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措施>

地震災害預防措施

措施 閱讀(2.28W)

1、地震災害分為原生災害、次生災害和誘發災害。

地震災害預防措施

原生災害係指由於地震的作用而直接產生的地表破壞、各類工程結構的破壞及由此而引發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次生災害是指由於工程建構物的破壞而隨之造成的諸如地震火災、水災、毒氣洩漏與擴散、爆炸、放射性汙染及地震引發的海嘯、滑坡、泥石流等災害。誘發災害是指地震引起的各種社會性災害,如瘟疫、饑荒、社會動-亂、人的心理創傷等。

2、地震海嘯

由深海地震引起的海嘯稱為地震海嘯,通常在震級6.5級以上、震源深度小於50千米以內,才能發生破壞性的地震海嘯。地震時海底地層發生斷裂,部分地層出現猛烈上升或下沉,造成從海底到海面的整個水層發生劇烈“抖動”,這就是地震海嘯。海嘯形成後,大約以每小時數百千米的速度向四周海域傳播,一旦進入大陸架,由於海水深度急劇變淺,使波浪高度驟然增加,有時可達二三十米,從而會對沿海地區造成嚴重災難。

3、震級最大和死亡最大的地震

迄今為止人類記錄到的震級最高的地震是1969年智利9.5里氏震級;造成人員死亡最多的地震是1556年中國陝西華縣8級地震,死亡人數高達83萬。

4、地震恐慌也會帶來損失

破壞性地震的突發性和巨大的摧毀力,造成人們對地震的恐懼。有一些地震本身沒有造成直接破壞,但由於人們明顯感受到了,再加上各種“地震訊息”廣為流傳,以致造成社會動盪而帶來損失。如由於缺乏知識,輕信謠言,人們會因恐慌而停工、停產、停課;會到銀行大量提款;會因成群外逃“避震”造成交通堵塞;甚至會引起交通事故、跳-樓避險或互相擠踏造成傷亡。

5、工程性防禦措施

地震災害主要是由於工程結構物的地震破壞。因此,加強工程結構抗震破壞,提高現有工程結構的抗震能力的工程性措施是減災的重要手段。抗震設防主要對建(構)築物而言,是加強建(構)築物抗震能力或水平的綜合性工作。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應在場地、設計、施工三個方面嚴格把關,即由地震部門審定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設計部門按照抗震設防標準進行結構抗震設計,施工單位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建設部門檢查驗收。已建工程可視工程的重要程度和風險水平進行抗震效能鑑定,並補做相應的抗震加固。

6、非工程性防禦措施

建立健全有關的法律法規,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制訂地震應急預案,組織地震科普宣傳,特別是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規定,協調全社會做好各方面的防震減災準備。

地震災害預防措施 [篇2]

一:震後災害:

地震災害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以及頻度較高,併產生嚴重的次生危害,對社會也會產生很大影響等特點。地震災害包括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其中有震級、震中距、震源深度、發震時間、發震地點、地震型別、地質條件、建築物抗震效能、地區人口密度、經濟發展程度和社會文明程度等。地震災害是可以預防的,綜合防禦工作做好了可以最大程度地減輕自然災害。

1.地震發生後造成的直接災害有:

地震對自然界的破壞是多方面的。地震發生後直接造成地面裂縫、地面塌陷、山體滑坡、河流改道、地表變形,以及噴沙、冒水、大樹傾倒等危害。

如果地震發生在海邊或海底,還會形成 海嘯。1960年5月22日智利8.9級特大地震引發了世界上最大的海嘯,不僅智利海岸遭到襲擊,十幾米高的巨浪還以640千米的時速橫掃太平洋,22小時之後在日本沿岸登陸,造成災害。2004年12月26日一場大地震引發印度洋海嘯、導致大約23萬人死亡或失蹤以來,造成的災害之大,令人震驚。 此外,在大地震中,還有地光燒傷人畜的現象。

2.間接災害即(次生災害) 地震發生後間接引起火災、水災、毒氣洩漏、疫病蔓延等等,稱為地震的次生災害。地震次生災害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社會層面的,例如:地震時電器短路引燃煤氣、汽油;公路、鐵路、機場被地震摧毀會造成交通中斷;通訊設施、互聯網路被地震破壞會造成資訊災難;化工廠管道、貯存裝置遭到破壞會形成有毒物質洩漏、蔓延,危及人們的生命和健康;城市中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電廠、水廠、煤氣廠和各種管線被破壞會造成大面積停水、停電、停氣;衛生狀況的惡化還能造成疫病流行;二是自然層面的,如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砂土液化等次生地質災害和水災,發生在深海地區的地震還可引起海嘯。下面兩個例子是典型的次生危害:

“5·12汶川8級地震,造成什邡市有化工廠倒塌,數百人被埋,80噸液氨洩漏。 “3·11”日本9級巨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特別突出和醒目。日本在核能利用和開發中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幾個大的核電站建設經過嚴格論證和稽核,以往沒有不良的執行歷史,工作嚴謹、運作規範,但是沒有經過這麼大地震的考驗。工程技術人員沒有考慮到在極端惡劣條件下可能出現的問題。現在核反應的冷卻設施出問題,經過“減壓”等措施也沒阻止氫爆炸,造成嚴重核洩漏。日本地震引發的核洩漏次生災害引起全世界的關注。特別是美歐等經

《地震災害預防措施》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