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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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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調研報告

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調研報告1

基層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基石。當前,基層治理正經歷由單向管理向多元化、參與式治理的創新轉變,構建與我縣相適應的治理體系,確保基層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針對基層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從政策層面加以解決、從業務層面加以指導、從經費層面加以保障的務實舉措,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在創新中突圍、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層治理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完善協商制度機制,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創新。

規範議事範圍及參與主體。凡涉及村(居)務、財務的重要事項,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商議和表決。參會人員由村(居)民代表、村(居)“兩委”成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各村(居)民小組組長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會旁聽。涉及外來人員的議題外來人員代表列席會議,確保村(居)民代表會議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確保協商決議公開。

實施陽光村(居)務工程,凡協商決策需要村(居)委會落實的事項,均通過村(居)務公開欄第一時間公開,並及時反饋落實情況。隨時收集村(居)民意見,解答村(居)民疑問,對村(居)民的不同意見作出解釋。設定每次村(居)民代表會議的第一項議題為反饋上一次會議決策的落實情況,確保協商決策落實到位。

(三)重視基層社會自治,發揮群眾參與的基礎作用。

加強和改進農村(居)建設,規範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實基層民主制度建設,使之更好地適應和服務於社會治理創新的發展趨勢和要求。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增強基層社會自治功能,擴大群眾參與範圍和途徑,豐富自治內容和形式,努力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實現政府治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二、基層“兩張皮”“燈下黑”“吊腳樓”“大呼隆”難題的路徑方法

(一)是建立基層治理工作責任制。通過構建科學合

理、權責明確的評估體系,引導基層組織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經濟發展、抓安全生產一樣重視基層治理。同時,藉助問責條例輔以嚴格的問責辦法,用有力的剛性約束讓基層組織從思想深處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層治理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決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問題。隨著基層公共事務的'不斷增多和日趨複雜,尤其是群眾公共服務需求的不斷增長,基層治理迫切需要協同治理。但是,從現實情況看,碎片化管理、部門各自為戰的情形非常明顯,而且基層治理千頭萬緒、紛繁複雜、牽涉面廣。很多基層幹部為此付出了大量時間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鬍子一把抓”的情況。事實證明,這種粗放式管理不僅浪費人財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點,還容易忽視治理盲點。

(三)解決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的問題。在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中國,黨是一切工作的領導核心。基層治理要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但是,當前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戰鬥力凝聚力不強是突出問題。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一)明確基層社會三治主體。以基層社會黨組織、基層政府、城鄉社群企業、城鄉社群社會組織和城鄉社群成員,五個三治為主體,堅持黨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切工作,發揮基層社會政府治理的主導作用,統籌發揮社會力量的協同作用,進一步注重發揮城鄉社群成員的自治功能,發揮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撐、相互制約,以實現共同發展的共治目標。

(二)明確基層社會自治目標。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約束自己,制定必要的鄉規民約,建立自我管理的議事機制,自己參與並處理自己的事務;堅持自我服務。通過創新機制和平臺,發動群眾服務群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社會組織參與社群自我服務模式,切實做到社群“事事有人管”;堅持自我教育。通過基層協商,可採用開放空間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問題的方案,這種自我教育的過程其實也是社群成員的自我成長的過程;堅持自我監督。創新監督形式,調動城鄉社群成員參與監督社群事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以群眾自我監督促進社群和諧,推動基層社群自治的良性互動。

(三)推動基層社會法治建設。目前有的基層幹部及執法人員在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協調基層社群各個利益關係主體、分配經濟和社群資源時,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甚至還出現權大於法、言大於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違法行為。針對這些問題,應該發揮基層社會法治機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堅持全民守法,堅持法治精神,堅持法治保障,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

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調研報告2

近期,我們對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專題聽取了縣綜治辦關於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先後走訪了柯橋街道和齊賢、夏履、安昌等鎮,廣泛徵求意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綜治辦積極發揮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的牽頭協調作用,及時出臺制度、召集會議、落實任務、抓好成效,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開發區)認真領會和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具體檔案精神,各司其職,抓好具體工作,我縣社會管理整體格局逐步完善,綜合治理紮實推進,創新亮點不斷湧現,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管理格局逐步完善。一是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更加鞏固。明確規定鎮級綜治委主任由同級黨委(工委)書記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黨委(工委)副書記擔任,確立了黨委對社會管理工作的領導作用。二是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更加強化。成立了特殊人群、社會治安、公共安全等10個專項組,對社會管理職能進行了歸納和細化,每個專項組明確一個牽頭單位,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成員單位,做到職責分明、落實到位。三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日益調動。我縣社會管理工作初步呈現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生動格局。

(二)綜合治理紮實推進。結合我縣實際,牢牢抓住社會管理的15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兩新組織”服務管理,積極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矛盾化解、公共服務和網路輿論研判導控等重點工作,紮實開展平安建立活動,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著力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社會穩定指數評價體系建設,以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通過大量深入細緻的群眾工作,協調社會關係、化解社會矛盾、規範社會行為,維護好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三)創新亮點不斷呈現。從調研情況看,我縣的社會管理工作由點到面、由上至下都不乏亮點。一是社會穩定指數評價體系。該體系通過科學設立社會穩定評價指標,定期通報和分類預警,制定不同的應對策略,第一時間掌控、分析和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化抽象為具體,化被動為主動。二是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這項工作目前已全面推開並日漸成熟,已成為收集民情民意、化解基層矛盾、方便服務群眾、實現精細化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展現了新時期社會管理的主體多元化、內容多樣化趨勢,意味著社會管理將由政府管制為主向社會協調、多方參與轉變。三是網路輿情研判導控服務平臺建設。柯橋街道“一站到底”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建設、齊賢“1+x”大調解模式、夏履“一站二室三中心”村級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安昌的社團組織協同平臺建設和村務監督積分管理等,都可圈可點、各具特色,成效也較為明顯。

二、存在問題

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認識仍需提升。各成員單位之間、各鎮街之間在領導重視程度、工作舉措力度、工作創新能力等方面,存在著不平衡性。少數幹部對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意義和作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二是服務仍需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重心有所偏頗,重管理輕服務、重審批輕監督、重懲罰輕教育、重形式輕實質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方式上還比較習慣於採取行政手段和強制方式解決社會矛盾。三是基礎仍需夯實。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還沒有完全到位,公共財政投入社會建設的.比重相對偏少,社會管理基層力量有待加強,專業化社會管理人才較為缺乏。

三、幾點建議

(一)切實轉變理念,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整體合力。要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社會管理與經濟發展一同部署、一起推動,加強組織領導,搞好統籌協調,加強督促檢查,推動社會管理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要切實轉變社會管理理念。不斷樹立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理念,從習慣“滅火”到注重“防火”;樹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理念,改變政府“包打天下”的格局;樹立統籌兼顧、協商協調的理念,正確反映和協調各種利益訴求;樹立依法管理、綜合施策的理念,從青睞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視運用經濟、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綜合管理。要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整體合力。逐步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格局。縣綜治辦要切實加強對社會形勢的分析研判,統籌解決社會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履行好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職責;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10個專項組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心協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會管理相關工作;司法機關要創新司法工作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式,促進公正司法;各鎮人大要適時把黨委有關決策部署按法定程式轉化為人民的共同意志,並履行好監督職能,努力營造社會管理良好的法治環境,各級人大組織要重視發揮好人大代表密切聯絡群眾的優勢,整合各級代表力量,精心組織代表圍繞社會管理創新、推動民生改善等方面開展活動,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管理。

(二)更加重視民本,進一步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效能。一是要立足民本抓好社會管理。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群眾滿意指數、幸福指數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社會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務,既要維穩更要維權,要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努力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統一。二是要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建設。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保護、社保、醫療、住房等民生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眾。三是要優化服務提升工作效能。著力完善社會服務管理平臺,實行“近距離、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充分尊重和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探索建立對群眾求助、投訴的聯動受理、快速處理和及時反饋機制,做到投訴必接、求助必應,加大力度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三)統籌社會資源,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礎。社會管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希望也在基層。沒有強有力的基層基礎工作,再好的社會管理理念和機制也難以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夯實社會管理基礎。一是要善於統籌社會資源。發揮好社會力量在社會管理中的協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強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責,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支援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繼續加強“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配備必要的基層管理力量,實施精細化動態管理,使網格管理員承擔起傳遞資訊、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等職能,讓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做到群眾身邊。二是要建立健全基層組織。牢固樹立固本強基的思想,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層,鞏固和健全基層組織,特別要加強社群、村級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力量,注重與群眾的密切聯絡,建立健全社會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社群、村級自治和服務功能,構建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服務群眾的基層組織體系。三是要紮實做好基礎工作。緊緊圍繞我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15項重點專案,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兩新組織”服務管理機制,著力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網路輿論研判導控和社會應急聯動救助,深入開展平安建立活動,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重視發揮好基層維穩“三道防線”的作用,把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