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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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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2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2022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5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1)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氣象資訊的收集:暴風和暴雨季節,專案部均應設專人收集氣象資訊,做好記錄,並張榜公佈。

2)生產生活設施檢查:如刮暴風,專案部要對生產生活臨設進行加固處理,同時清理場內外排水溝道,保持暢通;對塔吊等大型裝置的附著、迴轉、吊鉤等進行加固和處理,對場內機械裝置防雷接地裝置做好檢查。

3)暴雨期間儘可能不安排混凝土連續澆注作業,如果施工必須,則應做好防雨措施(如隨澆注隨覆蓋)和施工縫設定預案。

4)應急程式

(一)用電管理:暴風和暴雨期間,要加強用電管理。期間除了必須的生活用電外,工地實施用電管制,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啟動電源。

(二)人員疏散:特大暴風、暴雨期間,工地停工,人員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機械裝置事故處理:如果發生重大機械裝置事故,則按“重大機械裝置事故應急”處置。

6)恢復生產

暴風和暴雨災害後,分公司應急小組配合專案部立即做好災害損失統計,編制清單,提取物證,報顧客、監理、地方政府。

經顧客、監理認同後,專案部應立即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2)疫情防治措施

為了保證現場應急措施,有組織、步驟,對有可能出現的病人,特設緊急救護組織,便於發生意外情況時能迅速採取隔離,做好應急準備,保證有效的快速妥善處理緊急事務。

1)一旦現場發生情況要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根據情況的輕重迅速組織與病情相關的救護工作。

2)平時專案班車用做預防急救準備,發生情況,班車隨時聽從調遣,如果應急不來時,及時求助外線給予幫助。如:打急救電話“120”,由後勤負責人聯絡,並指派班車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醫院。並詳細調查與病人接觸過的任何人等,進行隔離,由醫生逐一進行檢查,對出現“肺結核”“禽流感”病人使用過的用具、衣物、床鋪、房間進行全面消毒處理。

3)備用兩個空房間,發現高燒、頭疼等不適反應時隨時進行隔離。

4)專案班車每天清洗,不少於兩次消毒。

5)對沒有出現病情的全體人員,首先要購置由衛生部門配置的預防傳染病藥物、消毒液進行

預防消毒,防止病毒傳染。

6)對現場所有人員採取封閉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隊食堂外出採購人員外出時必須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個人衛生。

7)救護結束後要把發生的一切詳細情況記錄在案,上報有關部門審查、處理。隨時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絡。

8)預防疾病措施

積極開展秋冬季呼吸道傳染病預防的科普宣傳,使群眾瞭解傳染病的特徵與預防方法,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避免群眾亂投醫亂服藥,預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內經常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勤打掃環境衛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經常到戶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二)積極採取環境消毒措施。

(三)養成良好的排便習慣,保持大便通暢。

(四)心態平和、理性、冷靜地看待傳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洗手後用清潔的毛巾或紙巾擦乾,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和避免吸菸,根據氣候變化增減衣物,增強身體的抵抗能力。

(七)加強衛生宣傳,避免前往空氣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群眾集會。

(八)如出現發熱、乾咳無痰或少痰、氣促、呼吸困難等情況,要及時就診。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一、領導機構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資訊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資訊,應急委已下達了關於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

(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

(6)衛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溫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

(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

(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採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10)旅遊局要加強對旅遊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

(12)電力、通訊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

(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範大風降溫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採取小麥增溫保墒措施,做好保溫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

(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資訊收集及資訊的釋出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彙總後上報主要領導,並根據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手機簡訊、電視、報紙、廣播、網路、組織人員入戶進行釋出相關預警資訊。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徵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裝置。

(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

(3)劃定警戒區域並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後,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對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

(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

(5)批准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

(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後,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瞭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資訊進行彙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

(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後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3)醫療救護:由衛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

(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徵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裝置、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訊:由通訊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訊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訊暢通。

(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釋出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後,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佈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訊息。

八、後期處置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迅速對各轄區內受災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3)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對徵收或徵用的房屋等應急物資和裝置予以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造成損壞的,當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補償。財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4)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要做好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救災捐助工作和捐贈款物的分配、調撥。

(6)市應急辦要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在處置中存在有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本預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災害是指企業可能發生的洪澇、乾旱災害,颱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等地質災害和重大生物災害等統稱。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預防和減少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適用範圍

當企業發生洪澇、乾旱災害,颱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等地質災害和重大生物災害等突發情況時候,本預案適用於一汽錫柴所有部門科室。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採取一切措施保障員工人身、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統一領導,整合資源,協同救災

部門搶險救災服從企業統一領導,實行統一管理;整合和企業救災資源,確保統一調配,部門自救與企業應急救災互相協作、相互支援。應急期間,一般性工作為應急救災工作讓路。

1.3.3預防為主,科學應對

堅持災前預防為主的原則,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常抓不懈,增強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能力,科學應對突發應急事件

1.4目標

及時開展自救、互救和救援,有效控制自然災害對人員的傷害,減少財產損失及控制可能發生的二次傷害。

1.5災害分級

各類自然災害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大小等因素分為三級,並採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1.5.1 Ⅰ級自然災害類事件

指由於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突然發生、事態嚴重,對企業的員工安全、裝置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重大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員傷亡、特大財產損失或較大生態環境破壞,造成較大社會影響和聲譽影響,需要企業統一組織協調,排程企業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1.5.2Ⅱ級自然災害類事件

指由於發生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突發事件,對企業的員工安全、裝置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較大危害或威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一般生態環境破壞,造成一定社會影響和聲譽影響,需要企業統一組織協調,排程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1.5.3 Ⅲ級自然災害類事件

指由於發生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突發事件,對企業的員工安全、裝置財產、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帶來危害或威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企業統一組織協調,排程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1.6應急準備

各部門可以不單獨成立專門的應急組織機構。但是要把應對自然災害列入各部門應急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中。

1.6.1 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集團企業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1.6.2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企業應急指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

1.6.3 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企業應急指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成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

賀志斌、張國章、龍新華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後,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教體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絡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絡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後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資訊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5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後,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絡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職責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路,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資訊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訊號後及時開啟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A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教育辦領導彙報,聯絡“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絡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B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並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脫險的師生。

C後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儘量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