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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試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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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試題及答案

1.甲公司以招標方式採購一套裝置,向包括乙公司在內的十餘家廠商發出招標書,招標書中包含裝置效能、規格、品質、交貨日期等內容。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了投標書。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標書後,通過決標,最後決定乙公司中標,並向乙公司發出了中標通知書。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發出要約的行為是( )。

A.甲公司發出招標書

B.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投標書

C.甲公司對所有標書進行決標

D.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中標通知書

【正確答案】 B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合同訂立的方式。

【答案解析】 (1)招標公告屬於要約邀請;(2)投標人投標屬於要約;(3)招標人定標屬於承諾;(4)中標人在接到中標通知後,在指定的期間、地點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買賣合同正式成立。

2.甲公司7月1日通過報紙釋出廣告,稱其有某型號的電腦出售,每臺售價8000元,隨到隨購,數量不限,廣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託王某攜帶金額16萬元的支票於7月28日到甲公司購買電腦,但甲公司稱廣告所述電腦已全部售完。乙公司為此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B.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C.甲公司的廣告不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D.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確答案】 B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合同訂立的方式。

【答案解析】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在本題中,甲公司的廣告包括了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構成要約;乙公司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承諾,因此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物的孳息歸( )所有。

A.保管人

B.寄存人

C.保管人、寄存人共有

D.由保管人和寄存人協商確定

【正確答案】 B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保管合同。

【答案解析】 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4.李某委託張某購買一批貨物,張某因事務繁多,在未經李某同意的情況下,委託了孫某購買這批貨物。貨物交付後,李某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並且遭受重大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李某無權要求張某承擔責任

B.李某有權要求孫某承擔賠償責任

C.李某有權要求張某和孫某承擔連帶責任

D.李某有權要求張某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 D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委託合同。

【答案解析】 轉委託未經同意的,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本題不涉及緊急情況,所以李某有權要求張某承擔責任。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買受人應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風險的有( )。

A.標的物已運抵交付地點,買受人因標的物質量不合格而拒絕接受

B.買受人已受領標的物,但出賣人未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的單證

C.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約定時間已過,買受人未前往提貨

D.因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無法向其交付標的物而將標的物提存

【正確答案】 BCD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買賣合同。

【答案解析】 (1)選項A: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2)選項B:出賣人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3)選項D:出賣人(債務人)將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債權人)承擔。

2.某社會團體與某私立學校共同出資設立一合夥企業,經營文具用品。兩年後,因經營虧損,該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下列關於各合夥人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有( )。

A.該社會團體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B.該私立學校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C.該社會團體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D.該私立學校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正確答案】 AD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有限合夥企業。

【答案解析】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在本題中,“某社會團體”只能作為有限合夥人,該合夥企業只能為有限合夥企業;(2)有限合夥企業應當至少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在本題中,“某私立學校”只能作為普通合夥人,應對該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3.某普通合夥企業在經營期間吸收甲入夥。甲入夥前,合夥企業對乙負債10萬元。甲入夥後,該合夥企業繼續虧損,甲遂要求退夥,獲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間,該合夥企業欠丙貨款20萬元。甲退夥後,合夥企業又向丁借款20萬元。後合夥企業解散,上述債務均未清償。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對於合夥企業對乙的債務,甲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對於合夥企業對丙的債務,甲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對於合夥企業對丁的債務,甲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對於合夥企業對乙、丁的債務,甲均不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 AB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有限合夥企業。

【答案解析】 (1)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對乙的債務1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退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對丙的債務2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退夥的普通合夥人對退夥後的債務(對丁的債務20萬元)不承擔責任。

4.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合夥企業應當解散的情形有( )。

A.合夥人因決策失誤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B.合夥企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C.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已有2個月低於法定人數

D.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無法實現

【正確答案】 BCD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答案解析】 (1)選項A:合夥人因決策失誤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可以對該合夥人進行除名,與合夥企業解散沒有必然的聯絡(例如4個合夥人設立合夥企業,某一個合夥人被除名,談不上合夥企業的解散);(2)選項C: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30天)就應當解散,該合夥企業已有2個月低於法定人數,肯定應當解散(如果選項C改為已有20天低於法定人數,則不能選)。

  二、判斷題

1.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30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或者創立大會作出不設立公司決議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

×

【正確答案】 √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答案解析】 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30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或者創立大會作出不設立公司決議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2.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合併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股東通過。( )

×

【正確答案】 ×

【知 識 點】 本題考核點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答案解析】 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而非人數)的2/3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