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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

註冊稅務師 閱讀(7.51K)

導讀:本文為新手辦稅指南之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納稅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

  新手辦稅指南之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

  【事項名稱】

  【事項描述】

納稅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本事項為國稅、地稅通用業務。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聯絡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後即時辦結。

  【報送資料】

序號

資料名稱

原件/影印件

份數

備註

1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書》

原件

1


2

財務會計核算軟體、使用說明書

原件及影印件

1

原件核對後返還。

3

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或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辦法

原件

1


  【辦理流程】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納稅人填報涉稅文書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0〕1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