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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師考試《統計法基礎》知識點:變數數列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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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定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兩個級別,其程式碼分別是“1”和“2”。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統計師考試《統計法基礎》知識點:變數數列的編制,供大家學習參考!

統計師考試《統計法基礎》知識點:變數數列的編制

變數數列的編制

程式:①原始資料②序列化(編制由小到大簡單數列)③求出組距等④分組歸類合計(形成次數分佈)⑤製成統計表(變數數列)

a.離散型變數

由於離散型變數各變數值之間以整數斷開,變數值之間有明顯的界限,上下限都可以用準確的數值表示,組限非常清楚。

如:某校按學生人數分組,其組限為:

100人以下

101—200

201—300

301—400

401人以上

b.連續型變數

由於連續型變數各變數值之間可做無限分割,有小數存在,上下限不能用兩個確定的值表示,只能用前一組的上限與本組的下限為同一數值表示。如:上例考試成績

統計實際工作中,雖然變數區分連續型變數與離散型變數,但為了計算,繪圖等的方便,保證整體單位不出現重複、遺漏。可採用連續型變數的形式代替離散型變數。

對於連續型變數,在確定組限時,有一原則可循,即“上組限不在內”原則:各組只包括本組下限變數值的單位,不包括本組上限變數值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