現場滅火工作。

(四)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五)物資保障組:負責及時提供滅火器材、救災物資,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六)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後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報警程式:

(一)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立即拉響警報(電鈴長鳴,如遇停電則吹哨)並馬上組織學生疏散。其他教師聽到警報後相繼拉響警報,並馬上組織學生疏散。

(二)發現火災第一人立即撥打火災報警電話“119”,報警內容為:地點、火情、著火物質、詳細地址、聯絡人及電話。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水電工立即切斷火災現場電源。

(三)責任人迅速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並組織學生有序疏散。

(四)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區教育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

三、應急處置:

(一)疏散:警戒保衛組負責按預案有計劃地組織學生撤離火場到達安全地帶(地點:學校大操場),各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校應急領導小組。

(二)自救:校園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指令各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搶險。

1.滅火救災組立即組織學校消防員和老師攜帶滅火器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醫療救護組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根據學生受傷情況,通知學生家長。

3.警戒保衛組組織學生及無關人員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保安員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物資保障組準備車輛和有關用品,協助搶救受傷學生。

(三)滅火:

1.保安員引導消防車到達學校火災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向消防隊指揮員說明情況。

3.應急工作小組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四)保護現場:大火撲滅後,警戒保衛組拉警戒線,保護現場。

(五)善後處理:按照預案善後處理組進行受傷學生及家屬的安撫及善後處理工作。

四、注意事項:

(一)學校領導和教師首先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再救物”。

(二)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學校教師職工使用滅火器、水桶等進行撲救。

(三)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四)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五)有條件的要迅速啟動廣播系統,學校領導用廣播指揮疏散或滅火。

(六)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排程救援力量,正確採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台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範程式,科學施救。規範救援程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戶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區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臺、電力、通訊、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絡副主任、黃岩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岩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排程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釋出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岩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岩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衛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彙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訊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著火建築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築物安全情況提供鑑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釋出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並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後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援,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後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並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引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鑑定。

(1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協調環衛等部門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協助黃岩公安分局維護火災事故周邊區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管轄的燃氣公司、燃氣站等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燃氣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因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會同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區安監局調查處置;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督促物業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稅)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後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闢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岩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水源充足。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採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並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並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並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訊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 預警預防

3.1 風險評估

我區是台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戶,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倖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願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紮在主城區,對於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 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佈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築、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裝置、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裝置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 隱患消除

黃岩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岩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採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岩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 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岩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 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並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資訊,並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黃岩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儘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岩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後,在迅速排程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並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及預計可能發展成一般(Ⅳ級)火災事故的,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應急響應措施:

(1)滅火搶險:由黃岩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岩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岩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訊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衛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闢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岩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並組織實施汙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岩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危化品火災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鑑別和應急處置,及時呼叫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岩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岩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區衛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釋出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新聞記者的採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後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岩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後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後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援、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援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

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範圍,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週邊群眾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式並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資訊報送

(1)資訊採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資訊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資訊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採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採用專用資訊網路、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資訊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瞭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閱,並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資訊。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 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群眾儘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岩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儘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複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訊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6.2 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稽核後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 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裝置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裝置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呼叫,先期處置。

7 宣傳與演練

7.1 消防宣傳

黃岩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 組織培訓

黃岩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 預案演練

黃岩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岩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3

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 堅持專門機構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救護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與。

3)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 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5) 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6) 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安全監察部組織各專業科室對礦地面安全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充分利用煙霧感應報警、紅外線報警、視訊監控報警等多種手段進行監控。

4.2 預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規定,安全監察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礦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進行檢查,區隊每週一次檢查,班組每日一次巡查,崗位每班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2.2 要經常檢查電氣裝置運轉情況,按規定加註潤滑油,避免摩擦過熱引起火災。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規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並保證合格有效、好用。

4.2.4 對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培訓人員達到應知應會,崗位人員規範操作。

4.3 預警行動

排程室接到發生火災事故的資訊後,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或採取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4.3.1 預警條件

4.3.1 絕緣導線因使用時間較長,陳舊老化,絕緣強度減弱而漏電。

4.3.2 導線受潮、高溫、腐蝕而降低絕緣強度被擊穿漏電。

4.3.3 在安裝或檢修過程中,不慎損傷導線絕緣層。

4.3.4 用電裝置的對地絕緣損壞。

4.3.5 起火點處有被點燃的可燃物等。

5 資訊報告程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6.1.1 總指揮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以下事項;

1)使用各種水源;

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煙點;

3)劃定警戒區,實行區域性交通限制;

4)利用臨近建築物的有關設施;

5)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築物、構築物;

6)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

6.2.2 礦辦公樓、庫房、職工宿舍人員集中場所等地點發生火災時,各兼職、非兼職消防隊隊員按《現場處置方案》展開救災。

6.2.3 現場人員利用現場配備的滅火器材滅火、控制火勢擴大。

6.2.4 礦救護隊接到滅火命令後立即組織救護隊員趕赴火場參加救援。

6.2.5 指揮部成員立即趕到礦排程室集合,由排程室通知各區隊義務消防人員,根據火災情況,組織滅火,防止火勢蔓延,並通知公安消防隊參加滅火工作。

6.2.6 機電管理部、機電隊、機運隊、公司後勤部加強協作,保證正常供水供電,確保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6.2.7 現場指揮人員可根據現場情況,在各崗點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滅火搶險,及時向指揮部彙報。

6.2.8 火災撲滅後,救護隊及有關單位,配合消防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事故責任。

6.2.9 排除險源。

參戰單位和消防救護人員進入搶險救災現場,首先要斷掉現場的電源清除一切危險隱患及危險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傷亡。

6.2.10 救人為先。

消防救護人員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迅速搶救火場受傷和被圍困人員,並將傷員轉交給現場的其它保障或醫療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6.2.11 先控後滅。

滅火撲救的專業組織和人員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按照滅火預案、程式,採取先控制後撲滅的方法,利用各種專業器材、裝備和器材撲滅火災,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6.2.12 財產轉移

為防止物資財產損失,在滅火的同時要做好財產物資的轉移,對貴重物資財產要做好登記和移交手續。

6.2.13救援保障

各協作單位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確保第一線的專職消防人員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7 應急保障

消防水源、乾粉滅火器、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4

1、目的

所辦公大樓、變電站和生產場所、員工宿舍人員密緊,電氣設施繁多,用電量大,極易發生電氣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為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指揮機構職責及分工

2.1指揮機構:

本局成立電氣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所長

副組長:安全專職營銷專職

成員:線路班班長表計班班長材料管理員收費員

2.2指揮機構職責

2.2.1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監督做為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2.2領導小組:發生事故時,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醫院、縣消防隊發出救援申請;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2.2.3領導小組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火災發生時現場總指揮職責,安排組織人員處理火災事故,防止火災進一步擴大;負責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和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作,批准所採取的糾正預防措施;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具體工作;

線路班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現場工作人員的轉移;對火災事故發生原因調查並向最高管理者彙報;

安全專職職責:協助線路班組織現場管理,指導工作人員基本安全知識,以免事故擴大,參與火災原因調查,制定糾正預防措施;

營銷專職負責指揮電氣火災事故後的恢復生產工作,物資、負責和組織生產裝置方面的緊急配備或事故的處理;

營銷專職負責參與負責電氣火災事故後的理賠工作;

表計班負責(組織)急救人員:負責對現場發生意外的.人員採取急救措施,準備急救用醫療防護用品;

各班組兼職消防專責:負責本單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火災及時彙報,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採取緊急救火措施,服從指揮安排疏散;如實彙報火災目擊狀況。

3、應急預案

所辦公大樓、各生產班組的辦公場所、各變電站、員工宿舍、、配電室以及變電站內電纜夾層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現場負責人應保持冷靜,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當保持頭腦清醒,迅速報警,並迅速採取以下救護措施:

3.1迅速報警(報警電話:119),及時啟動報警系統。報警者應準確地向消防隊說明發生火災的時間、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狀況,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並派人站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消防車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救災滅火。並要彙報最高管理者、經濟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監察部負責人,並及時通知相關安全員、急救人員,以上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若發生人員傷亡,當事人應向衛生所或向事故現場就近的醫院和120報告,請求支援。

3.2若發生電氣裝置著火時,首先要將電氣裝置的電源切斷,向119報警,同時報告單位領導、安全監察部、經濟保衛部,現場人員要積極投入現場進行救災滅火;經濟保衛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確保疏散過程不出現人員傷亡、擁擠或事故擴大,敦促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關閉電梯,防止人員從電梯疏散。

3.3遇到帶電裝置著火時,在現場工作人員中要熟悉帶電裝置的人員進行指揮或帶領下進行滅火。滅火應當使用乾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得使用自來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4變壓器、油開關等注油裝置著火時,應當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乾燥的砂子等滅火。

3.5帶電裝置現場滅火時,滅火人員未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的情況下,不能直接用水滅火,否則可能發生觸電事故。

3.6一般情況下起火的10分鐘內,是撲救最有利的關鍵時間,超過這一段時間,由於火勢發展,普通的滅火辦法無劑於事,因此,在火災初始狀態時,所有在場人員要邊呼救、邊滅火、邊搶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滅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撲滅初始的火勢,並應設法儘快脫離危險火區。

3.7火災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惶失措,就近尋找溼毛巾矇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儘快衝出濃煙區段,以避免有毒氣體對人身造成危害。火災撲救人員在撲救火災時,應當加強自身防護,儘量穿戴好防護用品,現場有條件的尤其不可忘記戴防毒面具,防止再發生中毒事故。對於搶救出的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在空氣新鮮的地方,然後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3.8遇有明火時,應將頭髮和衣服澆溼以防著火上身,如身上已著火,應迅速就地澆滅。

3.9常用滅火器的正確使用;

3.9.1乾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環,便會噴出濃雲般的粉霧,覆蓋燃燒區,將火撲滅。

3.9.2泡沫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提環,一手託底部,將滅火器顛倒過來搖晃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注意泡沫滅火器不要對人噴,不要開啟筒蓋,不要和水一起噴射。

3.9.3使用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首先拔掉安全銷,一手握住壓把,一手將噴嘴對準火源根部,壓桿即開啟,左右掃射,快速推進。

3.10預防措施

3.10.1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如火災警報系統、消防栓、消防桶、滅火器等,確保設施有效。

3.10.2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排除隱患。

3.10.3安全專職負責組織消防知識教育、消防反事故學習,確保各級人員熟悉消防知識,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5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職工餐廳廚房、食品庫房。

三、基本情況

職工餐廳分為餐廳、廚房、小賣部和包間及裡面所有房間。

四、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後,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電器、油火、物品)火勢情況,報告餐廳管理員;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3)當部分起火發展到整體著火後,根據現場最高指揮員的指令,撥消防火警專用電話119通知消防隊支援滅火;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五、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後滅火的原則。

(2)“火警就是命令”,食堂員工無論在任何場所發現火情,都應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滅火物品撲滅火災,決不能臨陣脫逃;

(3)指揮小組的成員既是滅火責任人,又是現場指揮員,應迅速組織員工撲滅火災,將火災控制在起火階段;

(4)消防滅火時,首先應關閉排風機、鼓風機、餐廳空調開關,切斷火源,根據火勢情況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5)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一般火災採用滅火器噴射滅火,較大火災應用高壓水龍噴射滅火,但要切記,廚房油鍋著火或電器著火,嚴禁用水滅火,以免油鍋溢位散佈火苗擴大火災面積或損壞電器;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中心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訊號。

(4)釋出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8)疏散必須統一指揮,統一組織,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疏散指令的發出必須由總指揮或現場最高領導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餐廳服務人員接到疏散指令後,應迅速組織不得遲疑,以免造成損失;

(9)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程式進行,保持安靜,避免驚憂周圍不該疏散的人員,以免造成影響,並且要先保證職工、後餐廳工作人員;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後,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裝置,熄滅所有的爐火和菸頭。

(8)事件發生隔天,與學生的溝通沒有進展時,該食堂暫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許停業,應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並加強與學校各食堂的聯絡,團結協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供餐。

七、核實上報

根據事故發展情況核實清楚由行政部餐廳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領導彙報。行政部分管領導接報後,根據情況決策,佈置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進行搶救,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搶救需要向公司領導彙報,必要時趕往現場或以其它適當方式領導搶救工作。

八、搶救結束後的處置

1、事發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2、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後方可食用。

4、事故處理完畢後,由行政部餐廳負責人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九、附件

為做好學生食堂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範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並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6

學校防火工作直接關係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學校應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管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重點部位的管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裝置,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了提升學校的應急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於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不慎、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焚燒垃圾、雜草,亂扔菸蒂等情況容易誘發火災。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隨意堆放物品。

三、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小火險,應立即組織在校的成年人滅火;發生較大的火險,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因驚慌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溼毛巾,堵住嘴、鼻,用溼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C.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溼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溼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溼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A.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

B.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檔案、檔案資料、高階儀器等價值貴重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職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集中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絡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6、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現場周邊的秩序。

7、小火險撲滅後,要向教育局領導彙報;較大的火情,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通報教育局等有關部門。

四、成立消防應急領導小組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通知精神,落實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思路,確保在發生火災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消防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應急機構。

1、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部成員:

孫曉曉、

總指揮職責:

保證現場搶險救災、人員運送、現場用車、工具、和其它物質等。同時,負責現場的安全保衛、保護、治安管理、人員查詢。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預防和制止各類破壞活動。對肇事人員採取監控措施。

2、防護、救護組:

組長:

職責: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在120救護人員來到之前,利用現有醫療設施,挽救傷員。

3、滅火行動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利用校內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設施,全力進行撲救。

4、疏散行動組:

組長:

職責:引導全體師生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負責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通訊聯絡組:

組長:

職責:迅速與市消防大隊或當地消防部門取得聯絡,引導消防人員和設施進入火災現場;聯絡有關單位、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對上、對外聯絡及報告工作。

6、善後處理組:

組長:

職責:根據實際安排情況,協調民政、社會保險,保險部門妥善安排人員的後事處理工作。組織接待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交通、住宿工作,防止發生上訪和集體越級上訪事件。

二、應急救援程式:

1、事故發生後,學校安排事故應急組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類別採取救援行動。並立即向上級做特大事故的應急指揮部報告。

2、指揮部各成員負責應迅速到達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3、事故發生初期,應按本學校的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4、事故處理結束後,及時總結本次事故教訓和改進措施。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預防火災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

二、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確保學校發生火災時能順利實施緊急疏散和滅火救援,設立總指揮、現場指揮、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救護警戒組、後勤保障組。

(一)總指揮

由校長擔任(校長未在現場則由在場的職位最高的校級領導擔任),負責領導指揮消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並及時做好與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二)現場指揮

由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擔任,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人員疏散和滅火工作,確保消防應急救援預案有序實施。學校其他校級領導分別參與各行動組的組織指揮工作。

(三)滅火行動組

由安全保衛處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領導的指令撲救初期火災,配合專業消防隊進行滅火搶險。組員有學校義務消防員、保衛人員等。

(四)通訊聯絡組

由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做到及時報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各種指令資訊迅速、及時、準確傳達。組員有辦公室人員、資訊中心人員和火災發生部位工作人員等。

(五)疏散引導組

由分管德育校長擔任組長。負責組織師生的安全疏散撤離,確保師生不進入著火現場。組員有德育處、教學處工作人員、班主任教師和有關功能室的工作人員等。

(六)救護警戒組

由工會主席擔任組長。負責配合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進入著火現場及醫護人員救護、搶險火場被困人員及重要物資、化學危險品等;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看護搶救出來的物資。組員有火災發生部位的工作人員、校醫和工會委員。

(七)後勤保障組

由總務主任擔任組長。負責保障毛巾、水、食品和其他滅火物資、設施供應,做好滅火後現場的水、電、氣搶修、恢復等工作。組員有後勤工作人員。

三、處置程式和措施

(一)報警接警處置程式

當火災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氣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防止火勢蔓延.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安全保衛辦公室報警,並撥打“110(或119)”報警電話;報警時要講明起火時間、地點、起火的部位及物資、火勢大小、被困人員情況、報警電話號碼和行走路線,單位詳細地址。

學校安全保衛辦公室接警後迅速發出火災聲響警報(三次急促的鈴聲),提示火災發生,立即啟動消防應急救援預案,並派人到約定地點接引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總指揮、現場指揮及學校其他校級領導立即趕赴現場,預案各專業組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接報後5分鐘內趕到),組織安全疏散人員、物資和滅火撲救工作。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現場指揮領導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已切斷起火現場電源、氣源和火源,檢查現場是否已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同時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疏散引導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現場指揮領導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組織處於著火層等受火災威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樓層轉角處要有老師負責接應,防止出現跳樓和踩踏事。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組織人員疏散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幫助無自我逃生能力的低年級學生疏散。疏散時應遵循“先疏散現場師生,再疏散危險品及物資”的原則。

(四)通訊聯絡的程式和措施

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領導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迎接消防車輛,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資訊上傳下達,並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五)救護警戒的程式和措施

救護警戒組接到報警後,應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立即趕赴著火現場,配合專職消防隊員及醫護人員有序開展救護工作。同時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領導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

(六)後勤保障的程式和措施

後勤保障組接到報警後,應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裝置,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

(七)現場保護

滅火工作結束後,救護警戒組要及時清點人數和派專人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並對著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相關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後勤保障組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填寫事故報告

報告內容:火災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己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九)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要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及時與受害者家長取得聯絡,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要重視和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火災事故造成的精神創傷。

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絡,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2.資訊釋出。校園火災事故發生後,有關資訊釋出工作要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進行。對新聞媒體釋出的資訊,經研究決定後向社會發布。

四、監督管理

(一)宣傳教育

學校要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練。通過課堂安全教育、櫥窗宣傳、廣播站、學校網站等多種形式,宣傳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識、自救互救常識等。做好學校重大集會活動的消防安全教育。並按照消防安全應急疏散預案,每學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演練結束,應做好記錄,總結經驗,根據實際修訂預案內容。

(二)預防措施

1.圖書館、功能室、機房、體育館、食堂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火栓;經常對本部位消火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認真做好記錄。

2.圖書館、功能室、機房、體育館、食堂等處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

3.定期檢查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使用,線路是否老化,保證疏散通道的暢通。食堂、鍋爐房定期檢查裝置執行情況,操作間、加工間等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經常檢查燃料管道(路)介面、閥門,氣體鋼瓶必須與明火隔離擺放。保證用電、用氣、用油的安全。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全面推進平安校園建立工作,切實做好中學防火安全工作,確保校區建設和教學秩序的順利進行,在突發火險災情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分工明確、處置有序、及時撲救,努力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校長

副組長:書記

組員:及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團支部書記。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安全員。

成員:總務處相關後勤人員及其餘男教師。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校醫負責人。

成員:宿舍管理人員。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組長:政教處主任成員:

各班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委員會成員、圖書館工作人員。

各班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宿舍管理委員會成員負責學生宿舍各樓層學生逃生途徑與辦法的培訓與指導;宿舍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告知學生,負責學生疏散與逃生。

圖書館工作人員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和救災器材技術的使用演練,適時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後勤相關人員應加強對線路檢查維修,防止因線路老化或負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災事故。發現火災隱患,要求有關部門和負責人馬上進行整改。

3、配電室、水泵房有專線聯絡,一旦發生火災,水電要在第一時間內恢復使用。火災現場要在第一時間內切斷電源。

4、體育館、圖書館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不準超過額定人數,安全出口處應用明顯標誌,並保持道路暢通。校重點要害部門,尤其是電工房、圖書館、電教中心等,必須嚴格防火制度,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

5、教育學生掌握一般的火災撲救,自我保護方法。宿管會應經常對學生進行教育檢查,嚴禁在學生宿舍違章用電、使用蠟燭等,樓內醒目處應釘掛緊急情況疏散通道示意圖

6、學校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各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和設施,經費由本單位自行解決。

7、負責緊急疏散的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措施

滅火措施:

1、發現某部位起火或冒濃煙時,第一發現人要邊撲救邊呼叫,其它人員聽到呼叫要立即報警,在向119報警的.同時,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值班領導等報告。

2、在向119報警時要講清單位、起火部位、燃燒物資、報警人姓名,並派人在路口接應和引導消防車。

3、涉火單位當事人應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成員報告起火部位的人員和存放物資的情況,特別要講清火場中有無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5、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6、對一時難以搬運的化學物品儲藏、大型物件、裝置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7、火場中燃燒的物資中如有有毒氣體,進入火場人員必須採取防毒措施。如用溼布塊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項:

1、在火場疏散中首先要重視對女教師、女學生及年老體弱的援救,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清點人數,要勸導火災現場的圍觀人群及時離開火場。

2、在火場疏散中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3、發生火災後要及時開啟消防通道,用於疏散人員和物資。通道被煙霧封阻時,疏散人員應及時給被困者傳遞毛巾、溼布條等物品,供給他們捂口、捂鼻用,並招呼大家葡匐衝出火場。

4、搬運物資過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擊、受熱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應遠離火場,並派專用人看管。

5、滅火結束保護現場,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確保所有學生的生命安全,防範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檔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消防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劉煒

副組長:常麗

組員:全體教職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院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住宅樓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學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袁偉

成員:陳世明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中心校,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校師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劉煒

成員:保安及全校男教師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各教室、消防安全通道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常麗

成員:各班班主任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人員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各班主任

成員:所有科任教師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各班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為切實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培養師生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的應變能力,特舉行一次消防演習。

一、演習主題:

防火緊急疏散演習

二、演習時間:

xxx年11月17日(週四)

三、演習地點:

學校樓層、操場

四、參加物件:

全校師生

五、主辦部門:

安全處、政教處、總務處

六、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醫務

七、前期準備:

1、“消防安全”主題黑板報評比活動,為演習創設氛圍;

2、11月14日(週一)晨會政教處葉曉敏老師做演習動員;

3、11月15日(週二)班會課組織學生觀看學習《火災逃生》視訊;

4、11月16日(週三)學校教工大會上向全體教師說明演習的注意事項和操作流程。

八、具體流程:

1、8:40警報器響(由zz負責),一樓學生不排隊,直接就近跑進操場,二樓至五樓學生不排隊,在任課老師的指揮下以最快速度跑下來(行進路線按平時廣播操進場的路線),進入操場;

2、政教處葉曉敏老師總結緊急疏散所用時間、學生演習要求落實情況。

九、演習要求:

1、警報器一響,放下手中一切事情和東西,以逃生為重。

2、疏散線路及順序:一樓各班任課老師指揮學生就近跑入操場;二樓東邊樓梯口由八年級(2)和(4)班的任課老師老師負責指揮疏散;中間樓梯口由九年級(4)班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樓梯口由九年級(3)班任課老師指揮負責;三樓東邊樓梯口由高一(2)與高一(3)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由高一(6)班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四樓東邊樓梯口由高二(2)與高二(3)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由高二(6)班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五樓東邊樓梯口由高三(1)與高三(2)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由高三(6)班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段長班主任就近協助樓梯口的老師指揮疏散。

3、不推搡,不擁擠,不開玩笑,不起鬨,不惡作劇,不突然蹲下。

4、快,但不比速度。

5、一樓學生要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操場,以保證二樓至五樓的學生能在最早的時間開始往下跑。

6、演習過程中將在綠樓一樓層製造煙霧,要求師生在逃生過程當中,要用手捂住口鼻。

7、六名體育老師蔣對各段進行計時。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為確保全體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範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檔案與會議精神與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消防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學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與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xx(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與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xx(負責消防設施完善與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與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xxxx(校醫)(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與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xx成員:各班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圖書室xx(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計算機中心與計算機室有xxx負責消防安全。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為加強和規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維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學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學校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學校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資訊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全體老師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五個專門工作組

(一)滅火行動組

隊長

成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物資疏散小組等。

(二)疏散組

組長

成員:當值的老師和空課的老師。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餘人員分片搜尋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疏散路線:按出操路線行走、疏散地點:運動場)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組長

成員:保安兩人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四、火災處置一般程式

(一)報警:學校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學校的領導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五、善後工作

火災撲滅後,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