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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試院2016年自學考試報考指南

自學考試 閱讀(2.55W)

導讀:河北省自學考試每年安排4月、10月兩次考試。4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1月5日-10日;10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6月10日-15日,4月份考試成績公佈時間為5月18日以後;10月份考試成績公佈時間為11月18日以後,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2016年自學考試報考指南

  一、什麼是自學考試

1.性質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學考試的學歷得到國家的承認,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佈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2.任務

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3.特點

自學考試具有開放性、適應性、靈活性、費用少、效益高、工學矛盾小等特點。如自學考試面向全體國民,不需要入學考試;報考專業、學習方式、地點不受限制;考生分課程進行考試,考完一門算一門,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數不限,最後只要通過專業內所有課程的考試,就可以申請畢業。本科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4.管理機構

自學考試是由國家授權的權威考試機構管理實施,建立了從中央到省、市、縣組織完整、運轉協調的考試實施體系,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成為有法可依的考試製度;自學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評價標準、統一考務考籍管理制度,保證了作為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科學性。

自學考試堅持服務考生的理念,利用資訊科技,建立了統一的網路平臺,實現了考試實施、考生服務、社會助學等各個環節的計算機化管理,考生在網上就可以辦理相關考試事宜。

自學考試依託大專院校、民辦教育機構等,建立了一批助學單位,為考生提供相應的諮詢、學習指導和實習訓練基地服務。考生既可以以自學的方式完成學業,也可以根據需要和可能,接受助學單位的幫助。

5.主考院校

由省教育考試院遴選出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擔任自學考試主考學校,參與自學考試評卷、實踐環節、助學等活動。目前包括中國公安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河北大學、河北師範大學、河北醫科大學、河北經貿大學、河北科技大學、石家莊鐵道大學等在內的19所高校是我省自學考試的主考院校。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由這些院校與國家自學考試委員會聯合頒發,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還可向主考院校申請學士學位。

6.學歷層次

自學考試分專、本兩個學歷層次,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學校的同學歷層次的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

7.開考專業

目前,我省開考的自考專業共有87個,其中本科專業63個,專科專業24個,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藝術等多個學科種類,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特長和潛在的能力,自由選擇。

8.考試計劃

自學考試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分課程進行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取得該課程的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考試。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思想品德鑑定也合格者准予畢業並頒發相應畢業證書。

9.免考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考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可以申請免考已學過並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10.轉考

考生因工作調動,畢業分配、戶口遷移等原因,需要到其它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可以辦理省際轉考手續。

11.畢業條件

考生在通過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的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後,思想品德也鑑定合格,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12.學位申請

符合學位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向主考學校提出申請,由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申請學士學位時間和相關規定由主考學校制定和公佈。

  二、自學考試報考辦法

1.諮詢平臺

報考自學考試,考生首先要關注有關網站、當次的《報考簡章》及諮詢電話。這是自學考試與考生溝通聯絡的重要渠道,與考生有關的'自學考試專業及課程設定、課程考試安排、報考辦法、畢業申請等詳細資訊,都可以從網站、報考簡章與電話中查詢。

主要網站為: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資訊系統()

相關電話為: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服務大廳(0311-88609894 0311-83850898)或各市自學考試部門電話。

《報考簡章》的作用:《報考簡章》是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其內容包括:⑴ 開考專業、科目和考試時間;⑵ 報名時間、地點;⑶ 報考條件和報考手續;⑷ 考生應知曉的注意事項等。

2.報考條件

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考試。

考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申請畢業時須持具有國家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否則不予畢業。

考生可同時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層次和本科層次各專業開考的課程,符合畢業條件可同時辦理畢業手續。

考生按當次《報考簡章》公佈的課程報考,當次考試只能選擇一個考區,最多選報兩個專業,每節考試只能報考一門課程。

3.開考次數與考試時間

我省自學考試每年安排4月、10月兩次考試。4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1月5日-10日;10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6月10日-15日。

  三、自學考試報名方式及有關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資訊系統()進行網上報考。

凡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考生均需進行一次考生資訊確認並獲取初始登入密碼。

新生首先在網上進行資訊註冊,然後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考點進行資訊確認。

在籍考生首先在網上進行個人資訊核查,確認無誤後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考點進行資訊確認。

居民身份證無法讀取資訊(含臨時身份證等)的考生,須到各市自考機構辦理資訊確認。

已確認資訊的考生可直接登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資訊系統辦理報考、免考、畢業等業務。

2.網上繳費

考生按當次公佈的課程報考,並按課程在網上線上支付報考費。網上支付環節通過“易寶”進行。考生在網上支付前,需辦理相關銀行卡並開通網上銀行業務。

所有報考委託開考專業的受限課程的考生均需先在網上報考,然後在報考期間到委託部門指定的報考點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考生可按課程網上線上支付報考費。

考生報考時,本人必須準確填寫報考資訊,慎重選擇報考課程,並認真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後再進行網上支付。支付成功後,報考資訊一律不予修改。

3.購買考試大綱與教材

報名後,考生應及時購買自考教材、大綱及輔導材料,進行自學。考生可登陸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點選進入招考服務-網上書店關注相應的自考教材,也可直接到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資料發行部書店購買。

4.列印考試通知單

考生可在考前一週內登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列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考生在考前須熟記自己的考試時間、地點、科目等資訊,以免耽誤考試。

5.入場考試

自學考試理論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電子考場。考生必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才能入場考試,並遵規守紀,誠信考試。

6.檢視成績

考試結束後,考生可登陸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檢視合格課程成績,4月份考試成績公佈時間為5月18日17:00以後;10月份考試成績公佈時間為11月18日17:00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