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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應急預案範文(精選6篇)

工作方案 閱讀(1.37W)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力應急預案範文(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力應急預案範文(精選6篇)

電力應急預案1

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電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電力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排程管理條例》、《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結合規劃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單德峰

副組長:曹洪良、楊巖鬆、葛新

成員:郎海波、黃健、耿偉、張守義、張寶峰、陳平、李志鴻、徐慶革、徐凱

主要職責:配合市政府、市電業局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企業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2、保證重點。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電網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將事故限制在最小範圍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主幹網架、重要輸變電裝置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要使用者恢復供電,儘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理電力事故、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各類事件引起的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故。

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級負責的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理體系。

電力應急預案2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及有配電室,電線,電路的地方都應該注意.

2.適用崗位與作業性質

為了提高操作人員對配電櫃內發生事故的處理能力,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工作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而 預先制定的事故應急預案。

3.危險源辨別與分析

380伏低壓配電櫃10個。電纜接頭幾十個。上述裝置在進行工作中,易發生觸電、電器火災和爆炸事故。

4.事故模式和後果

當高壓系統出現故障或因雷擊等原因,產生系統過電壓,會造成停電事故,當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變壓器、空氣開關、電纜等一次裝置,因長期過負荷或裝置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連線端接觸不良時,會使上述電器裝置絕緣老化,自身發熱,引起電器火災,嚴重的還會使電壓器、避雷器、電容器發生爆炸。如果高壓系統二次接地不良,就會使二次裝置產生高電壓,威脅人身安全。

5.現場應急措施

當配電櫃出現異常,三組電流表缺相,保險燒斷等情況出現時,應及時斷開電源,及時報告專案部電工,待問題解決後,方可通電。

6.急救

當發生嚴重威脅人身或裝置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斷開有關裝置的電源,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並將其移到通風處,使其平躺,進行必要的搶救工作,如人工處理。

7.報警與通風

發生電氣火災或人身觸電事故後,應立即打電話向有關領導報告有人員傷亡時立即通知醫療機構。

8.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如發生電氣火災應迅速切斷相關電源,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如火勢迅猛立即撥打119,並立即上報專案部、相關領導。如有關人員觸電,立即斷開有關裝置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進行現場自救。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公司及有關領導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9.防護救援裝置

生產車間應配置合格的滅火器,消防專用鍬、斧、消防桶、特材公司應有應急值班車。

10.應急預案的實施職責

組織臨時搶救小組,負責制定、落實現場應急措施,應急處理求援措施,由組管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急救。

電力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 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的發生,提高對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確保電力設施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經營秩序,物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電力行業有關規定、標準,並參照《宜興市供電公司電力事故應急預案》制定。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和處理因電力生產事故、電力設施外力破壞、嚴重自然災害持續高峰供電等引起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和正常供電生產經營秩序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供電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預防的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電力事故的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1.4.2 統一指揮:在政府和上級電力主管部門以及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由電力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修、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1.4.3 保證重點:在電力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確保電網的安全執行,防止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在供電恢復過程中,優先考慮對黨政機關、重要使用者、人民生活恢復供電。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電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俞建新 副總指揮:張志強

成 員:趙錫明 呂剛洪 王金龍 牛洪澤 孫裕中 蔣其君

陳建雲 萬洪斌 陸金榮 潘玉萍 劉國新 尹其初

指揮部地址:丁蜀供電所

指揮部電話:0510-87493375

2.2 電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主要職責

2.2.1 貫徹落實市、地兩級政府及宜興市供電公司有關事故應急救援預處理法規、規定和預案。

2.2.2 接受宜興市供電公司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應急援助。

2.2.3 組織對供電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及時瞭解掌握電網執行情況,決定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和應急狀態。

2.2.4 實施和落實供電事故應急預案,下達應急指令。

2.2.5 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2.2.6 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3. 事故或障礙處理程式

發生事故或障礙後,首先判斷原因、緊急程度及其影響大小。影響範圍小、搶修所需時間短的,搶修隊伍即到位,做好安全措施,開展搶修工作。事故影響大,短時難以恢復的,立即上報管理部門,向居民及使用者做好解釋工作。同時,搶修隊伍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立即到位制定處理方案,協調事故處理所需物資,車輛,開展搶修工作。排除險情,盡最大努力恢復對外供電。

4. 應急保障

4.1 技術保障

4.1.1 結合電力生產和電網執行情況,制定並落實電力預防措施、緊急控制措施和電網恢復措施,完善常態機制,建立預警機制,健全應急機制。

4.1.2 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制定防止電力事故的處理預案,並明確職責予以落實。

4.2 資金和物資保障

4.2.1 在電力事故搶修、恢復供電過程中,供電所應投入配備所需的各類裝置和電力搶險物資。

4.2.2 做好備品備件等生產設施的儲備和管理工作,做好事故搶修的物資準備工作。按時進行調整和補充,保證搶修物資到位。

4.2.3 搶修隊伍平時要準備好必備的搶修工具和搶修物資,並根據需要逐年進行補充和調整,滿足搶修需要。

4.3 人員保障

搶修人員的通調工具要24小時常開,確保在發生事故或故障後能迅速反應,當發生重大電力事故、嚴重自然災害、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時,搶修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後10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並要嚴格落實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杜絕在搶修過程中發生人身、裝置事故,確保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4.4 搶修車輛保障

保證搶修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待命。

5. 實施措施

事故預想一:10KV配網事故

處理方案:

當10KV線路跳閘、單相接地或線路支線真空開關跳閘,立即組織進行巡視,判定故障源,並與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消缺。

當10KV線路遭外力破壞,造成斷杆斷線情況,接報後應立即與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做好現場安全保護措施,組織進行消缺處理。

事故預相二:0.4KV配網事故

處理方案:

當0.4KV線路由於洩漏電流增大,造成農村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動作,無法重合閘,不能正常供電。應迅速通知裝置主人進行排查,判定故障源,進行消缺處理。若短時間內不能恢復,裝置主人應請求增派人員進行處理。

當0.4KV線路遭外力破壞,造成斷杆斷線情況,接報後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做好現場安全保護措施,組織進行消缺處理。

事故預想三:單臺配變燒壞

處理方案: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提供備用配變,並組織進行更換。

6. 後期處置

發生電力事故後,應急指揮部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評估,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事故責任等,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防範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制定出防範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電力事故應急預案,改進電力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電力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保障員工和顧客生命和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電力安全生產監管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本單位的管理體系及電力行業特點,我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包括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有生產過程及本單位內所發生的火災事故、觸電事故和機械傷害事故。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生產過程及本單位內所發生的火災事故、觸電事故和機械傷害事故應對工作。

5、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山東斯邁格雷電氣技術有限公司坐落於濟南市工業北路95號院內,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安全出口2處。現從業人數60人,其中管理人員30人,安全負責人3人.是一家經營輸、送電線路工程、電纜工程、新能源工程的有限責任公司。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單位內有高低壓配電裝置,以及現場施工過程中,經常使用電動工具,如果出現人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發生火災、機械傷害及觸電等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綜合部辦公室。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設定通訊聯絡組、滅火組、疏散組、搶救組4個應急救援組。

1、應急指揮部成員及職責:

總指揮:王全

副總指揮:趙生元

成員:馬延濱、張臣

職責:

(1)接受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應急救援中心的領導並落實指令。

(2)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4)負責本單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先期處置和善後工作。

(5)配合專業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搶救工作。

(6)及時準確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7)組織對應急預案處置方案的演練,補充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

2、應急辦公室成員及職責:

負責人:趙生元

成員:王旭、馬延濱、石慧龍、郭尚增

職責:

(1)設專人24小時值班。

(2)接到事故報警後,及時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3)事故發生時,負責判斷並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救援組成員及職責:

通訊聯絡組:劉璐、張臣、田文倩

職責:負責與各應急小組及對外有關部門的通訊聯絡和情況通報。

滅火組:馬飛、劉鼕鼕、裴延亮、沈建黨,以及施工隊留宿人員

職責:發現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初起火災撲救,及時斷電、斷氣。

疏散組:李廣啟、王立業

職責:負責引導各部位人員有秩序疏散。

搶救組:施工隊留宿人員

職責:搶救受傷人員並進行救護,及時護送受傷人員就醫。

(二)組織體系框架:

應急指揮部

應急辦公室

通訊聯絡組滅火組疏散組搶救組

四、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值班。

2、由安全人員負責加強對危險源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預警行動:

對於危險物質,預警意味著洩漏可能就要發生。現場人員要履行他們的職責。可能需要生產經營單位外援助,如消防隊援助,救護車營救受傷人員,或應急人員協助減輕化學物質洩漏的蔓延。

1、預警級別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安全生產事故預警級別分為三級、二級和一級,並分別用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2)三級預警適用於威脅程度較高,可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3)二級預警適用於威脅程度很高,可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4)一級預警適用於威脅程度很嚴重,可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造成群死群傷和財產損失特別嚴重或對社會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三)事故預防措施:

1、及時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安全生產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勸告,宣傳應急和防止、減輕傷害的常識。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3、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5、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6、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7、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8、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四)資訊報告與處置: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儘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2、現場負責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迅速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狀態,救援組依據職責分工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職責。

3、事故發生後,如事態繼續發展擴大,指揮部立即將本單位地點、起始時間和部位、事故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可能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等上報應急指揮辦公室。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級響應。

1、Ⅲ級響應適用於威脅程度較高,可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2、Ⅱ級響應適用於威脅程度很高,可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3、Ⅰ級響應適用於威脅程度很嚴重,可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造成群死群傷和財產損失特別嚴重或對社會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二)響應程式

1、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①員工發現事故徵兆,如電源線產生火花,某個部位有煙氣,異味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現場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條件下,立即進行自救、滅火,防止火情擴大。

②事故現場繼續蔓延擴大,現場指揮人員通知各救援小組快速集結,快速反應履行各自職責投入滅火行動。

③聯絡組撥打119火警電話,並及時嚮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派人接應消防車輛,並隨時與救援領導小組聯絡。

④,滅火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之前,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根據不同型別的火災,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滅火。如液化石油氣鋼瓶洩漏著火,用溼布包住手去關閉角閥,無法關閉時,則用滅火器撲救,用水冷卻鋼瓶,滅火後應將鋼瓶拎至空曠處放置。如電氣裝置著火,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裝置電源,再利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⑤,疏散組接到警報後,立即按負責區域進入指定位置,用鎮定的語氣呼喊,消除人們恐懼心理,穩定情緒,防止發生擁擠,以最快的速度引導顧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⑥,搶救組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撥打120急救電話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進行治療。

⑦,救援隊伍到事故現場後,迅速報告未疏散出來的人員方位、數量以及疏散路線。

⑧,火災現場指揮人員隨時保持與各小組的通訊聯絡,根據情況可互相調配人員。

⑨,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儘快撤離火災現場,等待專業隊伍救援。

2、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①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切勿觸控電器用具的開關。

②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溼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溼的物件拖動傷者。

③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3、機械傷害事故處置措施:

①發現有人受傷後,現場有關人員立即關閉裝置電源,向周圍人員呼救,迅速向領導報告。

②領導接報後,立即到達現場,指揮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③一般性外傷,迅速包紮止血,並將傷者送往醫院。

④如果受傷人員傷勢較重,現場指揮人員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將傷員送往醫院治療,並及時上報應急辦公室。

a.發生斷指,立即止血,儘可能做到將斷指沖洗乾淨,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裝有冷飲的塑料袋內,將傷者連同斷指立即送往醫院。

b.肢體骨折,將傷肢固定,減少骨折斷端對周圍組織的進一步損傷,再送往醫院。

c.如果肢體、頭髮捲入裝置內,立即切斷電源停止機器轉動,不可用倒轉機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機器取出肢體,無法拆除時撥打,119,請求支援。

六、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後,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已消除,應急工作結束。

七、後期處理

1、組織人員儘快清理現場,檢修受損裝置。

2、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賠償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將事故總結報告和處置情況報送當地政府應急辦,總結事故應急處置經驗,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八、應急保障

1、應急隊伍及通訊保障:

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儲誌喜,手機xxxxx

副總指揮趙子山,手機xxxx

成員儲景濤,手機xxxx,宮華強,手機xxx

2應急辦公室

負責人徐金元,手機xxxx

成員朱增海,手機xxxx,儲志來,手機xxxx

3通訊聯絡組

組長儲信文,手機xxxx

組員代壽金,手機xxx

4滅火組

組長杜洪剛,手機xxxx

組員杜洪光,手機xxxx,張彩喜,手機xxxxx

5疏散組

組長紀俊民,手機xxxx

組員楊林財,手機xxxxx

6搶救組

組長周佳津,手機xxx

組員胡月春,手機xxxxx,楊雲廣,手機xxxxx

2、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照明器材:發電機三臺、應急燈五臺

消防器材:滅火器二十瓶

防護用品:防毒面具、絕緣手套、絕緣鞋、安全帽

通訊器材:對講機、手機

3、經費保障:

本單位從日常辦公費用中,抽出部分資金用於應急物資的添置、維護保養及演練培訓的費用支出。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電力系統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設施裝置的安全使用、火災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識、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關知識培訓。每年、施工前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採取多種形式對應急有關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應急技能培訓。培訓要保持相應記錄,並做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2、演練:

根據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人員疏散、醫療救護、消防、通訊演練,演練前要制定演練計劃,做好演練記錄,並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修改完善應急預案。

十、獎懲

1、在事故搶險過程中,無故不到位、不服從命令或臨陣逃脫的,將給予罰款或開除處理。

2、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因表現勇敢,減少事故損失的,給予表彰獎勵。

3、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受到傷害的,按照工傷待遇處理。

十一、附則

1、應急預案備案儲存:本單位應急辦公室存檔。

2、應急預案制定與修改:本預案由山東斯邁格雷電氣技術有限公司制定,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佈及人員設定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3、本預案於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電力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應對火災事故的發生,提高公司以及下屬企業各級人員對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 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 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要求,《中國xx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 應急管理辦法》、《中國xx集團公司防止發生電力生產事故重點要求》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以及下屬企業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應急工作原則

1.4.1 切實履行企業主體的安全生產職責,把保障企業職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1.4.2 高度重視電力行業火災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長效預防管理與應急處置 相結合,做好應對火災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4.3 建立健全分級負責、企業責任主體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制訂完善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 定期組織演練;加強與企業所在地消防專業隊伍的溝通,形成快速反應、協調有序、處置高效的應急 管理機制。

1.4.4 應急處置應以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裝置救護和環境的防護,採取措施防止 事故擴大和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1.5 本預案為火災事故綜合預案,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與《油系統火災應急預案》、《發電機火災 應急預案》、《變壓器火災應急預案》、《電纜火災應急預案》、《燃油區火災應急預案》、《輸煤系統火災 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預案配合使用。

2 危險因素與風險分析

電力生產企業生產工藝流程中的`燃油區、控制室、排程室、通訊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鍋爐燃油及制粉系統、輸煤系統、汽(水)輪機油系統、氫氣系統及制(儲)氫站、變壓器、電纜層(間、 隧道)、蓄電池室、脫硫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電站基(擴)建、煤礦以及辦公、生活場所存在 物理著火和化學燃爆的可能。

火災事故可能同時伴有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燃燒或洩漏和環境汙染的發生。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組織機構

3.1.1 公司成立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 組成,辦公室設在總經理工作部。

3.1.2 公司所屬各企業成立火災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各企業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本 單位各分管領導、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並組建相應的應急小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

3.2 職責

3.2.1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職責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職責

.1 負責批准各應急響應計劃。

.2 負責稽核應急響應計劃及應急預案。

安監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更新,跟蹤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的執行,監督應急預案演練及緊急救護培訓,事故發生後收集有關原始材料。

經理工作部負責應急響應的組織、調配及日常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險情及處理情況。

3.2.2 火災事故應急現場指揮機構及部門職責

火災事故應急現場指揮機構在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領導下全面組織指 揮事故應急工作。

執行管理部門在現場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負責執行裝置執行方式調整, 隔離相關裝置系統和動力源。

檢修、工程、技術管理部門在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牽頭實施現場應急的 具體工作。

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保衛部門負責滅火、現場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行政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事故現場通訊、對外聯絡及交通車輛統一排程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搶救和護送轉院等工作。

物資部門負責事故所需應急物資採購、管理工作。

3.3 各應急小組職責

3.3.1 現場裝置隔離組參加定期組織的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應急演練,熟悉各類專項滅火應 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對應位置的相關裝置、系統;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準確隔離火災事故所涉及的 裝置、系統及動力源。

3.3.2 引導疏散組參加定期組織的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應急演練,熟悉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 案的內容以及火災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 結,接受指令;根據事故現場人員分佈情況,開闢安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

3.3.3 安全保衛警戒組參加定期組織的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應急演練,熟悉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火災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 部集結,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現場通道,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統計進入事故 現場施救人員人數,採集事故現場資訊、辨識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次生事故源,及時向事故應急現場 指揮部報告。

3.3.4 滅火施救組參加定期組織的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應急演練,熟悉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 案的內容以及各類火災的施救方法、火災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 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聽從指揮,有序展開施救行動。

3.3.5 救護後勤保障組參加定期組織的各類專項滅火應急預案的應急演練,熟悉各類專項滅火應 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應急後備物資的存放地點;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設立 現場臨時救護站,置備應急車輛,聯絡專業救治資源,開闢人員救治綠色通道;記錄事故應急現場指 揮部下達的指令和過程。

4 預防、預警和接警

4.1 危險源監控和預防 電力生產企業單位須完善各級人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嚴格執行《xx集團公司防

止發生電力生產事故重點要求》和《電力安全作業規程(熱力機械部分)》(xx集團公司)的有關規 定,做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的各項組織和技術措施。

4.2 預警和接警

4.2.1 預警 電力生產企業單位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為本預案的預警條件,發現人應及時就近撥打“廠內火警”和“119”報警,並向運行當班值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 火災事故報警要點:

火災地點;

火勢情況;

燃燒物和大約數量;

火災現場人員受困情況;

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4.2.2 接警

運行當班值長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立即發出“廠用警報”,啟用呼叫系統通報火災地點, 並向相關部門報告。

倘若火災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運行當班值長還應立即向厂部值班室報告。

接警的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各機構成員應趕赴火災現場,辨析火勢情況決定啟動何級應 急預案,並通知召集各應急小組進行應急準備。

接警的夜間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員應立即召集廠內其他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協同運行當班值長進行應急處置。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程式

5.1.1 火災事故報警和初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現人發現火情,事故現場設有火災報警裝置或固定滅火裝置的,應立即啟動 報警、固定滅火裝置,並臨近撥打火災報警電話和向有關部門負責人報告。根據火情進行滅火撲救或 採取控制火勢的措施;當火勢猛烈,危及人身安全時,採取必要措施後緊急避險逃生。

火災事故地點管轄範圍負責人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立即組織對火災涉及裝置、系統進 行迅速、準確隔離,並切斷相關動力源;組織人力啟用事故現場消防設施,盡力撲滅初起火警;當火 勢擴大,可能殃及人員集中區域,應組織人員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並派員引領專業消防人員進行滅 火。

5.1.2 火災事故的應急展開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臨近設立指揮場所,設 立明顯標誌,宣佈啟動相應的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的應急行動。

各應急小組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應立即向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集結、報到,並統 計人數;有條件的應讓人員佩帶明顯的識別標誌。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後,應根據火災現場火勢、人員受困、裝置、物資情 況,下達疏散人員、滅火施救、轉移物資等指令,有組織地指揮各應急小組展開行動。

火災事故中如伴有或發生次生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燃燒或洩漏和環境汙染等事故,事故 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人身傷亡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洩漏應急預案》、《環境汙染應 急預案》等。

火災事故應急中,根據火勢、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駐廠武警和經警增援,為實施警 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員等提供人力資源

火災事故應急中,根據火勢、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企業所在地消防、醫療、民防等 專業機構增援,為應急處置提供專業支援。

5.2 應急結束

5.2.1 火災事故現場火勢已撲滅,在確認無復燃可能、各類已啟動的次生事故應急預案均已結束、 投入的各應急小組人員已全部撤回覆命後,由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宣佈應急行動結束。

5.2.2 應急行動結束後,保護好火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待事故取證完畢後清理事故現場。

6 資訊報告和釋出

6.1 在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通過三個渠道向公司生產值班室和及主要領導報告。

6.2 在發生火災事故後,公司以及下屬企業應及時按照相關程式向上級機關、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6.3 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事故單位行政辦公室經稽核批准,統一對外準確釋出火災事故的資訊。

7 後期處置

7.1 應急行動結束並完成調查取證後,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人力進行現場的物資以及汙染物的清理, 消除事故影響,及早恢復生產、辦公、生活秩序。

7.2 事故伴有人身傷亡的,事故發生單位應妥善安排受害者醫療救治、安撫、慰問受害者家屬等 工作。

7.3 事故發生單位的財產保險工作小組和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對裝置損壞和損失、救災物資損失、 人員傷亡情況進行統計,彙總財產保險、工傷保險材料,啟動善後賠償理賠程式。

7.4 事故發生單位應在 24 小時內將事故起因、搶險過程和結果形成簡要書面報告和在事故處理結 束後 3 日內形成專題報告,逐級上報。

8 保障措施

8.1 通訊與資訊保障

8.1.1 通訊系統管理部門應在應急行動中派員值守,保障通訊系統的正常執行。

8.1.2 本預案各應急機構負責人的行動電話和企業單位置備無線通訊裝置作為備用通訊系統。

8.1.3 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聯絡方式由各單位釋出......

8.2 應急隊伍保障

8.2.1 企業單位應組建兼職應急隊伍,按本預案職責定期進行訓練,提高應急隊伍的能力。

8.2.2 加強與企業單位所在地消防、醫療、民防等專業機構的溝通或訂立互助協議,保障應急行 動的專業支援。

8.3 應急物資保障

8.3.1 各企業的固定和移動消防設施按國家以及行業標準配置,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驗,保 證消防設施的效能完好。

8.3.2 其他通用物資(應急照明燈具、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備用消防器材、醫療救護器材、 應急車輛等)由本預案相關成員部門負責定點存放,並落實專人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時及時到位。

8.4 經費保障 公司以及下屬各單位財經部門應置備應急專項資金,接受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指令專項呼叫,保證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公司以及下屬企業培訓部門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對本企業各類預案的相關人員進行危險辨識、疏散人員、滅火撲救、緊急醫療救護等應急培訓,提高應急、協同配合能力。

9.2 演練 公司以及下屬企業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對本預案和其他專項應急預案的綜合演練,檢驗本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 獎懲

10.1 獎勵 對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0.2 責任追究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2.1 不按照本辦法規定製訂各類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0.2.2 負有應急責任的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

10.2.3 對重大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10.2.4 有對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10.2.5 有對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 特大火災

火災造成死亡 10 人及以上;重傷 20 人及以上;死亡、重傷 20 人及以上;直接財產損失 100 萬元 及以上。

11.1.2 重大火災

火災造成死亡 3 人及以上;重傷 10 人及以上;死亡、重傷 10 人及以上;直接財產損失 30 萬元及 以上。

11.2 應急預案備案

11.2.1 本預案報送中國xx集團公司備案。

11.2.2 公司下屬企業制訂的應急預案,報送企業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以及公 司備案。

11.3 維護和更新

11.3.1 本預案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修改變動以及本企業生產條件和組織體系變化 組織修訂更新。

11.3.2 本預案應根據應急預案演練、發生事故後的評估組織修訂更新。

11.4 本預案由公司安監室負責解釋。

電力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為保證地震應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國辦發〔1997〕54號文印發的《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電力工業的特點和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電力系統各地區各級電力企業,當本地區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嚴重破壞性地震,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後都要作出應急反應,立即按應急預案投入抗震救災;在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電力保障”的一切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

1.3本規定適用於中國境內電力系統各級電力企業。

2.抗震救災機構的設立

2.1電力系統各級電力企業抗震救災機構的組成:

指揮長:本級第一行政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

副指揮長:本級行政分管電力生產、建設負責人。

成員:本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含消防、保衛、衛生、交通負責人)。

2.2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成立

當接到當地地方政府預報或發生一般破壞性及以上地震後,有關電力企業的抗震救災機構即宣告成為抗震救災指揮部,並進入臨震應急期或震後應急期;

當發生嚴重破壞性及以上地震後,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災機構即宣告成為抗震救災指揮部並進入震後應急期;

當發生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後,部(國家電力公司)的抗震救災機構即宣告成為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並進入震後應急期。

2.3抗震救災指揮部履行指揮及組織協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及抗震救災工作職責。

2.4各電力企業在接到當地人民政府預報或破壞性地震後應立即向上一級抗震救災機構報告,同時直接報告電力工業部抗震救災機構。

3.發生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1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1.1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指標低於嚴重破壞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區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後,地方有關電力企業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按本預案作出“電力保障”的應急反應;網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要迅速瞭解震性、災情,包括電業職工的傷亡及電力設施、裝置受破壞情況和供電受損情況,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省政府及電力部,並在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協調“電力保障”的應急工作。

3.2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2.1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0人到1000人,直接經濟損失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國內生產總值1~5%的地震。在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區發生大於6.5級、小於7.0級的地震;或在50萬~100萬人口的城市或地區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視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3.2.2本省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後,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按本預案作出“電力保障”的應急反應,立即與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取得聯絡並報電力部,迅速查清人員傷亡、電力裝置、設施、供電受損情況,指揮、協調“電力保障”的應急工作。

3.2.3 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在本系統內組織人力、物力,在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調動下,對地震災區進行“緊急支援”工作。

3.3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3.1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是造成人員死亡數超過1000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國內生產總值5%以上的地震,在100萬人口的大城市或地區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視為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

3.3.2發生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後,部(國家電力公司)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地震區所在的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按本預案作出“電力保障”的應急反應: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在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調動下,迅速組織本系統的力量投入“電力保障”的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部(國家電力公司)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在國務院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調動下,迅速組織協調全系統的力量投入“電力保障”和“緊急支援”工作。

3.3.3當發生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後,部(國家電力公司)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要立即派出聯絡員參加國務院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地震局為指揮部辦事機構),並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負責與本部聯絡。

4.臨震應急期“電力保障”應急的準備工作

4.1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預報通知後,地方有關電力企業抗震救災指揮部即進入臨震應急期。

4.2進入臨震應急期“電力保障”等項應急準備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災物資準備工作。包括電力裝置、設施,供電線路和通訊線路一旦遭地震破壞恢復所需的物資、器材準備;對震後可能引發火災及時撲滅制止火災>延的各種準備;交通車輛應急使用的準備;搶救的醫療物資準備等。

(2)做好電力排程工作。對可能受地震影響或地震產生的次生災害危及的電源裝置、設施,要做好執行方式的調整或變更,特別是對核電站、水電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損失最小的原則做好執行方式變更的預案,並經其主管機構或主管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3)做好重要使用者備用電源的應急等項工作。臨震應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使用者(如水源廠(地)、公安、消防、監獄等重要使用者)對備用電源進行檢查,使其處於應急可靠備用狀態;供電部門還要準備必要的移動或應急電源,確保重要使用者應急之用。

(4)人員組織和分工。發供電企業執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精心操作;各級排程值班人員要嚴肅排程紀律,進入“臨戰狀態”,下達命令正確,執行命令準確無誤,保證地震期間電力排程無差錯;要組織好搶險隊伍,並做好分工使處於應急狀態。

(5)對地震後可能發生危及電力裝置、設施的地質災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縫等採取緊急預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6)接到避震通知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電業職工及家屬的避震疏散工作。

5.破壞性地震震後應急期的“電力保障”及“緊急支援”工作

(1)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當地有關電力企業在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電力裝置、設施的破壞情況,查清供電線路、通訊系統受損情況,立即投入抗震救災和自救恢復工作,並迅速向上級報告。

(2)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本系統力量協助地震區電力企業恢復被破壞的發、輸、變、配電力設施和電力排程通訊設施功能,電力排程要保障重要使用者及災區用電供應。

(3)網局或省電力局(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應根據需要組織力量奔赴受地震危害的電力建設工程參加搶險、搶救工作,儘可能減少損失。

(4)電力保障工作還包括對震後受次生災害危及的電力裝置、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加強監視和檢測,防止災害擴充套件,減輕或消除汙染危害。

(5)各級電力系統的醫療隊伍,交通車輛等處於可呼叫狀態,隨時>從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門調動,奔赴地震災害地區參加抗震救災的“緊急支援”工作。

(6)地震區域各級電力企業的保衛部門除加強本企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外,還要協助地震災區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7)地震地區電力部門應儘快做好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統計與評估工作,逐級上報,並由電力部報國家地震主管部門或由部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國務院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