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做好對考試考點的預習,打下牢固的基礎。你是不是還在為在備考中不知道做什麼練習題而煩惱呢?小編蒐集整理2017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單項選擇題練習,旨在提大學聯考生對知識點的掌握程度!就跟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
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
1.甲、乙、丙、丁擬設立普通合夥企業,在合夥協議的訂立過程中,四人就損益分配規則的約定發生了分歧,四人的下列主張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甲認為可以約定按5:3:1:1分配收益、分擔虧損
B.乙認為由於四人的出資比例相同,可以平均分配收益、分擔虧損
C.丙認為可以約定按3:2:1:1分配收益,但是虧損應當全部由甲承擔
D.丁認為可以直接約定為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收益、分擔虧損
答案: C
解析: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但是,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2.甲企業2013年利潤總額為2000萬元,實際發生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為1500萬元;其發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許在計算2013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的是()。
A.公益性捐贈支出250萬元
B.職工福利費支出160萬元
C.職工教育經費支出40萬元
D.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間的廠房租金支出50萬元
答案: B
解析: (1)選項A: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限額=2000*12%=240(萬元),實際發生250萬元,超過扣除限額,稅前准予按限額扣除240萬元;(2)選項B: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14%=210(萬元),實際發生160萬元,沒有超過扣除限額,准予全額稅前扣除;(3)選項C: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2.5%=37.5(萬元),實際發生40萬元,超過扣除限額,稅前准予按限額扣除37.5萬元;(4)選項D: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間的廠房租金支出50萬元,應按租金所屬年度分別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扣除,而非全部在2013年度扣除。
3.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為500萬美元的,其投資總額不得()。
A.超過1000萬美元
B.超過1250萬美元
C.低於1000萬美元
D.低於1250萬美元
答案: B
解析: (1)註冊資本決定的是投資總額的“最高限額”;(2)當註冊資本為210萬美元時,投資總額不得超過420萬美元;當註冊資本為500萬美元時,投資總額不得超過1250萬美元;當註冊資本為1200萬美元時,投資總額不得超過3600萬美元。
4.甲向乙借款10萬元,至約定的'還款期限2010年5月1日仍未償還;2012年7月1日,乙起訴要求甲還款;在訴訟中,甲僅表示其無力還款。根據訴訟時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人民法院應判決支援乙的訴訟請求
B.人民法院應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判決駁回乙的訴訟請求
C.人民法院應要求甲就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的事由進行舉證
D.人民法院應要求乙就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的事由進行舉證
答案: A
解析: 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在本題中,“甲僅表示其無力還款”,並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應支援乙的訴訟請求。
5.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匯票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行使抗辯權的事由是()。
A.匯票債務人與出票人之間存在合同糾紛
B.匯票債務人與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銷關係
C.背書不連續
D.出票人存入匯票債務人的資金不夠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D: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如出票人與票據債務人存在合同糾紛;出票人存入票據債務人的資金不夠);(2)選項B: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如票據債務人與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銷關係);(3)選項C:屬於“對物抗辯”,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辯。
6.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的條件是()。
A.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
B.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
C.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額的50%
D.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B: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2)選項C: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公司淨資產的40%。
7.下列採購活動中,適用《政府採購法》調整的是()。
A.某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辦公用品
B.某軍事機關採購軍需品
C.某省政府因嚴重自然災害緊急採購救災物資
D.某省國家安全部門採購用於情報工作的物資
答案: A
解析: 軍事採購、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採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祕密的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