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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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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歡迎閱讀與收藏。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通用15篇)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前款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以下簡稱大型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動:

(一)體育比賽活動;

(二)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三)展覽、展銷等活動;

(四)遊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

(五)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

(六)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動。

影劇院、公園景區、賓館酒店、會議中心、娛樂場所、商貿場所、各類院校等在其日常業務範圍內舉辦的營業性演出、參觀遊覽、會議論壇、文化娛樂、商品促銷、招生招考諮詢等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安全管理。

第三條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監管的原則。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大型活動安全工作,建立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和資訊共享平臺,督促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協調、解決大型活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公安機關負責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監、質監、建設、衛生、食藥監、交通、文化、體育、城管等部門和政府應急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和本級政府確定的職責,對大型活動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責任

第六條大型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的活動安全負責,其主要負責人是活動安全責任人。主辦者、場所管理者及其他參與大型活動的單位依據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職責。

主辦者是指大型活動的發起人。

承辦者是指具體組織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或者組織,其主要負責人是指承辦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

場所管理者是指將其所有或者實際佔有、使用、管理的場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給承辦者舉辦大型活動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第七條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對大型活動進行安全風險預測,其中足球賽、焰火晚會、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2萬人以上的文藝演出活動,應當委託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三)建立並落實大型活動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崗位職責,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備取得大型活動安全服務資格的專業保安人員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員;

(五)制定、落實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經費預算,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資金、設施、裝置、場地;

(六)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

(七)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違法犯罪行為;

(八)保障臨時搭建設施安全,配備充足的消防裝置和器材;

(九)通過新聞媒體、現場廣播、票證背書等形式,向參加活動人員宣傳告知交通管制、現場秩序、票證管理、安全檢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機關以及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一)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裝置,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的人員、物品和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進入;

(十二)按照公安機關核准的人員安全容量、劃定的區域控制人數、發售票證。

第八條主辦者委託其他單位承辦大型活動的,應當選擇有資質、具備相應能力和條件的承辦者。

主辦者應當支援、督促承辦者落實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辦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動安全的要求。

第九條大型活動場所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向承辦者提供大型活動場地平面圖、人員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特種裝置年檢報告等資料;

(二)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建築、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

(三)設立安全緩衝通道、區域,設定引導指示標識,配備安全檢查、入場人員計數裝置;

(四)確保視訊監控裝置完好有效,視訊監控覆蓋主要進出口及活動區域,視訊監控錄影資料儲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車場地,負責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導,並配合有關部門維護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

(七)不得將場所提供給未取得安全許可的承辦者舉辦大型活動。

第十條大型活動現場安全工作人員應當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本崗位應急救援措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條大型活動參與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現場安全工作人員的管理、指揮和疏導,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拒絕接受安全檢查,強行進入活動現場;

(二)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器具;

(三)在活動現場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投擲雜物,圍攻活動組織者、參與者以及其他人員。

第十二條承擔安全保衛工作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衛工作職責;其現場管理人員應當經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承擔大型活動入場安全檢查工作的單位應當按照與承辦者簽訂的安全檢查服務協議以及公安機關的要求,制定安全檢查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專業的安全檢查人員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檢查儀器、裝置,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行檢查。

安全檢查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檢查方案,發現可疑物品、禁止攜帶的物品和違法犯罪行為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並按照方案要求先期處置。

第十四條安全風險評估機構應當根據大型活動安全標準和實際情況開展風險評估。風險評估報告應當包括髮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風險程度、風險防範和控制建議等內容。

第十五條票務公司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核准的人員安全容量、劃定的區域出票,對檢票人員進行培訓,接受公安機關對出票情況的監管。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規範;

(二)受理、稽核承辦者提交的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申請材料,實施安全許可;

(三)制定安全監督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對安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進行指導;

(五)建立大型活動不良安全資訊記錄制度;

(六)組織治安、消防等部門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七)指導、監督和檢查安全工作的落實;

(八)對大型活動票證實施監管;

(九)維護活動現場及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時處置可能導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和其他突發事件;

(十一)依法查處大型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大型活動監督管理職責,並做好相關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承辦者對臨建設施組織驗收,參與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質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現場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

建設部門負責大型活動臨建設施設計方案及專家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監管。

衛生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生活飲用水及相關場所公共衛生的監督,做好傳染病防控等監測控制工作,提供醫療急救保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採取應對措施,並組織醫療救治。

食藥監部門負責大型活動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督、監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採取應對措施。

交通部門負責大型活動公共交通服務保障工作。

文化部門負責文藝演出活動的組織者資格和節目內容的審查。

體育部門負責體育賽事活動的審批或者備案。

城管部門負責大型活動現場周邊公共區域內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管。

政府應急機構根據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動承辦者等申請,協調應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大型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一)舉辦場所跨縣(市)、區的;

(二)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動,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向活動舉辦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對屬於市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市公安機關認為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實施安全管理更合適的,可以委託縣(市)、區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

第十九條大型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是指組織、協調、保障、直接參與活動的相關人員數量與預計發售票證或者組織觀眾數量之和。

展覽、展銷等具有人員流動性的大型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是指同時在活動現場的人員最大數量。

第二十條承辦者申請大型活動安全許可時,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申請表;

(二)承辦者合法成立的證明及安全責任人身份證明;

(三)大型活動方案及其說明;

(四)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活動的,提交聯合承辦協議,協議應當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和主要安全責任人;

(五)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

(六)場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動場所的證明材料;

(七)活動場所消防驗收意見書;

(八)按照規定應當經有關部門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檔案;

(九)其他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關的材料。

第二十一條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及組織方式;

(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現場平面圖;

(三)安全工作負責人、聯絡人,安全工作人員的數量、崗位設定、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識及與保安服務公司簽訂的安保服務協議;

(四)活動場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臨建設施設計方案的評審意見及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六)活動場所可容納的人員數量及活動預計參加人數;

(七)治安緩衝區域的設定及其標識;

(八)票證管理方案,包括票證種類、樣式、總數、發售計劃、防偽說明、查驗措施及票務公司基本情況等;

(九)安全檢查裝置配備情況,對入場人員、物品、車輛的安全檢查措施;

(十)預計參加活動的車輛數量,停車場地的設定、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導措施;

(十一)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疏導措施;

(十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公安機關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公安機關作出許可決定後,應當及時將大型活動相關資訊通報政府有關部門。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不予安全許可:

(一)承辦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動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三)場所、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責任不明確、措施無效的。

第二十四條對經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承辦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或者擴大大型活動的舉辦規模。

大型活動舉辦時間需要變更的,承辦者應當在原定舉辦時間5個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公安機關同意變更的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舉辦地點、內容變更或者規模擴大的,承辦者應當依據本規定重新申請安全許可。

大型活動取消的,承辦者應當在原定舉辦時間5個工作日前書面告知作出安全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並交回大型活動安全許可證件。

承辦者變更、取消大型活動,應當及時告知活動參加人員,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社會不良影響。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作出安全許可決定後,應當會同安監、質監、建設等部門對活動場所、設施進行安全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並由檢查人和被檢查人簽字歸檔。

檢查人員發現大型活動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改正,並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立即停止舉辦大型活動:

(一)現場發現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內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無法整改安全隱患的;

(三)發售的票證或者參加人員超過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不立即停止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

(五)現場治安、交通秩序混亂,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未經公安機關批准,承辦者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規模、內容的;

(七)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緊急情況。

第二十七條取得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前,承辦者不得發售票證。取得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後,承辦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證資訊,不得擅自改變各區域票證數量。

第二十八條承辦者搭建舞臺等臨建設施應當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並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組織由安監和建設部門認可的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組織施工,並將臨建設施設計方案報安監和建設部門備案。

臨建設施搭建完成後,承辦者應當組織專家、施工單位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安監部門會同建設等部門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並簽署監督意見。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臨建設施驗收工作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條承辦者、場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動參與者違反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受到處罰的,由公安機關計入不良安全資訊記錄。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十一項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以上3萬以下罰款。

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承辦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或者臨建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由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監部門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場所管理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以上3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保安服務公司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保安服務公司未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隱患,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內不得參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條承擔安全檢查工作的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未履行相關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處1萬元以上3元萬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直接舉辦的大型活動,依法不實行安全許可制度,但應當明確具體承辦者,依照本規定落實相應的安全職責。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2

學校的重要大型活動主要指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集體活動。包括春秋遊、運動會、看電影、校會、升旗和集體社會活動等。重大活動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杜絕安全隱患,確保重大活動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為了保證學校在大型活動中師生的安全,確保無事故發生,根據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二、預防措施

1、活動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由活動主管領導及班主任負責。

2、加強教師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於集體活動的全過程,由活動主管領導負責。

3、需要車輛的活動,必須同交警部門聯絡,由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念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檢視活動器械(具)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排除。

三、有關人員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年級負責人為本年級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年級負責人迅速組織好本班本年級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四、應急程式

在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電告區教育主管部門,並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由學校報當地政府及教育體育局,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就近醫院救治,嚴重者撥打

110、120援助搶救,並及時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移交教育局相關部門處理。

五、事故調查

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採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3

為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及時控制、減輕和消除校園新冠疫情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和影響,編制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指南(修訂版)》《全省教育系統常態化核酸檢測工作總體方案》等要求,結合德爾塔、奧密克戎等變異毒株傳播特點和病例特徵,精準防控,高效處置,組織制定校園突發新冠疫情應急處置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深入落實省市區黨委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不放鬆,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指揮體系,做到分級負責、職責明確、精準施策,快速控制突發疫情。

(二)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針對疫情突發事件,始終將師生員工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採取更加科學、精準、人性化的校園管控措施,加強人文關懷和紓困解難,及時迴應關切,守護師生員工生命健康和校園安全穩定。

(三)校地協同,聯防聯控。堅決落實屬地管理要求和“四方責任”,服從屬地統一指揮和排程,納入屬地網格化管理,在屬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嚴格落實校園疫情防控各項舉措,與屬地街道(社群)、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公安機關無縫對接、協同作戰,以環環緊扣的“工作鏈”確保疫情防控高效開展。

(四)嚴格管控,科學防控。堅定堅決精準落實各項行之有效的防控舉措,嚴格閉環管理,堵住風險漏洞,把好校門,管好重點人群和重點場所,做到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全力以赴做好校園疫情防控工作。

三、應急準備

(一)健全工作專班。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優化設定綜合協調組(學校黨支部書記、院長)、教師管理組(全體輔導員、教師)、學生管理組(學生黨員、團總支學生會)等。

(二)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及時通報資訊,加強風險研判,查漏補缺,形成合力。各工作組要嚴肅工作紀律,自覺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堅決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工作任務。建立重點工作清單制度,做到日清日結,推動各工作組落實責任閉環,強化措施閉環,夯實工作閉環。

(三)落實條件保障。學校加強對各班級疫情防控工作的條件保障、隊伍建設和工作督導;把應急物資納入統一保障範圍,確保學校足量儲備防護、檢測和消殺等用品,同時做好飲食、交通、宿舍、(臨時)隔離(留觀)室等相關後勤保障工作,做好黨員幹部防疫志願者等防疫工作人力資源保障。

(四)做好宣傳動員。學校各班級學生應通過專題會議的形式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專項活動,做到全員覆蓋、人人皆知。學校網站和微信釋出相關方案、制度和要求,學校微信宣傳平臺應轉載推送。全院師生服從管控規定、支援防控工作。

(五)加強個人自查。全校師生員工應關注個人身體狀況,重點關注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痠痛等疑似症狀,若出現以上疑似症狀應及時到就近定點醫院就診;若醫院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病例,在配合醫療機構治療的同時,教職工應如實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反饋情況,各單位(部門)向學校報告情況;學生如實向所在班級輔導員反饋情況,各班級通過向學生處報告情況。同時無禁忌症、符合接種條件的師生員工應儘快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六)開展應急演練。學校要組織教職工進行應急演練,針對性地開展疫情防控多場景、實操性應急演練,發現和解決細節性、關鍵性問題,確保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啟用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各環節快速響應和應急措施到位,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

(七)加強活動管理。在疫情期間,學校非必要不舉辦和承接聚集性活動、講座報告,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培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學校外志願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確需舉辦的重大活動需按照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制訂相應疫情防控方案,嚴格落實審批制度。

(八)加強檔案和保密管理。疫情檔案資料傳遞、簽收、閱讀、使用、保管、清退和銷燬等各環節,要做好詳細登記,並長期儲存備查。涉密檔案嚴禁擅自擴大傳閱範圍,複製涉密檔案要履行報批手續,複製的檔案視同原件管理。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形成的資料要及時交由學校黨政辦公室收集歸檔,做到應收盡收,應歸盡歸,確保檔案齊全完整和實體資訊保安。歸檔檔案材料須為原件。

四、應急處置具體流程

(一)發現校內疑似症狀人員處置

1、校內出現可疑症狀,若教師員工出現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痠痛等症狀,教職工應第一時間(30分鐘之內)向學校綜合協調組(學校黨支部書記、院長)報告,並聯系學校醫務室進行核酸檢測,配合學校醫務室處置就診;若學生出現上述症狀,學生班級所在晨午晚檢或班級負責人第一時間向所在班級輔導員報告,輔導員馬上應第一時間(30分鐘之內)向學校綜合協調組(學校黨支部書記、院長)報告,學校及時向學校報告,並聯系後勤處,配合學校醫務室進行處置就診;如拒不報告或隱瞞實情,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如造成後果,將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2、由學校醫務室醫生對出現疑似症狀人員進行初步診斷,醫務室醫生認為高度疑似必須馬上送醫的,應第一時間告知後勤處報告社群;學校醫務室聯絡後勤處與定點醫院協定好醫院專車,將出現疑似症狀人員運送定點醫院診斷治療。出現疑似症狀學生所在班級,必須安排專人陪同送診。

3、學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按照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求,全力落實各項報告、隔離等防控工作措施。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並在專業部門指導下做好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等應急處置。

4、當發現同一班級、同一宿舍一天內出現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痠痛等症狀的疑似感染病例,應立即對與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學習的接觸者進行排查,及時進行風險告知,提醒其主動做好個人防護,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如出現疑似症狀,要及時報告學校安排就醫。

(二)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的處置

1、一旦被確認為新冠肺確診患者、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教職工應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立即向學校報告。

2、向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報告省教育廳、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社群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如拒不報告或隱瞞實情,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如造成後果,將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3、學生由各班級輔導員負責;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所屬單位(部門)、安保處,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篩查流調。

4、封控隔離。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指示,後勤處負責,相關部門協助,及時封閉病例密切接觸區域或場所(寢室、教室、食堂等);視情況對學校進行全面封閉管理,只進不出。學校醫務室、後勤處對密切接觸者(一密、二密人員)安排專車迅速送到集中醫學隔離點進行隔離,對三密人員進行居家隔離。

5、消殺。各班級要對對密切接觸區域或場所進行環境消殺。

6、全員核酸檢測。服從學校安排,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工作。

7、啟動對宿舍學生的線上教學工作。

8、為師生員工提供心理支援和疏導,並及時與家長或家屬溝通。

(三)收治醫院診斷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

1、對於醫院認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學校接到訊息後,由學校綜合協調組(學校黨支部書記、院長)第一時間向學校相關部門報告。

2、學生患者由各班輔導員負責,教職工患者由學校負責,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篩查流調,掌握患者近14天內行程與活動軌跡。根據疫情發展的情況在疾控部門指導下對密接次密接人員、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一密人員)進行篩查流調。

3、根據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指示,醫務室、後勤處立即安排專車送密切接觸者到集中醫學隔離點進行隔離,根據要求協助防疫部門對重點場所進行環境取樣和核酸檢測。後勤處負責並對其宿舍、教室以及到過的其他場所進行全面消毒。

4、根據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在學校的居住點、活動範圍、接觸人員情況等啟動封樓或封校。

5、根據學校安排和指導,啟動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工作。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4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始終堅持“穩定與發展並舉”和“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嚴防在我校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高度重視校園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努力做到防患於未然,確保全校師生參加晨會、早操、大型體育、藝術活動和集會的各項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教學環境。

二、編制目的依據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學生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市教育局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3.1領導小組

組長:鞠錄忠

副組長:郭忠俊、王公照

組員:王洪、呂憲青、樑玉芹、劉雪峰、張富貴、嶽金國、王耀坤、胡桂芹及各班班主任

3.2職責

3.2.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級部主任為本年級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3.2.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政教處、安全科和總務處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路線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2.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級部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年級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3.2.4、事故發生後,學校立即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2.5、指揮部設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在場學校領導擔任;下設辦公室、疏導協調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等,根據各組職能,每組安排1~2人。

3.3辦公室職責

全面掌握突發安全事件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彙總、上報有關資訊,下達上級指示精神;負責協調安排上級主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負責對外宣傳及媒體接待工作,積極採取措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3.4、疏導協調組職責

指導相關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的慰問安撫工作,並視情協調安排心理專業人員進行心理疏導;組織指導並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矛盾化解工作;

3.5、醫療救護組

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及時送重傷員到醫院繼續治療,並配合醫院、家長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3.5、後勤保障組職責

搞好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裝置設施、物資器材的採購、保障工作;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費用;做好突發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3.6、事故處理組職責

積極與死亡人員親屬溝通協調,妥善處理死亡人員後事;依法妥善處理死亡人員的有關經濟補償、賠償工作;依法妥善解決受傷人員的治療費用及其它費用。

3.7、安全保衛組職責

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維護事故處理期間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四、安全教育與安全措施

4.1、對各種大型活動實行事前報告審批制度;必須將《活動申請》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主管校長、上報市教育局審批,申報的《安全應急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負責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不組織參加校外大型集會和商業慶典活動

4.2、活動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必須制定落實周密的安全保護措施;如果舉行大型的室內活動,要爭得有關部門的支援,嚴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準備。負責人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3、每次大型活動開始前,必須宣佈有關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研究制定每次大型集會活動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4.4、加強師生日常活動安全教育及應對突發事件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五、應急相應及處置程式

5.1、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電告市教育局,並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由學校報當地政府及鎮教管辦,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5.2、事故調查。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採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5.3、學校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市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

5.4、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5.5、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5.6、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5.7.大型集體活動現場發生漏電、火災、設施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時:現場負責人立即宣佈停止一切活動;現場工作人員迅速切斷電源;迅速開啟全部安全通道,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在場教職工迅速帶領各班學生撤至安全地帶;及時清點統計人數,必要時通過校園廣播向全校師生髮布險情簡報,提出應急時期紀律要求和防範措施;

5.8在等待救援的同時,發動教職工及學校醫務人員積極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有人員受傷時,應儘快確認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職工聯絡受傷人員家人;

5.9迅速劃定現場保護範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儘可能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及責任認定做好準備。

5.10.外出活動途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疏散事故車內人員,應儘快確認受傷人員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職工聯絡受傷人員家人;保護好現場,等待交警、醫療人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置;同時,隨隊校醫應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置;

5.11.外出活動現場發生暴力侵害事件時:現場負責人立即宣佈停止一切活動;活動組織者組織精幹教師穩控不法分子,並拔打“110”報警;有人員受傷撥打“120”,並安排學校醫務人員進行簡單急救;應儘快確認受傷人員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職工聯絡受傷人員家人;儘可能保護好現場,為警方調查破案做好準備。

5.12、現場處置要求:大型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後,現場最高領導為第一位責任人,活動組織部門為直接責任部門;在場領導、教師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起組織、指揮、搶救、報警、報告等任務,不得拖延、推諉,否則將追究責任。

5.13.各有關人員按預案編組及分工,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做好師生安置、家長安慰、傷員救治、死亡人員後事安排、經濟賠償補償、教育教學秩序恢復以及配合公安、教育、安監等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工作過程中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情況,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未經領導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越級報告或接受媒體記者採訪;

5.14、根據事件處置程序,不間斷地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事故發展及處置情況(由於突發事件往往牽涉到多個人,多個家庭,乃至多個部門,在這種情況下,應將突發性事件的結果、大致的過程與起因等,迅速而客觀地通知通報相關個人或部門);

5.15、協助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深入調查瞭解,統一對外發布相關資訊;先期處理基本完畢之後,應該積極地對事件的起因經過等進行詳實調查,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前提下,由學校領導統一、客觀地向外界介紹突發事件的相關資訊;

5.16、事件處置結束後,學校要進行經驗教訓總結,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表彰及處理。

六、其他事宜

6.1通過制定和落實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強化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校園集會的擁擠、踩踏事件發生,一旦發生各種集會的擁擠現象,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

6.2、學校的重要大型活動主要指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集體活動。包括春秋遊、運動會、看電影、校會、升旗和集體社會活動大型學生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啟動本案。

6.3、雖不屬於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啟動本案。

6.4、大型集會活動按照誰主辦(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申報審批和備案制度。校長是常規集會活動的審批部門。

6.5、針對人未到位、玩忽職守者進行查處。對瀆職和集會活動未到崗(擅自離崗)人員,一旦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將上報教育局從重處罰;造成惡劣影響的,經由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交通事件的總結報告

1、本預案由學校安全辦公室制訂,報學校批准後實施。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和修訂本預案,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2、本預案由學校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3、本預自公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5

一、演練目的

為了使全體教職工及幼兒瞭解地震發生時的應急避震知識,掌握應對地震發生時採取的防護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帶來的損失,從而提高全體師生對各種突發事件來臨時能做到緊急避險、懂得自救自護的能力。

二、演練領導小組名單及職責

1、領導小組:

(1)現場指揮:方全萍

(2)班級組織指揮:各班主任、保育員

2、現場分工:

(1)廣播訊號組:

(2)醫務組:

(3)疏散防護組:

應急避震演練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老師及管理人員在演練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相關人員要預先做好部署,做好分工,親臨指揮,既要確保演練順利進行,通過演練來提高幼兒的自救自護能力,使幼兒得到鍛鍊,也要防止在演練中發生意外的事故。

三、演練步驟

1、讓幼兒熟悉應急避震的方法。

2、讓幼兒熟悉震後疏散的集中地點和途徑的路線。

3、進行模擬發生地震的演練。

四、演練安排

1、演習的時間、參加人數:

時間:

2、演練內容:

演練包括應急避震和疏散兩個內容。當地震發生時,先進行應急避震。當主震結束後,再進行疏散,到預定地點集中,以防餘震發生。

3、警報訊號:

應急避震和疏散以警報聲作為啟動訊號。

地震發生的訊號:警報聲起;代表發生地震,幼兒進行應急避震。

地震發生後,組織疏散的訊號:警報聲結束。代表主震結束,幼兒進行疏散(距發生地震約3分鐘後)。

聽到警報聲及廣播後按預訂方案進行演練,全過程要求在6分鐘內完成。

五、管理人員及老師應做到:

1、明確職責,負起責任,演練開始前要到達所負責的崗位,每層的樓梯口、疏散路線每個拐彎處等,都要有人負責。

總指揮、總負責:方全萍

警報訊號:黃煜迪

意外事故處理:陳貴分、方能聰、羅熹,袁傳蘭,楊遠秋

後勤保障、拍攝:黃正梅

各拐彎處人員:各班科任老師負責本班最近一個拐彎處。

2、要嚴肅,要當作是真的地震發生,而不是一種遊戲。

3、及時糾正幼兒不正當的動作。

4、當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作出處理。

5、集合後及時清點人數。

六、教會應該做到:

地震發生時的應急避震從你意識到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結束,一般只有十幾秒鐘的時間,很少會持續一分鐘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幾秒鐘,趕緊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搖動,再也沒有東西落下來為止。當聽到地震發生的訊號後,幼兒們立即開始演練。

1、要保持鎮定,切莫驚慌失措。儘快躲避到安全地點,千萬不要匆忙逃離房屋。

2、在室內的幼兒,應立即就近躲避,身體採用臥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體儘量小,躲到桌下或牆角,以保護身體被砸,但不要靠近視窗。

3、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碎玻璃擊中,另一隻手用力抓緊桌腿。在牆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後面保護自己,可以拿書包或其他保護物品遮住頭部和頸部。

4、臥倒或蹲下時,也可以採用以下姿勢:臉朝下,頭近牆,兩隻胳膊在額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額枕在臂上,閉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幼兒,也應立即選擇有利的安全的地點,就近躲避,臥倒或蹲下,用雙手保護頭部,不要站在窗邊。

6、洗手間內的幼兒,也要採取應變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幼兒,應跑到空曠的地方,要用雙手放在頭上,防止被砸,要避開建築物和電線。

8、老師要按預先的分工,迅速到每個教室檢查避震的情況,發現有采取不正當措施的,要及時糾正。

七、當聽到疏散的訊號後,按預定的路線和集中地、有秩序地進行疏散:

疏散的集中地點和路線等到主震結束後,為了防止有較大的餘震發生,應該立即進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餘震。疏散的集中地應選擇堅實、平坦的開闊地,遠離高大建築物的場地。

(一)疏散路線和集中地

大班組:從教室→後操場。

中班組:從教室→東西樓梯→大操場上。一次接在相應的小班後面小班組:從教室→東西樓梯→大操場上。

小班組:從教室→東樓梯→門口操場上。

(二)疏散注意事項

1、要有順序地疏散,疏散過程中,以雙手護頭,以防被砸。

2、老師應在每層樓梯把守,指揮幼兒下樓時,不在樓梯或走廊互相擁擠,避免跌倒。

3、疏散過程中,要迅速,要排隊有秩序前進,不要慌亂奔跑,不要爭先恐後。

4、疏散途中不能穿過建築物,要儘量避開建築物和電線。

5、幼兒在疏散時不要求穿著整齊,但要穿鞋。

6、各班幼兒到達集中地後,幼兒要蹲下,保護頭部。等到演練結束後,以班為單位集隊,各班應立即清點人數,並向總指揮報告。

八、演練結束當各班到齊集中地點,經查實人數無誤後,可以宣佈演練結束。老師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幼兒應急避震演練的效果。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6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及校園安寧,特制定本預案。幼兒園六一文藝匯演暨遊園活動方案,幼兒園防震疏散演練方案,幼兒園家長會活動方案,幼兒園元旦親子活動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方全萍

副組長:黃全芬

成員:參加活動班級的教師及保育人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期間的日常事務,上傳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活動應急工作小組和應急救援隊。

組長:方全萍

副組長:陳貴分、方能聰

成員:學校保安、參加活動班級的教師及保育人員

組長全面負責全園師生的安全工作。副組長負責落實安全教育和具體安全工作,活動前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明確分工和各自職責,落實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並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安全工作。各成員一起做好幼兒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本班幼兒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三、職責

1.各班老師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教師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幼兒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幼兒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保安、保育人員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脫離崗位,隨時負責安全、疏導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疏散,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3.脫離事故現場後,各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幼兒的秩序,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負責活動前預警、活動後上報、事故動態分析、組織安排人員救援,活動中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

四、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校園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中心校、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五、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為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7

一、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少先隊負責人。

二、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

2、學校教導主任、政教處主任或大隊輔導員

三、處置措施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裝置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由校長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釋出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師生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國華中心衛生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四、注意事項

校長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8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一)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二)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三)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四)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報告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區教育局,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二)認真做好外出活動前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三)若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區教育局並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9

1.會議召開前,提前與參會人員及服務人員確認健康狀況,如有咳嗽、發熱、乏力、腹瀉等症狀應禁止參會。

2.參會人員、服務人員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用過的口罩需集中棄置指定的垃圾桶進行統一處理,不可隨意丟棄。

3.在會場入口設定體溫檢測及簽到處,人員憑“健康碼”進入,並記錄測溫情況,簽到臺配備手消毒劑等防護物品。簽到人員應保持至少1米的間隔。

4.密閉會場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有人的時候,可採用迴圈風空氣消毒裝置對密閉場所進行空氣消毒處理,安裝數量參照迴圈風空氣消毒裝置的使用說明要求;在密閉或半密閉會場人員進入前1小時開啟、離開後一小時關閉通風系統;

5.承辦會議前應請具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換一次。

6.控制參會人數,參會人員座位應保持1米以上間隔,會議場所內新風量不小於20m/(h·人),如1個會場不能滿足該條件,可增設分會場,採用視訊開會的形式。

7.會議場所供應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會場要配備安全衛生的瓶裝水作參會人員飲用水。

8.會議期間採用分餐制、錯峰就餐或打包就餐等形式,控制就餐人員間隔(人員間距1米以上),採取減少桌椅擺放(桌間距2.5米以上)、隔桌安排就餐,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避免聚集就餐,並加強對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9.加強對會議場所的消毒,對場所公用扶手、門把手、座椅等公眾經常接觸部位應於每日上午、下午開會前清潔消毒1次。可使用有效氯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其他可用於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時間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去掉殘留消毒劑。

10.洗手間應配備洗手液並保證飲水設施正常使用。

11.在會場附近相對獨立的地方設定臨時隔離場所,配備少量醫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紅外體溫槍或耳溫測試儀等疫情防控用品,用於身體不適人員的臨時隔離。

12.如參會人員、服務人員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噁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痠痛等可疑症狀,應及時報告會議組織方,並立即送至發熱門診排查。

13.如參會人員、服務人員中發現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時、會議應立即終止,並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醫學隔離觀察與病例排查工作。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預防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嚴重社會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惡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時開展救援,合理安排善後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辦法》《河北省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邢臺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主要包括:

1.旅遊風景區發生的擁擠、踩踏傷亡事故;

2.大型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發生的擁擠、踩踏傷亡事故;

3.機場、車站、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發生的擁擠、踩踏傷亡事故;

4.學校、幼兒園、兒童遊樂場等場所發生的擁擠、踩踏傷亡事故;

5.各種遊園、燈會、花會等民間傳統活動,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活動,體育賽事,紀念慶典,展覽、展銷商貿活動,人才招聘等大型群眾性活動中發生的擁擠、踩踏傷亡事故。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依法處置、權責明確;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堅持快速反應、平戰結合;堅持資源整合、資訊共享。

二、組織體系

(一)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發生後,經市政府批准,啟動預案,設立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應急工作。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資訊研判、事故處置、輿情管控、政策法規等專門工作組。

1.市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擔任,成員由武警邢臺支隊、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外辦、市體育局、市通訊發展管理辦公室主要領導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或減少有關部門和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對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定採取救援、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負責審定新聞報道意見和宣傳報道口徑,對市內新聞報道稿件稽核把關;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可直接參與現場指揮;視情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情況。

2.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

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工作職責:辦公室為常設機構,平戰結合開展工作。

戰時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的協調和保障工作,綜合整理情況資訊,擬定決策建議,根據市政府要求釋出預警資訊,傳達指示和命令,協調各專門工作組和有關單位開展工作,檢查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授權做好新聞釋出的相關工作,處置結束後對處置情況開展總結評估。

日常職責:修訂、更新應急預案;完善預警、處置工作機制;推進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研判會商,評估形勢;及時通報相關情報資訊;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資訊研判組。

牽頭單位為市公安局,成員單位包括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外辦、市體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

工作職責:負責收集節假日期間旅遊熱點地區、大型購物場所、公共複雜場所及大型活動中人員聚集密度、環境複雜狀況等安全隱患資訊,進行預測分析,提出工作建議。

4.事故處置組。

牽頭單位為市公安局,成員單位包括武警邢臺支隊、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外辦、市通訊發展管理辦公室、邢臺轄內各火車站。

工作職責:負責研究、制定現場處置、緊急疏散、救援、救治及避免次生災害事故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定應急救治醫院,確定應急救護專家,開闢應急救治綠色通道。妥善做好救濟撫卹、賠償補償等善後工作。

5.輿情管控組。

牽頭單位為市委宣傳部,成員單位包括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工作職責:負責提出宣傳報道意見,指導和組織協調有關新聞單位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刪除、封堵網上有害資訊;正確引導輿論,妥善應對新聞媒體採訪;依法打擊造謠傳謠、煽動是非、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行為。

6.政策法規組。

牽頭單位為市司法局,成員單位包括市公安局等應急成員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為處置工作提供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援。

(二)現場指揮部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事發地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為副指揮長,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現場指揮。具體負責安全事故現場的處置工作,落實上級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工作指令。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資訊監測與預警支援。

各相關部門要在重大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等媒體及各類工作平臺,多渠道、多角度獲取及時可靠的情報資訊,及時瞭解、掌握動態,實現情報資訊資源共享。對所收集的情報要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判斷預警級別提供決策依據。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獲取的各方面情報,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確定預警級別,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將預警資訊通知有關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

(二)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級別,代表色分別為藍、黃、橙、紅。

Ⅳ級預警:活動中人員數量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安全風險的,定為Ⅳ級預警。

Ⅲ級預警:活動中人員數量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5,有較大安全風險的,定為Ⅲ級預警。

Ⅱ級預警:活動中人員數量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3,場地存在拱橋、坡道、臺階、瓶頸路段、不通暢出口等危險部位,環境複雜,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定為Ⅱ級預警。

Ⅰ級預警:活動中人員數量超過核定安全容量1/2,場地的拱橋、坡道、臺階、瓶頸路段、不通暢出口等危險部位較多,環境非常複雜,有特大安全風險的,定為Ⅰ級預警。

(三)預警響應。

Ⅳ級預警響應:各有關部門要廣泛收集情報資訊,加強分析,及時上報;密切掌握事態發展動向,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Ⅲ級預警響應:現場指揮部做好應急準備;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動向,加強值班備勤,做好應急保障,開展公共宣傳,釋出安全提示,視情調整行動和保障方案。

Ⅱ級預警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做好準備,並將相關情況報省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開展處置、救援、救治戰前動員,完善行動和保障方案,處置、救援、救治力量準備到位,保持通訊暢通;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密切關注動態、做好人員疏散準備,重點區域實施交通管制。

Ⅰ級預警響應:將相關情況報省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進入指揮位置,暢通指揮渠道;各級處置、救援、救治力量迅速集結,趕赴現場,按市應急指揮部指令開展處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級別劃分

按照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傷亡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等級。

(一)四級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下,在市應急指揮部指導和支援下,事發地政府能有效處置並消除後果的。

(二)三級為較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在省應急指揮部指導和支援下,市政府能有效處置並消除後果的。

(三)二級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在國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下,在省應急指揮部直接指揮和支援下,處置並消除後果的。

(四)一級為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國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門直接指揮和支援下,處置並消除後果的。

五、應急反應與處置

(一)安全事故應急反應。

1.四級安全事故反應。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集結到達指定位置,在市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具體指揮,各有關部門根據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分工,迅速啟動本級相應預案,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市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力量和物資,對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予以支援。

2.三級安全事故反應。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集結到達指定位置或事故現場,在省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由市應急指揮部或授權現場指揮部負責具體指揮,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和分工,調動多方面力量和資源,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採取措施開展緊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3.二級、一級安全事故反應。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後,市應急指揮部所有人員集結到位。在國家、省有關部門和應急指揮機構直接指揮和支援下,市應急指揮部、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全力以赴投入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儘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二)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及時確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要迅速判斷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嚴重程度,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同時報告上級機關。

2.制止混亂,及時疏散群眾。現場指揮部迅速釋出通告,通報公眾緊急危險情況,告知公眾保持冷靜,及時開啟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現場人員。

3.依據現場情況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根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和人員擁擠程度,經現場指揮部決定,由當地政府釋出命令,實行區域交通管制,分流無關人員、車輛,防止人員過度擁擠,確保人員疏散和救援通道暢通。

4.及時救護、救援。迅速啟動應急救援方案,組織力量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救治。對處於危險境地的人員組織力量全力解救。

5.維護社會秩序。設定警戒帶,劃定警戒區域,維護社會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做好輿情管控工作。在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依法處置、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機制,由輿情管控組提出新聞報道意見,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刪除、封堵網上有害資訊,依法打擊造謠傳謠、煽動是非、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行為,宣傳報道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本著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利於事件妥善處理的原則,注重社會效果,正確引導輿論。

六、後期處置

(一)後期評估報告。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完畢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處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置概況、指揮機制執行情況、傷亡人員救治情況、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市政府和省公安廳。

(二)社會捐贈。民政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加強對社會、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管理,指導相關慈善組織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統計、儲存、分配、運輸、使用、公示、反饋等工作。

(三)撫卹與補助。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致病、傷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應急處置一線的工作人員,依照或參照有關政策規定按程式確定合理的補助標準,並給予相應補助。

(四)補償。對緊急徵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交通工具、器材裝置及其他物資,在處置行動結束後應及時返還,並給予合理補償;不能返還或損壞的應給予賠償。

(五)恢復秩序。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協調恢復社會秩序,儘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七、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市通訊發展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緊急救援期間的通訊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術、裝置保障,建立應急指揮通訊系統,確保緊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通訊需要。

(二)應急支援保障。

1.人力資源保障。各級政府要構建以當地公安、消防、醫療救護隊伍,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軍隊、武警部隊和民兵為基本力量,社群自救互救組織和志願者隊伍為補充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資料庫,並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

2.現場支援保障。市應急管理局和事發地政府要充分組織好處置和救援保障工作,保證所需機械裝置、防護裝備、救援工具及時到位;保證食品、飲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應。

3.醫療衛生保障。市衛生健康委要在全市範圍內建立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的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做好藥品保障。

4.經費保障。財政部門結合應急處置工作實際和各相關部門預算安排情況,統籌做好經費保障。

(三)技術儲備保障。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和處置需要,加強本部門安全事故預防處置技術的開發和研究。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部門和武警部隊要加強緊急疏散、緊急救治、救援技術的開發和研究。其他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預防工作研究。

(四)物資儲備保障。各地應當根據本地實際需要,建立救援裝備儲備庫,儲備相應的救援裝備,並負責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處於完好狀態。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科學合理的物資儲備與保障計劃,做好裝備器材、救治藥品、交通通訊工具等物資的儲備工作。

(五)宣傳教育。各級政府要加強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公眾避險知識的宣傳,增強公眾防範風險意識,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宣傳自救互救常識,使公眾能夠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

(六)演習演練。安全事故處置日常工作機構要適時組織開展安全事故救援綜合演習,檢驗和提高處置行動的協調配合和應急處置能力。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所擔負任務,適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演習、演練,提高應急隊伍建設水平和處置能力。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公安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市公安局應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訂建議,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縣(市、區)政府應對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制定本級的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1

因目前疫情形勢嚴峻,多點散發,傳播快,源頭雜,我校高度重視,並根據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制定疫情防控1-3短期教學應急預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職責:全面領導,統籌安排

副組長:xxx

職責:負責教學業務指導工作,全面督查督導,瞭解各班各學科實施和落實情況,及時修改和調整教學計劃。

成員:全體教師

各班主任職責:負責本班的全面工作,瞭解本班學生和家長的實施落實情況,協調安排各科老師教學,上報資料材料。

教研組長職責:負責線上教學計劃制定和教學落實,收集本學科教學相關資訊,對接任課教師的資源釋出、備課教案和授課反饋活動,及時督促檢查。

二、應對舉措:

1、早上到校接到線下停課指令

(1)學生已到校:學生按年級做合班處理,留一班主任測溫,統計到校學生人數,疏導學生情緒;通知學校屬地衛生院到校核酸檢測,待結果出來後,家長接回。其餘班主任負責通知未到校學生家長,告知暫停來校,在家等待學校進一步通知。

(2)學生未到校:立即通知未到校學生家長,暫停來校,在家等待學校進一步通知。

2、下午放學期間接到線下停課指令

(1)學生已離校:通知家長暫停來校,在家等待學校進一步通知。

(2)學生未離校:暫緩離校,並通知學校屬地衛生院到校核酸檢測,待結果出來後,家長接回。

3、學生全員在校期間接到線下停課指令

(1)通知學校屬地衛生院到校核酸檢測,待結果出來後,家長接回。

(2)通知家長暫停來校。

4、學生不在校期間接到線下停課指令通知家長暫停來校,在家等待學校進一步通知。

三、家校溝通舉措

1、線上家長會

(1)家裡人員身體狀況如何,是否做好自身防護,生活是否有什麼需要幫助的?

(2)疫情期間需監督孩子網上學習情況、作業完成情況,學習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等。

(3)疫情期間心理疏導和安全教育。

2、週期性電話聯絡

針對班級一些特殊的同學(如貧困生、單親生、留守生等),班主任與家長保持經常電話聯絡,彼此交流情況。

3、“一對一”個別聯絡

打電話、微信視訊、微信語言通話、微信語音留言、一對6小組集體視訊通話,以此讓教師及時瞭解疫情期間線上教學中家庭作業問題、學生學習習慣、家長如何和學生溝通等。

四、學校後勤保障舉措

1、高度重視,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後勤組織保障。

2、及時購買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防護物資,如消殺藥品、用具和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服、體溫計、護目鏡、紅外測溫儀、噴壺等防護消殺用品,做好物資保障。

3、做好相關場所消毒工作,對校園辦公區、傳達室、樓梯等公共場所每天進行一次消毒,不僅做好室內消毒,還要做好室外場地的消毒工作,尤其對學生課桌椅、門、勞動工具、飲水機、洗手盆、水龍頭等關鍵部位做好徹底消毒。

五、短期線上教學舉措

1、制定短期線上教學計劃,合理安排線上授課時間。

2、在釘釘群中進行直播教學。

3、家長督促,充分調動家長的作用。

4、學校督查教師教學情況。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2

為指導托幼機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壓實托幼機構防控主體責任,有序落實常態化防控與應急處置措施,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當前疫情形勢需要,對《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進行修訂,形成本版方案。

一、開園準備

(一)托幼機構的準備。

1、重視開園準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托幼機構要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根據疫情形勢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見傳染病預防工作,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兩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開園。

2、落實多方責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家庭和個人責任。托幼機構負責人是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開園前須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實化各項防控措施,對全體教職員工開展防控知識與技能培訓。

3、堅持聯防聯控。在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托幼機構應加強與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教育、衛生健康、托幼機構和家庭“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開園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巡查和培訓全覆蓋。

4、加強應急演練。開園前,托幼機構與屬地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公安機關等做好對接,根據疫情形勢,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健全防範和處理機制,做到“點對點”“人對人”。針對性開展疫情防控多場景、實操性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迅速啟用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各環節快速響應和應急措施到位,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

5、做好物資儲備。做好兒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劑、消毒用品、非接觸式測溫裝置等防疫物資的儲備,專人管理,確保存放安全。設定足夠數量的盥洗設施,配備足量的洗手用品。按照標準設立觀察室或臨時隔離室,安排專人負責。

6、加強環境消毒。落實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專人負責園內全面清潔消毒工作。開園前應對園內重點場所、公共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對戶外大型玩具、門把手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對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間等各類生活、保育場所開窗通風。

7、保障飲食飲水安全。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xx〕38號)要求,開園前對托幼機構食堂及飲用水裝置設施進行徹底檢查和清潔消毒,所有飲用水裝置設施均應取得行業監測、檢測合格資質,確保飲用水安全,及時更換陳舊、已經損壞的裝置。檢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無過期變質,發現有問題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銷燬。開園前,對食堂員工進行一次全面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的準備。

8、報備健康狀況。按照當地防疫規定要求,所有教職員工和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在開園前14天開展健康監測和旅居史報告,並如實上報園方,配合園方做好開園返園的健康監測。對有疑似症狀的,應當及時就醫,暫緩返園。

9、保持社交距離。開園前14天,家長做好幼兒看護和防護物資準備,減少人員來訪,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前往公共場所應佩戴口罩。

1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加大疫苗接種宣傳引導力度,加強托幼機構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堅持知情、同意、自願原則,鼓勵3歲以上適齡無接種禁忌人群應接盡接。

11、落實返園要求。低風險地區教職員工和幼兒經園方稽核健康狀況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後即可返園。嚴格落實屬地對從境外、中高風險地區返園或其他特殊情況教職員工和幼兒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園前須提供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開園後

(一)托幼機構管理要求。

1、重視入園排查。動態精準掌握教職員工和幼兒健康狀況,做好健康監測。教職員工和幼兒每天在入園處須測體溫,無疑似症狀方可入園,出現疑似症狀者,應及時就醫。安排家長錯峰接送幼兒,在園門口設定1米線,配備工作人員疏導人流,防止出現園門口人群聚集。家長接送幼兒不入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2、加強園門管理。托幼機構實行園內相對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園。在入園處對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做好登記、掃碼,並佩戴口罩入內。如出現疑似症狀,不能入園,應及時就醫。

3、做好監測預警。在當地應對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的支援和保障下,定期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核酸抽檢,對安保、保潔、食堂等園內工作人員加強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檢測頻次。嚴格落實幼兒早、中、晚“一日三報告”制度和點名制度,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記錄,發現因病缺勤的教職員工和幼兒需及時追訪、登記和上報。進行晨午檢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衛生。

4、加強場所管理。加強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辦公室、醫務室、衛生間等重點場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時通風換氣,定期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龍頭、門把手、樓梯扶手、床圍欄、玩具、娛樂設施、兒童個人用品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頻次。做好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並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消毒。門衛室設定快遞專用區域,快遞人員不入園。

5、加強活動管理。教師、保育員等要相對固定,減少在不同群體間流動重疊。要根據疫情形勢、國家和屬地疫情防控政策,從嚴控制開展兒童聚集性活動,不組織大型聚集性活動。

6、確保膳食營養衛生。加強飲食飲水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控進貨渠道,食品等原料從正規渠道採購,保證來源可追溯。依據幼兒生長髮育特點,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鮮果蔬和奶製品,適量的魚、禽、肉、蛋類食物,保證食物種類多樣。

7、開展健康教育。通過多種形式面向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開展新冠肺炎和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肺結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細菌性痢疾等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打噴嚏和咳嗽時用紙巾或肘臂遮擋口鼻,培養幼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8、做好疫苗接種查驗補漏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逐一查驗幼兒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情況,發現漏種,及時告知補種。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管理要求。

9、落實家校協同。教職工應每日與幼兒家長保持溝通,家長每日應如實向班主任報告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健康狀況和風險接觸資訊,如有疑似症狀,要及時上報就診。

10、保持手部衛生。教職員工和家長應引導幼兒儘量不用手接觸口眼鼻、勤洗手,做好手衛生行為宣教。

11、積極參加鍛鍊。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內容和形式適宜的體格鍛鍊,每日2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3歲以上幼兒至少1小時的中等及以上強度身體活動。

12、落實個人防護。托幼機構值守人員、保潔人員和食堂工作人員等在工作期間,應當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做好手衛生。保潔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還應當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並保持清潔、定期洗滌與消毒。幼兒在園期間可不佩戴口罩。幼兒離園期間,家長做好幼兒看護,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在園外公共場所需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13、加強近視防控。引導幼兒養成科學用眼習慣,保障充分戶外活動,嚴格控制視屏時間。平衡營養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確保充足睡眠時間,提高機體免疫力。

三、疫情監測與應急處置

(一)關注疫情變化。及時關注托幼機構所在轄區、全國其他地區疫情形勢變化。一旦所在地區發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等級發生變化,應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立即啟用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果斷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二)強化監測預警。托幼機構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嚴格實施師生員工健康監測、體溫檢測、晨午晚檢和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與登記等措施,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入園前,教職員工、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如出現疑似症狀,應當立即報告,採取居家觀察、就醫排查或隔離措施。在園期間,教職員工和幼兒如出現疑似症狀,教職員工應立即停止上崗,及時通知幼兒家長帶離,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托幼機構做好就醫結果追蹤登記工作。

一旦托幼機構所在縣(市、區、旗)發生疫情,要根據疫情擴散風險加密核酸檢測頻次,提高師生核酸檢測抽檢比例,推廣使用抗原檢測。期間園內食堂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園(樓)門值守人員等工作人員每週開展核酸檢測,可適當增加抗原檢測。若出現抗原檢測陽性者,無論是否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等症狀,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人員轉運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轉運至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三)快速處置疫情。如教職員工和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托幼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在2小時內向轄區疾控機構報告,在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採取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和暫緩返園等處置措施。

托幼機構出現疫情後,要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傳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屬地化原則配合疾控機構開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據病例軌跡和流調資訊,科學、精準劃定風險區域與風險人員。托幼機構配合疾控機構等部門做好劃定區域和風險場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組織落實風險人員的轉運、隔離管控、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根據受汙染的狀況和風險採取相應的環境和物體表面的預防性消毒、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並做好園內垃圾、糞便、汙水的收集和無害化處理。

托幼機構要安排專人與接受醫學隔離的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進行聯絡溝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狀況。教職員工、幼兒病癒後返園需提交當地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具的相關證明。

(四)做好衛生保障。各地要加強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責任落實,認真排查轄區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及時跟蹤整改到位。托幼機構要加強應急處置保障,對師生員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導、宣教、關愛“五個到位”,妥善解決師生員工學習、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及時迴應合理訴求和關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資、醫療保障、心理疏導等方面給予支援。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3

為落實經濟建設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兩手抓、兩不誤的要求,根據國家、省、市和區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結合此次活動實際情況,組織制定了xx活動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具體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單位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xx活動的關係,以科學、合理的原則,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此次活動場所內傳播,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疫情防控工作領導組

(一)工作領導組構成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區商務局局長

xx街道辦事處主任

區疾控中心副主任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文旅局、商務局、農業農村局:負責活動統籌;負責協調行業(企業)做好參加活動人員資訊收集和初步篩查。督促系列專場活動的地點(場所)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活動地點(場所)進入中測體溫、消毒、臨時隔離點(區)的設定等防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有關部門開展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負責參加活動人員資訊的收集,避免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參加活動。

xx:做好參加活動人員排查;負責現場秩序的維護,配合做好發熱病人轉運排查工作;配合做參會人員的排查工作。

衛健委:負責制定活動期間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協調轄區醫務人員做好病人的排查、診斷、治療、消毒等工作。指導活動地點(場所)的防控措施落實、指導消毒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活動前的準備

1、各活動地點(場所)單位做好會場的佈置,避免人群密集,座位之間原則上應問隔1米以上,做好會場的清潔消毒工作,做好環境的清潔消毒工作。

2、主辦方和承辦方要做好工作人員和參會人員健康資訊的收集和初步排查。收集活動舉辦前14天內參會人員、工作人員健康狀況和“安康碼”狀態,並給予必要的健康提示。針對來自市內、省內、跨省、境外不同區域和不同風險等級地區的活動參與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健康狀況正常並取得“安康碼”綠碼,且近期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者方可作為工作人員。“安康碼”非綠碼人員,出現相關症狀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離治療中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等,不得參加活動;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一般不建議參加活動,確需參加的,需提供7日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資訊的“安康碼”綠碼,在測溫正常且全程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參加活動。參加物件不能提前確定的,要加強現場安康碼查驗和體溫檢測工作,必要時增加流行病學史的詢問等健康排查工作。

3、活動地點(場所)單位在進口處設定體溫測量通道,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測量。

4、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室。各場所(單位)根據參會人員數量和場所等實際情況可設定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臨時醫學觀察點用於初測體溫異常人員的體溫複測和待送人員停留。觀察區要設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房間,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體溫檢測和發熱人員的管理,並配備紅外測溫儀、水銀溫度計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消毒紙巾、醫用乳膠手套、快速手消毒劑、84消毒劑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備木製或鐵製椅子,不宜配備不易消毒的布質材料沙發,不能使用空調系統。

5、xx公安分局做好可疑資訊的排查,必要時通知和及時控制可疑人不得參加會議。

6、企業做好個人防控配備必要的裝置和用品。包括消毒藥械、口罩、手套、非接觸式溫度計、洗手液,以及足夠的洗手設施、免洗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裝置、幹手紙、垃圾桶等。在公共區域應配足免洗手消毒劑,隨時供參加人員使用。活動前對所有場所和設施開展一次全面的預防性消毒。

(二)活動期間

1、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採取預約、限流、分流等措施,對人員數量、進出、分佈等進行規劃,減少聚集。參會人員儘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在入座、休息、入廁等環節加強人員疏導等組織管理。

2、實施人員體溫檢測。在場所門口設定專人對每位上崗員工和客戶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所有參會人員進入後要配帶口罩。入會場前所有人員用消速免洗手液洗手。

3、各單位(場所)要制定合理的人員路線和分流措施,適當控制進入客戶人員的數量,單位內外避免出現人群聚集。

四、清潔與消毒

(一)物體表面清潔消毒。應當保持環境整潔衛生,每天定期消毒,並做好清潔消毒記錄。重點對門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龍頭等高頻接觸表面增加消毒頻次(建議至少每兩小時一次)並做好消毒記錄,加強公共衛生間保潔和消毒。酒精類消毒劑可用於擦拭物體表面,但應避免噴霧噴灑,使用時嚴禁明火。物體表面採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擦拭或噴灑的,應在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

(二)垃圾桶消毒。垃圾收集容器應做到乾淨整潔,防止滿冒現象,日產日清,定時定點對垃圾收集容器及周邊區域地面進行消毒處理。可用有效氯5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

(三)衛生潔具消毒。衛生潔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清水沖洗乾淨。

(四)方便參會人員洗手。確保場所內洗手設施執行正常,在諮詢臺和進口等處配備速幹手消毒劑。

(五)做好宣傳告知工作。通過在場所醒目位置設立告示牌或發放告知書的方式,提示參加人員遵守相關防控要求、注意事項和特殊情況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現相關症狀後應主動報告並自我隔離。宣傳引導參加人員遵循“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規範,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活動期間儘量不扎堆、減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五、疫情應對

(一)初測體溫異常人員處理。當出現體溫異常人員時,及時引導至臨時醫學觀察點複測體溫。

(二)出現疑似病例應對。當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消化道症狀可疑症狀人員時,應當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及時轉移至臨時觀察室進行觀察,由現場醫學觀察區的醫務人員進一步排查核實,並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送往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相應處置。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工作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三)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組織方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第一時間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員聚集、活動區域封鎖等措施。各成員單位配合提供人員有關資訊,確認密切接觸者後,將密切接觸者轉到指定集中隔離場所進行14日隔離醫學觀察。區疾控中心組織開展終末消毒。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4

為做好學校大型活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發現、高效處置會議相關場所疫情,保障校園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指導在學校大型活動相關場所發生新冠肺炎疫情時的應急處置。

二、前期準備與保障措施

按照“六個到位”的思路,即組織機構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物資用品到位、應急預案到位、管理責任到位、宣傳教育到位,充分做好會前準備。

(一)成立防控工作組,落實防控責任。

學校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專項工作組,主要責任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負責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組,並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對接市教體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針對會議議程制定相應防控工作方案並部署實施,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理工作應急預案。

(二)開展會前準備與培訓。

各會議參與單位在會前分批次對所有參與會議人員開展全員知識培訓或告知,包含保潔、餐飲服務人員、司機等後勤工作人員,對不同崗位的培訓要有針對性。同時做好會議前防控物資準備,包括防護、消毒等用品。

對每個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做到“8個一”:一個健康檔案,一測體溫,一戴口罩,一設觀察室,一致電(發現發熱者致電指定醫療機構),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一次健康教育,一強化人文關懷。

主辦單位要對會議相關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綜合評估,重點包括防護物資儲備、人員培訓、規章制度。

(三)提前摸底分析,實行分類管理。

主辦單位提前對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開展摸底調查,瞭解抵曲人員近14天內行程,有無到疫情高發地,有無接觸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存在上述情況者均不宜作為會議工作人員。對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數量、參會時間等情況進行統計,做好會議前健康監測,具體要求見附件1。

(四)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安排駐點醫療團隊。

會議期間,各會場要根據參會人員數量和場所等實際情況可設定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臨時醫學觀察點用於初測體溫>37.3℃人員的體溫複測。具體要求見附件2。

(五)加強人員健康管理。

1、凡進必檢,把好入口關。對會議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開展健康情況檢查,旅行史、接觸史調查,結果無異常者方可上崗。對進出會場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發現體溫異常人員立即將其轉移至臨時隔離區域,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2、強化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建立人員健康檔案,分組管理,指定工作人員為健康管理責任人,負責對組員每日開展健康狀況監測。

3、減少人員流動。各健康管理責任人,督促組員進入會場時要正確佩戴口罩,按會議議程和工作人員指引參會,期間減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談等,儘量保持座位相對固定,控制會場內人員密度,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

4、加強防控知識宣教。強化新冠肺炎防治知識科學宣傳普及,引導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識,要注重手部衛生。在沒有進行手衛生之前不隨意觸碰口腔、鼻腔和眼睛,會議期間正確佩戴口罩。

(六)加強高風險場所管理。

1、密閉、半密閉會場。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前必須嚴格落實手衛生,增大參會人員座位間隔,減少人員之間不必要的流動;會場負責人要巡查在場人員防護情況,檢查口罩佩戴是否合規正確;加強會議場所的清潔消毒。

2、通風系統。會議場所在會前應至少開窗通風半小時,會議期間儘量開窗通風,必要時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加強室內空氣流動。如會議室不具備開窗條件,應確保會議期間集中空調正常執行,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執行,使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

3、供餐。會議前需全面對餐飲供應場所、裝置設施、餐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洗消毒。實行分餐制,控制就餐人員間隔。人員就餐前後必須進行手衛生;就餐後快速離開、避免就餐時相互近距離交談;僅在吃飯時才摘下口罩。

4、洗手間、宿舍、電梯等高風險場所。嚴格按照《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學校清潔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強參會人員住宿房間、工作人員宿舍、衛生間、電梯等重點場所清潔消毒。

三、出現疫情後應急處置措施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或工作人員如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時,應就地安頓原則,立即送至場館的臨時隔離點,並安排其他人員有序撤離該場所,記錄好相關人員的聯絡方式,安排到原來住所暫時居家隔離觀察。

健康管理責任人立即向主辦單位領導報告,並聯系駐點醫療團隊,對病人進行初步排查後,根據病情轉送就近的發熱門診進一步隔離診治,並第一時間向疾控中心報告。疾控中心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並在指導會場所在轄區疾控機構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會場經評估合格後才可重新啟用。

如病例經診治報告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疾控中心通過流行病學確定的密切接觸者應按規範立即轉送至集中隔離酒店進行醫學觀察,並採集標本和送檢開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

四、處置完成解除響應

疫點或疫情處置區內上述措施均已落實,病例隔離治療,汙染場所經終末消毒,密切接觸者經集中隔離14天后沒有發病的,可解除應急響應,隔離區域解除隔離。若有新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出現,則繼續做好疫點內各項工作,達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15

為加強對我校學生集會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出校內外大型集會活動安全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堅持“穩定與發展並舉”和“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嚴防在我校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高度重視校園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努力做到防患於未然,確保全校師生參加晨會、早操、大型體育、藝術活動和集會的各項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教學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強化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校園集會的擁擠、踩踏事件發生,一旦發生各種集會的擁擠現象,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

三、組織機構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

下設辦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校長為本校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學生處和總務處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安全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校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四、學生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對措施

1、學校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校長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如果舉行大型的室內活動,要嚴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準備。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負責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負責人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活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7、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教育局同意。

五、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安排人員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學校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縣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