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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訓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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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開始進入備考時期,邊學邊練,鞏固所學知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訓練題,歡迎參考~

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訓練題

  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訓練題

1、A國一居民總公司在B國設有一分公司,某納稅年度,總公司在A國取得所得600萬元,在B國分公司取得所得100萬元,分公司按30%稅率,但因處在B國稅收減半優惠期而向B國政府繳納所得稅15萬元,A國所得稅率25%,按照限額饒讓抵免法,則A國應對總公司徵稅( ):

A.175萬元

B.160萬元

C.150萬元

D.145萬元

2、某境內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2014年度取得境內應納稅所得額160萬元,境外分公司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在境外已繳納企業所得稅10萬元。2014年度該公司彙總納稅時實際在我國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A.40

B.42.5

C.45

D.47.5

3、甲企業銷售一批貨物給乙企業,該銷售行為取得利潤20萬元;乙企業將該批貨物銷售給丙企業,取得利潤200萬元。稅務機關經過調查後認定甲企業和乙企業之間存在關聯交易,將200萬元的利潤按照6:4的比例在甲和乙之間分配。該調整方法是( )。

A.利潤分割法

B.再銷售價格法

C.交易淨利潤法

D.可比非受控價格法

4、2015年3月,境內某公司向一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支付專利權的稅後所得252萬元,該公司應扣繳企業所得稅( )萬元。

A.25.2

B.28

C.30

D.32.2

1、C

【解析】抵免限額=100×25%=25(萬元);境外優惠饒讓視同納稅100×30%=30(萬元)25<視同實納30萬元,可抵免25萬元;A國應徵所得稅額=(100+600)×25%-25=150(萬元)。

2、B

【解析】境外繳納所得稅的抵免限額=50×25%=12.5(萬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2.5-10=2.5(萬元),彙總納稅時實際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60×25%+2.5=42.5(萬元)。

3、A

【解析】利潤分割法是指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併利潤的貢獻計算各自應該分配的.利潤額。

4、B

【解析】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凡合同中約定由扣繳義務人負擔應納稅款的,應將非居民取得的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後計算徵稅。則該公司應扣繳企業所得稅=252÷ (1-10%)×10%=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