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範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3.1.1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3.1.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資訊及時作出預警。
3.1.3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資訊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後,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資訊的分析、預警工作。
3.2報告
3.2.1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衛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範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於6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校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2.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4.1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瞭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並採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汙染的食品工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燬;未被汙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釋出,並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4.2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床症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5.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汙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4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相關責任人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餐廳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定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小組成員由安全監管部及餐廳門店經理或負責人組成。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名單:組長:副組長:成員:
(二)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的組織、指揮、協調;副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
成員:負責所轄區域應急措施的落實、救援組織和善後處置,協助小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三、各類突發事應急預案
(一)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餐廳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有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安全監管部人員。保安員應在現場戒備,防止事態擴大;
3、如餐廳物品有損壞,則應將鬥毆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交警方處理;
5、保安員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二)火災應急預案
1、滅火原則:
1)先救人後救火,儘量避免人員傷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避免火勢擴大。
2、各崗位應急程式:
1)火災現場第一發現人發現煙火時,立即撥通餐廳消防值班室電話向消防值班人員報告,並說明自己的姓名、職務、失火地點、火勢大小。
2)按響離自己最近的緊急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
3)用最近的滅火器材阻止火勢蔓延。
4)當餐廳發生火警時,管理人員須立即趕赴現場檢視,確認發生火災後應立即通知安全監管部和值班經理。
5)安全監管部接到火災確認資訊後,應馬上告知總機通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到火災現場組成滅火指揮部。同時,通知當班保安部組織保安員按火場崗位安排開展疏散、滅火、救援工作;
6)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及時向總指揮(總經理)彙報火勢情況,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報警;
7)值班保安在控制閒雜人員進入的同時引領消防車進入酒店。
8)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在接收到火災資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準備疏散用溼毛巾送往火場。
9)餐廳經理向全體人員通告火情,調節控制好大廳和包廂以免造成混亂場面。
10)指派專人組織客人疏散,讓客人不要驚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點集中。
11)派人對餐廳和每個包廂進行檢查,看是否有未熄滅的蠟燭、固體酒精爐、菸頭等物要將它們徹底熄滅,搶救貴重物資。
12)最後切斷電源鎖門離開。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項
1)疏散的唯一途徑是消防樓梯。
2)火災情況下,所有的電梯自動鎖在首層。切記:千萬不能乘坐電梯疏散。
3)一般情況下,要使用最近的樓梯疏散。如果某樓梯被煙霧封住時,儘可能使用其他樓梯疏散。因為疏散樓梯有正壓送風和排煙功能,疏散時比較安全。
44)進入疏散樓梯後,要沿著樓梯往下走。不要因為下面的煙霧大,而試圖往上走。
5)如果走廊裡充滿煙霧,要注意尋找緊急的指示燈,朝著指示燈的方向走,千萬不能搞錯方向。
6)當直立行走困難時,應彎腰前進或跪在地下爬行。因為在底部保留著一部分新鮮的空氣。
7)一般在一層有直接通到樓外的安全門,要記住到一層後應該要往樓外走,不要再沿樓梯走到地下室。
8)各個餐廳門店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指定一個火災疏散集合地點。發生火災後,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集合,不要隨便離開。
4、其他人員: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離開各自崗位。
2)保持鎮靜,不得奔跑或有驚擾客人的任何舉動。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電話,以免干擾滅火指揮和疏散通知。
5、滅火戰鬥後工作:
1)指揮員必須吩咐有關人員搞好現場警衛工作,保護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及現場遭受破壞。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員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以及各項調查處理。
3)餐廳進行人員集結,清點本餐廳人員有無缺少。
4)迅速組織所屬人員撤離現場。
6、要求:
1)一切行動聽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雷厲風行、協調一致,嚴禁發生人為的技術規範傷害和傷亡。
2)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熟悉此預案所賦予的任務和職責,打有準備之仗。
(三)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餐廳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包廂內的食物或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截留,交警方處理;
8、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四)客人醉酒應急預案
為確保餐廳客人、員工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不受侵害,以及餐廳的財產安全,為防止客人酒後鬧事及醉酒不醒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有準備、有措施,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1、在餐廳消費的客人醉酒的處理
1)餐廳各崗點員工發現有醉酒客人,立即向餐廳管理人員報告並做好跟蹤。餐廳應立即停止對醉酒客人的酒精飲品的供應。2)保安部人員到場後儘快把醉酒客人帶離公共場所和營業場所,以防醉酒者的行為影響正常經營(注:有隨行人員在場請隨行人員協助或通知其家屬、單位)。
3)安定醉酒客人情緒,提供必要的服務
4)如醉酒客人出現躁動不安或昏睡不醒、面板溼冷、口脣發紫、心跳加快,甚至抽搐、昏迷。這時要急送醫院治療。送院途中要讓中毒者側臥或俯臥,以免嘔吐物誤入呼吸道。
2、醉酒客人在店吵鬧時的處理
餐廳各崗點員工也應注意觀察,如發現有醉酒客人或醉酒客人有鬧事蹟象的及時向保安部彙報。
1)發生客人醉酒鬧事時,服務員的.處理程式:
①報餐廳保安:一旦發現客人醉酒鬧事事件,在場服務員要及時報告保安部。
②引導圍觀人員撤離現場,收藏所有可以搬動的物品及危險物品等,以防損壞餐廳物資和危及人員人身安全。
③避免與醉酒客人發生爭執。
2)保安部接報警時的行動
①接到報警保安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並及時通知安全監管部人員到場處理必要時向110報警。
7②保安人員與醉酒客人接觸時,應注意方法不能激怒酗酒者,應儘量讓其陪同人員勸告防止事態升級,並把肇事者帶到安全部位處理;
③保安人員協同服務人員檢查現場遺留物,查清飯店設施是否遭受損失,損失程度、數量報餐廳經理或相關管理人員,並協助處理。
④如事態嚴重,有傷害事故發生,事態不受控制時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聯絡;
⑤如醉酒鬧事人員較多,應儘快向110報警,監控中心做好現場監控,對主要人員進行特寫錄影。及時通知保安做好公安人員的引導工作。
⑥安全監管部:接到報告後,立即到達出事現場,發出控制事態發展的指令,負責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國籍、居住地點,如有傷害事故發生,視情況送往醫院或拔120搶救。
(五)停電應急預案
1、服務員應保持鎮靜,先穩定好客人的情緒,並迅速開啟應急燈,或幫客人點燃蠟燭(蠟燭統一存放管理)。
2、提醒客人坐在原地位置,並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3、餐廳經理在第一時間裡把停電的事情報告給工程部經理,查明停電原因,如果是餐廳內部停電,馬上組織維修,如果是區域停電,或其他原因一時無法維修,應向賓客表示歉意和向客人做好解釋。
4、收銀員準備好一盞應急燈和一隻手電筒。
5、給客人結賬時,核對好單子,沒有上的菜給客人退菜,並一一做道歉。
6、當班的領班立即到吧檯拿好手電,站到餐廳出口,給客人做指引。
(六)煤氣、天然氣洩漏的應急預案
1、廚房如發現有天然氣或煤氣洩漏,員工應立即關閉該區域的總閥門,並通知廚師長或部門辦公室領導,打電話到值班經理,報告情況。
2、餐廳在場最高領導統一指揮,必要時疏散人員,保持冷靜,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扇,也不要脫換衣服,以防靜電產生火花。並禁用電器裝置(包括手機,對講機,電話等)。
3、確認為真實情況,立即報告給安全監管部,聯絡天然氣公司,並撥打119請求支援。
4、施救人員到達現場,採取一定的措施並戴上防毒面具。
5、如發現有中毒者,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的將人員抬離現場,送到救護車。
(七)餐廳員工受傷緊急處理程式
1、餐廳應配備藥箱,主要有:消毒水、藥棉、消炎藥、創可貼、紗布、燙傷膏、棉籤等。當有餐廳員工發生摔傷、手被割傷,滑倒等情況時,作應急處理。
2、發生此類事件時,首先領班立即把情況報告給餐廳經理,餐廳經理看受傷情況,立即下達指令。
3、當受傷比較嚴重時應立即送傷者到附近的大醫院,要有主管以上陪同人員兩名以上,並立即報告情況至安全監管部和總經理,請總經理出面妥善安排處理。
四、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此預案的演練由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實施。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實施細則》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餐館實際,特製本預案。
一、組織形式:
本餐館負責人為食品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同時配備了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食品採購人員、食品原料驗收和食品新增劑管理人員、廢棄油脂管理人員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明確,根據各自職責,實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則:
由本餐館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佈置、統一調配,對食品安全達到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及時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進行處理,實行專人負責負責,專人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餐館負責人,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製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記錄,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組織本餐館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餐館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餐館分職人員的工作記錄,現場檢視餐館內的各項食品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發現本餐館內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的同時,做好消費者的解釋和相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使消費者解除心理負擔、棄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6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實施細則》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餐館,特製本預案。
一、組織形式
本餐館負責人為食品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同時配備了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食品採購人員,食品原料驗收和食品新增劑管理人員,廢棄油脂管理人員的組織機構,職責份工明確,根據各自職責,實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則
由本餐館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佈置,統一調配,對食品安全達到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及時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者進行處理,實行專人負責,專人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餐館負責人,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製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記錄,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組織本餐館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餐館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餐館分職人員的工作記錄,現場檢視餐館內的.各項食品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發現本餐館內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的,做好消費者的解釋和相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使消費者解除心理負擔、棄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範我鄉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鎮政府對本行政轄區內的食品安全負責,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同時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的同時,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出現下列情況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員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物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全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主任或主任委託副主任宣佈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問題。
4、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置、處理情況。
(二)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負責全鎮食品安全事故資訊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貫徹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3、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適時釋出公告,公佈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鎮成立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任務是:
1、教育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2、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演練。
3、負責本行政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現場指揮、臨時處理和善後事宜等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置、資訊上報等工作。
(四)鎮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
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鑑定等前期工作,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2、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
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醫療物資、醫療裝置和急救場所,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啟動《金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並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後勤保障組:由鎮黨政辦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
主要職責是:建立應急藥品和物資儲備制度,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排程,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4、善後處理組:由鎮黨政辦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
主要職責是:建立應急藥品和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並及時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善後處理情況和動態。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報告、評估和通報
(一)監督管理
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治標與治本、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二)事故監測
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應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
1、監測機構和任務
衛生部門負責對公共餐飲消費行業、食堂的監測工作,並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其中,公共衛生監督部門負責開展公共餐飲消費行業、食堂突發事件的日常監測,各級醫療機構負責開展對食品藥品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診療監測;監測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制定監測計劃,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資料。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當依照本預案規定的報告程式和時限進行報告。
2、監測報告
監測部門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迅速向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並對相關食品及其原料進行監控,保護好現場(包括工具、裝置等),以進一步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和開展調查。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接到監測報告後,應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預警系統
監測機構和職能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均應建立預警系統,制訂預警方案,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備案,並按本預案資訊釋出規定釋出預警資訊。
(三)事故報告
1、食品安全事故監測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向鎮食品安全委員會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2、報告內容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處置程序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須有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的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患者(含疑似患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症狀及體徵;治療單位、地址,搶救治療的基本情況;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需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送單位、簽發人和聯絡電話及報送時間。
(2)進展報告的內容: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在進展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的內容: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4)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後立即報告;進展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變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或上級的要求隨時上報;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上報。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一)經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範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向鄉食品安全委員會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在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鎮食品安全委員會進入全面緊急狀態,有關情況應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彙報。
2、應急預案啟動後,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裝置,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應急預案啟動後,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履行好各自職能,並隨時服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指揮和派遣。
(1)衛生院:立即組織應急衛生救治專業隊伍到現場開展醫療救護,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的搶救和治療;負責可疑中毒食品的抽樣檢驗並及時報告結果;組織開展流行病學的調查。
(2)市場監管所:迅速開展對食品安全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經營是否合法等情況的專案調查,並加強市場監控,消除隱患。
(3)公安派出所:做好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工作;對事故責任人涉嫌犯罪的,予以立案偵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車輛、人員不受交通阻礙。
(4)學校:組織實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自我保護工作。
(5)廣播文化站:組織指導新聞媒體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協助做好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
(6)其他相關部門: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救援工作。
六、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
2、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醫療救治網路,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處理的演練。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原則,全力搶救事故傷亡人員。
(二)物資保障
財政部門要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裝置和物資採購的經費,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經費保障制度。縣衛計委、縣商務局等相關部門應落實應急藥品和物資的準備。
(三)資訊保障
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建立健全資訊報告系統,確保資訊24小時暢通。
七、資訊釋出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資訊,應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並徵得縣政府的同意後,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向社會發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八、其它事項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急處理工作程式自行終止。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確保我縣20xx年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有效處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依據《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潁上縣食品安全突發性群體的事件應急預案》、《潁上縣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制訂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預防萬一,防患於未然,有效應急處置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保障人民群眾過一個祥和、安全的春節。
二、工作原則
加強春節期間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組織保障
成立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
組長:馬樹行局長
副組長:徐傑副局長
葉慄黨組成員
成員:路世忠辦公室主任
繩偉藥械股股長
王濤食品室主任
王啟凱稽查大隊副大隊長
各市場監督所所長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徐傑
成員:辦公室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資訊彙總和上報工作,作出研判結論和意見,並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二)事件調查、危害控制和維護穩定組
組長:葉慄
成員:食品室、藥械股、稽查大隊、投訴舉報中心、各基層所
職責:負責深入現場,收集各種資訊,及時反饋指揮部。組織開展事件調查、現場處置和原因分析,協助相關部門對問題產品進行檢驗檢測,研判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作出調查結論,提出防範意見和建議。對問題產品採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查封扣押,責令召回、下架和銷燬等行政控制措施,嚴格控制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防止危害蔓延擴大。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患者及其親屬安撫和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工作。
(三)後勤保障組
組長:路世忠
成員:辦公室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通訊、交通工具、資金、物資等後勤保障工作。
(四)責任查究組
組長:沈航
成員:監察室
職責:負責對處置工作進行督導,對處置工作中履職不到位的人員進行處理。
四、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及應急響應
春節期間,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隊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或者接到有關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報告後,應當立即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立即上報縣局領導。
經核實屬一般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報告縣政府應急響應並展開處置(符合應急響應條件及時向縣政府建議啟動應急響應),同時報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受市局指導;經核實屬涉及兩個縣(區)以上或較大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報告市局並在其統一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處置
(一)及時報告情況。綜合協調組持續協調各組開展工作,並隨時掌握事件變化動態和處置工作進展,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二)控制問題食品藥品。危害控制組對事發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可疑問題食品藥品和原料、工具、場地等依法採取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查清問題食品藥品及原料的來源和市場流向,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召回、下架或銷燬問題食品藥品。
(三)開展突發事件調查。事件調查組開展突發事件原因調查,對可疑問題食品藥品進行抽樣和檢測,儘快查明原因。
(四)追蹤來源流向。事件調查組核實問題食品藥品的生產廠家、經銷商、生產批號及流向,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藥品進行追查並通報有關部門協查。
(五)加強現場穩控。現場維穩組對事發現場、酒店、醫療機構等場所出現的患者家屬進行疏導穩控。
(六)事件研判。事件調查組根據調查進展情況,對事件性質、原因進行研判,作出研判結論和意見,並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七)事件處置。事件調查組根據調查研判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措施意見和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的建議。
(八)新聞宣傳。綜合協調組、投訴舉報中心收集相關資訊資料,關注網路輿情,必要時對接縣委宣傳部門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處置輿情資訊。
(九)響應終止。當事件原因調查清楚、安全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後,領導小組做出處置終止(或建議縣政府終止應急響應)的決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高度負責,嚴禁脫崗,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嚴格執行資訊報送制度。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隊要及時瞭解和掌握節日期間食品藥品安全動態,遇到各類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應立即向當天的帶班局領導電話報告請示,並迅速開展應急處置,不可將應急事件隨意對外散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三)要妥善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後,社會穩定等工作,將損害降低到最小。
(四)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要嚴格按規定落實好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報告制度,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過程中,發現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成員職責
1、組長、副組長全面負責。遇到突發事件,由組長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啟動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2、食品衛生,由學校食品衛生專職人員(史勝元)負責,具體對採購、原材料驗收並登記。對所夠物品索證、加工銷售過程、留樣、試嘗實行監督。
3、若遇一般輕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輕微嘔吐、腹瀉)由學校自行處理負責。
4、當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時,應迅速向中心校報告。並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撥打“120”,急救電話。做到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
5、聯絡家長,當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6、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7、人員排程,分工明確,落實責任,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8、資訊公開,保障師生和家長在事故安生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作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報告。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9、事故責任追究,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及事故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推諉責任影響預案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10、緊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災等災害時,負責餐廳的內部管理人員、學校後勤工作人員、分別在每餐廳的樓道轉角處,有序組織學生疏散。直到學生全部離開食堂,方可離開。
三、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x、xxx、xxx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每餐進行消毒處理,對不能進行消毒櫃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為及時、有效地控制和處理食品安全事件,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重慶市大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及處置原則
本預案所稱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預案適用於餐飲服務提供者突然發生的、群體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物件健康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
處置原則:堅持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減少危害,統一領導、依法處置的工作原則。
二、應急處理組織
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
餐飲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組主要職責:開展有關餐飲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及時協調部門調查處理,加強後勤保障,指導監管人員現場進行餐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三、事件分級
按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級。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汙染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鎮街,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含我區在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我區及周邊區縣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對應食品安全事件分級,出現食品安全事件Ⅳ級、Ⅲ級、Ⅱ級、Ⅰ級等級啟動《重慶市大足區食品藥品事件應急預案》響應。未達到以上級別作為普通餐飲食品安全事件處理。
四、接報與應急準備
區局、鎮(街)市場監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報告時,第一接報人應當及時做好記錄,如實記錄事件有關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及地址、聯絡電話、中毒人數、死亡人數、可疑中毒食品、就診或所處地點、救治措施及病人情況等,並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應及時向分管領導通報。分管領導應當根據情況及時成立食品安全現場調查處置組,指定現場調查處置負責人,同時向主要領導彙報。
一般餐飲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由屬地市場監管所接通知後應在所相關負責人帶領下立即組織至少2名監管人員攜帶現場處置所需執法文書等相關物品,在30分鐘內趕赴事件發生單位進行現場核查處置,區局根據現場調查處置需要。必要時派出相關業務科室進行現場指導開展調查處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執法支隊、法制科做好業務指導工作,辦公室、綜合科做好後期保障及部門協調工作。
現場調查處置負責人根據現場情況,需要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時通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立即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
現場調查處置組應當加強與參加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溝通聯絡,協助、配合其開展事件調查工作。
五、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程式
(一)事件處置
現場調查處置工作組達到現場後,應向現場有關人員詢問,掌握並核實事件基本情況開展調查,在調查中應及時向分管領導上報工作開展情況。在協助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組織開展應急處理。現場調查具體要求如下:
1.現場監督檢查:對發生餐飲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經營場所對照有關的規範及要求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1)對可能造成事故的環節、區域、食品及其原料、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及個人衛生狀況進行重點檢查;
(2)對餐飲服務提供者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詢問;
(3)根據檢查情況製作現場檢查筆錄,詢問應制作詢問筆錄,文書的製作應符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文書規範要求。
2.樣品的採集:結合現場檢查情況,協助、配合參加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事故發生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樣品採集工作。必要時現場抽取樣品及時送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
3.採取現場臨時控制措施:臨時控制措施的採取,應當視情況而定,可以達到現場後根據初步瞭解的情況立即採取,也可根據現場檢查結果採取,具體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並立即進行抽樣送檢;
(2)封存被汙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二)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調查處理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現場控制、調查處理等工作,並根據事態的發展和參加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相關調查報告等有關結論,適時調整應急處理的策略與方法。
(三)事件終結
當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現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報經批准,可宣佈現場處理終結,工作組整理相關資料,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四)資訊釋出
各科、所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相關資訊,餐飲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後果及其調查處理情況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
六、善後處理
(一)撰寫事件調查處置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後,屬地監管所應對現場調查處理有關資料進行彙總整理分析,撰寫出調查處置報告,上報區局餐飲科。調查處置報告應包括基本情況,現場調查情況,樣品採集情況及檢測結果,採取的臨時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質判定,意見與建議等。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處罰的,也應寫入調查處置報告中。
(二)責任追究
1.對經調查取證認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依據《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追究責任。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裝置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三)、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一、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生活中心餐飲部。
二、總則
(一)為做好生活中心餐飲部消防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範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範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並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以下簡稱:消防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是生活中心餐飲部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撲救、救援、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所遵循的依據。
三、消防應急預案指揮組
(一)指揮組成員結構
組長:徐賀武
副組長:王迎春
成員:朱文傑、於進旺、趙麗萍
安全消防員:王迎春
(二)消防應急預案組織機構人員職責
消防應急預案指揮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
1.組長職責:負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並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2.消防安全員的職責: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應急預案組織的制定、修改完善並協助指揮組組長組織協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及現場協調工作。
3.其它成員職責:負責本班門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瞭解本單位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瞭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必須掌握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基本情況。一旦本轄區內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組,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訊暢通,指揮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四、技術措施
(一)發生火災時,預案組長、消防安全員及本班組消防安全預案成員應立即在火災現場前彙集,組織和指揮滅火作戰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二)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後,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三)報警
(1)任何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通知生活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指揮組,並向公司消防部門報警,火災嚴重時應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說清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火災狀況等。
報警電話:
公司消防:3768119
市消防:119
(2)指揮組接到火警後,應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的情況下,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絡電話,並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
(四)初起火災的處置
(1)發現火災,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迅速切斷起火部位電源,為撲救火災創造條件。
(2)由發生火災部位的領導和消防責任人負責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做到初期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
(3)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
(4)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五)疏散
疏散的原則: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
(1)火災發生後,無論火災大小,除必要的撲救人員外,所有人員應儘快撤離。
(2)火災發生後,所有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騰出疏散、滅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3)各部位負責人負責組織處所有人員迅速撤離,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在最短時間遠離火災現場。
(4)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頂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薰嗆,並設法向外界呼救。
(5)人員撤離火災現場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如果來不及切斷電源應向上級彙報,切斷上級電源。
(6)人員疏散後應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餐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遵循屬地管理的原則。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主任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屬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單位、部門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員工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成立北京市長沙賓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領導小組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
2、日常管理機構
辦公室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與報告
1、預警
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2、報告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權向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聯絡處領導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五、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六、應急反應措施
1、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轄區員工、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裝置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單位、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根據聯絡處相關檔案精神,按照劃分區域責任制原則,屬地管理。
4、疫情控制措施:發生疫情區域,各單位、部門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反映,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後,所屬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會、宴請、住宿,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裝置。其中傳染病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到街道文教科衛生科,電話:010-64919884或64911095。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觀察。
6、資訊釋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資訊釋出工作,及時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及時主動、準確把握資訊,實事求是,注重社會效果。
7、維護社會穩定: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單位、部門要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七、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單位、部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的聯絡,確保及時獲取相關資訊。
2、組織做好本轄區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積極配合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7、演練:各單位、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八、經費保障
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九、公眾宣傳教育
各單位、部門要組織開展多種宣傳形式,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教育員工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聯絡處工會、共青團委員會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