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工作方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工作方案 閱讀(1.41W)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排程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為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排程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於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李孟環(園長)副總指揮:組員:電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組長: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並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組長: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採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後,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為止。

(三)安全疏散組組長: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組長: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組長: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複損傷。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制定預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xx年)》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

三、工作預案的'內容:

(一)幼兒園情況幼兒園情況: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幼兒園上級集團領導部門電話:xxxx。

(二)組織領導:

調整好幼兒園自上而下的各級安全責任人:

組長:xx副組長:xx、xx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組班長

(三)機構設定:

1、指揮部組成: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指揮組:

人員組成:安全組長、副組長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

2、疏散組:

人員組成:各班班長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救護組:

人員組成:幼兒園保健醫護人員及班級保教人員

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群醫院取得聯絡及時救治。

4、外圍控制組:

人員組成:保衛工作人員(門衛、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裝備保障組:

人員組成:xx、xx、xx

基本職責:提高保養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準備。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資訊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定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定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儲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許可權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預案啟動: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六、處置措施: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定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七、工作要求: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執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採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願、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准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絡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區域性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複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絡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範,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覆;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範等問題的解釋回覆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範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資訊收集、彙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後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絡,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儘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後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後,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資訊後,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採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資訊支援和資訊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資訊支援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資訊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資訊,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並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資訊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資訊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資訊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嚮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資訊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範和程式

6.1資訊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範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採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資訊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後,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複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於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並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後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後,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後,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後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後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後事宜應儘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3.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在幼兒園時間內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安全標準;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1、通過廣播、黑板報、班會等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教育教育制度。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學生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後應急處理程式1、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3、一般事故由幼兒園處理,並報保健室備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辦和相關部門彙報。4、重大事故發生時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介入事件的處理。5、保護現象並進行調查取證。由於幼兒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6、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並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處理。7、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不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並及時向區教辦聯絡和諮詢。8、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理中不解決住房、戶口、入學和工作等原則問題;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9、事故處理解決後要與雙方責任人簽訂好協議書,做好理賠等善後工作。

師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詳案)及應急處理程式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裝置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三)、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做好工作,貫徹落實市教委關於做好《天津市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東麗區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系統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和危害,保護招生工作人員和家長生命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本預案為春瑕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我園招生工作過程中突發的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本著“救人第一,控制事態,查清原因,穩妥善後”的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成立春瑕幼兒園執行應急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趙麗穎

副組長:董壽革韓月 劉蕊

成 員:常桐黃靜靜杜佳 楊晨 袁立棟王延忠

三、突發事件的資訊監測和報告

實行突發事件相關資訊監測制度,有關成員分工如下: 董壽革負責群眾招生諮詢工作;

常桐負責媒體(含網際網路安全)的資訊收集工作。 保安室負責校園受到衝擊的處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關成員要實行資訊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可能引發重大或以上級別的突發事件的資訊,立即嚮應急工作小組報告。確保突發事件資訊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

凡是在招生工作中發生的上訪、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原則上由本單位宣佈啟動應急預案並負責突發事件全過程的處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上報區教育局。

1.招生工作的.突發事件(包括群體上訪、衝擊校園、堵塞校門交通等導致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級停課),認為難於控制,需要區教育局干預的;

2.在網際網路出現的對執行招生政策的失實報道、不良言論或惡意炒作,或極可能引發不良的新聞連鎖反應等情況的。

五、應急預案的基本程式

對上面所述情形,接到報告後趕赴現場。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瞭解、核實和彙總事件有關情況,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並迅速與公安等有關部門聯絡協調,儘快排程人力、物力到達各指定位置

(2)有人員傷亡的,聯絡有關部門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確保傷員第一時間就近送到醫院;

(3)維持現場秩序,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袁立棟、王延忠負責);

(4)做好疏散工作,勸說群眾儘快離開現場;並與群眾代表對話,傾聽群眾訴求,儘量化解矛盾,承諾作出答覆的時間(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2.根據群眾反映的問題,儘快研究解決方案,及時作出回覆,做好善後工作(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小組迅速與有關媒體負責人溝通,商議並落實應對方案,並與相關媒體溝通,向社會發布事件資訊。所發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六、責任追究

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應急工作小組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突發事件或複雜局面的;

2.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措施的;

3.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4.應予以追究責任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1.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本預案由本園負責解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1.事故報警: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了保障我園教職員工和全園幼兒的安全,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以及相關規定,以便及時有效的處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園的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的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等性質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具體為:

1、自然性災害,包括地震、洪水、颱風、泥石流等。

2、人為性突發事件,包括學校、幼兒園交通、消防、房屋、食品衛生、劇毒危險化學品及師生、幼兒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發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按上級部門的指示,指揮全園安全救災工作,保障師生在園安全。

在安全救災工作中,副組長成員們為安全救災工作第二責任人,組長(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領導小組要堅持做好園內的安全檢查,查到易發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絕不能粗心大意、放鬆絲毫警惕。

組長:(園長)副組長:(副園長)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緊急佈署工作並接受和執行上級領導的指令

主要成員:通訊人員:

職責:負責處理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的外聯工作以及對外反饋事態進展情況

安保人員:(保衛科長)

職責: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現場保護以及配合執法機關調查工作,保障幼兒園人物安全。

交通人員:(教導主任)

職責:負責發生事件後師生的核查以及協調家長工作。

後勤保障:

職責:負責保障幼兒安全,突發事件後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教師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四、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值班領導,再由其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並及時通知家長告知原因;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五、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登記清楚事故的經過以及處理情況與責任。

六、處置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隱瞞、緩報、謊報的;

2、未按規定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從領導小組指揮的;

4、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範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資訊,瞭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絡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後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並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國小、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於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資訊釋出。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資訊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後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援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及校園安寧,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長:陳莉

副組長:馬麗

員:參加活動班級的班主任、教師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期間的日常事務,上傳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和配班教師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幼兒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幼兒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脫離崗位,隨時負責安全、疏導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疏散,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3.脫離事故現場後,各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幼兒的秩序,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負責活動前預警、活動後上報、事故動態分析、組織安排人員救援,活動中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

三、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班主任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校園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市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

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四、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為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指幼兒在園時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幼兒學習或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一、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由園長統一指揮,幼兒園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到達出事班級,積極協助指導處置工作。並在第一時間由行政報告教育局,確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教師要立即深入現場第一線,積極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範,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園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幼兒園若發生突發群體 性事件,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採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在迅速報告火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安全事故,應積極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幼兒參加。

二、實施組織

幼兒園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園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同時設立五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人為日常相關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嚴肅責任追究制。

1.社會、幼兒家庭穩定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家長、親屬及幼兒的穩定工作。

2.校園裝置、生活設施安全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校園火災、校舍、教育設施、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必要時聯絡教育局、安監、建設、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置。

3.幼兒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職工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涉及教職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資訊處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及時向教育局報告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準確資訊,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資訊動向。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指導教師做好幼兒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各處置工作小組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學校建立行政一把手總負責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落實責任人。組織、協調、檢查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研究制定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實施步驟

(一)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

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是指在較短時間內突然爆發的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與領導之間,群體與學校之間,因利害關係,採取圍攻、靜坐、遊行、集體上訪等方式對抗幼兒園,甚至破壞公物、危害人身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

幼兒園若出現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的苗頭,學校立即向教育局彙報。同時,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做好資訊的收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若校園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負責人要及時深入事發地,現場指揮,化解矛盾,採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向教育局及時報告資訊,統一口徑,防止不實有害資訊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嚴格門衛管理,防止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種校園內外群體性傷亡事故。

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

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

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四、實施要求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3.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於建立境外勞務群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範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範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範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資訊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資訊,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並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准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瞭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採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援。

第四條預防機制

1、資訊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後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資訊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後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範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後,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釋出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範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並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後,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並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後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絡,並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並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排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一、成立應對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成員:×××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人員

二、應急預案

(一)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災,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發生失盜或其它災害急打“110”,並組織有效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幼兒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護現場,做好有關人證、物證的記錄。

(二)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闖入園內,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門。

3.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撥打“110”報警。

(2)迅速報告幼兒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疫病時,幼兒園應加大防控力度,幼兒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班長要馬上上報,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幼兒園要採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緊急疫情資訊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市教育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2.對該幼兒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杜絕患傳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幼兒康復後來園時,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康復證明,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入園。

4.幼兒園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四)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其它突發事件,當班領導、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幼兒在教室靜候,堅決阻止幼兒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它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說明具體情況。

5.若園內電路出現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若不能修復,應組織幼兒有秩序地離開教室。

6.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幼利益、幼兒園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

7.對突發事件,任何人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態度。

8.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在事發初或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園長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9.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要向園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排程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

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為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排程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於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 指 揮: 李孟環(園長)

副總指揮:

組 員:

電 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並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

組長:

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採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後,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為止。

(三)安全疏散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

組長:

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複損傷。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1、幼兒園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現象,食堂應立即停止經營,食品應立即停止讓幼兒食用;立即向園長彙報,在第一時間將幼兒送往醫院或撥打120進行處置,當日值班的園行政、教師及時趕到現場控制局面,邊處置情況邊向疾控中心、教育局、衛生局、等部門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症狀等;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保健人員、後勤副園長、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班主任要及時通知監護人;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6、配合有關部門機構,對學校飲食服務工作進行相應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