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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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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提高我中學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對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大霧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工作組及成員:

1.指揮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並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裝置

2.疏散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警戒處置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趕到現場,設定警戒線,劃定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在公安機關等專業部門到來之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

4.傷員救護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外圍控制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6. 後勤保障組:

基本職責:負責學校物品的保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資訊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牆、電線、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後一個撤離。

(3)課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訊號後就開啟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方面,向局和街道領導彙報,聯絡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絡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施救護,並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後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10)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1)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