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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火應急預案(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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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防火應急預案(精選1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最新防火應急預案(精選11篇)

防火應急預案1

一、工作指導思想

我校始以構建和諧校園,減輕學校財產損失和師生生命安全為目標,實行責任制,層層抓落實,統一指導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助相結合,依靠科技,加強協作,快速處置,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本著以“預防為主,常抓不懈,以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工作原則,確保師生和學校財產安全為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機構:

學校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消防重點部位:

學校的一切設施

四、前期準備工作

1.緊急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佈置防火災工作,學校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2.研究制定消防救災具體方案,學校分若干組,由衛生、疏散、聯絡、救援四個方面組成,組建教師自救隊,開展學校救災工作。

3.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學校經常檢查所有校舍,電線,電器等部位,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組建消防應急搶險小分隊

(1)搶險組:由韓寶委負責。

(2)搶救組:由胡正朋負責組建救護中心,負責傷員的醫療,安排好轉送做好救護工作。

(3)機動搶救隊:由孫振寶負責聯絡社會力量參加搶險救災。

五、做好消防宣傳工作,由陳小麗負責,對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事及時宣傳。

六、消防工作的應急措施

1.加強值班,加強聯絡,隨時應對各類消防工作突發事件,加強檢查,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組織疏散演練,各年級要利用班隊活動時間組織師生進行撤離演練,以免發生災情時驚慌失措,影響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3.健全應急機制,一旦發生災情各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各司其職,自覺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防火應急預案2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有效地預防和撲救發生的森林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辦法》,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護林防火預案如下: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

1、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一般火災要求在二小時以內撲滅,重點林區不得超過四小時。

2、堅持就近組織力量的原則。以本村、組自救為主,外村、組支援為輔。村、組自戰,發生火情邊撲救、邊報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氣溫低、溼度大、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蔓延,並徹底消滅餘火,防止復燃。

4、處置火災時,要領導帶隊,服從指揮,紀律嚴明,行動迅速有序,指揮員要查明火場情況,合理部署力量,火場面積大,一時難以查明,可以邊查邊部署,避免瞎指揮。

5、從火場實際情況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6、火情發生地的村在火災撲滅後,要組織人員對火場全面清理撲滅餘火,並留守相應人員嚴密觀察,以防死灰復燃,至全部撲滅,確認不再復燃後,方可撤離。

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和孕婦、兒童參加。

1、各村建立護林巡邏制度,安排護林員巡山。

2、林區群眾監測。

3、毗鄰地區監測。

4、林火發生後,當地在立即組織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報告鄉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號碼為:7400032。接聽電話人員要及時問清火情,瞭解三方面情況:A、起火的時間和確切地點(包括所屬村組、山頭名稱)B、起火地點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點的樹木種類和當時的風向、風力。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1、重點防範時期。本鄉全年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間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點防範區域。本鄉全鄉均為重點防範區域,分別為貢茶社群,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爐溝村。

1、各村、組要結合實際建立並完善半專業撲火隊,一旦發生火情,保證投入撲火戰鬥。

2、鄉政府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專業隊伍,配齊風力滅火機、割灌機、汽油鋸等專業滅火工具。護林防火領導小組每年將對撲火隊員和當地群眾進行防火知識講解和撲火技術培訓。

1、鄉、村建立並完善護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電話通訊暢通,隨時備戰,必要時還可請派出所給予支援配合。

2、救火用車輛由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調遣,並統一調配專門的撲火工具及撲火所需用品(飲用水、乾糧和其它後勤物資等),必要時聯絡上級相關部門增援物資。

撲火救災應本著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格組織實施。

1、林區單位和群眾應見火就報,見火就滅。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2、一般火災、荒火、火警由村、組組織撲救並及時上報,鄉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支援和指導,重大森林火災應儘快層層上報,爭取上級增援。

3、撲救森林火災時,本村半專業隊和毗鄰群眾為第一梯隊,鄉防火專業隊人員為第二梯隊。

4、妥善保護起火現場,並及時通知林業公安或當地派出所勘察火場,查詢火因,分清責任,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防火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於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資訊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資訊,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並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防火應急預案4

幼兒園食堂火災突發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事實證明,教育引導廣大教師員工養成規範使用電器、規範使用天然氣、養成排查隱患的習慣、堅持每日靜園後檢查水電門窗、學會應急處理等可以避免事故發生,可以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到最低限度。

食堂是幼兒園消防安全防護的重地,為了切實保障廣大師幼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幼兒園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集合我園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食堂火災事故的隱患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器裝置,天然氣洩漏、關閉失誤、食堂油鍋過熱、蒸飯車或其他電器內違規存放物品、易燃易爆物違禁物品人為帶入使用、保管不當,門窗管理不當有外人闖入、違章動用明火、亂仍菸蒂等誘發食堂火災的隱患。

二、預防措施

1、園長是幼兒園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園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5、食堂落實消防管理責任。

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xxx負責食堂水電門窗天然氣的每日檢查、隱患排查並直接向園長彙報。

主食間消防責任人:XX(同時負責辦公室、餐廳)

副食間消防責任人:XX

洗消間責任人:XX(同時負責配餐間)

冷藏間、倉庫責任人:XX

三、處理程式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按下列程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教育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園裡消防責任人和各班級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幼兒疏散轉移。

①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②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利條件的可用溼毛巾,堵住嘴、鼻,用溼毯子披圍住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③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火勢確實比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二樓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溼毛巾堵住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溼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④火災發生時,一旦人身體著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仍掉,切記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溼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

②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檔案、檔案資料、高階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如有受傷立即送醫院救治,如幼兒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園教工在保證安全的前下滅火。滅火撲救:初起火最容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起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迅速調集單位治安人員、義務消防隊人員等,集中單位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部門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武官人員進入火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利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

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繃帶等比被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絡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四、建立快速反映機制。

現場搶救組職責:

發生園內突發事件後,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到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嚴重者可協助120送往醫

通訊聯絡組職責:

發生事故後,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到達現場,按總指揮要求與120、各應急小組、學生家長、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聯絡,保證通訊暢通。

現場保衛組職責:

發生事故後,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到達現場,維持現場秩序,清除無關人員,保證現場救護人員有序進行救護,維護事故現場的原貌,以備調查組進入調查。

事件接待組職責:

發生事故後,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到達現場,接待上級領導及學生家長,穩定家長情緒,控制現場局面,使家長配合救援工作。

傷患救護組職責:

發生事故後,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到達現場,搶救傷員學,進行現場及時救護,重者及時送往醫院救治,穩定現場人員的情緒。

本次應急疏散演練組織機構、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以上各組的工作人員要樹立責任心,當火災發生時,全體人員要保持冷靜,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分工和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旁觀等待救援而延誤時機,提高應變能力,總指揮如果不在現場,副總指揮負責指揮,快速妥善地疏散和搶救,對玩忽職守、擅離工作崗位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

防火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資訊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資訊,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迴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後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禦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複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複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於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禦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訊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行動電話訊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裡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菸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杆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①接到火情後,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災情況、排程指揮救火工作。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後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後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①瞭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後,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絡,直到撲救結束。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 員:李小紅、田 玲、蔡 俊、各駐村幹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資訊,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鄭如剛

成 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 俊、

康東旭、李 毅、馬仁焱、陽 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範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範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並由指揮長髮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釋出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排程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並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釋出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鬥。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釋出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呼叫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呼叫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麼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呼叫命令後,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範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範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資訊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資訊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後,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落包乾、劃區包乾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後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後,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卹,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幹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並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後,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並做出最後決定。

防火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二、護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鎮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林業的領導、武裝部部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包片的兩委成員、林區派出所所長、林業站站長、鎮中國小中心校校長、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森林資源監管員組成,並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實行包片包村責任制。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充實調整。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分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指揮機構,並結合實際制定防火預案。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整、指揮全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森林火災預防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鎮政府配備26名森林資源監管員負責全鎮13個村的日常看護,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上成立由機關幹部為主的20人的半專業化森林消防隊,及相關部門38人的撲滅預備隊。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撲火預備隊。要按照《xxxx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xxxx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鎮及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證24小時對轄區進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鎮及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各村及有關單位領導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四)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定防火永久性防火標誌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區派出所、林業站等部門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並與村主要幹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後,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絡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報告制度

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後,要嚴格執行行政報告責任制度,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電話:xxx);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後,鎮、村兩級護林防火指揮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要立即到達火場,瞭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並視情況向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彙報。村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鎮,要快速通報其他村、鎮或林區單位做好相應準備工作。涉及我鎮村及林區的火災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

2、撲火隊伍的呼叫。對一般性森林火災,在立即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村要迅速調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刻趕到火災現場,並根據火情,適時組織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對重點林區的火災或需由其他村、鎮直部門和單位的專業撲救隊、預備隊增援的森林火災,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後,要視情況,立即對相鄰村、鎮級撲火專業隊和鎮直部門、單位撲火預備隊下達增援命令。各級專業撲火隊、預備隊在接到排程命令後,要由領導帶隊,必須在半小時之內集結完畢,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後要向臨時指揮部報到,登記帶隊領導、人員數量、聯絡方式及滅火工具種類等。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事故時,要把保證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山下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山上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指揮工作。山上指揮所和山下指揮部要隨時保質聯絡暢通,領導及指揮員要佩帶指揮紅袖標。重點林區或重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山下臨時指揮部由鎮領導、村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山上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村主要領導組成。

5、安全保障。各級撲火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6、交通及醫療保障。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沿途指揮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場的岔路及拐彎處安排有關人員佩帶標誌做引路嚮導。醫院救護車、救護人員接到指令後要立即趕赴現場隨時待命。

7、器具裝備。各村、單位被抽調的撲火隊也要攜帶鐵鍬、掃帚、斧頭等必要的滅火工具。

8、案件查處。對發生的山林火災立即由鎮公安派出所牽頭,鎮林業站配合,必要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支援,及時查清火因及縱火者,並依法嚴懲。

五、火場清理及善後工作

1、明火撲滅後,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人員,並向護林防火指揮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後,要安排足夠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晝夜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門同意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更新造林任務,並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防火應急預案7

根據教育局關於“森林防火通知精神”為了確保不發生火災,和發生火災時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

一、成立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1、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防火疏散行動小組人員安排。

(1)滅火行動組:

(組長)XX成員:XX、XX

(2)通訊聯絡組:

XX、XX

(3)疏散防護組:

XX、XX

(4)安全救護組:

XX、XX

二、預案的組織。

1、發生火災時,由預案啟動人釋出啟動預案。

2、通訊聯絡組負責打電話報警、向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和疏校道、引導救火車進入校園。

3、由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斷電源。

4、由滅火行動組攜帶滅火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有組織的滅火行動。

5、由疏散引導組和正在上課教師或各班班主任負責疏散學生,引導學生按疏散線路疏散,等確認學生全部疏散出去後,再撤離現場。

6、由安全救護組成員對撤離學生進行組織並救護。

7、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上課教師或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8、疏散引導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場。

9、當發生火災或發生火災警報時,所有教師要堅守崗位,保持冷靜,按規定的程式作出相應反應。

10、在疏散過程中,全體師生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沿疏散通道,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擁擠、踐踏、摔傷等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教師,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不經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場”。

12、在救護過程中應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學生安全第一”的原則。

13、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定期進行實地演練,並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更改。

三、預案的實施。

陳家莊國小火災預案的實施

1、火災發生後,發現火災者應馬上組織學生撤離,視火災的大小進行救火,並馬上以最快方式報告預案啟動人由預案啟動人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宣佈“啟動防火應急預案”

2、通訊聯絡組接到預案啟動後立即撥打“110”或“12119”報警,請求公安消防部門的救援。報警內容:石亭鎮陳家莊國小發生火災。大槐樹北行200米。(聯絡人)XX(聯絡電話)XXXX—XXXX。並向上級領導報告情況,傳達領導指示。

3、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救護組組長立即吹響哨子或喊話,再次向全體師生報警。

4、接到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的命令後馬上負責切斷電源。

5、班主任、(另有安排除外)聽到到警報後3分鐘內必須到達本班課室,並立即組織學生按預定方案進行撤離。

6、疏散引導組:組長根據火災發生的位置、大小、和當時的具體情況指揮正在上課的教師或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進行撤離。務必做到有秩序、穩定和安全把學生全部撤離到操場。

防火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檔案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範》、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採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於林業站,電話號碼為xx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資訊;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釋出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資訊,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採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後勤保障組職責:聯絡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後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排程,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嚮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後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並經黨委、政府批准後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遊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並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採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幹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並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範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菸、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燬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並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後,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後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後兩小時內,要把水與乾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後,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闇火,並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幹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幹部,尤其是鄉鎮幹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絡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並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後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後送送後”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裝置完好,隨時新增,隨時動用。

八、災後事宜

1、災後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後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並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儘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後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防火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範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後,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範、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祕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祕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資訊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訊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援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後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後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後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並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排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資訊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後,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排程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資訊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釋出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資訊,並通過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釋出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訊、資訊網路、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釋出。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資訊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釋出藍色、黃色預警資訊後,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訊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資訊釋出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釋出橙色、紅色預警資訊後,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資訊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資訊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範報告森林火災資訊,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資訊。對以下森林火災資訊,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後,當地政府要立即採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祕書長宣佈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排程火情資訊,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釋出高森林火險預警資訊。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佈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佈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後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並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佈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並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後,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釋出資訊

通過授權釋出、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資訊,迴應社會關切。釋出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採訪需徵得前方指揮部的批准,在採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路媒體和移動新媒體資訊釋出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卹、褒揚。

7 後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後,要保留不少於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於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排程指揮。

8.1.2 資訊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釋出、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資訊。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資料資訊,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佈、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資訊。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範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資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瞭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後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範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幹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體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範、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後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後,按照屬地負責、就近排程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排程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後,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排程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排程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絡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排程指令(《請求呼叫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排程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排程,隨後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資訊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排程指令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並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資訊)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徵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後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於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訊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摺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呼叫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後,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式。省應急廳釋出物資排程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後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資訊。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迴圈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訊資訊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後,通訊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訊設施,排程應急通訊裝置,保證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訊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簡訊等手段釋出群眾撤離資訊,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群分佈、道路、資源等地理資訊,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援。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嚮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並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15〕141號)同時廢止。

防火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依法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森林防滅火管理體制;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精準,最大程度確保人員安全、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軍民協同、密切配合,確保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響應迅速、保障有力。

2、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實行黨委領導下、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森林防滅火責任制。依據森林火災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市政府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的主體,必要時,請求省政府給予協調和支援。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優先考慮救援人員安全,科學指揮、精準撲救、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級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森林火災(Ⅰ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災(Ⅱ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較大森林火災(Ⅲ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災(Ⅳ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災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及紹興軍分割槽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指辦”)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紹興電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紹興軍分割槽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等。

2.2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森林火災和撲火救災情況進行新聞報道;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及時播放釋出森林火險天氣預報、高火險天氣警報等。

2、市委統戰部: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寺廟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寺廟人員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寺廟人員和香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設在林區的寺廟設定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3、市發改委:及時瞭解災情,負責災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和森林防滅火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及重大專案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

4、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現場通訊保障;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國小校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把森林防滅火知識教學納入教育內容;當學校周邊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學校師生和員工緊急轉移,確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負責森林防滅火及火災撲救等科技專案立項,組織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7、市公安局:負責指揮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8、市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協調做好火災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9、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預算,落實森林防滅火專案配套、森林火災事故預防、應急準備和撲救工作所需專項資金。督促各區、縣(市)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資金。

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責任,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滅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經營單位開展專業隊伍建設、防滅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林業系統做好森林防滅火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綜合管理系統、資訊通訊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負責提供森林防滅火應用地理資訊資料、森林資源分佈資料,及時提供火災影像資料及火燒跡地面積圖;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監管的協調、指導工作和森林火災先期撲救工作。

1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時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集,扶持林區公路建設,改善林區交通條件,指導本系統做好公路兩側森林防滅火工作;協調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公路、水路運輸問題,通知路橋收費站開設“綠色通道”,快速放行撲火救災車輛,確保撲火物資和人員運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山塘水庫的修復,加強“以水滅火”水源地建設;督促設在林區的水庫管理等經營單位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做好發生森林火災時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後農業生產;負責協調做好山邊林緣生產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廣旅遊局:負責做好森林旅遊景區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旅遊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導遊和遊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旅遊景區(點)設定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5、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森林火災中受傷人員的救治,當事發地縣級醫療機構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做好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救治等工作。

16、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釋出森林火險、火災資訊;牽頭組織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處理因撲救森林火災死傷人員的救濟和撫卹事宜;承擔市森防指辦日常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生產、流通領域森林防滅火產品的質量監督。

18、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服務工作,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天氣實況服務,組織管理林區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高火險警報和衛星林火監測的釋出工作。

19、紹興電力局:負責穿越林區的輸電線路及林區電力設施的安全,並定期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裝置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指導參與因高壓電纜、輸電線路引發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在市森防指統一領導下,組織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1、紹興軍分割槽戰備建設處: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駐紹部隊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2、武警紹興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森林消防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兵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3 撲火前線指揮部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域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市域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關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並建立市際間溝通協調機制。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向社會及時釋出火情及撲救資訊。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專家諮詢機構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為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必要時參與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市專家組由市森防指辦負責組建和聯絡。

2.5 區、縣(市)指揮機構

縣級政府應當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縣森防指”),鄉鎮(街道)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縣、鄉兩級指揮機構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森林經營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在其隸屬的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負責其經營管理範圍內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 火險預警、監測和資訊報告

3.1 火險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關標準,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個等級。

3.1.2 預警釋出

各級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資訊,並通過預警資訊釋出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釋出。必要時,市森防指向縣森防指釋出預警資訊。

3.1.3 預警響應

鄉鎮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依據不同預警資訊迅速組織開展森林火災的防範和撲救準備工作,採取應對性預防措施。

藍色預警釋出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天氣等情況,密切關注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

黃色預警釋出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森林防滅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資訊釋出和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橙色預警釋出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點區域設卡布點,禁止攜帶火種上山,做好物資調撥準備。

紅色預警釋出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大預警資訊播報頻度,釋出禁火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在進山入林主要路口設卡布點,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市森防指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3.2 林火監測

市森防指辦根據國家林火衛星監測系統提供的熱點監測影象及監測報告,及時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饋熱點情況,掌握全市火情動態。森林火災發生地通過遠端視訊監控系統、瞭望臺和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3 資訊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照森林火災資訊報送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資訊逐級上報至市森防指辦,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的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下列重大、緊急火情資訊應遵循以下規定:

1、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要求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

(1)過火面積50公頃以上或明火2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災,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火災。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傷5人以上的森林火災。

(4)受災50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縣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其他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緊急、重大資訊。

2、向省森防指報告。有下列情形發生的,應立即報告省森防指:

(1)接到衛星熱點監測核查要求後,縣、市級森防指應在2小時內完成資訊核查反饋工作,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儘快答覆並說明原因。

(2)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

(3)發生在市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4)特殊的森林火災,包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高保護價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省協調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後,鄉級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立即採取措施,積極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滅。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鄉、縣兩級指揮機構分別負責指揮撲救,同時啟動相應的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明火6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或明火24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森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市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過火面積500公頃以上或明火48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1 Ⅳ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Ⅳ級響應: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1)市森防指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資訊,研判火災發展態勢,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視情協調相鄰地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應急支援準備。

(3)視情釋出高森林火險預警資訊。

4.1.2 Ⅲ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Ⅲ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辦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等資訊,啟動人工增雨作業工作機制並擇機實施。

4.1.3 Ⅱ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Ⅱ級響應:

(1)森林火災確認已達到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600公頃。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負責人率相關人員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市森防指撲火前線指揮部,並設立相關工作組和專家組。火場的撲火力量和後勤保障物資的調動和調撥,由市現場指揮部下達命令,市森防指辦協調排程。相關單位快速響應,配合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3)按照跨區域支援撲火方案,及時組織調動駐紹解放軍、武警部隊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參加撲救工作。為確保跨區域支援撲火工作排程順暢,紹興軍分割槽、武警紹興支隊指派聯絡員到市森防指辦參與排程聯絡工作。

(4)市森防指辦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勢蔓延趨勢等資訊,市氣象局實時提供火場氣象服務,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5)協調市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6)根據實際需要,向省森防指請求支援。

4.1.4Ⅰ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向市政府報告,並建議啟動I級響應。必要時,市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巨大。

(3)市內撲救力量已不足,無法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負責人趕赴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森林火災撲救;

(2)啟動森林火災撲救方案,全市範圍內調集撲火力量;

(3)加強高保護價值森林、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調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實施跨區域轉移受威脅群眾;

(5)組織搶修通訊、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訊、電力及救援人員與物資運輸暢通;

(6)統一發布森林火災資訊,收集分析輿情,加強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7)根據實際需要,請求省調派專業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實施支援撲火,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組情況,落實相應保障工作。

4.2 處置措施

4.2.1 組織撲火

(1)組織與動員

發生火災時,事發地鄉鎮(街道)、重要目標單位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展開撲救行動,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可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機關幹部、職工和群眾等參與撲救保障工作。

當火災蔓延無法控制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彙報,請求支援。當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時,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經縣級森防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批准,指揮調令當地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撲救。根據需要,對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森林消防隊實行排程,開展支援撲救行動。

當事發地縣級撲救力量不足時,根據縣森防指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2)裝備排程

根據火場態勢和實際需要,依據全市跨區支援機動撲火隊伍攜行裝備情況及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分佈情況,進行科學有效調配。

(3)撲火規則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分析火場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戰區指揮員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的戰區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合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以勸阻。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

4.2.4 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5 保護重要目標

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採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區域性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軍事目標、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必須安裝森林消防栓,建設生物防火林帶或工程阻隔帶。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急開設的阻隔帶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

4.2.6 維護社會治安

當地公安機關在森林火災撲救現場派出警力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2.7 火案查處

當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組織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開展森林火災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4.2.8 釋出資訊

通過授權釋出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資訊,迴應社會關切。釋出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具體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4.2.9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較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2個小時以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6個小時以上。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留守人員方可撤離。

4.2.10 應急終止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後,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相應等級(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市級;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省級)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調查報告,按要求建立火災檔案。跨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由共同的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必要時,由省森防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核查。

5.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所在縣、鄉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總結和調查報告。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相關部門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及其他違反森林防滅火規定的單位和人員,由有關單位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國家及省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能力。為群眾義務撲火隊、幹部職工、企事業應急隊伍等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以應急、民間救援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向市、省森防指請求支援,調動跨區支援力量支援撲救。各級政府應當為主要撲火應急隊伍提供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6.2 技術保障

建立市、縣、鄉、林場四級森林防滅火通訊網路,健全火場應急通訊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訊裝置,特別是單兵通訊裝置、機動通訊裝置、通訊指揮車輛等。充分利用現代通訊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網際網路等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訊和資訊保障。

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滅火專家庫,彙集各領域專家學者,為森林防滅火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能力。

6.3 物資保障

市、縣、鄉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訊器材,並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各類機具裝備效能良好。市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3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各區、縣(市)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鄉鎮(街道)配備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滅火撲火機具和裝備,定人管理,定期保養。

發生森林火災時,先動用當地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不足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有權緊急呼叫下一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後勤物資,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必要時,按《紹興市突發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等有關規定組織支援。

6.4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處置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等應急所需財政經費,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紹興市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執行。

6.5 培訓演練

預案實施後,市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每三年不少於1次演練)。

7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日常管理,適時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縣級政府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為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辦適時組織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紹興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政辦發〔2013〕187號)同時廢止。

防火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根據“明日家園”小區實際情況實施編制消防應急預案,目的為了做好本小區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小區居民及商戶人身、財產安全。做到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防火,增強主動性,減少盲目性,特制定本預案。

二、防火搶險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物業服務中心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程建新

電話:

副組長:顧東明

電話:

副組長:孫建文

電話:

搶險成員:程德蘇、倪軍、苗召元、趙聚堂、唐中堅、胡傳志、田慶賓(保安員)

共計:10人

(二)應急職責

1、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應急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宣佈緊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組長:負責應急預案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協助組長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領導小組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報告、監控協調、處理,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的損害減小到最低限度。

4、消防滅火組(人員組成名單:維修員1名、保安隊長)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本單位各個部位的用電、用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搶險。

5、搶險搶修組(人員組成名單:維修員1名)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裝置搶修、裝置復位,制定裝置保養、維護措施方案,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物資供應組(人員組成名單:物管員1名、)負責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裝置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7、交通運輸組(人員組成:保潔員):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傷病員和救災物資的運送。

8、安全警戒疏散組(人員組成:保安1名):事故現場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9、醫療救護組(人員組成:物管員1名)物業辦公室留守負責聯絡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有發生火災事故的危險隱患或者突然起火時,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式。

四、應急程式

(一)預警

定期對火險危險源、危險區域和因素進行監控和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排除並建檔登記。做好動態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整改情況。對近期國內外及本地火災事故及時通報,加強宣傳力度,提高火災防範意識。

(二)報警

1、當確認發生較大火災時,第一時間撥打119,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業主,向值班保安說明事故地點、事故型別等事故概況。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並迅速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防止火勢蔓延。

3、立即引導附近人員先行疏散,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4、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彙報事故情況。

5、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發現人員直接向組長及副組長報告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同時撥打119公安,消防報警,並採取必要的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接報

1、保安值班人員、組長、副組長為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絡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四)組織救援隊伍

1、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警電話後安排保安人員採取可行滅火措施,如:滅火劑,關閉起火區域性電源等措施,再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1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

2、防火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起本組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趕往事故現場,向組長、副組長報到,接受任務,瞭解現場火災情況,開展統一分工的救援工作。

(五)設立急救醫療點

l、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選擇有利地形設立必要時通知120救護車到現場等到救援。

2、各救援隊伍服從安排,聽從指揮,隨時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絡。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定醒目的標誌,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六)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的各支救援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防火救援小組:迅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救援方案;根據火災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積極組織指揮滅火及住戶轉移疏散。

2、危險源控制

組織消防人員進行滅火撲救;組織專業人員對出現火險的部位進行控制、搶修;對可能造成危險物品、氣體洩漏的要制訂相應的應對措施。

(七)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定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八)現場醫療急救

l、醫療救護組在火災事故初發階段就應與各大醫院聯絡,說明事故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工作。

2、醫療救護組配合120專業醫生在第一時間對傷員轉移並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後,120送至醫院救治。

4、在辦公室查詢傷者家人的電話,儘可能及時通知傷者的親人。

(九)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確定疏散撤離路線,只會有序,撤離安全區。

2、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組織和指揮引導遇險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五、善後恢復

1、事故現場清理,受傷人員的醫治慰問:

2、事故原因調查,並形成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3、災後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