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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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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的交通法規出臺了,新出臺的交通法規堪稱交通法史上的一次大變革, 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希望大家喜歡。

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

  交通法規新規定

交通違法的處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扣12分。根據駕駛車輛和是否出事故等情況

做出5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10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終身不的申領駕照處罰。

(詳見《機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16條、第72條、第77條規定)

3、不繫安全帶,記2分,罰100元。

4、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2分。

6、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

7、超速駕駛,根據超速車輛、行駛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體情況,分別記12分、6分、3分(詳解下面具體扣分規定)。

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訊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訊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新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駕駛機動車時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扣一分)

駕駛機動車時不按規定會車(扣一分)

駕駛機動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扣一分)

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扣兩分)

“加塞”行為(扣兩分)

不按照規定給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是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扣兩分)

駕駛時未系安全帶 (扣兩分)

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扣兩分)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扣兩分)

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扣兩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扣三分)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扣三分)

駕駛機動車時違反規定牽引掛車(扣三分)

駕駛機動車時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扣三分)

駕駛時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扣三分)

駕駛機動車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扣三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扣三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時、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扣三分)

駕駛機動車時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扣三分)

超速20%以下(扣三分)

駕駛機動車時,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扣六分)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扣六分)

駕駛機動車時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扣六分)

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誌(扣六分)

佔用應急車道(扣六分)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扣六分)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扣六分)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扣六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扣六分)

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扣六分)

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扣六分)

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扣六分)

駕駛機動車時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扣六分)

貨車超載(扣六分)

嚴重超速(扣十二分)

駕駛營運客車時超載20%以上(扣十二分)

故意遮擋車牌號(扣十二分)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扣十二分)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扣十二分)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扣十二分)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扣十二分)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扣十二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扣十二分)

偽造、更改號牌和證件(扣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