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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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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燃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突出“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落實“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識,保障國家、公民的財產、生命及社會的公共安全.

二、編制的目的

在發生燃氣突發事件時,以便快速、積極、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態,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三、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第10號令《城鎮燃氣安全規定》.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62號令《城鎮燃氣管理規定》.

3.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設施執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4號令《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

四、工程基本概況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擴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東南止沅水二橋,道路全長14091.165m(龍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龍港路段起止樁號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橋段起止樁號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寬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區的一條重要主幹道,又是江北環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側均存在燃氣管道,且燃氣管道較多,位置錯綜複雜,目前仍然沒有遷移.為創造施工條件,加快施工進度,根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意見,擬在燃氣管道安全距離允許範圍外開挖右側雨汙水管道,為預防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的事故發生,特編制本預案。

二工區燃氣管線位於道路右側,走向及埋設深度具有不規則性,且間隔一定距離設定了一處支管,長度約1.5~2m,設定了閥門。

在雨汙水管道溝槽開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時,應先調查清楚原有燃氣等管線的位置、數量等,開挖前燃氣公司來人交底,開挖過程中燃氣公司要有專人到場監護避免施工對原有管線造成破壞,而引發事故發生.

五、危險源的識別

(一)各類燃氣的基本特性

5.1.1.天然氣

(1)主要成分為甲烷;

(2)熱值約為35.53~37.62MJ/m;

(3)天然氣的比重為0.56;

(4)爆炸極限為5~15%.

5.1.2.空混氣(液化石油氣和空氣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為C3、C4;

(2)熱值約為50.16MJ/m;

(3)空混氣的比重為1.40;

(4)爆炸極限3.5~16.81%(體積比).

以上引數是標準狀態下的計算資料.

(二)事故成因分類

5.2.1.塌方;

5.2.2.洩漏:管道介面洩漏、管道本體洩漏、儲氣裝置洩漏、管道其它裝置洩漏、用氣裝置洩漏;

5.2.3.人員中毒或死亡;

5.2.4.火災;

5.2.5.爆燃.

(三)事故成因分析

造成燃氣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蠻施工和超負荷載重車輛致使燃氣管道鬆動、甚至斷裂;

(2)野蠻拆除舊房屋或違章搭建損壞燃氣管道.

(3)地下管線埋設與所提供的資料相差較大,引起破壞事故.

六、預防和應急措施

6.1.邊坡塌方的應急措施:

發生塌方後,急救的原則是首先救出遇險者.其次在塌方的救援過程中,常常會“再次塌方”傷及救援人員,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1)對全身被埋者的急救方法

塌方時造成人整體被淹埋,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如不及時正確救治,可造成死亡.當了解清楚被埋人的位置後,在接近傷者時,

要防止搶救工具挖掘時的誤傷,儘量用手刨挖.在救險時,要注意傷員附近的房架、斷牆、磚瓦等情況,防止挖時倒塌.

(2)塌方後對受傷者的急救

對塌方受傷的急救方法如下:

①迅速救出傷員;

②救出現場時,搬動要細心,嚴禁拖拉傷員而加重傷情;

③清除口腔、鼻腔泥沙、痰液等雜物,對呼吸困難者或呼吸停止者,做人工呼吸;大出血傷員須止血;骨折者就地固定後運送.頸椎骨折者搬運時需一人扶住傷員頭部並稍加牽引,頭部兩側放沙袋固定;④傷員清醒後喂少量鹽開水;

⑤送醫院急救.

6.2.燃氣洩漏的應急措施:

(1)燃氣事故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氣企業及有關部門應急機構電話報告,燃氣公司負責人電話:0736-7763117;安監部門電話:0736—7703280.

(2)接到事故報告後,在組織先期處置的同時,應迅速摸清情況,立即電話向市燃氣重大事故應急領導工作組及事發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及同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市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燃氣洩露的自救方法:

(1)發生燃氣氣體洩漏後,應馬上用手帕、餐巾紙、衣物等隨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頭如有水或飲料,把手帕、衣物等浸溼.

(2)當發生燃氣洩漏時,不可恐慌,選擇沿高處或低窪處逃生,但切忌在低窪處滯留.

(3)當發生燃氣洩漏時,要判斷燃氣源頭與風向,沿上風或側上風路線,朝著遠離燃氣源的方向迅速撤離現場,防止燃氣隨風飄散,更不要在低窪處滯留.

(4)當發生燃氣洩漏時,假如事故現場有專人引導,應服從他們的引導和安排.

6.3.燃氣洩漏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1)應採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撲滅火焰,以防事態擴大;

(2)應當立即通知消防部門;

(3)火勢得到控制後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滅火。

發生火災時的自救方法:

(1)在火場中浸溼的毛巾或者衣物,捂住自己的眼鼻,會讓自己堅持的久一些,從而給消防員們更多的時間來救自己。

(2)先要冷靜下來,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根據周圍的煙、火光、溫度等分析判斷火勢,選擇的逃生方法。

6.4應急物品

專案部物資管理部門應備好應急響應的所有物資,如:毛巾、清水、急救藥品、滅火器等。

七、應急基本原則

7.1.如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現場指揮應組織力量搶救傷員,協助就近送入醫院搶救.

7.2.若現場事態仍有惡化的可能,現場指揮要積極組織人員,裝置或物資,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或擴大,疏散或勸阻無關人員離開或進入警戒區域。

7.3.指揮部如在搶修現場的,應設定在上風口,與作業點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

八、報警和處置程式

8.1.應立即向119、110報告事發基本情況和初步判斷搶修等級.

8.2.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採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和升級.

8.3.現場負責人員接警後,做好記錄,立即通知部門領導.同時,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報告事發情況.

8.4.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相關單位報告:事發情況、洩漏燃氣濃度(含裝置故障部位)、已採取的措施、需要協調配合的單位.根據等級確定搶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務.

九、後期處置

9.1.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9.2.調查總結

(1)恢復正常之後,由搶修總指揮或專案經理牽頭,召開搶修情況分析會,寫出相應的處理報告,如果因某個單位或個人因素造成搶修搶險的,應追究其賠償。

(2)若上級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開展工作時,應如實提供證據並配合調查。

十、應急工作領導機構組成及職責

常德大道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工作組

組長:董德強

副組長:鍾嶽山、彭繼前

成員:王鵬升、呂斌、白金祿、吳金星、李永剛、郭中元、餘大鵬

應急領導辦公室電話:

燃氣公司負責人聯絡電話:

應急領導工作組主要職責:

(1)指揮和協調燃氣事故的處置.

(2)對相關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

(3)組織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負責燃氣重大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十一、在燃氣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嚴格按照設計規定要求進行施工。

(2)施工過程中禁止攜帶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當夜間施工時照明要充足。

(4)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旁站監督,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5)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溝槽開挖採用人工進行,同時應通知燃氣公司人員到場監督指導。

(6)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應得到現場監理、業主代表、燃氣公司代表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

(7)當雨汙水管道與燃氣管道相交叉時,應設定截面不小於600mmx600mm的磚墩支撐,防止燃氣管道斷裂。

十二、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常德大道改擴建工程專案部制定並解釋。

十三、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熱水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大氣直燃熱水鍋爐CQZS-0.7/95/75燃氣鍋爐8臺,;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南側。

3、報警

(1)鍋爐在執行中,如發生鍋爐缺水,鍋爐超壓、鍋爐爆管等安全事故,經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事故處理措施處理後,事態仍繼續擴大而無法控制,發生鍋爐爆炸或可能發生鍋爐爆炸時,第一發現人即向值班人員報告,說明事故情況,目前應急救援處理情況等,值班電話: -

(2)通過電話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指揮部根據事故程式,決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撥打119、110及120。

(4)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事故應立即指揮和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4.應急處置

進入現場的各支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搶救工作。

4.1現場指揮部

儘快開通通訊網路;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搶救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搶救行動。

4.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4.3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定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4.4現場醫療急救

4.4.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醫院、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4.4.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4.4.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4.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4.5疏散撤離

4.5.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4.5.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汙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現場應急結束。消防工作辦公室負責對事故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6.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救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7.2廠為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廠長安全員,關鍵崗位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3應急物資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鐵鍬、水泥、手套等防護用品。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知識輔導、防火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鍋爐事故的處理。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

8.2演練:各崗位每季度由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並上報安全負責人。

全廠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範圍的綜合模擬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指揮能力;檢驗疏散、搶救組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廠員工撤離、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人數;檢驗應急搶救組是否熟練操作搶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是否分為多個搶救梯隊有組織的救火;是否能迅速準確的切斷電源;是否進行自我保護。檢驗後勤保障組是否在不同險情的情況下,對搶險救災所必需的物資供給保障工作及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衛工作。

各搶救小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詢不足,總結經驗。

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預案制定的缺陷。

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3

為有效防止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x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凡屬xx市區範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執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於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為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一)在燃氣生產、執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爆、洩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傷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使用者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釋出;決定臨時排程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並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彙總、資訊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定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並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資訊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群):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並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汙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排程、搶修作業、安全監護、使用者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後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後,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並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後,應立即趕赴

現場,並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於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裝置或物資,儘快制止事故發展並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洩漏或爆炸,應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範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裝置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洩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後,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影或拍照。

6、聯絡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援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排程、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採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並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並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藉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排程、供給等應急保障網路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4

為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理可能發生在市區的燃氣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和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部《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河源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市區燃氣行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真正體現以人為本,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安全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基本原則: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分級負責,行動迅速,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適用範圍

市區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因燃氣洩漏、燃氣設施火災、爆炸等引起的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各地和有關單位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預案。

(一)燃氣安全事故具體包括:

1.燃氣企業主要儲存設施發生嚴重洩漏;

2.液化石油氣(LPG)或液化天然氣(LNG)槽車發生嚴重洩漏或嚴重交通事故;

3.運載大量液化石油氣實瓶的車輛在商業街區、居住密集區發生燃氣洩漏或交通事故,嚴重危及安全;

4.由於燃氣洩漏造成火災、爆炸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5.商業街區、居住密集區燃氣管道洩漏,嚴重危及安全。

(二)事故分級。

燃氣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特別重大燃氣事故(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燃氣事故:

(1)造成5萬戶以上("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居民連續停止供氣48小時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

(3)因自然災害導致燃氣洩漏,緊急疏散、轉移群眾10萬人以上;

(4)燃氣設施(儲罐、輸氣管道)爆炸並嚴重洩漏,或裝置失控,發生嚴重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

(5)燃氣貯運中發生洩漏汙染,造成交通中斷48小時以上,72小時以下。

2.重大燃氣事故(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燃氣事故:

(1)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

(3)因自然災害導致燃氣洩漏,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4)燃氣設施發生燃氣洩漏,導致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5)燃氣貯運中發生洩漏汙染,造成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

3.較大燃氣事故(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燃氣事故:

(1)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傷);

(3)因自然災害造成燃氣設施受損,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較大影響,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一般燃氣事故(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燃氣事故:

(1)發生1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

(2)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輕傷);

(3)發生燃氣使用者使用事故或爆燃、爆炸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

三、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成立河源市市區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專家組、搶險救援組、後勤保障組、警戒保衛組、事故調查組等相關組織機構,發出燃氣安全事故響應後,相關組織機構立即啟動。

(一)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區在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時,迅速按本預案的要求,組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城管局、市質監局等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的相關領導組成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現場指揮的各項職責。

2.組織成立市區燃氣安全事故處理專家組,並在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時,召集有關專家到現場為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3.組織成立一支能應對燃氣安全事故的市區燃氣事故機動搶險救災隊伍,並經常對其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祕書長和市城管局、公安消防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源城區政府和市發展改革、城管、經貿、公安、衛生、質監、安全生產監管、消防、供電等部門的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分管安全。

燃氣使用安全應急預案5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燃氣突然洩漏,同時無法立即制止的情況。以確保燃氣洩漏後的妥善處理並將損失降至到最低。

二、應急小組構成:

1.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專案經理

組員:商場餐飲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潔部部門經理

非標準工作時間內由機電值班負責人擔任應急處理小組負責人

2.相關職責:

1)小組組長負責組織落實燃氣洩漏事件的處理,並對燃氣洩漏預案的適宜性進行稽核,同時負責緊急狀態的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組織、監督工作。

2)工程部負責組織《燃氣洩漏預案》的培訓,具體培訓工作由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3)突發燃氣洩漏緊急情況發生期間,由應急小組組長擔任現場總指揮並負責對專案人員及應急物資統一調配,專案所屬部門及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指示與命令。

4)專案保安部負責緊急狀態下內外車輛的指揮、疏導。

5)專案工程部負責緊急狀態下裝置設施的臨時處理、控制與恢復工作。

6)專案客服部負責緊急狀態下對客通知與溝通及現場人員的疏導工作。

7)客服前臺接待負責緊急狀態下對業主和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排程工作。

三、燃氣洩漏的監測與預警:

1.商場餐飲部應告知相關使用者定期對燃氣管線進行檢查。燃氣灶使用後要關閉供氣閥門,避免發生漏氣。

2.工程部對燃氣管線的報修工作要及時跟進,確保漏氣管線及時處理。

3.配合消防維保公司定期加強裝置檢查,確保燃氣洩漏報警探頭靈敏有效。

4.客服前臺接待要做好資訊溝通和協調。

四、資訊分析通報與報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氣洩漏的案例資訊,教育培訓值班人員,加強責任心,認真巡視檢查供氣裝置。

2.發生燃氣洩漏事件後,工程部值班人員要及時將情況報告部門經理及客服前臺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將情況逐級向上報告。

3.客服前臺接待要做好資訊的記錄、溝通和報告。

4.事故(協調)處理完畢後,工程部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上交專案經理及相關上級主管部門。

五、燃氣洩漏時的行動方案:

1.燃氣管線發生洩漏後,發現人應立即通知商場餐飲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員接報後應立即攜帶防護器材趕到現場,設定警戒線,視情況對現場人員疏散,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通訊及各種電器,現場準備好滅火器材,做好防護準備。

3.工程部人員接報後立即關閉洩漏區域上端閥門,查詢洩漏點,協調進行搶險,及時通知燃氣公司到場維修,並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風換氣工作。

4.客服部人員負責對現場滯留人員進行疏導,以免發生混亂。

5.如現場有人員中毒休克,應立即抬往空氣流通處,採取必要救護,經專案應急小組組長批准後由客服前臺接待撥打120請求救援。

6.事故處理結束後由工程部及時填寫《事故分析調查報告》並歸檔儲存。

六、預防燃氣洩漏的準備:

1.要建立管理制度並制定落實的檢修計劃。

2.大廈、商場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及排風裝置。

3.確保大廈消防報警系統的正常使用。

七、突發燃氣洩漏應急隊伍的建設、培訓和演練:

管理部部負責建立培訓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並組織燃氣洩漏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