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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範大學2017年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學士學位通知

自學考試 閱讀(1.75W)

各位考生:

南京師範大學2017年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學士學位通知

根據我校成人學士學位申請規定,現將2017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生申請成人學士學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物件

南京師範大學自學考試主考各專業(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旅遊管理、祕書學、體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義務教育)2017年6月畢業的本科生。

  二、申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鑑定合格者。

2.學位課程成績要求: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下列各專業4門學位課程考試總成績達到280分以上(含280分),即學位課程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學位課程不得申請免考。

(1)漢語言文學專業學位課程:

中國現代文學史、 語言學概論、中國古代文學史(一)、中國古代文學史(二)

(2)新聞學專業學位課程:

新聞評論寫作、外國新聞事業史、傳播學概論、公共關係學

【新聞學專業老計劃中‘編輯學’課程,不能作為“公共關係學”替代課程來申報學位】;

(3)英語專業學位課程:

英語寫作、高階英語、英語翻譯、口譯與聽力(實踐)

【英語專業在本科段中原考“369英語閱讀(一)”與“370英語閱讀(二)”兩門課程的,其平均成績可替代“高階英語”課程成績;原考“372英譯漢”與“374漢譯英”兩門課程的,其平均成績可替代“英語翻譯”成績】。

(4)旅遊管理專業學位課程:

管理學原理、旅遊資源規劃與開發、旅遊企業投資與管理、旅遊市場營銷

(5)祕書學專業學位課程:

中國祕書史、文書學(或應用文寫作)、公文選讀(或文書檔案管理)、機關管理

(6)體育教育專業學位課程:

學校體育學、運動生理學運、運動訓練學、田徑(一)(實踐)

(7)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學位課程:

心理治療(一)(含實踐)、變態心理學(一)、團體諮詢、社會心理學(一)

(8)義務教育專業學位課程:

國中語文方向:義務教育教師專業發展導論、有效教學的理論與方法、國中語文學科基礎、 國中語文課程與教學

國中數學方向:義務教育教師專業發展導論、有效教學的理論與方法、國中數學學科基礎、 國中數學課程與教學

國中英語方向:義務教育教師專業發展導論、有效教學的理論與方法、國中英語學科基礎、 國中英語課程與教學

國小教育方向:義務教育教師專業發展導論、有效教學的理論與方法、中外教育簡史、 義務教育班級管理

3.學位外語成績要求:學位外語課程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視同達到我校學位外語要求:

(1)國家承認學歷的英語專業本科(或以上)畢業生;

(2)我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畢業且取得學士(或以上)學位者(從證書頒發之日起六年內有效);

(3)在我校或原畢業院校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達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四級或六級成績6年內有效)。

4.論文成績要求:畢業論文成績達到良好或優秀等級。

  三、申請步驟

1.網上登記。符合申請學位條件的自考本科畢業生請於2017年8月1日08:00—9月3日08:00之間登入南京師範大學繼續教育管理處、繼續教育學院網站http://jxjy.njnu.edu.cn/,進入“社會自考”板塊右側的“社會自考學位申請報名”,根據系統提示資訊填寫。按要求提交電子照片(檔名:身份證號.jpg格式,規格要求:畫素為 150×210,檔案大小應小於20K,並與後期提交的紙質照片同底)。請按照網上公佈的要求填寫相關資訊,逾期無效。考生在網上登記的時候若出現符合學位申報要求,但在系統內無法登陸等異常情況,請在9月5-6日之間電話聯絡025-83598522處理。

2.申請者必須在2017年9月28日(週四9:00-11:30;13:30-16:00)到南京師範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南京市鼓樓區寧海路122號隨園校區15號樓107室——位於校園內500號樓和700號樓之間)辦理現場確認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下列材料:①相關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②身份證影印件一份;③本科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或加蓋人事部門公章影印件);④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藍底)兩張(必須與網上提交的電子照片同底版),因提交照片不符合要求,影響學位資訊網上註冊責任自負。並在照片背面寫上本人姓名、所學專業和身份證號;⑤學士學位評審費200元。

3.在確認現場核對《學位申請表》上的相關資訊並簽字確認。

  四、注意事項

1.根據國家和學校學位委員會規定:自考生學士學位申請只有一次機會,考生應在畢業後規定的`時間向我校申請,逾期一律不補授。凡符合申請條件的畢業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登記併到我校提交相關材料,逾期視做自動放棄。

2.由於學位評審是以畢業登記時的成績作為評審依據,若考生在申請畢業前未達到學位申請條件而又想獲得學士學位的,可暫緩辦理畢業登記手續,重新報名參加相關課程的考試(核),直至所有條件都符合後再辦理畢業手續,並按規定時間申請學位。申請畢業後再參加自學考試有關課程的考試成績不能作為學士學位申請的依據。

3.以上內容如有調整,將在網上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公告。

南京師範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