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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產證換為不動產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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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的人都想把房產證換成不動產證,那房產證怎樣換不動產證呢?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房產證換為不動產證的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北京房產證換為不動產證的方法

  房產證換為不動產證的方法

1.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型別,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型別、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房產證的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並無其它內容,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2.不動產證比房產證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需要什麼材料手續:辦理的流程是權利人提出申請、到指定經辦機構提交材料、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檢視和內部稽核、稽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登記並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我國目前全面啟用的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

其中,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管理,並永久儲存;不動產權證書則向申請人發放,是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進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記簿為準。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有證據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確實存在錯誤的,應當依法進行更正登記。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的原則,省國土資源廳規定,新證頒發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房產證更換為不動產證的問題

不動產登記的一般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不動產登記應當按下列程式進行:申請;受理;稽核;登簿。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後,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申請人發放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去哪裡登記?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多套房是否需要領多個證?

不需要。不動產權證書分單一版和整合版兩個版式。不動產登記原則上按一個不動產單元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採用單一版版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多個建設用地使用權或一戶擁有多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以將其集中記載在一本整合版的不動產權證書,一本證書可以記載一個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是否一定要換新證?

不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有何不同?

根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

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不動產權證的封面為紅色,證書的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裡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不動產登記對百姓有什麼影響?

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辦手續更加便捷:轉賣房屋時不用土地、房屋多個部門來回跑。

交易更安全:可查詢不動產產權歸屬,有助於解決一房多賣的風險。

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

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證的關係是什麼?

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管理,並永遠儲存。不動產權證書則向申請人發放,是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進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記簿為準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對不動產登記簿進行記載、儲存和重建,不得隨意更改。有證據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確實存在錯誤的,應當依法進行更正登記。

  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的不同

新的“不動產權證”比現在的“房產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房產證上寫有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編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寫你名不等於你的房!你家房產證上有你,但是也不代表這房子就是你的!房產證升級為不動產證後,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都需要依法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說,“房產證”上的名字根本沒意義,“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才標誌著房產的真正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