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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2016年4月自學考試准考證等領取時間

自學考試 閱讀(3.23W)

導讀:嘉興2016年4月自學考試將於4月16日-17日進行,新考生《准考證》領取時間為4月14日-15日,《考試通知單》從4月11日起可自行列印,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嘉興2016年4月自學考試准考證等領取時間

2016年4月自學考試將於4月16日—17日進行,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考試時間為上午:9:00 - 11:30;下午:14:30 - 17:00,請考生憑《准考證》、《考試通知單》按時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證件不全或遲到超過15分鐘均不得進入考場。

注:本次考試開始考生答題前必須在試卷和答題紙規定的地方正確、清楚地填寫課程名稱、姓名、准考證號,抄寫《誠信考試承諾書》並簽名。

2、新考生《准考證》領取

時間:4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點:嘉興市教育考試院一樓報名大廳。

新考生領取准考證後,請再次仔細檢查姓名與身份證號,如有錯誤需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絡更正。

3、《考試通知單》從4月11日起可在嘉興市自學考試平臺()自行列印。

4、《准考證》遺失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嘉興市教育考試院314辦公室辦理《臨時准考證》(來前請致電82087270)。

5、自學考試實行網上評卷,考生須攜帶考試必需的2B鉛筆、黑色簽字筆(0.5毫米以上)、橡皮等文具用品,請考生仔細閱讀考試通知單上的考場規則。

6、2016年4月自學考試市區分設兩個考點:

嘉興市實驗初級中學(環城南路611號,7路、18路、31路公交(沈鈞儒故居站下));

嘉興市秀水高階中學(中環西路190號,15路公交(樑三路站下))。

請考生仔細查閱《考試通知單》,核對地址,切勿走錯地方。自駕汽車不得進入考點內停放,請換乘其他交通工具。上述公交線路僅供參考,請考生考前赴考點實地察看,以免誤考。

  附:考前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2.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開考前20分鐘考生持有關證件進入考場。

4.開考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等裝置,以及塗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6.入考場後按監考員指定的座位就座,將准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考試號等欄目。

7.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答題。

8.所有答題均答在答題卡上,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塗,非選擇題要求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筆或鉛筆(除畫圖外)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9.考生應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10.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

11.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監考員同意後輕聲提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2.考試結束前要交卷出場的考生須先將答卷及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允許後才準離開考場,離開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13.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題卡和答卷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後才準離開考場。

14.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15.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