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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減災應急預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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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通用15篇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預防在火災、地震、建築物倒塌等突發事件時,能有條不紊地疏散師生遠離事發現場,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我校特制定本應急疏散演練預案。

一、實施物件和範圍

##國小全體師生。

二、演練時間

(一)預定演練:每年5月10、11月9日

(二)非預定演練: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疏散演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佈置本校開展演練工作。

2、應急疏散演練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具體工作組,其成員和職責

(1)演練現場指揮組

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根據應急疏散演練領導小組佈置的工作,制定各國小本校演練的時間、疏散順序、疏散路線,組織開展演練;掌握本校演練情況,及時小結報告;對演練中出現的緊急情況進行果斷處置並上報。

(2)演練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所在班教室)

基本職責:在演練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快速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演練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購置演練時必需的器材等物質。

四、緊急疏散演練程式及要求

(一)、準備階段

1、做好演練過程所需的物質準備。

2、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知識的宣傳教育。

3、演練要求及演練中應急注意的問題。

⑴演練應事先告知學生,本週有演練,但不具體公佈是哪一天。等到特定的一天,課間操或者學生休息時,學校突然以高音喇叭喊:全校緊急疏散!或按約定的訊號:如緊急集合鈴聲等;

⑵學校規劃好每個班級的疏散路線,並事先告知每位學生與教師。(如有兩個班疏散時合用一個樓梯的,每班必須排成單行。每個班級疏散到操場上的位置也要固定,每次各班級都要按要求站在自己的地方,不要出錯。)

⑶跑出教室的順序要提出統一要求。前面幾行從前門撤離,後面幾行從後門撤離,每列走哪條通道,要事先教育好每位學生。

⑷越底層的教室裡的師生跑的速度更要注意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越往上樓層的學生要注意跑得慢些,避免在樓道中造成人流積壓。

⑸老師的站位要嚴格要求。(疏散演練時,正在上課的教師要注意學生從教室跑出來的`組織工作,沒在課堂上的教師則要站在樓梯或樓道的拐角處,組織學生有序撤離。)

⑹老師上完課不能馬上離開教室,以備在緊急疏散演練時能組織好學生快速撤離。

(二)、實施階段:

現場指導人員必須親臨現場,記時,並觀察疏散的秩序,密切注意演練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作適當的指導。

(三)、總結階段:

疏散後現場指揮小組要及時對演練過程中表現出色的予以表揚;同時講評各班級中存在的問題。

五、鞏固提高

讓學生說說在這次防災減災演練中的收穫,以及對這次活動的建議,三年級以上學生寫一寫演練體會。

消防演練與地震演練應注意細節

(1)消防演練時還應注意跑的姿勢

(①加強低頭跑;②用衣物或手帕捂住鼻嘴的練習)。

(2)地震疏散演練時,注意地震剛發生時的躲避演練。教師事先要教會學生如何躲避的常識:

①靠牆的學生要迅速躲到牆根或牆角;

②教室中間的學生應及時躲到桌椅底下,並用手護住頭部;

③如果是在建築物外,應跑到空曠地帶;

④在家裡等其它場所,應先就近躲進衛生間等房間面積小的地方。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2

為做好我鄉防災減災避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範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裝置,及時通報災情資訊,做到早發現,早防範,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委會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資訊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範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三、適用範圍

凡在我鄉轄區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雷電、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抗洪搶險、防禦地質災害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鄉上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和7個組,指揮部機構設定及各組工作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襄南鄉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襄南鄉政府鄉長)

(襄南鄉人大主席)

成員:(襄南鄉黨委副書記)

(紀檢書記)、(副鄉長)

(副鄉長)、(綜治辦主任)

(武裝部長)、(司法所長)

(民政站長)、(黨委委員)

(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國土所所長)、(供電所所長)

(衛生院副院長)、(學區校長)

工作職責:指揮、組織全鄉防災、減災、避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上級三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日夜值班,隨時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

險情、災情的發生和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督、檢查各組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上級三防部門上報險情、災情。

(二)各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1、重點地段防禦洪災、地質災害組

組長:

成員:

2、地質災害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填寫工作責任書和到戶避險明白卡,發至各重點戶,對轄區內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進行24小時巡邏值班。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組織群眾撤離。

3、抗洪搶險組

組長:副組長:司程健徐進軍

成員:

工作職責:發現險情時,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快速將險情通知群眾,組織幹部群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群眾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受災群眾及物資,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4、救災安置組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治安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抗洪搶險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的暢通無阻。

6、衛生救護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在全鄉設立若干個抗洪搶險醫療救護點,加強前方醫療救護與後方醫院急救中心的聯絡,供應所需醫療藥物器械,確保災民有病能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衛生防疫,對水源水質的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群眾搞好環境衛生。

7、電力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工作職責:保障轄區內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鄉指揮部辦公室用電,對易發生觸電傷及人員地區及時停電,災後保障恢復供電。

五、防洪、防地質災害實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方案

防洪、防地質災害工作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指揮部辦公室電話暢通。

2、指揮部成員及各組應按分工職責,密切注意和主動了解各種情況,及時做好抗洪、抗地質災害搶險的準備,一旦發生險情,應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當預計暴雨易引發山體滑坡情況下,全體人員進入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緊急狀態,指揮部及各組按責職分工,組織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一切工作要服從救災搶險。

(1)以救災搶險為中心,全民動員投入救災搶險工作。

(2)派出所、鄉公路所等部門立即行動,做好抗洪搶險、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隊伍按時到達。

(3)指揮部辦公室要準備車輛,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維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災安置組必須遵循“保障供給,手續清楚”的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3

為保證幼教中心在地震發生前後快速、有序、高效地實施地震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結合幼兒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資源整合,資訊共享,分工協作,協調一致,服從全域性,緊急處置,權責一致。

二、地震分類:

根據地震強度和其對造成的破壞或影響程度分為5類:

一類: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簡稱特大破壞性地震),烈度達8度以上,相當於本市範圍內發生6、0級以上的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範圍內發生的7、0級以上的地震。

二類:嚴重破壞性地震,烈度達7-8度(含8度),相當於本市發生5、5-6、0級(含6、0級)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範圍內發生6、5級以上的'地震。

三類:中等破壞性地震,烈度達6-7度(含7度),相當於本市轄區內發生5、0-5、5級(含5、5級)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範圍發生6、0級以上的地震。

四類:一般破壞性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當於本市轄區內發生4、5-5、0級(含5、0級)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範圍內發生5、5級以上地震。

五類:強有感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當於本市轄區內發生3、5-4、5級(含4、5級)地震,一般不會導致人員傷亡,但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幼兒園在實施地震應急工作中,須隨時將瞭解到的震情、災情向幼教科報告,並酌情提出救援請求。

三、應急機構組成及職責:

成立搶險救災組、通訊組、交通組、醫護組等組織機構,下設組長及成員。分工負責,緊急處置。

1、搶險救災組:

組長:李炳仁

副組長:烏日格王建萍康磊

組員:

2、通訊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年級組長班組長

3、交通組:

4、醫護組:

四、應急措施:

1、要沉著冷靜地面對地震,不能驚慌失措。

2、措施

(1)發生地震時,要先看清自己所處的位置,要有序組織幼兒,成人要先保護幼兒。

(2)平時要教育幼兒地震中的逃生及自護基本方法,熟悉幾條逃生路線:

(3)教育幼兒不能慌張、哭鬧或隨意亂跑,要聽從成人的揮,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4)成人要學會如何保護好幼兒,如果在室外活動要把幼兒集中到操場中間空曠場地或集中在樹木周圍;如果在室內不要試圖跑出樓外,因為時間來不及。最安全、最有效的辦法是,及時躲在桌、櫃等下面以及房間最小的房間,如洗手間、廁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櫃等下面以及房間內側的牆角,並且注意保護好頭部。千萬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時,頭靠嘴,用鼻子上方雙眼之間凹部枕在橫著的雙臂上面,閉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覺要叫醒幼兒並有序組織幼兒躲在床底下或牆腳下。

(5)時刻與幼兒在一起,教育幼兒及給幼兒心理上的安慰。

五、震後應急行動方案

地震發生後如果能撤離要迅速組織教職工及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並由通訊組織及時上報情況,房屋損壞及人員傷亡情況,同時搶險救護人員及醫護小組要實施救助工作。其它水、電等維護工作由幼教中心負責協調組織並做好師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謠言。如果地震發生後不能訊速撤離或被困於室內、或被建築物擠壓千萬別灰心,堅持等待救援。

六、其它

1、要求各園園長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做到寧可千日無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實把保護教職工及幼兒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地震發生後一定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玩忽職守。凡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幼兒園財產和幼兒生命字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項獻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2、幼兒園內必須堅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加強觀察,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3、各幼兒園要做好疏散路線和有關避難安置場的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4、各幼兒園在臨震應急期內停止上課。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4

為預防各類災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各類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應急救災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以防為主,防治結合,以人為本,全面部署,鎮政府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統一排程。分級管理,就地負責。堅持以人為本,最大程度的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二、適用範圍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凡我鎮發生的:

(1)重大洪澇、乾旱、冰雪等氣象災害;

(2)機關、學校、民房、商鋪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三、工作要求

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要求鎮政府、鎮屬單位、各村委會全體幹部應做到:

(1)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實責任,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自負責。對存在的問題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3)要嚴明紀律,凡因不聽指揮調配,工作不落實,人員、措施不到位,出現因災害造成群眾傷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觸犯刑律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鎮政府成立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部,鎮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鎮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國土規劃辦、應急辦、農業站、民政所、派出所、衛生院等機構負責人組成。

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主要職責是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救災,負責整個救災工作的災情收集、整理,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民政辦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在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類災害的救助、救濟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災後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參與鎮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防災減災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其組成單位和職能為:黨政辦、國土規劃辦、應急辦、農業站、民政所、財政所、派出所、衛生院,辦公室設在應急辦。主要職責:

1、負責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資訊釋出及宣傳報道;

4、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有關部門彙報災情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

5、及時協調和處理救災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6、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組

組成單位:鎮黨政辦、鎮應急辦、鎮民政辦、鎮宣傳室

職責:負責與鎮政府領導、鎮各有關部門、災區聯絡工作;傳達落實鎮人民政府有關救災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災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全鎮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協調、監督各部門和自然災害發生地域的應急工作;收集彙總和上報抗災救災的有關情況,負責編輯災情簡報與對外發布工作;負責災區抗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災情評估組

組成單位:鎮民政辦、鎮農業站、鎮國土規劃辦。

職責:負責做好災害趨勢的協商與預測;負責組織自然災害評估,確定災害等級。

轉移安置組

組成單位:派出所、鎮民政辦、鎮中心衛生院。

職責:負責災民的緊急搶救、轉移和安置工作;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治安防範及保障工和;負責赴災區搶險救災部隊調遣和指揮工作。

物資保障組

組成單位:鎮民政辦、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應急辦、鎮農業站。

職責:負責救災應急所需的交通、通訊、醫療救護、救援物資的排程、下撥和供應工作;負責救災資金的分配和管理;負責救災捐贈活動的組織和捐贈物的接收與發放。

災後重建組

組成單位:鎮民政辦、鎮財政所、鎮農業站、鎮應急辦、供電所、鎮國土規劃辦。

職責:負責災區災後重建資金和物資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制定災民倒房重建總體方案;負責災區水利、通訊、交通、教育、電力設施的恢復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和災民生活救濟工作。

審計監察組

組成單位:鎮財政所、鎮紀檢辦

職責: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及時糾正、查處違規違規行為。

五、應急準備

(一)物質準備。與本轄區內主要生活用品銷售商建立應急供貨協議,當應急救助物資不足時,向上級申請調撥。

(二)救災裝備。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需的救災裝置和裝備。

(三)人力準備。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建立健全與各單位、各村及社會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隊伍。

(四)宣傳、培訓和演練。開展防災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根據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應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民兵應急分隊演練習,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六、資訊報送

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及時收集、彙總災害資訊,各有關單位應主動及時向鎮政府防災減災應急辦公室報送各類災害資訊,由鎮政府減災辦整理彙總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5

第一條編制目的。進一步加強學校地震應急工作,確保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學校應急處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制定本地震應急預案。

第二條編制依據。根據《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濰坊市地震應急預案》和《安丘市地震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地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三條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資訊暢通、反應及時,加強協作、整體聯動”的工作原則,保證學校及時、準確、有效地實施預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第四條適用範圍。預案適用於學校各部門及全體師生應對處置我省及周邊省份地域海域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時的地震應急救援工作。

第五條啟動條件。我省及周邊省份地域海域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學校所在地受其他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時,立即啟動本預案。

第六條組織機構及職責。在學校黨委領導下,成立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衛組等應急工作機構。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1,電話聯絡表見附件2。

第七條健全制度。學校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地震應急救援知識宣傳、日常值班、災情報告、應急檢查與演練等地震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各項規章制度,並落到實處,常抓不懈。

第八條明確責任。學校建立健全應急崗位責任制度,明確應急管理機構、應急處置組織、管理人員以及各級各類人員的震時應急責任。完善各項技術規範和程式,明確人員疏散、報警、指揮以及現場搶險等程式,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九條應急準備。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和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認真做好以下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1.明確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地點及通訊方式,在學校應急管理隊伍培訓會議上宣讀,並印發給相關部門和應急人員。

2.指揮部辦公室(校辦公室)定期修訂學校預案,並組織指揮部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適時組織演練;周密計劃和充分準備抗震救災裝置、器材、工具等裝備,落實數量,明確到人。校團委經常組織學校廣播、宣傳欄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

3.學校利用已有的宣傳陣地和載體宣傳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應急疏散、逃生途徑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識,並向在校師生廣泛宣傳,使其知曉應急疏散路線圖。

4.應急疏散組要制定並讓全校師生熟悉應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線、疏散場地和避難場所。

5.搶險救災組定期進行訓練和演練,熟悉預案,明確職責,負責搶險工具、器材、裝置的落實。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7.出現地震謠傳時,校辦公室、團委要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培訓,提高師生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證學校穩定。

8.備足備齊並及時補充更新地震應急所需要的藥品、器械、消毒、隔離、防護用品等。

9.安排人員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管理。預案啟動後,應急物資由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呼叫。

第十條應急演習。學校經常性地開展地震應急工作檢查,每年至少開展1-2次綜合性地震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演習,提高學校師生地震應急意識和在地震應急狀態下的應變處置能力。

第十一條臨震應急反應。學校接到政府釋出的地震預報後,領導小組應及時主持召開應急會議,宣佈校區進入臨震應急狀態。按本預案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進一步學習和熟悉地震應急預案、應急工作程式,開展防震科普知識的`強化培訓、避震及疏散演練,落實搶險救災裝置、物資保障,檢查並排除水、火、電、暖設施和危險建築物等安全隱患。

校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以下工作:

1.召開校防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震情趨勢,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隨時瞭解、掌握地震動態並及時向學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各應急工作組通報。

3.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5.根據上級指揮機構釋出的地震動態宣佈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範圍。

6.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資訊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第十二條震時應急反應。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師生疏散、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工作。

1.應急指揮。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部署、協調和開展應急救援和救護工作。保持學校與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教育部門、地震部門的通訊聯絡,向有關部門瞭解地震震級、發生時間和震中位置、震情趨勢等情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2.人員疏散。應急疏散組應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和人員疏散、轉移方案,組織師生按疏散、轉移至安全區域。在疏散、轉移時,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救護措施。

3.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組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組織校區內搜救工作,對需要救治的傷病員組織現場搶救,並幫助其迅速脫離危險環境。協助專業救援隊搜救被埋人員。協助衛生醫療救護隊搶救傷病員、開展校區疾病預防和水源衛生監控等工作。

4.搶排險情。搶險救災組對震後破壞的供排水、供電、校內道路、基礎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協助公安、消防部隊撲滅火災和保護校內重點文件資料、重要設施。

5.安全保衛。安全保衛組儘快組織人力,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校園秩序,配合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對學校公共財產、救濟物品集散點、重點實訓室的警戒。

6.資訊收集。學校在開展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傷病員數量、救治情況、救援力量以及建築物倒塌、震災損失的初步估計等情況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教育行政部門。

7.應急響應終止。學校的地震災害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師生情緒穩定,並得到妥善安置,學校及時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經批准可宣佈地震應急響應終止。

第十三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在水災害形成前,通過嚴密的組織和防範措施,盡最大努力避免災害發生,在災害發生時做到心中有數、臨危不亂、科學有序地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做好水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有效防範水災,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一)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

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由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衛生院、黨政辦、民政、派出所、國土、農技、林業、學校等相關人員為指揮部成員。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處理日常事務。

各村相應成立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負責所屬地域的汛期防災減災工作。

(二)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汛期防災減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傳達由防汛、氣象等部門提供的天氣預報、洪水警報和上級有關汛期防災減災工作文件;督促各單位抓好汛期防災減災救災物資供應、儲備、調運和暢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報與釋出,協助做好汛期防災減災動員宣傳等工作。

2、鎮人武部負責組織基幹民兵應急分隊參與防汛搶險工作。

3、派出所負責災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在緊急防汛期間,按照鎮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加強重點地區的治安管理;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及時處理破壞防汛設施、趁災盜竊、哄搶、挑動群眾械鬥以及利用迷信蠱惑人心、破壞抗災救災等案件,並予以堅決打擊。

4、民政員負責協助災區安置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幫助災區重建家園,歸口負責彙總災情,並及時與防汛抗旱指揮部聯絡。

5、村配合鎮上搞好鎮防洪規劃編制,負責村上的綜合協調,並統一納入全鎮總體規劃,使防洪排澇工程和解店建設同步進行。

6、鎮農技站負責抓好災後農業生產自救等工作。

7、林業員負責管制沿河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發生阻水事故,災後植被恢復等工作。

8、土地管理員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鎮汛期防災減災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及時設定塌方警示標誌,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每年3月份配合縣局組織有關部門對地質災害點進行汛前安全大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上報鎮黨政辦和防汛辦。

9、衛生院、農技站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做好全鎮人員、動物衛生安全等預防與保護各項工作。

10、學校負責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學生學習生活安全保衛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1、汛情資訊鎮黨政辦應及時接收縣氣象部門或上級相關部門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黨委、政府、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成員單位和各村、中、國小。

2、洪澇災害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情況。洪澇災害發生後,鎮民政、村、企業、學校等單位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洪澇受災情況,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鎮政府和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二)預防預警行動

1、暴雨洪水災害預警根據縣氣象部門釋出的暴雨警報,及時向全鎮釋出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

2、地質災害預警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密切聯絡縣氣象、國土資源部門,相互配合,提高預報水平,及時釋出預報警報。

四、防汛應急響應

(一)汛情分級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導致垮壩險情和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出現超施工度汛標準洪水,或其他可能導致重要臨時工程失事的險情等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2、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導致重要臨時工程失事的險情等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重大汛情釋出暴雨颱風緊急警報階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範措施

1、一般汛情鎮黨政辦接到上級汛情報告,及時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彙報;值班領導帶隊值班,並向各村(單位)防汛機構及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報汛情資訊,根據上級要求下達防汛通知。

2、較大汛情鎮辦公室接到縣“兩辦”、防汛辦較大汛情報告後,立即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分管副鎮長彙報氣象資訊;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上崗到位,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及本鎮情況,及時向黨、政主要領導彙報變化情況,遇緊急情況隨時彙報;下發防汛通知,部署防禦工作;組織指揮全鎮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3、重大汛情鎮黨政辦接到各級重大汛情報告後,立即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分管副鎮長彙報氣象資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上崗到位,時時跟蹤上級部門播報降雨量及未來天氣趨勢與本鎮汛情;鎮黨政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本預案分組實施

(三)工作內容

1、組織指揮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做好各項協調工作,各村各單位、部門認真實施本預案。

2、資訊釋出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和鎮黨政辦負責向全鎮釋出上級相關部門釋出汛情災情、防汛緊急警報、颱風訊息與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資訊,本鎮範圍內有關汛情、災情等資訊上報。

3、預測預報接收播報縣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接收播報縣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4、水利工程排程強化本鎮水利工程協調工作,配合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對全縣水利工程實行統一排程。

5、物資、車輛呼叫發生重大汛情時,鎮汛期防災減災指揮部有權在全鎮範圍內根據需要呼叫防汛物資、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6、人員物資撤離各村各單位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7、資訊播報報道汛情、災情必須及時、真實,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按有關規定審查後釋出。

(四)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鎮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技術指導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1、決策指揮組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鎮汛期防災減災指揮部指揮組成。主要職責:釋出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呼叫搶險隊伍;負責請示上級政府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2、技術指導組由鎮防汛辦、國土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汛情、災情彙總;負責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負責水利工程防洪排程;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3、紀檢督查組由鎮紀委書記及黨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嚴格執行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部門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抗洪搶險組由鎮辦公室、人武部、民政、派出所、財政、國土、農技站、衛生院、學校、各村兩委等單位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集;搶險裝置、物資的呼叫;黨委、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5、綜合統計組由鎮黨政辦、民政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各村各單位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彙總。

6、宣傳報道組由鎮辦公室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及時落實縣委、縣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颱風資訊、汛情公報等播報任務;及時報道縣、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村等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抗洪搶險救災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7、後勤保障組由鎮辦公室、民政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負責相關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應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協調當地通訊管理部門,按照防汛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訊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訊部門應啟動應急通訊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訊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通訊暢通。必要時,排程應急通訊裝置,為防汛通訊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話、廣播等媒體以及手機簡訊等手段釋出資訊,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對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裝置、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情況需要應及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支援。

(三)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縣組織建立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人武部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裝置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四)供電保障

供電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五)交通運輸保障

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做好協調縣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門工作,積極發動本鎮人力物力,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的調配;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六)醫療保障

衛生院、計生服務所及農技站主要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八)物資保障

鎮汛期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九)資金保障

鎮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遭受嚴重水毀的工程修復補助,並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補助。

(十)社會動員保障

防汛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的責任;鎮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災

(一)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村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鎮政府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二)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積極向上級民政部門爭取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三)衛生院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汙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汙染物進行清除。

七、災後重建

(一)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積極上報爭取資金補助,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二)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訊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三)各村各單位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特別要注重解決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7

為及時高效有序開展村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最大程度地減輕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鎮各村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村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所

村級指揮所負責全村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管理工作,成員由村兩委成員、婦聯、民兵、共青團人員組成,指揮部設在村辦公樓。

指揮:村支部書記

副指揮:村委會主任

指揮所下設:指揮所辦公室、災情資訊組、巡邏搶險組、轉移安置組、生活保障組。

(二)工作職責

指揮所辦公室:負責協調指所各項工作的聯接。

災情資訊組:負責本村災情資訊收集、分析、報告和通報工作。

巡邏搶險組:負責對本村內各處易災點、災害險情點的監視,發出預警訊號,檢查人員轉移情況。發生險情和人員傷亡時,負責搶險和救助工作。

轉移安置組:負責本村內各處易災點的人員、財產的'轉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組:負責保障轉移人員基本生活,組織搶險物資供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二、應急物資儲備

(一)通訊、交通工具準備

村級指揮所成員在汛期間必須配備通訊和交通工具,保證聯絡暢通。

(二)搶險工具準備

村級指揮所在汛期間配備基本各類搶險工具。

(三)救災物資準備

1、利用本村安置戶和富裕戶儲備的食物等各類物資。

2、上級調撥的救災物資。

三、應急預案啟動

村級指揮所接到鄉鎮(街道)防汛指揮部指令後,立即啟動本預案。

四、災民轉移安置

災民轉移安置轉移堅持分期分批轉移原則,堅持以“分散安置為主,集中安置為輔”的原則。

(一)災民轉移

根據災害發展程度,由有關幹部分批組織災民轉移:

第一批轉移人員:地質災害點、危房;

第二批轉移人員:低窪易淹村莊。

(二)災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關村幹部組織災民轉移到相關安置戶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關村幹部組織災民轉移到相應的避災中心(所)安置。

五、災民救助

災情發生後,村級指揮所迅速開展災民救助工作。

(一)災民臨時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災民,臨時生活保障由安置戶負責。

2、集中安置的災民,臨時生活保障由有關村幹部負責落實。

(二)救災款物發放

1、救災款物發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民主評議、張榜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2、建立災民救助花名冊,發放災民救助卡,確保救災款物發放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六、災情收集上報

災情發生後,村級指揮所災情資訊組迅速深入受災點收集各類災情,及時開展查災、核災,並造冊登記、分析彙總後,由村級民政助理員上報鎮民政辦公室。

七、災後重建

災害過後,村級指揮所在確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礎上,積極組織各受災戶開展災後生產自救,重建家園;村級民政助理員掌握災後重建工作動態情況,及時上報鎮民政辦公室。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8

為了提高我司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人員員工的生命財產和公司舍安全,維護企業單位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受災人員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公司公司舍倒塌、企業單位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全體人員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人員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人員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公司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公司舍、場地、圍牆、水溝、電線等建築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人員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公司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員工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公司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公司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公司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人員的安全。

1、公司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

2、公司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員工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領導在確認沒有員工時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員工,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員工情緒,並引導員工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員工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領導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訊號後開啟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公司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公司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員工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公司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企業單位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公司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9

為做好我街道防災減災工作,有效應對各類災害,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規範各類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資訊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做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搞好演練、演習,加強檢查和監督,並不斷完善監測、預警、防護等應急處置工作的手段,統籌協調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加強資源整體合力,不斷提高應對能力。

2.應急優先,整合資源。全街道上下要服從和服務於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圍繞應急工作展開搶險、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複建設,集中財力辦大事。

3.依法管理,及時反應。對災害的預警、報告、處置實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對災害處置不當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災害和可能發生的災害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及應急聯動機制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設立街道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街道各類災害應急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和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各辦負責人、各社群書記為成員。具體職責是:統一決定全街道各類災害應急工作重大問題;實施本應急預案;具體實施相關災害事件應急預案;法律規定的其他的職責。

2.街道各辦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

應急站:負責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服務中心:負責防汛抗旱、大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日常觀測和儲備防汛抗旱物資。

就業衛健辦:負責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衛生防疫、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受傷群眾及搶險救援人員的.醫療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文明辦: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工作;參與火災、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辦:負責災情統計上報,災民安置,物資的準備工作。

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有關應急工作。

4.社群居委會應急責任

社群居委會應當協助政府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應急聯動機制

在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災害應急處置的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明確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預測、預警

(一)資訊監測與報告

1.行政監測。街道社群兩級及有關人員要對各種災害資訊進行認真監測、收集、傳遞、分析、處理、儲存和報告,建立常規資料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群眾上報。任何公民、組織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電話、傳真、網際網路等)向各社群居委會、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有關專業技術機構報送突發災害資訊。

3.逐級上報。有關人員收到突發公共事件資訊後應當進行核實與風險分級,並在1小時內分別逐級向上一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預警

1.接警。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街道應急管理站。有關人員接到突發災害資訊後,應當經初步核實後及時報告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公民和組織也可以直接向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突發災害資訊。

2.處警。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處警中心。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接警中心接到報告後,及時通報專項應急工作分管領導和負責人,並進行分析評估。重大情況,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向街道黨工委書記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級別確定

突發災害的實際級別,按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具體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的許可權:IV級響應由事故發生地所在縣人民政府確定,III級響應由市人民政府確定,II級響應由省人民政府確定,I級響應由省人民政府或報請國務院確定。

2.分級啟動預案

各級應急辦、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應當詳細調查災害情況,提請同級應急領導小組或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預案,預案啟動和級別確定後,確定突發災害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應預案。

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街道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對本街道的應急工作負責;

②對本街道的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排程;

③必要時,直接指揮搶險救援現場;

④完成區應急領導小組安排工作;

⑤負責本街道突發災害資訊的統一發布。

社群級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對本社群突發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②對本社群應急保障資源進行排程,組織動員社會力量、人民群眾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③指揮應急救援現場;

④完成區、街道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4.情況通報

突發災害發生後,街道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應當在接到資訊後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並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式等具體規定的,除按本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

5.特別情況的處理

①突發災害跨本行政區域的,由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聯的區鄉(街道聯合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突發災害跨部門的,同時啟動相應預案,應急工作在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二)指揮與協調

突發災害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街道應急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各部門、單位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排程。

(三)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達到相應條件後,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行動結束並向上級彙報相關資訊,同時繼續做好後期處理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突發災害結束後,各級有關部門要迅速採取措施,救濟求助災民,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有關部門和社群居委會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社會公佈。

3.民政等部門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安撫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的管理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

4.衛健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

5.街道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資源評估後,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進行恢復重建。

6.做好突發災害現場的清理工作。清理過程中可能導致危險發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專業隊伍進行清理。

7.做好突發災害損害設施等的修復工作,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通訊、供電、供水、排水設施等公用設施被損尚未恢復的,有關單位應迅速組織力量修復。

六、保障措施

(一)資訊與通訊保障

1.資訊保障

各有關應急部門、人員要準確、及時、全面地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諮詢提供資料等基礎性資料。

2.通訊保障

突發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任何時候不得關機。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專項應急小組應當儲備與應急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並建立資訊資料庫,明確其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等;應當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呼叫制度,並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三)應急隊伍保障

1.進一步優化、強化以防汛救護、防火等專業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路

2.配備常規性應急隊伍,達到基本滿足應急所需要求。逐步提高各類專業應急隊伍的裝備水平,並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快速反應和應急救援能力,確保隊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

3.積極組織、引導和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各類社會化、群眾性搶險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參與搶險救援的積極性,組織引導民兵成立民兵應急連,作為搶險救援的重要後備力量。確定一批有相關領域搶險救援能力的單位作為搶險救援後備隊伍,並掌握其裝備、人員構成等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1.加強應急交通保障建設。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交通保障資料庫,確定保障車輛提供單位、資料、功能、駕駛員名冊等。

2.交通管制。突發災害發生後,及時對突發災害現場和通往現場的重要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五)醫療衛生保障

街道衛健辦要聯絡各社群、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負責後續救治;明確醫療救治和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佈、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確定參與應急醫療工作的醫療人員名單,人員不夠時可向區級衛健部門申請援助。

(六)治安保障

1.災害發生後,屬地公安幹警、街道、社群居委會要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加強對重點工地、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

2.街道、社群居委會要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群治。

(七)物資保障

1.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培育和發展經濟動員能力,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供應。

2.建立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基本應急物資和糧食等有充足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

(八)社會動員保障

1.按照突發災害是否需群眾參與及參與的程度,相應確定動員的物件和範圍。對需群眾廣泛參與或只有群眾參與才能確保應對有效實施的,應深入發動群眾,充分重視和利用好民力。是否進行動員及動員物件、範圍,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

2.社會動員由街道和社群委居委會具體實施。

(九)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自然災害需安置災民的,採取非受災戶對口接收、投親靠友等辦法,逐年發動搬遷。緊急避難安置工作實行以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安置為主,街道支援為輔的原則。

(十)技術儲備與保障

重視和發揮專家作用。充分聽取專家的諮詢意見,以便科學決策。

(十一)法制保障

1.加強執法,預防事故發生。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規範行政許可行為,重點加強安全生產的執法,以及影響河道行洪的執法。

2.查處瀆職行為。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徇私舞弊以及應急處置中不服從統一排程的,堅決依法嚴懲。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加強緊急處置工作中的執法。嚴厲打擊在突發災害中製造事端、擾亂治安秩序的行為;嚴厲打擊製造、傳播虛假資訊,擾亂民心的行為,為緊急處置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把宣傳突發災害預防、應對的知識和技能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內容,把常見、多見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的知識技能,以及與群眾個人生活、行為習慣有密切聯絡的突發災害的宣傳作為重點,加強公益宣傳。廣泛宣傳報警電話和應急求助電話,做到家喻戶曉。加強防災自救、互救的宣傳和輔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提供業務指導。

(二)培訓

1.認真學習應急總體預案和與分管工作有關的專項應急預案。通過學習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指揮能力。

2.把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等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的內容。平時也要請專業人員開相應知識的講座。救援人員要多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救援隊伍戰鬥力。

(三)演習

加強演習,提高搶險隊伍的搶險能力和各應急職能部門的整體協作、配合能力,演習後對演習效果要進行評估並作好總結。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能力演習,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做到有針對性。重點演習現場救援、人員疏散、安全警戒區的設立及本突發事件特徵所決定的特殊搶險要求,並不斷更新演習內容。演習後要對技術方案和隊伍的搶險能力進行評估。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0

一、孤山行政村基本情況及村民避難場所概況

(一)基本情況(新增面臨各類災害風險)

孤山行政村隸屬於宿州市蕭縣白土鎮。孤山村座落在白土鎮北部,2007年底由孤東、孤西、老山口三個行政村合併而成。下轄7個自然村,15個村民小組,人口5327人,耕地面積5100畝,山林荒地2800畝。S301省道穿村而過,距離G30高速路朱圩子出口3公里,交通便利。村共有避難場所2個,分別為村部活動場所和孤山學校。孤山行政村除地質災害以外,我村易發,乾旱、火災、洪澇等自然災害。

(二)孤山行政村村民緊急避難場所概況及應急疏散路線:

根據村情況就近規排,綜合考慮人員要比較集中,疏散速度最快,交通便利、場所安全、設施齊全、易發現,易聯絡等因素,現將我村緊急避難場所劃分為2個;

應急避難場所分佈:

1.村部活動場所——物資儲備區、指揮區(適用於地震、洪澇災害等惡劣災害情況的緊急避難場所)

面積:780平方米

可安置人數:2百多人

2.孤山學校(適用於地震、洪澇災害等惡劣災害情況的緊急避難場所)

面積:3千多平方米

可安置人數:2000餘人

轄區村民應急疏散路線:

1.孤山行政村孤東、孤西自然村就近疏散至村部活動場所

2.孤山行政村老山口自然村疏散至孤山學校

二、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一)孤山行政村綜合減災應急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孤山行政村救災應急反應執行機構、職責:

1、風險評估組:

組長:

職責:組織、協調村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自然災害發生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負責向村民公佈本預案。

2、隱患排查組:

組長:

職責: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檢查河塘及其他重點防禦物件的管理設施、供電情況及管理人員的救生措施。

3、災害預警組:

組長:

職責:檢查撤離路線、安置地點、報警設施、搶險工具、物資落實情況,對搶險急用車輛等交通工作進一步落實。加強與各行動小組的聯絡,迅速將搶險物資及車輛調運到指定地點。

4、預案編制組:

組長:

職責:負責召集村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各項救援維護工作,並隨時等待指揮組長的排程,處理應急情況負責組織各村民小組臨災時的群眾撤離工作。

5、應急演練組:

組長:

職責:負責災害後的風險評估工作,並將評估的結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災情報送組:

組長:

職責:負責把災害巡查的結果快速、及時地向有關部門如實彙報。並繼續做好各種災害的巡查工作。

7、宣傳教育組:

組長:

職責:負責把災後的災情如實、準確、快速地統計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8、人員培訓組

組長:

職責:組織村黨員、志願者、各企業、學校等相關人員參加綜合減災培訓,進一步提高我村綜合減災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建立、培訓綜合減災志願者隊伍,不斷提升全村災害應急管理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

(二)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召開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通報災情,傳達貫徹省、市、縣、鎮各級政府抗災救災工作的`各項指令,及時組織制定救災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協調、檢查本村的救災工作情況;

(2)向鎮黨委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向受災地區派出現場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救災工作;

(3)及時掌握髮布災情,預測災情發展趨勢,視情況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支援;

(4)根據災害應急需要,請求在災區實行或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5)其他需要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孤山行政村綜合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村便民服務大廳,辦公室主任由朱克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

(1)向各救災應急機構傳達應急指揮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2)收集各救災應急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資訊釋出。

(4)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

(5)協調救災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6)綜合減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緊急避難情況分析

除地質災害以外,我村易發乾旱、火災、洪澇等自然災害。為了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需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防護。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村轄區內一旦發生大或特大災害,即由村委會宣佈啟動本預案,受災的村民小組預案同時啟動,採取應急救助措施,確保3小時內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到處。同時通過村級微信群、村廣播站廣播災情,緊急疏散村民。

五、預警系統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自然災害時,立即加強與上級氣象、水利部門聯絡,及時接受上級預警,同時加強村本身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徵兆,通過村廣播站進行廣播、微信群、志願者手中的口哨、喇叭進行災情通報,引導村民疏散到村級應急避難場所,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定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採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7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後,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於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於2次,並通知受影響村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資料記錄、歸檔。

4.災後處理

災情發生後,村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並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六、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村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村巡查小組成員於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並向村民公佈。

2.宣傳到位。向村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佈本預案,充分認識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艱鉅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範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並向村民公佈。

4.物質到位。每個村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村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裝置,並由俞厚祥保管。

七、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性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應急避難場所為臨時指揮區域,由村綜合減災應急領導小組統戰指揮,必須進行轉移安置的,轉移安置由村委會發出通知或進行動員,由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轉移安置工作由村委會組織實施。一般採取就近安置,方法可採取借住公房、民房、租用房屋及搭建帳篷(包括簡易棚)等,確保被轉移群眾有臨時住所。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保證轉移安置地的社會治安穩定;保障轉移安置後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病能夠得到有效救治,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對轉移安置災民情況要進行登記;對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困難問題要及時上報救災領導小組。

八、緊急救援

1.組織應急分隊進行緊急救助、搶險工作;確立臨時救護地點:村服務站、楊樓鎮醫院。

2.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搶救;

3.根據災區急需的救援物資,積極採取向上級爭取和自籌相結合的方法籌備。救災物資運輸的工具、經費及救災物資的管理、登記、發放、使用等均按規定程式辦理;

九、災後救助和恢復重建

(一)災後救助。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並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援。發揮新聞媒體的媒介宣傳作用,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互助互救,保持災區社會穩定。

(二)災後恢復重建。災情穩定後,對因災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設施的毀壞,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制定災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方案,並積極向上級爭取扶持資金,幫助恢復重建。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1

為了堅持預防為主、依靠科技進步,發揮政府的減災職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減災意識,增強綜合防震減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進一步保護全鄉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時為震後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有利條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要求

落實全國全區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全國防災減災日“提升基層應急能力,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宣傳主題,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有針對性地開展地震應急準備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幹部群眾應對地震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主動、穩妥、科學、有效”的工作原則,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於民,堅持主動宣傳、積極引導,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抗震應急工作的首要職責,堅持地震監測、防禦、應急準備與救援相結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應急的各項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鄉地震應急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分部門負責,鄉、村二級管理。

3.多方協同,社會參與。依靠和發揮廣大群眾,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協作的地震災害事件社會動員機制。

二、應急機構的組成及其職責

為了做好全鄉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成立高莊鄉地震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地震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對全鄉地震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開展抗震應急搶險救援等各項工作。指揮部下設“一室七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宣傳報道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後勤保障組、督查工作組。

(一)抗震救災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任由組織委員張娜同志擔任,成員由鄉綜合辦公室、民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本鄉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後工作;

3.協調各組之間的關係,指導各村開展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宣傳報道組

宣傳報道

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鄉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蹟與模範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三)安全保衛組

安全保衛組辦公室設在綜治中心,組長由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綜治中心副主任劉軍同志擔任,成員由綜合執法辦公室、綜治中心全體工作人員組成,並負責聯絡黃渠橋派出所。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地震應急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當地震發生後,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範措施,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3.負責組織對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5.協助民政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6.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徵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

(四)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

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組長由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站長擔任,成員由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衛生院工作人員、各村黨支部書記,並負責聯絡高莊鄉衛生院。

主要職責:

1.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地震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2.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3.地震發生後,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4.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5.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6.負責地震傷亡醫療救治資訊報告,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7.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發生後,迅速設定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五)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

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辦公室設在財經服務中心、民生服務中心,組長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副書記徵自武、財經服務中心副所長徐學林、民生服務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擔任,成員由財經服務中心、民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同時,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地震發生後,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全鄉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4.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5.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6、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六)後勤保障組

後勤保障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組長由組織委員張娜擔任,副組長由綜合辦公室主任馬志財擔任,成員由綜合辦公室、民生服務中心、財經服務中心、供電所工作人員組成,並負責聯絡高莊鄉農電所。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裝置的運輸工作;

2.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3.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儘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4.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支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5.地震發生後,供電所迅速組織搶修隊伍,儘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七)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

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辦公室設在財經服務中心,組長由政府鄉長聞立鋒同志擔任,副組長由政府鄉長助理尚亮擔任,成員由財經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公室工作人員組成,並負責聯絡平羅縣農商行高莊支行。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立即組織隊伍奔赴災區對退休工人、低保、困難人員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2.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築物的損毀情況;

3.提出重建計劃,並上報鄉黨委、政府;

4.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八)督查工作組

督查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組長由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王學敏擔任,成員由鄉紀檢、司法所、綜合中心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對各組開展的地震應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督查各工作組履行責任情況、開展救助落實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對因處置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應急通訊保障

(一)由鄉後勤保障組負責,在地震應急時,按照許可權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地震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訊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訊聯絡。

(二)建設並完善通訊網路,儲存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應急救災相關單位的通訊錄並定期更新,協調電信部門做好災時啟用應急通訊系統的準備。

(三)地震發生後,電信公司儘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訊設施,保證抗震救災通訊暢通。自有通訊系統的駐鄉單位儘快恢復本部門受到破壞的通訊設施,協助保障抗震救災通訊暢通。

(四)鄉政府值班(24小時)增加震情資訊內容,與區地震應急處置中心保持正常的電話、手機、網路的通訊聯絡,地震時如發生通訊、網路中斷,採用人工傳遞方法,保證對外通訊聯絡暢通。同時,架設臨時專用線路,儘快恢復民用通訊,優先搶修、恢復通訊。鄉各相關單位和村委會,在接到震情時,自動開啟應急對講機、手機,保持鄉政策範圍內的通訊聯絡正常進行。

四、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資金物資的準備

(一)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

1.人員搶救隊伍:志願者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工程搶險隊伍、行業專業搶險隊伍。

2.次生災害特種救援隊伍:縣公安消防支隊、行業特種救援隊伍。

3.醫療救護隊伍:高莊衛生院、縣紅十字會、縣緊急救援中心、縣人民醫院。

4.地震現場應急隊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協助縣、市、區地震局、國家地震局應急隊伍開展工作。

5.建築物安全鑑定隊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協助縣地震局、住建局派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必要時,請示上級支援。

(二)資金物資的準備

1.物資準備

(1)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

(2)協助縣有關部門及時調運糧食、食品(飲水)等相關物資,保證糧食、食品等物資供應;保證災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儘快恢復商業經銷活動。

同時,請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糧食局負責調運糧食,保障糧食供應。請求縣商務局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請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呼叫。請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食品監督;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請求縣氣象局組織開展災區氣象監測,加強預報指導,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專題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

2.經費準備

財政所負責應急資金的排程,民政所負責應急救濟款的發放,負責接受外界提供的緊急救助款物。

五、應急救助裝備的裝備

(一)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

(二)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

(三)負責準備撬棍、鑽、鋸、鎬、杴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

(五)負責準備地震應急救助運輸車輛;

(六)負責準備用於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

六、災害評估準備

(一)破壞性地震。當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指揮部須對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經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批准後,方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並由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動員或調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臨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須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報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領導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並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市地震辦公室,得到批准後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四)震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辦公室需將應急處置的總結及時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和地震辦,並將有關資料備案。

七、應急行動方案

地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視災情,按照應急響應措施,履行地震應急職責。

(一)保障措施

1.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的協調工作。

2.鄉宣傳工作組按照地震宣傳及新聞報道的規定,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準備把握輿論導向,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報道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防震抗震、地震應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穩定群眾情緒。

3.鄉綜治中心、派出所協調配合,加強地震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交通道路秩序,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疏散救助群眾,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做好各類重要地區、重要單位的警衛工作。

4.民生服務中心、財經服務中心負責組織保障災區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災區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5.後勤保障組負責全鄉地震應急處置中車輛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員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復建設組在鄉黨委、統一領導下,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並對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研究制定災後恢復計劃,並組織迅速實施。

(二)處置原則

1.一般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各村、各單位在半小時內向辦公室彙報災情,之後每隔一小時向辦公室彙報災情,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鄉地震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同時向區地震應急指揮部彙報災情。

2.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中等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鄉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區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3.臨震應急反應。鄉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加強全鄉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

1.有感地震應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後,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程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並將緊急情況及時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

2.平息地震謠言。當出現地震謠言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八、其他事項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本預案由鄉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製定、釋出,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2

為貫徹落實國家減災委《關於做好“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有關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日”集中宣傳活動的要求,切實增強我校廣大學生的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學校的災難事故,保護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特此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置部門與職責

1、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黃和平

副組長:劉 宇 李 鵬 章毅剛 楊曉彬

組 員:劉 翼 陳南濤 曹 林 黃先文 吳 猛及班主任

2、工作小組職責:

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應急工作小組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1)發生災難事故後,學校應急工作小組立即起動本預案。

(2)閔校長擔任學校災難事故應急處置的總指揮,全盤指揮學校災難事故的防止與處理工作,對各塊工作檢查督導。

(3)劉校長學校災難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和協調。

(4)李校長、楊校長負責班主任在學校應急工作小組的指揮下帶領學生分別開展疏散、救護、通訊聯絡工作。

(5)章校長具體督導災難事故的物資保障工作。

(6)劉翼、陳南濤、曹林、黃先文、吳猛具體負責學校突發災難事故的排程工作及督導工作和受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凡在我校發生的:

(1)重大洪水災害,冰雹、雪及雷電等氣象災害:

(2)地震等地質災害。

(3)林木、學校建築、商店及教學樓發生火災和疫情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應急預案。

三、預防辦法和措施

1、根據安全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防災減災工作管理制度,落實學校防災減災工作責任制。

2、學校每學期舉行防災演練,切實加強師生員工防災減災意識,普及防災知識和技能。

3、學校的應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1)學校發生災難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電話“110”或“120”,向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學校發生災難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3)災難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災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4)保護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2、事故處置程式

(1)應急處置程式

A、發生災難時,立即撥打“110”和“120”報警和求援電話,關閉電源,迅速報告學校領導。

B、學校領導接警後,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同時指揮本校急工作小組開展疏散和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C現場的教師,必須訊速開啟通道,按照防災減災的應急逃生路線,迅速有序地疏散學生,設定臨時安置場所,備齊物資保障。同時,要穩定學生情緒避免慌亂。

D、疏散引導人員立即到達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學生疏散引導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

E、若有師生受傷,學校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及時做好受傷師生的安撫及心理疏導工作。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3

為確保我校在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發生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裝置等物資,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工作局面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開展工作,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學校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課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值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立即有序撤出教室到操場空曠地帶避震;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空曠地帶。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在值日教師及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有序撤離到操場空曠地帶;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空曠地帶。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局辦公室及鎮黨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全體小組成員及工作專班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及時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4

為了進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的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村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的穩定發展,並根據村實際及災害形式變化,特制訂本預案。

村基本情況:

張李鄉韓店村位於壽縣西南60多公里,北靠淮河,西臨淠河,與六安霍邱縣隔河相望。該村土地以灣區為主,水資源豐富,灌溉條件便利、光照充足,有效積溫高,土壤肥沃,具有發展苗木花卉、光伏發電等特色生態產業的得天獨厚優勢。全村現總戶數1845戶,總人數6570人。轄37個村民組,現有中共黨員99名。

重點隱患地段:五號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點防禦的區域為七好國小路口,周崗大橋往韓店村駛入下大壩處。

我村現有村“兩委”幹部9名,村班子戰鬥力強。積極性高,增強了村班子的力量。村幹部分工明確,開展工作紮實有序。本村村務、黨務、財務定期公開。特殊事情隨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收到群眾一致好評。

村設有避難場所一處(韓店村文化廣場),總面積2000平方米,可容納人數1500餘人。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人民群眾和財產受災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築倒塌、淹沒、群眾傷害、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一、組織領導

1、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救災工作。

組長:趙義樂

副組長:聶鬆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利芹

成員:鳳委劉良雪龍汝梅時光霞鄧海濤時召燕

2、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害及預防減災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村工作人員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工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裝置等物資的應急儲備,強化管理,要始終保持良好的備戰狀態。

5、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後,採取一切必須的手段,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災後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領導小組下設宣傳協調組、預警預報組、隱患排查組、後勤保障組、轉移安置組、衛生醫療組、資訊報告。

①應急指揮組:

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受災情況,組織、協調村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災害災情報告,在災害發生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負責向村村民公佈本預案。地點設定在魏崗村辦公室。

②預警預報組:

負責災害資訊預警預報。

③隱患排查組:

負責村災害隱患排查統計工作。

④生活救助組:

檢查撤離路線、安置地點、報警設施、搶險工具、物資落實情況,對搶險急用車輛等交通工具進一步落實。加強與各行動小組的聯絡,迅速將搶險物資及車輛調運到指定地點。地點設定在魏崗村辦公室。

⑤轉移安置組:

負責災情發生時,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

⑥醫療救護組:負責開展先期醫療救治工作,並向上級醫療機構報告或申請救治支援。地點設定在壽春鎮中心衛生院。

⑦資訊報告組:

負責防災減災工作資訊的上傳下達工作。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路,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機制。彙總和收集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並及時上報。

3、宣傳、培訓、演練。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管理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預防能力和意識。採取多種樣式,如紡織防災減災圖表、書籍等,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組織不少於2-3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改。

4、領導小組要檢查、督促各單位和工作小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員準備:明確村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落實村災害資訊員,成立村志願應急救助隊伍、搶險救援隊伍。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亂拉亂接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害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學習活動。

7、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消防責任制度。

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及資訊釋出方式

村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指示及災害具體情況,由村主任宣佈啟動預案,並通過手機、資訊、通告、電話等多種形式通知村民,緊急情況下以警報聲預警。村各救災小分隊各施其責,迅速開展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聯絡。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式逐級上報,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主管部門或上級部門,確保通訊暢通。

3、及時上報災情,寫清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措施和災區的需求),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飲水困難人口;倒塌房屋、損壞房屋。

4、災情報告程式。農戶-村民組長-網格員-村委會四方互動、轉移安置、災情總的情況向上級報告。

5、要求。

(1)災情初報。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災情,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1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災害災情穩定之前,村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

(3)災情核報。在災情穩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核心定災情,向上級部門報告。

5、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我村實際,安置場所按可容納人員數量儲藏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教育受災群眾本人攜帶一些乾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災害發生後一小時內將保障物資送到避災安置場所。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人民群眾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如收到時間、手段的限制,應採取一些使用起來方便快捷,傳播起來範圍較廣、容易識別的訊號,如敲鑼、擴音喇叭報警等,落實專人專責負責發訊號。

2、災害發生後,村處於臨災第一線,應快速做出判斷,及時組織涉險群眾轉移。相關責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動,組織所有在場的災害資訊員、村志願者、搶險救援隊伍等力量參加救援和疏導。

3、要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場所的所有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而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情緒,並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員按照防災減災“明白卡”所明確的具體幫扶物件,協助脆弱人員轉移安置。

4、緊急撤離時,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物、迅速離開現場,聽從組長指揮,互相照顧,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5、發出應急訊號後,應開啟所有撤離出入口,立即確保應急通道暢通。

6、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並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發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8、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災後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1、調查瞭解災情,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及其它;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

2、災情穩定後,對因災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設施的毀壞,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制定災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方案,並積極向上級爭取扶持資金,幫助恢復重建。

3、及時發放救災款物。民主評議後,公示需救助的人員名單及金額等,發放後再進行一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5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學校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災害等。

第二條各類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實際,及對學校教學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I級—Ⅳ級。分級標準是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第三條災害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範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資訊資料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都要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和一些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立即研究採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於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

(3)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或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教育系統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可能引發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同時於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進行預測分析,並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四條災害預警措施

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警制度。

(1)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學校依託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及其級別;或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釋出的預警級別執行。

(2)釋出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可以預警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學校應當以適宜的方式釋出或調整預警資訊,並進行應急準備,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同時向可能波及的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通報。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手機簡訊、資訊網路、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內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採取預警措施。釋出預警資訊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資訊,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及時按照有關規定釋出與師生員工有關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測資訊和分析評估結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④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置、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學校和社會治安秩序;

⑥報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執行;

⑦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⑧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學校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第五條應急處置措施

(一)資訊報告

(1)獲悉可能發生和已發生涉及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資訊的學校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師生員工,應當立即向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必要時也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學校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學校要立即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立即上報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誤報。必要時,同時通報相關地區和部門。教育廳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重要資訊,同時將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或所屬單位,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二)先期處置

涉及學校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力採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三)組織協調

(1)學校負責本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事發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超出學校處置能力的,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特點和處置工作的需要,應及時依法報請相應的專業部門派出專門指揮人員、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並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措施

學校在屬地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首先做好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衛生專業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救助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協助有關部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必要時報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協調有關部門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學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裝置、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校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呼叫其他急需物資,裝置設施、工具。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做好受災師生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飲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臨時住所,確保受災師生員工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7)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相應服務;

(8)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9)協助消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10)協助有關部門對本校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11)協助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2)學校計財處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13)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協助民政部門接受和安排國內、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14)協助新聞部門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釋出災情等有關資訊。

(15)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有關規定做好對口單位外國專家和外國救災人員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應急結束

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六)資訊釋出

(1)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分許可權及時、準確、客觀釋出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資訊。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釋出簡要情況,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相關部門和學校的應對措施等權威資訊,並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釋出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

(2)相關權威資訊要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間涉及或波及的範圍和影響的程度等情況,通過中央或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簡訊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相關校園網等釋出,具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資訊釋出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釋出會、授權釋出、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及其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

第六條事後恢復措施

(一)善後處置

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所屬學校遭受的損失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中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資金、物資等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據善後處置的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等工作,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改進措施。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按隸屬關係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對於涉及教育系統的特別重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三)恢復重建

(1)學校應當儘快制定恢復重建規劃並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需要當地黨委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援的,應當按照隸屬關係向當地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2)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受危害或波及地區教育系統或學校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或協助提供資金、物資支援、技術指導和人力支援。必要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可報請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或人員儘快恢復當地教育系統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3)需要國家援助的,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實施。

第七條保障措施

(一)宣傳培訓

學校結合本地、本校特點、通過培訓、課堂教學、校園電視、廣播、網路、專欄、黑板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安全展覽、文藝演出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途徑,開展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廣泛宣傳應急救助和處置的知識與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增強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提高妥善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水平。

(二)應急演練

學校結合當地可以預見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以及各自的特點和條件,因地制宜,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師生員工,對相應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提高逃生避險和應急反應能力。演練中發現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時,應及時修訂。

(三)隊伍建設

有條件的學校應組建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後勤保障、心理救助、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統應急救援意外傷亡人員撫卹、治療、康復、就業、安置等保障制度,為預備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應急預備隊要建立健全與當地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合作機制,適時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應急合成、協同應急的能力;要加強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成年學生志願者等做好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形成群防群治隊伍體系。

(四)財力保障

學校應當把應急經費保障列入年度預算,並逐年增加日常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經費。教育系統相關財務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援的巨災風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教育系統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

(五)物資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教材、教學儀器裝置和應急處置及救援設施、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六)公共設施

教育設施規劃要適應學校預防、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需要,學校建築物設防標準應高於當地一般建築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該校及周邊社群綜合避難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等保障工作體系,保持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完好,確保通訊安全暢通。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時正確、及時使用。

第八條獎懲

(一)表彰獎勵

對高度重視應急工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應急科研,在預防和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救援等環節的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卹。

(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預防、預警、處置、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