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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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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5篇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

一、工作原則

以市區20xx年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檔案精神為指導,結合我校實際,堅持免試入學與自主招生相結合,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公平,嚴格招生紀律,自覺接收監督。

二、學校簡介

容桂實驗學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國小)、全員管理、九年一貫制的省一級學校。學校佈局合理,環境優雅,各項教學裝置設施齊全(配有各種功能室、大型體育館、標準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秉承“以人為本,以人才需求為導向,促進學校與師生共同、和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辦學理念和“德智雙全、身心兩健、文理兼通、學創具能”的人才培養目標,實施以“導師制”為核心的全員管理。

學校管理規範,校風嚴正,學風濃厚,教育教學質量高。教師敬業愛生,樂於奉獻,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導引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做人。

學校連續多年被評為街道、區兩級先進學校,被上海音樂學院定為社會藝術考級點,是學生理想的`學園、家園、樂園。

三、招生辦法

(一)招生物件20xx年國小應屆畢業生。不限戶口、住址。(根據服務於本學區的原則精神,我校將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數8個教學班,每班不超過50人。(全部為民辦生)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電話報名和持相關材料到校報名。

報名時間: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報名地點:容桂實驗學校接待室

報名材料:學生家長持學生五、六年級《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和戶口本到我校接待室報名。(原件和影印件)

四、錄取辦法:

1、錄取依據:

(1)學生五、六年級《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

(2)面談情況。

(3)學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後,在本市、區縣級以上(或本街道鎮級)醫院進行的常規體檢報告。

2、面談辦法:

(1)學校電話通知家長領學生來校面談。

(2)地點:學校接待室。

(3)面談時間: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談內容:學習、生活品性和習慣及綜合素質。

(5)當日公佈面談情況。

(6)本街道生源,由畢業學校推薦的優秀學生,可免面談環節,直接參與錄取。

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間: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註冊時間:20xx年7月1日

(五)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審批標準收取。

(六)招生諮詢電話:(0757)2638XXX

聯絡人:蔣老師

  20xx年12月25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2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xx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物件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物件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學校名稱 計劃總數 備註

1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1080 含中職升學150

2 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900

3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1060 含中職升學100

4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50

5 吉林電子資訊職業技術學院 900 含中職升學100

6 四平職業大學 1050 含中職升學200

7 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1050 含中職升學700

8 松原職業技術學校 520 含中職升學100

9 遼源職業技術學院 500 含中職升學200

10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200

11 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0

13 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4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300 含中職升學60

15 延邊職業技術學院 130 含中職升學100

16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270 含中職升學100

17 長春資訊科技職業學院 490 含中職升學100

18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160

合計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xx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大學聯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xx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考生可登入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稽核,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大學聯考報名資訊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稽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為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為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相關檔案為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為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入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為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說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資訊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檔案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xx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著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3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辦法

1、招生物件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國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願填報辦法

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志願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國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願,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願分國家改革發展示範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範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願。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大力支援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稽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註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戶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國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xx]144號《關於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並支援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後,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xx]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註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援,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國中學校有義務接受並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願,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範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願、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資訊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註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銳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國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並報我局職成科備案。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4

一、自主招生計劃40人

專業名稱

學歷性質

學制

計劃

電氣執行與控制

職業中專

3年

20人

國際商務

(網商運營管理方向)

職業中專

3年

20人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我市職業學校報名條件,且具有青島市學籍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二)報考電氣執行與控制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無殘疾;報考國際商務專業的考生要求面部無明顯缺陷。

三、招生程式

(一)報名

學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中學生素質發展手冊》;

2.《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3.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兩張;

5.國中階段取得的標誌性成果材料及榮譽證書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二)測評方式

1.職業綜合素質面試

(1)面試主要是從對學校的瞭解、專業認識、職業認知、職業規劃和儀表規範等方面進行考查。

(2)由考生從面試題庫中抽取題目,然後根據題目要求作答,評委結合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提問和打分。滿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參加專業素質測評。

2.專業素質測評

專業

考核內容

分值

滿分

電氣執行與控制

識圖基礎

40分

100分

安全用電常識

40分

文字表達

20分

國際商務

(網商運營管理方向)

網商基礎知識

30分

100分

計算機基礎知識

30分

文字表達

40分

專業素質測評內容說明:每一個專業的考核內容分為3個部分,分別賦予不同分值,相加滿分為100分。採用筆試、口語和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測評,被測評學生各考核內容部分的得分相加為所得總分。考核內容的範圍和樣題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提前在學校校園網()公佈。

四、錄取辦法

(一)按照專業素質測評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專業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名單。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錄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已被錄取考生仍需參加學業考試。

(三)參加自主招生並被錄取的市內三區國中畢業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允許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讀。

(四)考生被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不能被其他職業學校錄取。

五、公示

學校將通過校園網站公佈錄取名單,時間為3天。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學校招生委員會,在接到書面意見後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時間

內容

備註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報名

提交相關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測試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書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佈錄取結果

七、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委員由黨、政、工各處室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集體研究,分工負責。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監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招生條件明確,工作程式規範,實施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示。

(三)監督機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及時受理學生、家長及國中學校的舉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所有參與招生工作的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

(四)諮詢服務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5

一. 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健全和規範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入學制度和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在義務教育階段,為升六年級的學生可持續優質發展提供擇校機會,滿足部分學生擇校(明珠中學)的需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資訊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一律實施網上報名。

二. 招生辦法

根據《黃浦區國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關於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規定,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辦法為:

1.擇校學生於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網站《招聘招生》欄目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擇校報名學生來校面談時,家長偕學生本人帶戶口簿原件和四年級第二學期,五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成長記錄冊》以及五年級第二學期作文字、數學、英語練習本各壹本。

3.對報名學生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審閱。並於5月14、15日來校面談,擇優錄取。

4.拒收奧數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不進行學科考試。

三. 招生計劃和範圍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學校的實際狀況,20xx年六年級擬招收四個班級160人。招生範圍為:本區在籍國小五年級學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戶籍在本區就讀在外區國小五年級學生。(已在就讀國小填寫過回戶籍地就讀登記表)。

四. 招生步驟

1.五月上旬向社會公佈招生資訊。

2.5月1日—10日擇校學生在明珠中學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

3. 面談時,報名學生提供國小五年級第二學期的'作文字、數學、英語練習本供老師參閱。

4.組織招生人員審閱報名學生提供材料,並提出初審意見。

5.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擇優錄取名單,於5月29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錄取名單上報黃浦區教育局中教科和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並於七月初向有關單位領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招生工作計劃,確立招生工作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2.依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局稽核、同意後進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門公佈學校教職工數、招生數、收費標準。學校接受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專項督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6

為切實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化解全縣學校“大班額”“大校額”問題,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及學生入學行為,保障適齡兒童公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x基廳〔20xx〕x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號)精神,遵照學區“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以學生直系親屬(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實際居住地和戶籍為依據,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學生與直系親屬須在同一戶口簿,凡屬單掛戶和掛靠戶的,一律不予考慮。

(二)堅持統籌協調原則。由xx縣中國小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多渠道妥善解決劃片後出現的各類問題。

(三)堅持均衡發展原則。規範班額標準,縣域內各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按省定標準班額開班。其中:國小起始年級班額人數不得超過45人/班,國中起始年級班額人數不得超過50人/班。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取消各種形式的特長生招生,嚴禁通過考試等方式選拔優生;加強招生資訊公開,做到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入學資格、報名時間、報名材料、入學結果“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堅持公辦民辦協調發展的原則。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援,正確引導,依法管理”方針,加大對民辦學校監管力度,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學校健康有序發展。

二、招生物件

(一)一年級新生。凡年滿6週歲(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可推遲到7週歲。

(二)七年級新生。全縣範圍內的國小畢業生及符合轉學條件的國小畢業生。

(三)其他特殊情況的學生。三類殘疾兒童可以選擇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其他殘疾兒童可隨班就讀,學校原則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殘疾學生要採取“送教上門”方式幫助其入學。

三、招生辦法

全縣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工作在xx縣中國小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其中: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鄉鎮中心國小、中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由縣教育體育局牽頭,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

1.公辦國小。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學生監護人按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及入學條件(具體見附件2),並持戶口簿、房產權屬證書等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體見附件4),在規定時間內到本鄉鎮中心國小、村小或城區學區內的國小進行報名。

2.公辦國中。

鄉鎮中心國小、村小畢業生按劃片就近入學原則,直升至本鄉鎮國中學校,由鄉鎮中學、縣中招辦下發《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監護人憑《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到相應的國中學校進行報名。

城區國小畢業生上交入學條件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學校進行初審,實行編號登記,統一交領導小組進行資格複審;根據複審結果,領導小組將學生錄取到相應的國中,並統一下發《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監護人憑《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到相應的.國中學校進行報名。

在外地就讀的國小畢業生,現需到我縣就讀國中的:

⑴具有xx戶籍且回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國中就讀的,直接到鄉鎮中學登記;

⑵符合城區國中入學條件的,憑戶口簿、房產權屬證書、學籍表到領導小組進行登記,稽核合格後,領導小組將根據城區國中學校學位進行調劑安排入學。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國中招生不劃定學區,優先招收城區國小畢業生,嚴禁通過考試選招優生。按照“家長申請、學生自願”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申請到民辦學校就讀人數,採取直接或搖號的形式錄取。其中:琴海學校國小畢業生對口直升到琴海學校國中部就讀。

(三)錄取辦法。各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新生,將根據各校師資配備、教育教學條件等情況逐校進行核定,結合學區劃分制訂出各校新生招生計劃。錄取時,如實際符合學校入學條件的學生數少於下達招生計劃時,該校不允許招收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或轉入學生,其中差額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劑;如學校實際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數多於下達招生計劃時,按第一類到第七類順序依次錄取(一至七類的分類情況見附件4);當某一類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時,該類別學生全部實行搖號錄取,未錄取的學生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xx縣中國小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機構,細化招生方案及辦法,協調解決招生入學中出現的具體問題,不斷提高招生工作規範化水平。全縣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制定具體招生實施細則,認真落實招生計劃;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和監督小組,選派業務精、素質高、能力強的人員具體參與招生工作,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耐心細緻地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遵守招生紀律,堅持招生原則,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站在服務大局、維護穩定、促進公平的高度,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爭取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援。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利用電視、網路、報刊及微信等媒體,積極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特別要做好貧困家庭子女的入學動員工作,確保每一位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在學校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地點、需攜帶材料、招生錄取辦法等資訊;要在校內要設定招生諮詢視窗,公佈招生諮詢電話,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援,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義務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嚴肅招生紀律。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重點糾正違規考試招生、不按就近原則安排入學、隨意接收擇校生及亂收費行為。對提交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學生,一經查實,一律回原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就讀;對頂風違紀、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個人,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政策、違規收費的學校和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和招生範圍、不得提前招生擾亂招生秩序、不得舉行考試選拔優生、不得招收不及齡學生、不得跨鄉鎮及學區招生,切實維護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適齡兒童基本受教育權益。(縣教育體育局招生舉報電話:xx)

五、本方案由xx縣中國小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7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精神,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的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20xx年單獨招生工作,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的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和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特殊能力的優秀人才進入我校學習,從而進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綜合素質。

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學校招生就業處牽頭,教務、紀檢監察、後勤、學工、安全保衛共同負責。單招工作嚴格實行招考分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把關。確保單獨招生工作機制健全、程式規範、嚴肅認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社會的監督,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單獨招生的相關資訊,切實保障20xx年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成立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徐江榮

副組長:郭化山 徐振國

成員:董武忠、寧國強、李鋒、鍾曄、王翔、胡鵬華、程峻、孔外平、俞豔華、於海勝。

三、報考條件及招生物件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辦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

四、報名時間、方法、稽核、考核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簽訂”形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入我校網站單招考試報名視窗完成網上報名手續。考生進行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地填寫姓名、身份證號、20xx大學聯考考生號、專業志願等相關資訊。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所高職院校,多報無效。

(二)資格稽核

1.稽核時間: 3月6日前。

2.稽核辦法:我校負責對所有網報本校的考生名單進行資格初審,並於3月6-7日將初審通過的.考生資訊彙總表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資訊處進行資訊比對。

3.合格考生查詢:已報考我校單招的考生於3月8日登陸我校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報考資格稽核。通過稽核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

4.現場確認、繳費、看考場:考生於3月10日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領取准考證、檢視考場、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並交考務費100元。

考試時間全省統一為3月11日,考試地點在本校(見准考證)。

(三)考核內容

單獨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我校自主組織建立考核專家資訊庫,由專家根據各招生專業特點設計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考核內容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綜合素質(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語20分),合計總分500分。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我校根據考生成績自行劃定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和綜合技能測試要求,按各專業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學校根據參加考試人數和考生的總體成績情況決定錄取人數和錄取比例,錄取人數不超出單獨招生計劃,錄取比例原則上不超出參加考試人數的75%。

(二)錄取步驟。

1.3月16日,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3月16日起,在本校網站公示擬錄名單,公示期7天。

3.擬錄考生在公示期內如無異議即為確認錄取(確認後不得再參加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

4.3月24日,確認錄取名單到省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並辦理錄取手續,領取單招錄取通知書。

5.3月25日,在本校網站公佈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向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錄取說明

1、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錄取後,一律不得再參加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招生考試及錄取。

六、監督管理制度

我校認真執行教育部關於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著力規範辦學行為,強化資訊公開力度,完善監督措施,尤其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務考場管理,工作全過程接受有關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等方面的監督。不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進行處理,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七、 招生專業、物件、計劃、學制和收費標準

專業名稱 考生類別 學制 收費標準 招生人數

臨床醫學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學年 80

臨床醫學(醫學影像)頒發臨床醫學專業畢業證 普通大學聯考理科 三年 5000元/學年 40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頒發臨床醫學專業畢業證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學年 40

臨床醫學(醫學美容)頒發臨床醫學專業畢業證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學年 30

康復治療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學年 30

護理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學年 80

助產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3915

元/學年 70

藥學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學年 30

醫學檢驗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學年 20

醫學影像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學年 20

放射治療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學年 20

醫學美容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學年 20

醫學生物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學年 10

藥品生產技術 普通大學聯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學年 10

合計 500

八、本方案由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xx年2月18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8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檔案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的檔案、政策等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和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著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嚴秋明 姚愛萍

成 員: 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 韓 英

下設辦公室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 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具有一定學習能力、不影響他人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在我校隨班就讀。本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的,應同時到我校登記備案。

(二)我校施教區:

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割槽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商貿城屬張綱中學),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本施教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列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影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戶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列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影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報名登記。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揚辦發〔20xx〕55號)檔案要求開展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列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影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稽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 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18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戶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4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7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群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8日——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

(3)7月3日 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5)、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戶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 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檔案精神,依法規範進行。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揚府發〔20xx〕85號),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戶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施教區內租戶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稽核確認後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到實驗國中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中,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20xx年七年級新生入學前不舉辦分班考試,力求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不超過省定標準。

2、新生入學編班程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相對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畢後,將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4、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將在校內公示並於開學後一週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是重要舉措。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時,熱點普通高中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按照各校會考參考人數(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定向分配給所有公辦和民辦國中學校。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3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20xx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的在升學時方可享受熱點高中指標生待遇;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可能會計入升學總分,具體情況以檔案為準。

20xx年招收的七年級新生,在20xx年會考時,將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專案,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專案。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

(三)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通知》(揚教發(〔20xx〕44號)的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資訊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進一步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

(四)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過程管理和責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強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執行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的職責,加強招生監督管理,精心規範操作,確保執行招生政策不走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按照程式和規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域性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 系 電 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國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9

區教師進修學校,各中心國小、區直屬國小,松濤、附小,特教學校,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xx〕7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xx〕20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錄取的原則。

3、堅持“劃片招生、定點登記、就近入學”的原則。

二、招生物件

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學適齡兒童均須登記入學。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者,監護人提出申請,醫院出具證明,戶口所在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稽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計劃和範圍

1、城區(東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國小招生計劃和範圍,詳見附表一。

2、農村國小根據生源等情況,招生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和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

3、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按區教育局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城區國小

城區國小招生按下列批次錄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房產證和戶籍證且實際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顧物件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房產證且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戶籍證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暫住在招生範圍內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除外,下同)。

錄取過程中,遇某一批次學位不足時,則該批次採用電腦派位的辦法,派滿為止(派位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有剩餘學位的學校入學。(統籌安排學校詳見附表三)

戶籍要求:戶籍遷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戶籍與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戶口簿上。戶籍遷入時間在20xx年12月31日之後的,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或該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

房產要求:房產證須住宅用途。房產證登記時間截止日期至本方案發文之日。房屋產權人應是兒童父母,且房產面積應大於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則不受面積限制,共有商品套房產權者,其個人產權應大於50%。“三代”同戶同住(同一家庭戶口簿,有祖輩房產證,“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區沒有住房)可視同片內生。

(二)農村國小

農村國小適齡兒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內國小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國小新生資格稽核登記表》。

(三)民辦學校

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於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並將預錄取學生花名冊錄入招生系統軟體,已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將不在我區其他國小登記建檔。對於未在我區公辦學校登記建檔的適齡兒童,可適當放寬報送時間至8月20日。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父母雙方均應在新羅城區暫住一年以上,合法從業,並且持有公安部門提供的戶口簿、《暫住證》(暫住證辦證截止時間20xx年6月30日)(本區戶籍除外)及《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辦證截止時間20xx年6月30日)。凡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持相關材料到暫住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見附表二)。《暫住證》或《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時間不符合規定的,到龍門開明國小、鐵山外洋國小或回戶籍所在地國小報名登記建檔。

20xx年起,將逐步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新羅城區居住、務工、繳交社保等年限情況進行量化,實施積分入學招生辦法。

五、有關事項

(一)登記建檔時間

1、城區戶籍、房產的適齡兒童:7月25~26日。

2、農村適齡兒童:7月25~26日。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

1、城區戶籍適齡兒童:(1)戶口簿;(2)房產證;(3)父母雙方身份證;(4)“三代”同戶同住的還須提供祖輩身份證;⑸兒童預防接種證。

2、農村適齡兒童:⑴戶口簿;(2)兒童預防接種證。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戶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3)父母雙方的《暫住證》;(4)兒童預防接種證。(新羅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只提供(1)、(2)、(4)項材料)

(三)其它說明

1、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按規定時間,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轄區內國小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國小新生資格稽核登記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填寫登記表時應寫明是否服從教育局統籌安排,未填寫或不願服從統籌安排者,將不再安排學位,返回戶籍所在地國小就讀。

2、持“二手房”房產證入學者,此住房必須無該校在校生記錄。

3、適齡兒童只限報一所學校(含民辦學校),重複登記建檔者,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入學。

六、政策性照顧

(一)照顧物件

1、招商引資。根據龍巖市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優惠扶持規範性檔案的通知》(龍政綜〔20xx〕58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政策性照顧物件為:

(1)被授予20xx~20xx年度“新羅區重點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戶籍高階技術人員的子女;

(2)新羅轄區內的生產性企業,近三年年納稅均達300萬元以上,個人註冊資金達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戶籍的總經理、高階技術人員子女。

2、新羅轄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

1、企業類:⑴企業營業執照;⑵企業驗資報告;⑶近三年完稅票據;⑷戶口簿;⑸父母雙方身份證。其中受聘總經理、高階技術人員還須提供三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受聘高階技術人員還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階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檔案。

2、現役軍人:⑴軍官證;⑵結婚證;⑶家屬戶口簿;(4)雙擁辦(或軍分割槽)有關證明。

(三)登記建檔

1、登記時間:7月21~22日。

2、建檔方式:申請政策性照顧入學者,按所申請照顧國小隸屬關係,分別到市教育局初等學前教育科、區教育局初教股送審有關材料,填寫《新羅區國小招生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表》。

經初步稽核符合政策性照顧入學條件者,按規定時間到照顧入學的學校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國小新生資格稽核登記表》。

七、招生紀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依據招生有關規定,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綠色通道”暢通,教育局及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各相關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不準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不準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本片區應接收的學生,不準採取考試等方式選拔學生。若發現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舉報電話:xxx。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家長及社會十分關注。各校領導、教師應深刻領會招生檔案精神,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精心組織,規範操作,確保今年我區適齡兒童依法按時入學。

八、本方案由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0

根據《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擴大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市級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教體系,推動職教大省和高教強省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一)分類招生。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物件為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參加試點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結合考生意願和學校自身情況,採取多種招生形式,招收各類生源。國家示範(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考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評價。省教育廳指導各試點院校根據不同招生物件,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類考生須進行大學聯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考生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公佈。試點高校於20xx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聯合培養。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試點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鼓勵試點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推進中高職銜接,對中職學校完成二年級學業的學生實行預報名,預報名後的中職三年級學生由中高職聯合培養。中職三年級學生畢業後,通過考試(測試)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

三、試點範圍

(一)試點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實行申報制。國家、省示範高職院校必須參加試點工作申報,全省其他高等職業院校均可自願申請參加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院校由省教育廳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規定稽核確定。

(二)招生計劃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生總計劃數控制在當年全省高職招生計劃總數的20%左右。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並確保完成,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大學聯考招生。

試點院校可根據報考人數等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院校對報考學生較多且計劃已經完成的專業,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鼓勵高校間建立學生報考資訊互通和調劑機制。

(三)招生專業

申報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面向中職招生專業儘可能覆蓋中等職業教育18個專業大類。

(四)申報程式和申報材料

已參加試點的42所高等職業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和計劃。試點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實際和側重招生物件,經主管廳局或舉辦者同意,向省教育廳申報。申報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市屬高等職業院校須有所在市政府意見,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須有主管廳局或舉辦者意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須有訂單培養協議。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xx年2月10日。報送地點:省教育廳高教處(合肥市金寨路321號省教育廳教科大樓906室)。聯絡電話:。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對促進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先易後難、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辦學定位,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廳經過遴選確定後,向社會公佈試點院校及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三是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全社會理解和支援改革。要大力開展對師生和其他招生物件的宣傳動員工作,讓其瞭解試點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和其他招生物件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為試點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是嚴格考試招生紀律。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院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嚴肅考試招生紀律,特別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考務管理,切實履行承諾。試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考試招生紀律的行為。要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強資訊公開,及時公佈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1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和鄭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為確保順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則

(一)招生範圍: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同等學力者、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

(二)招生辦法: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中招考試,也可以免試註冊入學。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高中畢業生實行1-1.5年學制,原則上單獨編班,可免修文化基礎課,學生修滿規定的專業課程准予畢業。各學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同普通高中報名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同中招統一考試。

(三)報名辦法:

1、參加考試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其報名辦法、程式、條件、考場編排等工作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市直國中組織報名。

2、參加考試第一志願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應填寫《20xx年新密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張、體育測試成績通知單。

3、不參加考試的往屆國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四)填報志願:

1、第一志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二、三志願必須是同類學校。

2、第一志願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的考生,二、三志願可報職業中專、職業高中。

(五)新生錄取

1、職業學校招生由教體局統一組織錄取。對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各職業學校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三志願可實行二次錄取,儘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國中畢業生入學。市職教中心和雕塑藝術學校要發揮輻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儘量吸收外地初、高中畢業生入學。

2、切實按計劃招生,保證生源質量。第一志願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第二志願中錄取。各學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本著“德智體全面考核、先錄統考生、後錄免試生”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3、報名註冊學生多於招生計劃或所設專業對於文化課成績要求較高的學校,經批准可通過考試擇優錄取;根據專業特點需要進行面試和專業加試的學校,可優先錄取成績優秀者(面試或專業加試的具體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

4、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試成績通知單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國中後分流工作。做好職業教育宣傳和國中畢業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採取得力措施,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力度,宣傳職業教育的廣闊前景,宣傳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補貼的優惠政策等。要指導廣大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志願,鼓勵畢業生積極報考職業學校,使職業學校的生源數量有保證、質量有提高。對教體局下達給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的職業學校升學任務,教體局要進行目標完成情況考核,並根據相關方案進行獎懲。各單位要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抓好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單位完成任務數以到職業學校報到入學實有人數為準。

(二)各職業學校要樹立“以就業為導向”的觀念,遵循人才市場變化趨勢,緊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需求,穩中求變,積極創造條件,增設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改變陳舊過時的傳統教學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職業意識和職業能力,使學生能夠順利就業。同時落實“升學和就業並重”的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有願參加對口升學、進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學生搭建成材橋樑。

(三)各職業學校要積極與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名優職業學校或企業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拓寬辦學渠道;應探索1+1+1、1+2學制的`分段培養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思路和辦學體制的改革與創新。

(四)創造有利於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條件和環境,使民辦學校能夠順利完成招生任務。各民辦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同時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環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過硬的教學質量贏得學生和社會的信任。

(五)各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對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生每年資助1500元的政策,並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建立助學金、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入校學生適當減免學雜費,可以允許學生緩期或分期繳納學雜費,確保家庭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入學。

(六)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各職業學校嚴格按照教體局下達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計劃,以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規範、合法的行為進行招生。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實行陽光招生,以樹立教育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2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強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執行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的職責,加強招生監督管理,精心規範操作,確保執行招生政策不走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按照程式和規定招生。

一、工作目標

(一)職業學校招生目標:市教育局下達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目標1100人,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入市、區屬職業學校20xxxx人。

(二)各國中學校送培目標:根據市教育局下達我局目標及各國中學校實際分解送培目標(具體見附件2)。

二、招生學校

(一)招生學校

1、區屬職業學校。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下稱第一職校)與市職業高階中學校(以下簡稱市職高)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第一職校保留藝術類專業,所招學生在第一職校校區就讀,其餘專業與市職高聯合辦學,所招學生在市職高校區就讀。兩校聯合招生所招學生計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指標。

2、市屬職業學校。市轄區內20xx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公佈的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所有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二):20xx年應(往)屆國中畢業學生,高中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群體。

三、招生工作階段安排

20xx年中職招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階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職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製作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合法真實準確向社會公佈招生學校、辦學地址、招生專業、學制年限、實習時間、資助政策、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關鍵資訊。其招生和宣傳必須與公佈資訊一致。中職學校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須報區教育局審查(市屬其它職業學校須報市教育局審查),市教育局備案,並在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上註明“已經市教育局審查備案”後才能向社會公佈。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學校和招生資料一律不得宣傳、公佈。

3月—4月:各中職學校、各國中學校要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職業教育發展的前景,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惠民政策,加強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等宣傳,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引導鼓勵國中畢業生選擇填報中職學校。

4月20日—26日:廣一職校及市職高集中開展進校宣傳,向學生髮放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中職學校印製的招生宣傳資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屬中職學校開展進校宣傳。

各中職學校到國中學校進行集中宣傳時不得影響國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到每個國中學校集中宣傳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小時。

(二)志願填報階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國中學校要確保送培計劃落實,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普職不兼報、市區職業學校統籌安排的原則,指導學生填報志願,鼓勵支援學生就讀區屬職業學校和市直屬職業學校,努力確保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學就讀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於45:55。

2、對於希望就讀職業學校較早開始職業教育的。九年級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全部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早於5月1日),可統一組織到中職學校學習和參加會考,也可由國中學校分層施教,提前滲透職業技術教育。提前到中職學校學習的,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好“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填報表”(附件4),並由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備案。各生源學校將彙總名單經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後報區教育局備案,作為學生管理移交的依據。

3、中職學校在彙總名單簽章後即表示已接收學生,接收學生後要做好課程銜接、教師協作、資源共享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精幹教師授課,讓學生以良好的成績通過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錄取報到階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據學生志願填報情況,統一組織錄取。各生源學校要把引導推薦畢業生到中職學校就讀作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主動配合和協助職業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引導學生就讀中職學校,督促學生到中職學校及時報到,防止會考後學生外流,千方百計完成送培任務。

2、各中職學校要主動及時與生源學校和學生家長聯絡溝通,做好迎接新生的準備工作,切實加強管理,選派工作負責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對學生開展耐心細緻的教育工作,積極落實國家惠民政策,及時對困難家庭的學生給予幫助,確保新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3、各中職學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學校送培統計工作,及時溝通反饋資訊,銜接落實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招生紀律。認真組織學習《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xx〕4號)精神,嚴禁未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校或個人進校宣傳招生;嚴禁招生學校委託中介機構或他人招生;嚴禁向個人支付生源組織費。所有進入區內國中生源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的學校,必須持有區教育局批准並加蓋公章的書面手續,否則視為私自買賣生源,從嚴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落實獎懲制度。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xx〕4號)精神,對完成目標較好的國中學校予以獎勵,所需資金由相應職業學校提供。完成較差的學校在目標考核中降低一個等級。

(三)堅持學生自願。在引導學生填報自願過程中,凡未堅持學生自願,採取強制手段藉機“砍尾巴”,造成信訪舉報或造成學生流失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在質量考核中加大鞏固率、參考率考核權重。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市和區的有關法律法規檔案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構建面向每一位學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國小生的合法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依法實施國小招生工作。

二、組織機構

1.工作小組組長:焦虎東

組員:劉軍、薛宇、賀彥峰

2.工作職責

組長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組員具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解釋招生政策,及時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檢查驗收報名材料並做好登記工作。 3.工作要求

優化服務,態度熱情,耐心解答學生家長提出的疑問。

三、招生原則

堅持依法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不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堅持公平招生,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生源均衡分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開招生,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做到報名時間公開、招生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開。

四、招生辦法

(一)入學年齡

凡在孟家灣鄉有正式戶口,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須登記入學。年滿6週歲因智力發展滯後或喪失學習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暫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須持區級以上(含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服務區國小辦理相應手續,並報區教育局備案。各國小不應招收未滿6週歲的兒童入學。

(二)報名錄取

1.在孟家灣鄉有戶籍的學齡兒童

具有孟家灣鄉戶籍的學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報名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攜帶的證件有戶口本、兒童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登記卡等。

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在本轄區範圍內優先原則錄取:

4.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可報名入學。

入學條件

凡暫住在孟家灣鄉內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校入讀國小,其父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父(母)在孟家灣鄉有合法穩定職業,持有勞動合同

2、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榆陽區外來義務教育物件父母計劃生育狀況證明》;

3、父母雙方在孟家灣鄉有相對固定住所,同時持有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字。

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請於開學第二日來學校預報名,經初審後符合條件者,按規定時間持該學齡兒童的'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由校長安排到班額許可的班級就讀。

五、日程安排

1、每學年初張貼《孟家灣國小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填寫、發放《孟家灣國小新生入學通知書》。

2、每學年開學第1-2日辦理本校服務區新生入學登記手續,每學年開學第二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預報名。第3日日現場稽核預報名後初審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生材料,然後報名登記。

六、招生區域

孟家灣鄉15個行政村的適齡兒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4

一、招生原則

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和有利於學生方便安全上學的原則。

二、招生計劃

全縣國小一年級預計招生20xx人。國小計劃招生720人。

全縣七年級計劃招生4060人。城區1400人,其中五中15個教學班、750人,六中13個教學班、650人。

三、招生區域

一)國小

1.城區國小主要招收劃定招生區域內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允許蘇武鄉西湖村七、八、九社的適齡兒童選擇在城區國小就讀。

國小:東大街樓子巷一中以東、文化廣場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園路以西的區域。

國小:石油路一中東大街樓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東及北內環路以北的區域。

國小:石油路以東、煤炭巷以北及公園路以東的區域。

國小: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區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內環路以南的區域。

2.各鄉(鎮)教學輔導站依法動員組織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

二)國中

1.城區國中主要招收劃定區域(學校)有相應學校學籍的國小畢業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關國小、勤鋒學校、三雷學區國小畢業生及北街國小部分畢業生。六中主要招收東關國小、新民國小及南湖、花兒園、唐家溝、興霖等學校的畢業生及北街國小部分畢業生。招生區域以北關西巷-燈山巷-樓子巷為界,西面為五中招生區域,東面為六中招生區域。允許蘇武鄉西湖村七、八、九社的國小畢業生選擇在城區國中就讀。

2.鄉鎮教學輔導站、中學負責農村國中招生工作。二中招收東湖鎮國小畢業生,三中招收泉山鎮國小畢業生

四、相關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滿6週歲的兒童,持兒童計劃免疫證和經縣教育局(鄉鎮教學輔導站)和學校共同驗印的入學通知書,劃定區域的國小報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須持暫住證、就業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就讀學校報教育局教育股審批後安排入學。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於入學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所屬國小辦理登記,延緩入學期限。

三)允許劃定區域交界處居住的學生自願選擇就讀學校。

四)劃定區域內臨時租房居住的非城鎮戶起始年級適齡兒童,教育局可根據實際招生情況,調整接收學校。從城區幼兒園畢業的三雷鎮、蘇武鄉、大壩鄉非城鎮戶口國小適齡兒童,如要求在城區國小就讀,須持能證明其家庭在城區居住的'房產證或在城區有固定職業的相關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等)

五)嚴禁招收無正常入學、轉學手續的招生區域外學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入學考試或選拔性考試。

六)凡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局將不予建立學籍,由此產生的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15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xx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國小、國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資訊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物件

(一)就讀城區國小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週歲(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國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xx年的國小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國小:450人;

師範附小:3xx人;

實驗二小:3xx人;

實驗三小: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國小225人,國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國小施教區:

實驗國小: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師範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南嶽廟等社群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道人橋社群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群(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嶽廟、雲路口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國小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範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群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國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群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群(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南嶽廟、道人橋等社群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國小招生:

(1)招生物件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週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週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物件屬直接派位物件,第二類招生物件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物件:第一類招生物件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物件,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戶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週歲的兒童,要求入國小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國小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國小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國小、師範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國小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雲路國小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國中招生

(1)招生物件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物件屬直接派位物件,第二類招生物件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物件:第一類招生物件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物件,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國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國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願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國小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視窗,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國中和國小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如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並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後,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影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彙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物件進行分類彙總與統計,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彙總表》和《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複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稽核登記人員彙總的新生資訊,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戶口、房產、年齡等重要資訊,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緻核查和深入社群、深入居民戶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複核的招生物件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稽核派位。縣教育局稽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物件資訊,並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物件採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後,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資訊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註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後)。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釋出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資訊,同時設立招生工作諮詢電話: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廣大群眾諮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式、招生結果等資訊,做到資訊公開透明,程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於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資訊,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