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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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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車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1

根據九臺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校車運載學生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學生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校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福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徐碩文

副組長:孫濤王立武

組員:武立濤逄再豐李志強李香鳳蘇洪柱張雲寶

2、明確各成員職責組長:對本校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校車管理制度等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學生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隨車

管理員: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學生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 、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上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上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接送學生安全責任狀:為確保學生入校、離校、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

1、值班教師按時到崗看護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校的學生,協助車管員保護學生上下車。

2、各班統計好當天到校人數及變動情況。

3、專管員、定點(記清上車人數)接送學生。晚離時,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隊,核實人及路線準確無誤,待車停穩後,把學生送上車,與車管員交接好。

4、接送時,學生全部上車坐穩後,車管員再示意司機起步。

5、途中不準開車門車窗,不準學生將手臂、頭伸出窗外。車管員在車門處就坐。

6、離校時,各班在教室前站隊、清點人數,送到大門口家長的手中。

7、禁止學生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門,外出必須有教師看護;教育學生不與陌生人打交交道,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8、車管員必須增強責任心,規範行事,杜絕一切安全隱患。車管員與專管員每班次做好籤字交接。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2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於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並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八)本預案在釋出之日生效。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輛執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接送的學生在回家、返校乘車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嚴純星(校長)

副組長:蔡貴強(蘆苞教育局督導員) 吳義春(安全主任)、

王 平(後勤主任)

楊代柏( 教學主任)

成 員: 聯絡員

李冬娥(一、一班主任) 謝 英(一、二班主任)

李 娟(二、一班主任) 李秀麗(二、二班主任)

雷煥煥(三、一班主任) 吳嶽進(三、二班主任)

鄧豔君(三、三班主任) 劉銀山(四、一班主任)

彭家富(四、二班主任) 餘炬華(四、三班主任)

樑夢欣(五、一班主任) 王 培(五、二班主任)

楊玉威(六、一班主任) 梁偉聰(六、二班主任)

羅 紅(七、一班主任) 劉德乾(七、二班主任)

洪輝華(八、一班主任) 向麗萍(八、二班主任)

牛 賀 (九、一班主任)

疏散員

冼豔萍、鄧春玉、楊正發、趙菲菲、張 聯、江雪華

李娟娟、趙子雄、吳金璽、李英颯、王勇瀾、張克軍

楊樹林、張業政

三、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接送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並負責本預案的制訂、釋出和實施。政教處、總務處是參與處理安全事故的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四、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絡,妥善處理。

五、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六、應急處理預案措施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教育局。

(2)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車管、車隊等部門到位。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技術專家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120)或就近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4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特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主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跟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或主管領導。

2、校長或主管領導接獲肇事通知後,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育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二、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

(2)因交通違章,應告知家長屬於難以避免之原因,

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3)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校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主管領導、各班班主任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當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立即啟動該應急預案,保證各項應急措施的實施。

附:梅河口市朝鮮族實驗國小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允哲全面安排協調

副組長:姜春雲具體安排協調

成員:金成元李錫俊崔正洙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5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 員: (校車司機)

(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6

為做好校車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根據市政府、蘭山教體局關於加強校車管理工作要求,結合公司校車運營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公司成立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後勤管理人員相關駕駛員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公司相關科室和人員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可分現場救援組、後勤組、現場疏散組等,在統一指揮下分工協助,應急處置。

2.分工建立各工作小組:

(1)救援疏散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校車駕駛員、照管員、安稽科相關人員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後勤、駕駛員、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公司,公司根據情況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聯絡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全稽查科、綜合科相關人員

接到現場組通知啟動預案後,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送交集團公司。屬公司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集團公司。

(3)後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全稽查科、運營機務科、綜合科工作人員

組長根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通知啟動本組工作,接待家長來訪,依法調解安撫。要積極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安全稽查科、運營機務科和綜合科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4)事故調查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集團指派的安全督導人員,安全稽查科和運營機務科人員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一)惡劣天氣: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下車不要擁擠,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不要刮傷學生;

2.因雨雪較大或霧大能見度小,車輛無法運營時,立即通知學校,學校接到停運通知後,應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班主任校車停運;班主任立即聯絡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等相關事宜。

(二)有人生病

1.如隨車人員生病不能跟車,駕駛員應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和公司領導,學校領導要及時安排預備人員隨車管理。

2.如學生車上生病,駕駛員或跟車人員立即通知家長和學校,視病情或送鎮醫院或打120等。

3.學生因病(或事)請假或家長提前接走,學生班主任要及時通知隨車人員,以免延誤發車時間。

(三)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學校校長;駕駛員要及時和公司安全負責人聯絡,上報事故情況;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私自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對方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駕駛員要報告公司排程,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四)如出現較為嚴重的意外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和駕駛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科學施救或撥打120和110,同時報告公司和校方領導和公司安全主管人員。

2.迅速啟動應急方案,統籌安排,並報告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

3.後勤保障組按統一部署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4.要依法調解安撫,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公司在無力調解時要及時報請集團公司介入調解解決。

(五)其他

1.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接送時間的',應及時通知家長。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3.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學校領導聯絡外,同時隨車員家要確保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絡。駕駛員還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負責人,請求解決。公司接到報告後,立即安排好應急措施。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臵學生。

5.車上應備有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服務熱線、學校領導、班主任老師以及隨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7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王春怡(園長)

副組長:程文玲(副園長)

組員:姜雄(校車司機)

鄭徵韻、江曉清、陳孔雲、範彩萍、黃美清、遊昕珠、陳彩欽、曾秀珍、陳林、李雁欽、楊麗影、鮑蘭貞、吳桂花、陳芳(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司機或跟車教師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司機或跟車教師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荷園幼兒園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9

根據高明區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謝美紅

副組長:王寧曾玉玲

組員:李啟榮林海麥長波麥子周(校車司機)陳柳清、羅寶先、範寶珍(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

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區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事故應急預案10

冬季來臨,由於雨、霧、雪天氣的頻頻出現,導致路面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存在積水和結冰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執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總務處、政教處、醫務室及照管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釋出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相關部門,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防辦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上學、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校冬季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駕駛員和照管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跟車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特別要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一旦發生大雪天氣及路面結冰狀況,校車不能正常執行,學校會通知學生家長接送學生,直至雪停和路面冰雪消除。

三、處理事故的原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絡,妥善處理。

四、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照管教師第一時間報警。

2、領導小組及時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

3、處置乘車人員。由校醫及各位班主任負責。

(1)發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縣級或以上醫院救治。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跟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及時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