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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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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9篇)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釋出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絡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絡,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2

為確保全體師生在校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低,使各口工作人員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食品衛生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檔案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員: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成員具體負責和參與食品衛生安全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食品衛生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組長:xx(副校長)成員:xx、xx、xx(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組長:xx(副校長)成員:xx xx xx(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圖書室、保管室、實驗室、“兩基辦”、遠教室等室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組長:xx(教務處主任)成員:xx、xx 、xx(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組長:xx(教務處副主任、安全管理員)成員: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組長或副組長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 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組長或副組長,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按要求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滅火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3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並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專案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彙報簡要案情及後果,並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誌,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採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儘量就近、集中,屍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並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絡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專案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專案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麵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紮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樑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專案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並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絡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並進行聯絡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專案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絡急救手續,並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絡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後,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瞭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彙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範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採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並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並把傷員儘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屍體妥善儲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製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後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排程、後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後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後,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後果的狀況下,儘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後,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善後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4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交通應急預案4篇、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

縣西片(包括xx國道)

指揮: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

指揮:

城區: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群眾,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洩漏的,應配製必要防護用品,並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為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交通管制,必要時採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並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裝置或防護裝置,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為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xx)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xx),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釋出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排程室。(電話:xx)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儲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資訊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裝置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xx)、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排程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排程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著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定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群眾,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6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絡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8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汙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絡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絡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型別,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洩漏

8.1化學危險品洩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洩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汙染的地面並將汙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裝置、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資訊服務平臺,實現資訊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援,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訊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誌;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覆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排程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並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汙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訊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訊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資訊監測與報告

3.1.1資訊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資訊,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資訊分析與釋出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資訊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資訊,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後,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並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後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後安撫組,並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定警示標誌,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製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儘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卹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後,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後,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資訊釋出

道路交通事故資訊釋出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釋出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路,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區域性地區的管制工作;要採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訊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建立通訊排程指揮網路和現場行動通訊指揮網路,保障通訊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訊、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並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託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援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範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型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