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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長沙統計師考試報名通知

統計師 閱讀(1.65W)

長沙考試網2017年長沙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日9:00— 7月8日;繳費時間7月8日截止;准考證列印時間10月16日9:00—10月19日;考試時間10月22日.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長沙統計師考試報名通知,歡迎閱讀。

2017年長沙統計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以及《關於印發高階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90號)(詳見“湖南人事考試網”政策檔案欄,規定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即申請人),均可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佈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複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資訊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2)。

(一)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3。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需在“應試人員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不得以虛假資訊報名參考和做虛假承諾,否則,責任自負。

(二)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3)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的資訊一一核實,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並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複審。

所在單位應採取多種手段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並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複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複審。國家成績和合格線公佈後,湖南人事考試網和市州網站及時公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3)按照報名屬地原則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稽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 7月1日9:00— 7月8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點選網站首頁的“網上報名”,選擇“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的報考資訊,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

應試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檢視“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7月8日17:30。過期未繳費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報名。

繳費成功後,請及時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複核和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列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複審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網上報名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製作在《資格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採用JPG格式,大小必須為10-20KB,高寬為170*130畫素。 上傳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將無法在《資格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正常顯示,由此帶來不能參加考試、無法制作合格證書等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時間段內及時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過期報名系統不再提供列印。未按時打印表格,影響資格審查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後果。《資格考試報名表》一經列印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資訊。

3.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資訊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資訊,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應試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列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複核。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22日 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初級)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中級)

9:00-12:00 高階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高階)

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初級)

統計工作實務(中級)

  五、考試方式

(一)201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共設5個科目,其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為初級考試科目;《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和《統計工作實務》兩個科目為中級考試科目;《高階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一個科目為高階考試科目。初級、中級資格考試採取閉卷考試形式,高階資格考試採取開卷考試形式。

(二)201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高階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佈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並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絡電話。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只准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後回收。

  六、其他

(一)考場設定

2017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長沙設定考點,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二)准考證列印

列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入“湖南人事考試網”列印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逾期未列印,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統考辦字〔2016〕1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的規定,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5元(含上繳全國統計考辦15元),中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3元(含上繳全國統計考辦13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高階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繳費前請考生仔細閱讀報考檔案及核對報考資訊,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票的考生,請於報名結束兩個月後,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