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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國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8月1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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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根據“湖南人事考試網2017年湖南初中級經濟師報名通知”可知,2017年湖南國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為8月1日—11日,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2017年湖南國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8月1日—11日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全國統一網報平臺上報名,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初級與中級考試分開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資訊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資訊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檢視“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8月11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

繳費成功後,請點選“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審查和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列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稽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資訊。

(三)在報名、考試、資格審查、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省人事考試網、市州人事考試網站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列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資訊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檢視所填資訊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資訊確認後至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來修改報名資訊。報考資訊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資訊。

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和《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政策)規定條件申請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本人,即報考人員(下同),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佈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複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資訊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3)。

(一)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需在“承諾人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不得以虛假資訊報名參考和做虛假承諾,否則,責任自負。

(二)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料初審。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的資訊一一核實,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並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複審。

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現代資訊科技進行核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並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複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複審。國家成績和合格線公佈後,湖南省人事考試網和市州人事考試網站及時公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按照報名屬地原則到市州人社局專技(職改)部門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稽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