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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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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通用5篇)

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完善工地的消防安全設施,杜絕火災危害,確保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編制工地消防應急預案。

一、隊部消防領導小組:

作業隊安全質量管理員負責籌建作業隊消防小組,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同時依法實行單位法人代表負責制,必要時請求專業部門支援。

二、具體措施

(1)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伍,一旦出現火災苗頭,由作業隊消防小組直接指揮和統一排程。

(2)作業陰消防領導小組應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必須檢查落實必須配備的消防裝置。具體配備如下:每個工棚或每棟宿舍配備4~6只滅火器,食堂配備大型手推滅火器1只及3kg滅火器4只,材料庫配備3kg滅火器4只。

(3)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固定電話等,確保通訊暢通。

三、 處置程式

接到火災報警後的處理程式:

A、隊部消防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進入工作狀態,人員組織滅火;

B、消防領導應認真負責、做好火災預防工作,定期檢查消防裝置,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落實整改,並做好消防工作臺帳。

四、 隊部疏散方案 一旦發生火災:

(1) 在隊部辦公樓:各室主管領導立即引導本部室人員從中間樓梯或中間樓梯疏散。

(2) 在宿舍:宿舍人員從消防通道疏散。

(3) 工人食堂:在食堂負責人或班組長的引導下,全體人員分別從正門和側門兩側疏散。

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2

××攪拌站工地,位於××鐵路工程DK197+200處,距杭州繞城高速約90米,××區××村約100米。攪拌站工地是為××鐵路工程××標段××特大橋及其它中小橋及路基土石方和××站場提供鋼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資和機械裝置、油罐存放而設立的,其面積共佔地15畝,場地建有活動房屋二層十六間,工地設一配電櫃及村民用電線路經過工地。因此攪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災隱患,且事故發生後果較為嚴重。為了切實提高工地消防應急能力和火災控制能力,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精神,結合工地實際,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 組織領導。

××經理部成立消防應急指揮部,楊兵任總指揮,張華東任副指揮長,橋樑隊隊長李明,副隊長陳師標,安全環保部部長劉亮、安全員周組龍,綜合辦公室主任夏無缺、公安派出所所長鍾林峰任指揮成員。指揮部下設義務消防隊成員,由路基隊和橋樑隊職工群眾中選出。指揮部設在經理部辦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管理,火災發生後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交通人員疏通、情報資訊傳遞、後勤物資、人員保障、火災撲救及火災事故後調查處理。

二、 火災預防措施。

1.攪拌站工地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成立消防隊。

在活動房屋東側配置MFZL8乾粉滅火器10個,MFZ4乾粉滅火器8個,消防桶6個,消防斧、消防鎬各2把。在攪拌樓西側備有黃沙,南側設一高位水池,在庫房備有水管、鐵鏟等物資工具。

2.平時加強對職工群眾安全防火教育,對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資材料堆放整齊有序,機械裝置停放在固定車位,對職工用電嚴格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火災應急措施。

火災事故發生後,必須在消防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火災發生的規模、危害程度及火災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處置。火災初期,規模不大,此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同時馬上向指揮部報告火災大小、勢態、危害及現場撲救情況和人員物資等基本情況,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撥打火警119電話及與電力部門、醫院取得聯絡,做好情報資訊傳遞工作。初始階段要發揮工地現場人員力量,及時進行火災撲救,力爭將火災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

2.中期處置。火災中期隨著事態發展,現場人員增多,要充分發揮消防應急指揮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災報警後,指揮部人員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撲救。第二要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機械裝置等轉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確保消防車和消防人員撲救順利進行及人、財、物的安全轉移。第三組織消防隊員、職工群眾進行火災撲救工作。要在指揮人員統一指揮下,有序進行火災撲救,必要情況下可向當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會求援。對需拆除房屋、物資進行拆除隔離,以防火災進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後勤保障,對需要人員、物資、車輛等進行調配,確保火災現場所需。

3.後期處置。火災撲滅後,指揮部組織人員進行善後處理,首先配合消防隊、公安機關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損失進行調查統計,其次與電力部門、當地村民等相關方面取得溝通,協商解決因火災造成的損失影響。

四、火災應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組織,進行消防演習。第二、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消防用車、人員必須在火災發生後5分鐘趕赴現場。第三、經理部所有隊員應根據應急預案,統一指揮、有序進行各自工作。第四值班電話是:12345678。

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消防安全應急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消防安全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專案部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工程簡介:

淮安電商創業孵化中心1#2#樓工程,由淮安恆興綜合大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淮安東方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設計,江蘇農墾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有1#2##樓及車庫組成,單體工程地下1層,地上1#樓20層、2#樓17層、框剪力牆結構。總建築面積約12萬m2。

二、指導思想和法律依據:

指導思想: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應急防範工作是建築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地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而且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為預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強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消防安全原理及滅火基礎知識及救援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第四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規定:“消防安全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儘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範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教育和組織職工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必要時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並對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充套件,才能及時有效進行救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應儘快組織義務消防安全隊與救援人員一起及時控制事故繼續擴充套件。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事故和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汙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出事故的危害範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四、成立應急小組,落實職能組職責。

成立淮安電商創業孵化中心1#2#樓工程專案部消防安全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安全隊。

(一)、組長及小組成員、職能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能組:聯絡組、搶險組、疏散組、救護組、保衛組、調查組、後勤組、義務消防安全隊等。

(二)、領導小組職責:工地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公司及當地消防安全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平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工地,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消防安全緊急事故時,在應急小組長未到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

職能組職責:

1.聯絡組:其任務是瞭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及當事人的親人等。

2.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並佈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刻通知聯絡組撥打政府主管部門電話求救。

3.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

4.救護組:其任務是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送醫院急救。

5、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不遭破壞。

6、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調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

7、後勤組: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後勤保障。

8、義務消防安全隊:發生消防安全時,應按預案演練方法,積極參加撲救工作人員名單及分工應掛在專案部辦公室牆上。

(三)、應急小組地點和電話有關單位部門聯絡方式:

地點:工地辦公室。

電話:

應急小組長電話:1

急救電話---120火警----119公安----110

五、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

救護物資種類、數量:救護物資有水泥、黃沙、石灰、麻袋、鐵絲等。數量充足。

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裝置、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電筒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

消防安全器材:乾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設定現場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燈。設定砂池,消防安全栓應標在明顯位置。

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藥箱、口罩、擔架及各類外傷救護用品。

其它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絡),隨時確保供應。

急救車輛:專案部自備小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

六、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步驟:

1、立即報警。當接到發生消防安全資訊時,應確定消防安全的型別和大小,並立即報告防火指揮系統,防火指揮系統啟動緊急預案。指揮小組要迅速報“119”火警電話,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便於及時撲救處置消防安全事故。

2、組織撲救消防安全。當施工現場發生消防安全時,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部除及時報警,並要立即組織基地或施工現場義務消防安全隊員和職工進行撲救消防安全,義務消防安全隊員選擇相應器材進行撲救。撲救消防安全時要按照“先控制,後滅火;救人重於救火;先重點,後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派人切斷電源,接通消防安全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消防安全危險源和重點物資,充分利用專案中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滅火。

A、滅火組:在消防安全初期階段使用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進行消防安全撲救。

B、疏散組:根據情況確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揮撤離,並維持秩序和清點人數。

C、救護組:根據傷員情況確定急救措施,並協助專業醫務人員進行傷員救護。

D、保衛組:做好現場保護工作,設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險。

3、人員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在現場平面佈置圖上繪製疏散通道,一旦發生消防安全等事故,人員可按圖示疏散撤離到安全地帶。

4、協助公安消防安全隊滅火:聯絡組撥打119、120求救,並派人到路口接應。當專業消防安全隊到達消防安全現場後。消防安全應急小組成員要簡要向消防安全隊負責人說明消防安全情況,並全力協助消防安全隊員滅火,聽從專業消防安全隊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5、現場保護。當消防安全發生時和撲滅後,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事故原因和對責任人調查。同時應立即採取善後工作,及時清理,將消防安全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以及其它有效措施,使消防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汙染降低到最底限度。

6、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程式規定,消防安全發生情況報告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事故後分析原因,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價並改善預案。消防安全發生情況報告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小組要及時上報公司。

七、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

消防安全案例實際告訴我們,消防安全都是可以預防的。預防消防安全的主要措施是:

1、落實專人對消防安全器材的管理與維修,對消防安全水泵安排專人管理,場地內消防安全通道保持暢通。

2、施工現場禁止吸遊煙,建立吸菸休息室。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手續,做到不清理場地不燒,不經審批不燒,無人看護不燒。安全用電,禁止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禁止燒電爐、電飯煲、煤氣灶。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與各作業班組、分包單位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把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地分解到每個班組、個人,落實人人關注消防安全安全責任心。

4、規範木工車間、鋼筋車間、材料倉庫、危險品倉庫、食堂等場所的搭設,落實防火責任人。

八、救災、救護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1、救助知識培訓: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安全、抗災救助知識,有條件時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消防安全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

3、每半年對義務消防安全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瞭解防火、自救常識。

九、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消防安全事故後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並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檔案體系,加強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管理。

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4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裝置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築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築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築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築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迴圈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割槽設定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定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定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裝置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裝置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詢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裝置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裝置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定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溼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晒、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定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菸。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菸,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線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汙物要清除,以免汙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線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開啟。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面板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面板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開啟,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溼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定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裝置,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裝置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菸室,場內嚴禁吸菸。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裝置、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裝置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裝置、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裝置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汙染,用後清洗晒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裝置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溼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定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定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塗(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 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施工工地出現火災應急預案5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DBJ08-903-2003)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

二、工程概況

(1)本標段飛仙關隧道1座,隧道總長4949m(左線),其中本合同段左線長3096m,右線長3085m,為分離式特長隧道。

(2)地質構造較複雜多變,圍巖結構多樣化,涉及Ⅴ級-Ⅲ級圍巖反覆分佈。隧道進口附近巖體為坡積土、塊石土加粉質泥岩,開挖後易發生失穩和地表沉降。

(3)隧道中間穿過一處斷裂帶,岩層褶曲強烈、破碎、裂隙發育、裂隙水豐富,極易發生失穩現象,安全隱患較多,施工安全要求高,施工難度較大。

(4)隧地在地震多發地區,對隧道圍巖穩定和施工安全不利。

(5)施工材料和裝置受唯一進場村道限制,對正常施工影響極大。

三、施工現場佈置

施工現場主要分為四塊,一是生活辦公區,二是施工場地,三是材料堆碼場及料庫,四是拌和站。

四、消防重點分佈情況

施工現場重點消防部位主要是在生活辦公區、施工現場安裝施工、材料堆碼場及材料庫四個地方。

1生活辦公區駐地房屋主要用泡沫板材料修建,少量用磚混結構,房屋設定較為集中,危險源主要是來自各幢房屋用電線路及職員工宿舍。

2施工現場危險源主要來自氧氣、乙炔存放地、各電氣裝置用電線路和鋼筋加工作業。

3材料堆碼場及材料庫存放物資較雜,易燃物品多。

五、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尹修超

副組長:李曉彬、趙亦東

組員:陶俊倫、陶明、楊鑫、鄭從智、袁帥、汪黎明

(二)、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電話:15289208861。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趙亦東擔任,成員由相關科室人員擔任。

(三)、應急聯絡電話:15289208861

李曉彬18904881023 趙亦東15289208861

(四)、應急指揮車

專案部安全應急指揮車為川X79637。

(五)消防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疏散人員,撤離危險物品,進行現場補救;做好傷員轉送、病人急救等,控制事故及緊急情況的進一步擴大,盡最大努力減少疾病、傷亡、汙染,降低損失。

六、應急救援隊的組成及任務

1成立一支30人的應急救援隊,由消防領導小組統一排程、安排。

2應急救援隊在消防及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建立,並在組建成立後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習。

七、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1預防措施

1)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及家屬的防火意識,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2)工區及材料庫規範搭接用電線路,食堂用液化氣與操作間隔離,住地設消防池。

3)施工現場、加工場所隨時檢查電氣線路,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作業;氧氣瓶、乙炔瓶嚴格按有關規定存放,存放地嚴禁煙火。

4)設定消防義務小組,認真配備好消防器材、用具,定期檢修、換藥,定期檢查防火工作做好檢查和整改記錄,做到預防為主。

5)安全部門定期對消防小組進行技術指導。

2應急措施:

1)發生重大、特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報119,請求火警支援,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120救治。

2)消防領導小組立即按消防預案的分工展開行動,有條緒的組織應急救援。

3)隔斷災區電力,啟動應急電源。

4)動用消防器材進行滅火,阻止火勢蔓延,疏散人員、物資和裝置。

5)服從消防指揮,標明消防通道,引導消防車輛快速進入火場。

6)及時向消防機構通報火場內各種物資、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情況。

八、應急救援裝置儲備

成立專門的消防物資管理小組,組長由江顯成擔任,消防物資設在各重點消防區。主要裝置見下表。

應急裝置登記表

序 號名 稱型號及規格數 量單 位

1消防應急車2輛

2滅火器MFZL5手提貯壓式ABC乾粉30具

3消防桶20個

4消防鏟20把

5消防水管500m

6安全出口牌20塊

九、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

1收集事故物證、痕跡,分析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所調查的情況應如實上報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及公安部門,不得隱瞞事故的真實性。

2災後組織救治傷員工作,取得傷員傷害程度診斷報告、死亡證明,以及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等各項事宜。

3清點物資、機具數量及裝置受損情況,及時進行用電線路及機具裝置的檢修。

4對災情所產生的環境汙染進行處理。

附件:

1《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防火公約須知牌》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二、加強消防法規的學習與宣傳,掌握防火常識,增強全員防火觀念。如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三、專案分別每月、重大活動、法定節假日前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並召開消防安全專題會議,對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治。

四、每季度向專案部彙報消防裝置使用情況,加強對用電及線路的管理,預防意外事故。

五、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1、消防設施分責任區由專人負責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2、消防設施由設施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3、對移動式滅火器落實專人維護,每週清潔檢查一次,保證完好。

六、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並做好相應防範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七、嚴禁焚燒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電爐、煤氣爐等明火用具。現場動火作業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防火公約須知牌

1、不準在宿舍內和施工現場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等。

2、不準在宿舍、倉庫、辦公室內開小灶;不準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爐、電熱杯等,如需使用應在指定統一地點,但嚴禁使用電爐。

3、嚴禁在宿舍、辦公室內亂拋菸頭、火柴棒,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吸菸者應備菸灰缸,菸頭和火柴須丟進菸缸;嚴禁在材料庫內吸菸、明火等。

4、嚴禁在宿舍、辦公室內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私接熔絲,不準以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低於2.5米,離開蚊帳等物品不少於50釐米。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

7、食堂、浴室、爐灶的燒火人員必須作到“人走火滅”,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清理爐灶餘灰不準隨便亂倒。

8、嚴禁將火種帶進材料庫、倉庫、施工危險區域、木工間及木製品堆放場地。

9、嚴禁在宿舍區、施工現場和公安局劃定的禁區內燃放鞭炮和煙火。

10、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證制度,嚴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電、氣焊;在實施電、氣焊的過程中要派人檢查、看守,防止發生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